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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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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亚历山大。”
  “因为我太了解你在家里吃什么了,我们就简单点儿吧。霍金斯,”他对那位在旁边走来走去的侍者说,“浇汁鲆鱼,一份果汁冰糕,一份烤牛肉。德拉蒙德小姐那份要煮得透一点,我那份嫩一点。”
  “这儿的水里没有鳎鱼,”丢伊太太说,“我们就只能用鲆鱼来做。不过,你应该尝尝牡蛎。我冒昧地说一句,那可是世界上最好的牡蛎。”
  “亚历山大干吗要娶这个孩子当老婆呢?”升降机刚把他们送上五楼,康斯坦斯·丢伊就问她的丈夫。
  查尔斯·丢伊扬了扬眉毛,咧嘴笑了笑。“亚历山大这个人你还不知道?亲爱的。他是为了解决自己的问题。对茹贝,他会一如既往地好,与此同时,再娶个小得由他摆布的妻子。他单身的时间太长了。如果不赶快生儿育女,就没时间培养他们治理一个‘帝国’了。”
  “可怜的小东西!她的口音那么重,说的话我连一句也听不懂。还有那件裙子,简直糟透了。是的,我太了解亚历山大了。他喜欢花枝招展、而不是穿戴寒酸的女人。你瞧茹贝。”
  “我知道,康斯坦斯,我知道!不过,我敢担保,那只是他作为旁观者,过过眼瘾罢了。”查尔斯说。他和妻子的关系一直很好,而且说起话来不无幽默之感。“可是,只要稍加改造,小伊丽莎白就会是个引人注目的美人儿。难道你怀疑亚历山大会把她改造一番吗?我可不怀疑。”
  “她怕他。”康斯坦斯非常肯定地说。
  “哦,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难道不是吗?在这座邪恶的城市,恐怕没有一个十六岁的姑娘像伊丽莎白这么单纯。我想,这也正是他娶她为妻的原因。他可以和茹贝或者别的女人寻欢作乐,但是谈婚论嫁的时候,就非清白的姑娘不娶了。他骨子里还是个苏格兰长老会教徒,尽管他一直宣称自己是无神论者。从约翰·诺克斯①起,这个教会丝毫没有改变。”
  第二天下午五点,他们按照长老会的仪式举行了婚礼。连丢伊太太也忍不住对伊丽莎白的结婚礼服说三道四,非常普通,领子高到喉咙,袖子长到手腕,惟一的装饰就是前面从领口到腰的纽扣。绸子沙沙沙地响着,看不见白棉布遮挡的腿。白便鞋突现出脚踝,查尔斯·丢伊由此判断,她的腿一定修长、好看。
  新娘很沉着,新郎也很冷静。他们用坚定的声音宣誓。宣布结为夫妻之后,亚历山大撩起伊丽莎白的面纱,吻了她一下。尽管在丢伊夫妇看来,这种爱意的表达无伤大雅,亚历山大却感觉到她颤抖了一下,而且向后缩了缩。不过这一刻很快就过去了。丢伊夫妇在教堂外面向他们表示热烈的祝贺之后,新婚夫妇和两位证婚人便各奔东西。丢伊夫妇回家—— 一个叫丹利的地方。金罗斯先生和金罗斯太太回旅馆吃饭。
  这一次,他们俩走进餐厅的时候,正在吃饭的人们都鼓起掌来。因为伊丽莎白还穿着结婚礼服。她满脸通红,一双眼睛盯着地毯。他们那张桌子的花瓶里插着一束白花。是菊花和毛茸茸的雏菊。落座之后,为了少一点尴尬,伊丽莎白没话找话地夸起那束鲜花。
  “这是秋天的花。”亚历山大对她说。“这儿的季节和苏格兰正好相反。来,喝一杯香槟。你得学会喝酒。不管苏格兰教会教了你什么,我都得告诉你,就连耶稣基督和他的女人也喝酒。”
  那枚朴素的金结婚戒指已经让她觉得手指发烫,而同一个手指戴着的那枚钻戒更让她觉得火烧火燎。那是一枚独粒宝石,足有小硬币那么大。这枚钻戒是中午吃饭时亚历山大给她的。那一刻,她不知道一双眼睛该往哪儿看。最不想看的或许就是他拿出来的那个小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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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命运的改变(13)
“你不喜欢钻石?”他问道。
  “哦,喜欢,喜欢!”她慌乱地说。“可是,这合适吗?太……太引人注目了。”
