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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跨过我的大腿,开启头上的行李箱拿出不同的小食大嚼时,洒家已经开始失望。然后她不停地召唤空乘,“EXCUSE ME”地把可乐、干姜水、咖啡和红酒索要一遍。我真希望她能先去洗手间刷牙,至少也应该吞一片香口胶,结局当然是没有这种可能。总算酒足饭饱,也许被零食刺痛了牙齿,她用手狂抠一气嘴巴后,终于要睡觉了。她毫不犹豫地脱下鞋袜,感谢上帝,倒是没有味道,可是那双不太规则的脚带着隔夜的蔻丹明晃晃地翘到前排的座位,我的失望已经到了极点。
当然不包括不算轻微的鼾声,身体交叉处的某些气味和眼角分泌物,还有打哈欠时避不开的口气。
其实,是我太苛刻了,这一切,换一个环境和时刻,也许都很可爱。
最大的恐惧是,无法沉沉入睡,在梦中总是想着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情,见到已经淡忘的旧人,回到早已远离的地方。而沉闷的马达声,让我清清楚楚地感觉到每一分、每一秒、每一寸、每一厘时空的消逝。
再过十小时,再过九小时,再过八小时,再过七小时,再过六小时,再过五小时,再过四小时,再过三小时,再过两小时,再过一小时。
籍时间的流逝到达目的,何等悲哀,如不变的人生。
中国时间凌晨二点,到达芝加哥。忙着通过移民局,过海关。了解我工作的内容后,移民官员变得和蔼可亲,礼貌地祝我一路平安。毕竟,国家之间,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
此时,芝加哥阳光明媚。虽然只有一小时转机,我仍不慌不忙,悠闲地搭乘火车,从第一中转站到第二中转站。万一赶不上,还有下班机。
出不了机场,随便照了几张照片,两个中转站之间,经过一段城市,是如此的远!
在芝加哥机场候机时,无所事事,突然想起没有零钱打电话,而洒家花300人民币的二手手机居然不是三频的,真是郁闷。到商场随便逛了一下,这里的东西太粗线条,实在不如东方精细。本来挑不到什么纪念品,突然听到了里面在放熟悉的瘦皮猴,买一盘他的CD,做一个纪念,谁叫里面有一首叫Chicago的歌,谁叫他是弗兰克辛那屈。
当地时间下午四时,上了一个小飞机向肯塔基州进发。不走运,又是靠窗的位置,好在只有1小时22分的航程,比起15个钟头,小菜一碟。
机上又睡了一个小时,也许是短途,没有恶梦,心情舒畅。下午五点多,降落在路易维尔机场,不知在空中看到的是不是密西西比河的支流。
当地时间近七点(中国早上七点),终于到达酒店,陈旧的HILTON,但格调不错。三十年代的装饰,如图书馆一样静谧,像Gallery般庄重,充满上个世纪三十年代Art Deco的装饰风格,古典、厚重而温馨。
房间不大,床不小,也不低,一个人高枕无忧足矣。最让我喜欢的是全副老式装修,胡桃木家私,还有那个特别设计、底部带有擦鞋箱的门——临睡前我把并不算脏的皮鞋从门里侧放进去,现在已经不见了,按传统应该在早上六点半之前还回来,到时候也许还可以听到轻微的声音。
大约八个小时前,我同来自曼谷的英国同事Ron约定在酒店大堂的“老塞尔巴赫酒吧”见面。别看只是美国一个三流城市,但这家酒吧可是大大的有名——被英国的独立机构评为“世界最佳50间酒吧”之一,而到现在已经有99年的历史。
在肯塔基州当然要喝bourbon,但路上实在太疲劳了,三杯过后,累得合不上眼睛。酒吧里热闹非凡,近三十个女的,但多在五十以上。Ron不怀好意地说,出门二十米的角落,是本地最好的*舞厅。“明晚吧”,打着哈欠,我回到房中。
沉睡了五个小时,起床。
看了今天的日程,等一下要去Tullahoma参观酒厂,在田纳西州,当天来回。又要一小时的航程,好在是私人飞机,目的地是我在十五年前就心神向往的杰克丹尼酒厂。
