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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兴和金钟大面面相觑,这受了这么多不也是因为这两人吗?
之前三个人还比较融洽,这四个人就尴尬了。
且不说鹿晗与张艺兴这么多年的友情演变成不共戴天的父母之仇,金钟大又是因为被陷害才使两人之间产生这么大的隔阂,然后又因为金钟仁劫走他的事牵扯到钟大差点被砍头,无论哪一条都是罪大恶极。
一直到城门以西的小山庄里,四人都没讲过一句话。
这个地方其实也属于京城管辖,名字叫清溪山庄,大家就乐意喊安逸村。张艺兴安排的这里两口子姓朱,曾经被张艺兴救过一命,所以这次有难也想着来避避。安逸村朱家在这里普普通通,房屋又偏僻,四处都是竹林房屋,很难搜得到。
“几位公子爷,热水都烧好了,要不要先洗个澡……”朱嫂挺热情的,他只认识张艺兴,一直扶着旁边那个骟弱的小伙子,看起来就是之前易离他们打过招呼的那种关系了。
因为看到鹿晗金钟仁,朱嫂也细心的又收拾出一间房来,也不难看出两人之间的亲密。
“不知道怎么称呼……”
“以后也别叫我王爷了,直接喊艺兴就是,他是阿辰。这位是阿辰的弟弟阿仁,还有这位阿晗。”张艺兴给一位一位的介绍。
朱嫂很是高兴的认识这群小伙子,长得又俊俏,性格也乖,既使是逃犯又怎样?
因为顾及到金钟大伤口,张艺兴提议说先去帮他治疗上药了,一会儿再出来聚。
“艺兴,我……”旁边的鹿晗小声叫了一声。
“你什么也别说,我怕会忍不住掐死你。”张艺兴第一次撂这样狠毒的话。
金钟仁把鹿晗圈在怀里靠了靠,没有再说话。
小山村没有上好的浴房,只有一个浴桶和外面一层纱布挡住,想要好药材也几乎找不到。金钟大浑身都是伤,这比伤在张艺兴身上还要痛。
“额嘶——”
“疼吗?唔呼……”张艺兴小心蘸着药酒给金钟大抹上伤口,不由得吸了口凉气。
金钟大其实最怕疼了,小时候都怕,“没事儿兴兴哥,我一点也不疼。”
“还逞强!”
除了金钟仁的骨架要大一点之外,还好其他三人的骨架大小差不了多少,带的衣服也勉强够用。
张艺兴倒是很快习惯这农家的衣服着装,搁在金钟大这里好像就不太行。金钟大的衣服都是两种颜色,一种上是白色,另一种是红色。
“明月,还带了其他钟大的衣服没有?”
“没了……王,公子只有这几套比较不太显眼的。”
这样还叫不太显眼,那显眼的得妖孽成什么样啊?
“王爷,我能问一下白贤哥怎么还没回来啊?”夏明月有些怯生生的问。
张艺兴倒是把这一茬给忘了,只顾着自己和钟大,那白贤呢?“我一会儿出去找找……”
“伯贤没事,他大概午前就赶得到这里。”
进来的人是金钟仁,“你怎么知道?”