  他皱了皱眉头。“戴钻戒是我们的传统。我妻子的钻戒必须符合她的身份。”他说,身子探到桌子那边,拿起她的左手,把戒指套到她的无名指上。“我知道,这一切对你一定非常陌生,伊丽莎白。但是,作为我的妻子,你一定要戴最好的,拥有最好的。永远这样。我知道,我寄过去的钱,詹姆斯叔叔只给了你一点点。这本来是预料之内的事情,”他苦笑着说,“一枚小钱也要掰成两半儿花。这就是詹姆斯叔叔。可是那种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他继续说,把她那只手握在自己一双手里,轻轻抚摸着。“从今天起,你就是金罗斯太太了。”
  也许她眼睛里的神情让他犹豫了一下。他突然停止抚摸,不像平常那样利利索索,而是笨手笨脚地站起身来。“我去抽支雪茄烟。”他边说边向阳台走去。“我喜欢饭后抽支烟。”
  这个话题到此为止。伊丽莎白和他再次见面便是在教堂。
  现在她已经是他的妻子,得陪他吃饭,尽管她并不想吃。
  “我一点儿也不饿。”她轻声说。
  “好的,我能想象得到。霍金斯,给金罗斯太太来一份牛肉清汤,一份开胃菜。”
  在餐厅里剩下的时间,他们一直紧锁心灵的大门。这扇大门她再也没能开启。以后,她将明白,她的疑惑、焦虑和惊慌都是因为事情发展太快造成的。那么多从未有过的感觉和体验一下子交织在一起。这种心境的基础不是对新婚之夜的恐惧,而是要和她不爱的人过一辈子。
  “那事儿”(用玛丽的话说)将在她的床上发生。她刚换上睡袍,女仆刚刚离开,屋子那边一扇门便打开了。丈夫穿着一件绣花真丝睡袍走了进来。
  “和你一块儿睡。”他微笑着说,然后转了一圈儿,关了煤气灯所有的开关。
  好多了,这样一来好多了!黑暗之中她看不见他。看不见他,干“那事儿”的时候就不会有被玷污的感觉。
  他坐在床边,侧着身子凝视她。他显然能穿透黑暗看见她。她内心深处拼命的抵御正在减弱。他看起来那么放松,那么镇定。
  “你知道要发生什么事情吗?”他问道。
  “知道,亚历山大。”
  “一开始有点儿疼,不过以后,我希望你能学会享受这种快乐。那个可恶的老头默里还是牧师吗?”
  “是!”她气喘吁吁地说。亚历山大对默里牧师这种不恭敬吓了她一跳。好像默里牧师才是魔鬼。
  “人类的苦难更应该由他这种人负责,而不该由那些品行端正的、诚实的、不信上帝的中国人负责。”
  黑暗中传来一阵丝绸睡袍发出的沙沙声,他已经爬到床上,钻进被窝,把她搂在怀里。“我们睡在这儿,不只是为了生孩子,伊丽莎白。我们现在做的一切都是婚姻赋予的神圣使命。这是爱的行为——爱情的行为。不只是皮肉的快乐,而是思想,甚至是灵魂的结合。没有什么你不可以、不应该接受的。”
  发现他浑身赤裸,她尽可能把手收回到自己身边。她不让他脱她的睡袍。他只好耸耸肩,扯着袍边儿撩起睡袍,一双大手抚摸她的大腿和腰,直到身体发生的变化让他爬到她身上,硬邦邦地顶入。她疼得直流眼泪,但是和父亲的皮鞭棍棒以及跌打损伤相比,这点疼痛算不了什么。一切很快就结束了。正像玛丽说的那样,他浑身颤动,仿佛吞咽着什么,退了出来,但是并没有从床上退下。他还躺在那儿,又干了两次“那事儿”。他没有吻她,离开的时候,只是用嘴唇轻轻地碰了一下她的嘴唇。
  “晚安,伊丽莎白。头开得不错。”
  这也算是一种慰藉,她心里想,睡意蒙  。他口气清新,身体清洁,没让人觉得像个魔鬼。如果“那事儿”仅止于此,不更可怕的话,她相信,她不但能生存下去,而且很有可能喜欢上他希望她在新南威尔士过的生活。
  

一 命运的改变(14)
以后的几天里,他一直和她在一起,给她挑选女仆,亲自找店铺给她订做服装、帽子、鞋、袜子;帮她挑选头饰。他给她买的贴身内衣裤那么漂亮,把她看得连气也喘不过来。还有香水、护肤液、扇子、钱包、一把可以和每套服装都配套的阳伞。
  她觉得,尽管他认为自己很体贴,事无巨细考虑得都很周到,实际上,什么事情都是他说了算——两个女仆应该选谁,她应该穿什么衣服、什么颜色、什么款式,都由他决定。香水是他喜欢的牌子,珠宝首饰更是他的钟爱之物。她不知道“独裁者”这个词,于是就用她知道的“暴君”这个词来形容他。在这些问题上,父亲和默里牧师都是“暴君”,尽管亚历山大的专横更为隐蔽,包裹着一层恭维、赞美的“天鹅绒”。
  经过那个令人惊讶、尚可忍受的新婚之夜,第二天早晨吃早饭的时候,她试图多了解一点亚历山大。
  “亚历山大,我只知道你十五岁的时候离开金罗斯,到格拉斯哥锅炉制造厂当学徒;知道迈克格雷戈先生认为你非常聪明;知道你在新南威尔士金矿发了点小财。可是,你的经历一定很多。请你讲给我听听。”她说。
  他笑了起来,笑声很有吸引力,听起来很真诚。“我应该知道,许多事情他们一定闭口不谈,”他说,眼睛亮光闪闪,“比方说,我敢打赌,他们从来没有对你说过,我曾经把默里老头打翻在地。他们说过吗?”