(2004年6月18日晨)
10、最后的偶像
像我这个年纪的人,越来越无聊,生活不再有激情,更谈不上偶像。
高中的偶像是竹胁无我演的姿三四郎——二十三岁的柔道家背水一战,青春,铁血和美少年。去年买了套电视剧全集,发现已经无法安静地看完一集。
大学开始后是李小龙,然后是安全地带的主唱玉置浩二,去西雅图的时候在李的墓前呆过半个下午,斯人已去。间或在星吧让老板娘放上一曲《向悲哀说再见》或者《酒红色的心》,与高原一干人举杯对饮,仅此而已。
古龙老去,人间不再有李寻欢。
只有他,即使在今天,所扮演的《教父》仍然在很大意义上是我行动和思维的典范和标准:尽职家庭,热爱朋友,沉迷女人。永远合体不张扬的老派套装,缓和低沉但坚定的声音。室内幽雅的华尔兹,黑色大轿车上歪戴着礼帽、穿马甲、叼着雪茄、把汤姆逊M1927转盘枪藏在羊绒大衣里的年轻人。
年轻时穿三件套西装,把头发整齐地梳到耳后,不到三十岁,所有的家具用深棕色的胡桃木定做,厚重的窗帘下把自己的身体埋在高高的沙发里,现在看来,有点装模作样,这也是为了模仿他。
三集教父,看了近百遍了,喜欢阿帕西努的米高,喜欢罗拔德尼路的唐,但他们与第一集年迈的Don Corleone相比,都立即黯然失色。
似乎看过他的《欲望号街车》,没什么印象,《现代启示录》在19年前看完也记不清楚了。像《教父》这样的电影,对我来说可以用伟大来形容,一部足矣。
我想,大家应该知道,我说的是马龙白兰度。
无独有偶,我的某个兄弟也疯狂地喜欢这部电影。今天他对我说:我们的英雄一个个离开了。
是啊,我最后的英雄离我而去了。上次大醉,我在众人前拥抱我的兄弟,亲吻他的脸颊说兄弟我爱你。他也如此对我。再上一次这样做是很多年前在伦敦火车站,与JIN分手的时候。
下次微醉,我会第一百零一次地看碟,听这个老人低哑的话语: I h*e a sentimental weakness for my children and I spoil them as you can see。They talk when they should listen。
最后的偶像,随风而去。这个世上,不再有教父。
(2004年7月2日)
11、别样江湖(1)
(一)缘起
遥远的来自巴尔喀什湖的楼兰美女
浅浅忧伤的笑语
烟雾弥漫过你的金发
葡萄血液饱满你双十的娇躯
二零零四
十月十一夜的街衢
秋风沉醉地掠过长堤
迷离的双眸薄荷酒般碧绿
在黎明中离去吧
让温柔如白羽散落徐徐
雪踏无痕的醺客
倦鸟的眼风一缕
——《为玛丽娜》 2004年10月12日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住的花园里多了一些黑白的招牌,应该是公益性的软广告。孩子,老人,女子和狗;网球,舞蹈,运动和书。每次经过都要多看几眼——厚道些说,广告都做得不错,但更吸引我的是广告里的一个异国女子,青春的脸庞和顽皮的眼神。我以为她是在注视我,有时候总是情不自禁地端详着画中的伊人。
命运偶尔会眷恋惯于岑寂的我,居然让她坐在我身边,有点紧密。一切是如此地恰到好处:牛脂般白皙的面庞,巧克力色覆满冰块的百利,暗淡如烟的纯麦威士忌,还有缁衣不语的汉子。灯光和音乐声随我们微醺而微弱——人生有些时候应该浑然不语,老练的浪子间或也会局促不安。
已经不是第一次带她们出来喝酒了,来自古夷播海(今巴尔喀什湖)的黑发姑娘无法不让人神往。某天前一个下午的饭局上,刚刚纽约拍卖成功的油画大师,中央电视台的资深主持,新开张踌躇满志的酒店东主,都是见惯美女的人物,无不对她交口称赞。而不懂中文的伊,也很有耐心,淡定地对着满桌的佳肴,偶尔被一些难以抗拒的美食诱惑。
漫长的饭局后,终于来到长堤。地方是她建议的,喧闹的酒吧的一角。红男绿女往来其间,鲜活、烦躁、漂亮、空洞,青春的岁月更多是有点莫名其妙的叛逆。
这种地方,我不来已经有很多年了,所以实在看不懂此间出没的后辈,如同忘记了我们少年的岑寂。