“你们劫囚之前我看到他了,给了他信号,像伯贤君这样精明的人是不会吃亏的。”金钟仁扬手把一套农装递给张艺兴,意思是拿去给金钟大。
话也没多留就出去了,夏明月得知白贤没事也松了一口气,出去帮着朱嫂干活。
泡了澡过后金钟大果然舒服多了,一转眼眼巴巴的看着张艺兴,那无辜的小眼神估计叫嚣着太感动了张艺兴你居然来救我我以为再也看不到你了……
面过身金钟大就说了三个字。
“我饿了。”
如果养儿子养成这样,还是一刀捅死张艺兴算了,不过这一个也就够忙活,何况也不会有儿子。
“得嘞,祖宗,我帮你弄吃的去,你把衣服穿上。”
这些衣服都是朱嫂自己缝给朱大哥的,布料粗糙,颜色简单,偶尔还来一块补疤,已经算是好衣裳了。
正如金钟仁所料,中午前伯贤就赶了回来,模样也没什么伤处,大概是趁着混乱到哪里躲起来了。
☆、第三卷 第二十七章
【烟雨迷离,不见人家】
张艺兴是会做饭的,经过阜城那段时光,也知道金钟大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因为这里条件简单,就简简单单炒了一碗蛋炒饭。
站在食房外的鹿晗看着他在厨房一举一动,果然是变了好多。
“你怎么就做了这么点?”金钟大看着一脸嫌弃,手却不由自主的捧过碗来,他大概没想到在经历这一次死难后还能吃一次张艺兴亲手做的蛋炒饭。
张艺兴顺手帮他理了理发梢,“马上就是晌午了,我们要一起吃午饭,所以你垫点肚子就是,别吃太饱。”
“知道了知道了。”
朱大哥和朱嫂是典型的农村家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白天除了午饭基本是看不到朱大哥人的,有时候朱嫂还会把饭菜送到田里,这样的日子虽然清苦但也快乐。
“来来来,恩公啊,我们这里没什么好招待的,你们是大富大贵惯了,农村小菜不堪入眼,别嫌弃啊~”朱嫂热情的端上饭菜,还做了不少的荤食,当好久的口粮了。
张艺兴一行五个人加上金钟仁鹿晗,合着像一家子一样,特温馨。
“哪里的话,如今我们也不是什么贵人了,只是落难罢,要不是你们收留,恐怕我们早就睡大街了。”
朱大哥还特地因为几个小伙的到来去镇上打了点酒,一点老白干下去,都迷迷糊糊的了。
好赖也不会在人家家里白吃白住,除了夏明月在家里帮着朱嫂打理内务外,其他几人也会去田里地里干活,过着普通的农民日子,撇开关系尴尬,其他还是挺不错。
鹿晗的武功全部是被吴世勋废了,身子虚弱得跟女人似得,所以要数轻松那也算一个,可以谅解一下。可是另一个人是既不下田也不种地,四肢健全还是不干活,那肯定是金钟大了。
他说,拔草太累了、挖土太累了、牟田太累了,所以每次都是边伯贤金钟仁和张艺兴干,另外两个都是在旁边歇着。
“鹿晗!”金钟大看着旁边呆神的鹿晗故意大声喊。
“嗯?”
“你在看钟仁啊?”沿着这目光看过去可不是在看那黑小子吗?
鹿晗好像羞了脸别过头,“没有。”
明明就是,金钟大想。从当年在迎春阁相识,到现在也是两年了。
“你们两兄弟一点也不像。” 鹿晗突然来一句。
一个有野心,一个擅长伪装,唯一的相同处大概就是用情了。
“认识我们的人都这么讲。”
午间太阳大,几个公子哥都不想顶着大太阳,只能回去,下午太阳不散,所以每天工作量也只有上午而已。
“你还真是贫民的身子少爷的命。”张艺兴帮金钟大打着洗脚水说,即使嘴上嫌弃,自己还是宝贝得不得了。
“嘿嘿,有人乐意被使唤啊!”金钟大得意的仰着脑袋,“张艺兴,你难道就这样跟鹿晗哥耗一辈子?”
“这话我怎么听酸了……”张艺兴挑挑眉。
金钟大挠开那不安分的爪子,“我跟你说正经的,这可是大事。”
“好,你说,我听着。”
“你原谅鹿晗哥好不好……”
张艺兴一下子不说话了,“这事甭谈。”
“为什么?”
张艺兴起身倒洗脚水,本想试着扯开话题,哪儿知道这金钟大一直追问着个不停,就仗着我喜欢你有点无法无天了是吧?
“兴兴哥,你们圣人不是常说凡事都要胸怀大度嘛,这样曰那样曰的,人家鹿晗哥都知道自己错了,你就原谅他呗。”
金钟大扑闪扑闪的眼睛咪成一条线,这么久了,还是拗不过他一场撒娇,自古英雄立战功走沙场,却难过美人关,何况还是一位男子。
“唉……金钟大啊金钟大,你怎么这么傻你啊?每次我看到你身前那道一指长的疤痕,总想到一年前的事,要是再往右移两寸的位置,说不定现在坐在我面前的就是一堆白骨,而这事的肇事者就是鹿晗。”说来说去,原是我爱你太深。
金钟大沉默了一会儿,原来张艺兴是因为自己,撇过头不让眼角的感动涌出来,“若想想当时,即使我是你,也会这么做的。我这一剑要么怨不得人,要么就怨你不够相信我……”
有些时候分离就是最好的惩罚,若不是这一年的离别,或许张艺兴两人也走不到今天。
金钟大的话犹如当头一棒,是啊,要是自己足以信得过,那当时又怎么会因为这高丽身份被人陷害,给了鹿晗可乘之机?