  “没有!”
  “哦,是的。把他的下巴颏都打破了。我从来没有那么高兴过。那时候,他刚从罗伯特·迈克格雷戈先生手里接收牧师的住宅。迈克格雷戈先生是位受过教育的、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你一定要说,我之所以离开金罗斯是因为显然不能待在一座由约翰·默里之流领导的平庸之辈居住的城市。”
  “如果你打破了默里牧师的下巴颏,他们就更不会说了。”她说,心里暗自高兴,尽管不无歉疚。毫无疑问,她不能同意亚历山大对默里牧师的看法,但是她也想起,默里先生曾经多少次把她搞得可怜巴巴、无地自容。
  “大致情况就是你说的那些。”他说,挺了挺胸。“我在格拉斯哥待了几年,然后坐船到了美国,又从加利福尼亚到了悉尼,在采金区发了比‘小财’更大的财。”
  “我们在悉尼生活吗?”
  “不,伊丽莎白。我有自己的城,金罗斯。我在金罗斯山顶特意为你建造了一幢新房子。你就住在那儿。从那儿看不见天启。那儿就是我的矿井。”
  “天启?什么意思?”
  “‘天启’是一个希腊词,指可怕的、巨大的灾难,就像世界末日。对于一座经常地动山摇的矿山来说,还有比天启更恰当的名字吗?”
  “你的城离悉尼远吗?”
  “在澳大利亚不算远,当然实际上也够远的了。在金罗斯,我们可以乘火车,我是说铁路,走一百英里,然后就得坐马车。”
  “金罗斯有苏格兰教堂吗?”
  他扬了扬下巴,那缕山羊胡子看起来显得更尖。“有一个英格兰教堂,伊丽莎白。在我的城里,不会有苏格兰长老会教区牧师的。罗马天主教徒或者再洗礼派教徒①抢占这个地盘儿的时间比他们早得多。”
  她突然觉得嘴巴发干,噎了一下。“你为什么穿这种稀奇古怪的衣服呢?”她问道,想改变这个令人不快的话题。
  “这已经成了我的癖好。穿上这身行头,谁都以为我是美国人。自从这儿发现黄金,成千上万的美国人蜂拥而至。不过,我之所以穿这身衣服,真正的原因是它的质地非常柔软、舒适,不会擦痛你的皮肤,清洗起来也很方便。因为是用小羚羊皮做的。穿上还很凉快。尽管看起来像美国货,实际上我是在波斯做的。”
  “你还去过波斯?”
  “和我同名的那位著名人物去过的地方我都去过。他做梦也没想到他去过的地方我也去过。”
  “和你同名的著名人物?他是谁?”
  

一 命运的改变(15)
“亚历山大……大帝,”他补充道,脸上一片茫然,“马其顿国王,他那个时代举世闻名。当然已经是两千多年前的事了。”他好像突然想起什么,向前俯了俯身子。“你能写会算吧?伊丽莎白。真希望你能。你会签名,可是仅限于此吗?”
  “我看书一点儿问题也没有,”她说,心里不大高兴,“只是手头没有历史书罢了。我还学过写字,可惜没有机会练习。父亲家没纸。”
  “我给你买习字帖。你可以照着描上面的字母,直到你觉得写起来得心应手。还给你买好多好多纸、钢笔、墨水。你要是愿意的话,还买颜料、速写本。大多数夫人、小姐都喜欢画水彩画儿。”
  “我可不是夫人、小姐坯子。”她说,尽量鼓起勇气,保持自己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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