一直局促在角落里,喧闹中唯一略带安静的地方,我们四人如同海里一个小岛。酒吧里无论男女,都故意或作不经意状朝我们这里扫视,然后目标集中在这两个高挑的姑娘身上。一些不怀好意的眼光偶尔会与我和阿强对视,都被阿强轻易地击败。
上一段时间实在太累了,我靠在沙发上,看阿强和她喝酒,或者同对面的茱莉聊天,实在太吵,有时耳根会被无意地一扫,伊的唇发。
没有太多的想法,迫不及待地与女子亲密的念头已经不适用这个年纪的我了,所以很多个夜晚,我总是这样慵懒地享受岑寂和少语的时光,和着伊的青春和芳香。我不知道这样的日子是否会一直持续下去,但却乐观地认为不会结束得太快,直到今夜,当冰冷的手铐铐上我的双腕。
穿便衣的平头阿甲如报复般狠狠地用铐上我,并在口里反复叱道:“从现在起,你因涉嫌团伙犯罪而被刑事拘留了,看你小子还窜不窜!”,当时,我心里一震,但更多的是茫然,害怕的感觉并不多。毕竟我认为自己二十四小时前作出的是一件正义,或者说至少不是错误的举动。阿甲是附近派出所的民警,打过几次交道,而每次我都能全身而退。
阿甲和另外一个警官一前一后,将我和同伴阿强押上囚车。阿强在昨晚的那场混战中其实一直只是观看,并未出手,此时却跟我一起被铐上,自然心中愤愤不平。但上了囚车之后他一直低头不语,不知在作何感慨。
11、别样江湖(2)
囚车开动,离开了繁灯簇拥的丽江花园向郊外驶去。我背向行车方向坐着,看车外一路的五彩华灯和绵延的车流如潮水般向后倒退,那情形似在向我预示,我将要告别一段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的生活,远离所谓的任侠放情的江湖臆想,去接受一次上天别样安排的命运拷问。
那将会是什么?这对于初陷缧绁的我,如果说到了囚车上还没有一丝的惊恐那是假话,对于牢狱里的情状,虽说我早在电影或文字上有所了解,甚至有听过不少亲身经历者的回忆,但从未有想到过有一天会去直面它。此时在心里默默寻思着的是,若真的遭遇了那些可以想象但又前所未见的残酷羞辱,我所能做出的最底线的挣扎会是怎样?还有,我不知道这一去,回来的日子在何时,我能忍耐煎熬的极限又在何处。
会不会就象某些电影里的情形那样,洒家将被超乎想象的对待而伐毛洗髓,从此任侠江湖之梦断于囹圄?
当然不会!洒家没有对昨天的举动有过一丁点的后悔。英雄救美的传说是俗了点,但放在今天这样利欲盈天之世,稀少而珍贵,因而并不落窠臼,何况,是为了玛莉娜这个未满二十岁的异域女子。
洒家的本色,正如一个朋友所言,就是尚武逐侠,胸中小不平,以酒消之;人间大不平,仗剑削之。如此而已,洒家大可以无愧于心。而且,北*学院四年的熏染,加上从事多年的法律工作,吾虽仗剑而行,但向来是有节有度,无大过失。此去虽前路尚难定夺,但又如何?无非就是按法规程序行事。就算人心难测,对手咬死我不放,那就要比拼实力了,自问洒家的社会影响力和身家,应该也可一抗。
这一路上半个多小时的沉默,让我的心一点点回复平静。昨夜在星吧所发生的一切,重新开始回顾:惊恐万状的玛莉娜,荒谬可笑的雇佣合同,据理力争的小姚律师,蛮横好色的香港老板,气势汹汹的众多保镖,息事宁人的洒家初衷,痛饮而尽的两瓶干邑,拍案而起的一怒出手,狼狈逃窜的八个流氓,跪地哭嚎的肥胖老大和他爬出逃命的一路血迹。当然让我后悔的是当时被对方逼到无路可走后的反击太过猛烈,谈判时过多的酒精太过迷狂,当天中午痛苦死去的爱犬让我太过伤心,这一切都在痛击那个黑社会状的香港老板时全部爆发出来,一出手就让他血溅当场!而更过分的是当警察闻声赶到进入星吧时,我竟让这个港商跪地向玛莉娜磕头道歉,并狂喊:“如果今后你敢动她一根毫毛,我杀你全家!”当时领队的警官正是平头阿甲,而洒家过去正是因为路见不平而与他有过强烈的争执,可以说结下了梁子,这次他总算找到了整治我的机会,所以明明他一早就拿到了拘留证,却还要把我在派出所扣满24小时后,才在最后一分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