从成亲以来几乎没有吵过架的两人,如今却打起了冷战,同床共枕也各翻其身,几天下来都没有一句话。
“叩叩——”
“进来。”说话的是鹿晗,敲门的是张艺兴。
金钟仁给鹿晗煎药去了,一时半会儿也回不来,所以张艺兴这时才过来找他。
“艺兴,我大概知道你进来的意思了,很抱歉我又给你造成了困扰。”
张艺兴愣了下,然后一笑,“很意外你居然还会说抱歉两个字,看来你真的改变了不少。”
在张艺兴眼中,鹿晗一直是放浪不羁,顽固子弟的形象,这京城人氏,谁不是听到鹿晗就一身鸡皮疙瘩,这人妖孽得太不像个人,所以尘世不允许存在。
“不多久,我就是二十有四了,当然是要改变一些。”
张艺兴不以置语。
“吴世勋和金钟仁,哪个真?哪个假?”
鹿晗垂下眼幕,“怎么不算上你自己?”他点燃了房间一盏小灯,“没什么真真假假的,只是不同方式罢了。”
在两个同时爱你的人,而你只需选择一个的情况下,那肯定选择自己喜欢的一个,所以对不起,吴世勋。
“我与江山,他也许需要的是我,可是他与钟仁,我需要的是一份亲人。”
好像吴世勋一直没有告诉鹿晗,其实他没有杀了鹿氏一家,只是流放而已。
“认真的吗?”
鹿晗笑作不答。
听脚步声金钟仁要进来了,而张艺兴恰好也出去,两人只是稍稍做一点头,便各走各的了。
“他跟你说什么了?”
“这两年的愧疚,我也算是还清了一些,还是我对不住他。”即使襄王爷和王妃怨恨,那就怨恨他好了。
自那天之后,张艺兴和鹿晗关系缓和很多,有时候还能说上一句话之类,只是之前那种兄弟情义,还是很难抹去。而金钟大倒是和鹿晗很合得来,经常看到两人一起聊天聊的哈哈大笑,有些事还瞒着金钟仁不跟他说,这边的张艺兴也是伤透了脑筋。
“鹿晗哥,你带我去哪里了,这荒郊野外的,好难走……”面对一壁陡坡,金钟大又露出了囧字眉。
“前面一点就是了。”鹿晗喘着气比金钟大更虚弱,还好意思说路难走,这人估计天生就应该是享福的。
两个人又艰难的爬着坡,这速度比想象中的慢了半个时辰。好不容易走到山顶,也没什么看头,荒秃秃的野草,和一个半山涯。
“岁月历经沧桑 失了模样 暮然人走茶凉 已被遗忘 你我相识之时 灯火依旧辉煌”
这是张艺兴自己编的曲,用笛声唱出来,又是一种感觉。整个山谷充当着悠扬的笛声,时而婉转,时而高昂。
此时的金钟仁和鹿晗已经退下,留给他们两人空间,这一趟也不算是白忙和。
张艺兴边吹着笛子边走到金钟大面前,看着发愣的人,把笛子往他怀里一塞,才醒过来。
“看什么呢,这么专注。”
“我在看我优秀的男人。”金钟大上前抱住他,他这么优秀,反正爱着自己也不吃亏。
张艺兴回手也抱住金钟大,嘴角露出浅浅的微笑,“只属于你的男人。”
☆、第三卷 第二十八章
【倾尽天下,换他笑颜】
金钟仁遇到鹿晗,完全是在意料之外。
世煜帝(吴世勋当朝)一年,正值四方祸起时期,金钟仁也是当时潜入皇宫,准备盗走玉玺,只要玉玺一失,四方王爷肯定都会蠢蠢欲动,那么高丽打败大顷那就指日可待了。
“那是谁,站住!”
可惜盗玺事件败露,禁卫军四面包抄进来,金钟仁只好翻身跳入皇宫内部,而恰恰很巧的是,就是鹿晗的宫闱。
若说皇宫里的人,个个都知道这位鹿主子的脾气,谁也不愿伺候,于是没有人守夜。
“来者何人?”鹿晗正欲宽衣,听到动静连忙出去一看,黑衣蒙面,应该不善。
金钟仁看这里只有一个人,一跃身就将鹿晗擒住,肌肤贴着肌肤,刚才被侍卫中伤的地方还在流血,难免有些喘息声。
“救我……”
听口音不难辩出此人并非大顷人氏,鹿晗的武功当时还是很好,所以要是想推开他也不是难事。
“救我,我会报恩。”
若在于平时,鹿晗肯定都是不屑一顾的,但今时今日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