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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兴刚准备过去,金钟大用最快速度从床上爬起来接过手并将小二告别回去。
“你这是要干嘛?”张艺兴惑。
“你坐下。”金钟大把他推攘至床边,笨手笨脚的为张艺兴解开鞋袜。
“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看着张艺兴微微发烫的脸,金钟大咬咬唇,“就今天,我帮你洗一次。”
以往都是张艺兴为金钟大洗脚,长久以来都是如此,而有些事情时间久了就习惯了。
如果让一句话来形容张艺兴此时的感受,那只能是——感动。
梳洗完毕后,颠龙倒凤的事情是必须做的,高丽对于世俗男男比较开放接受,而张艺兴也没有拒绝理由啊。
两人一夜好梦。
日上三竿时小二来收房了,两人才起来,洗漱过后继续上路,这边的地带繁华,很有富贵感觉。
“我走不动了,先休息会儿,张艺兴快去给我买吃的。”
“哟,连哥都不叫了。”
“麻利点,那一日时辰还没过呢!”
“你唤我一声夫君,我就去买。”
金钟大坐在台阶上装模作样踢他一脚,像极了打情骂俏的小情人儿们,不过方式粗鲁些罢了。
“中原人不是唤做相公吗?”
“那就相公也成。”张艺兴盘算一下包裹里的盘缠,已经不多了。“你想吃什么?”
“嗯……枣泥酥饼和黄桥松饼。”
“好,我去去就回来。”
张艺兴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因为钱的事烦恼过,而现在,居然连吃一顿饭都拮据着。
想当初,还是因为钱财这事才结缘的两人,又呵呵的笑起来。
金钟大点的两样食物都还是不算便宜,张艺兴也毫不吝啬的买了下来。有时候千金也难买美人一笑,可谁想过一笑便是毁千金呢?
“你自己那份呢?”金钟大看他只带了一人分量的的食物,有些不解。
张艺兴摆摆手,“我吃过了。”
谁都瞒得过,可就是瞒不过金钟大的法眼,“真吃过了?”
“好吧,我从实招来,是因为……盘缠不多了。”
这句话对于金钟大来说,也没多大概念,潜意识里就是没钱了,没吃没穿没住了。
“那你还给我买这么多,这么贵的……”说实话金钟大有些颤抖,这两样点心可是御用点心,价钱高,分量少,就贵在做工精细。
“给你买东西,没有什么不值得,何况我们这里再走走就到高丽皇城②了,到时候还怕吃不饱吗?”
说得这么轻松,金钟大觉得,咬在嘴里的饼都是甜蜜到苦涩的味道。
从为有人对他这般好,即使说“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也不为过,因为张艺兴真的真的是很爱金钟大啊。
街头巷尾人群复杂,来来往往几十号人,有人再叫卖着盘算着今天的生意,有人已经在结账看赚了多少回家好跟妻儿团聚,谁都不会注意到,街头这两男子之间的微妙气氛,像得露的干果,那样温润美好。
“还有下午呢,你把这吃了,不许嫌弃我的口水。”
“你不是饿吗,我以前练武功经常饿肚子的,没事……”张艺兴推脱着,很不巧的肚子也打起退堂鼓。
“你要是不吃完,我就把你拉到断头台上乱刀砍死。”
“这么狠心?!”
“言出必行。”
金钟大其实倒不是很饿,一来是本身身材就瘦小,不像每顿吃得多的人,二来是小时候练就那些文韬武略,一连几天不吃也是常有的事。
这个傻瓜……
张艺兴还是把食物吃完了,按现在话说,反正没多久都到得了高丽皇城,那时还怕没吃的吗?
此时已步入高丽境界,两人都很顺利的通行,不过有点难人的就是不知道怎么进去王宫,毕竟这里不是大顷,而且金钟大出去这么多年,也没多少人会再对他有印象。
“兴兴哥,我再问你一次,真的确定去见王父吗……说不定,说不定他会杀了你。”
金钟大偶尔在焦急的情况下,会出现囧字眉,看起来很可爱,跟小孩子一样,张艺兴也喜欢抚平那对囧字眉,因为这么多表情只准他一个人看。
①大帅:大帅在高丽(韩国)的意思就是将军,联系上下文就是很了不起的将军的意思。
②皇城:高丽皇城相当于现在韩国首都,这一段我百度过,高丽朝存在的时期正是元末明始,虽然大顷是不存在的大顷国家,可以和他讲讲这个故事里的。
☆、第四卷 第三十二章
【千里奔赴,一笑花落】
张艺兴笑笑抚上他的眉梢,“当然,我会得到你父亲的认可,向天下公开我们的恋情。”
从未觉着龙阳之好是羞愧的事,张艺兴认为里,相爱必能成眷属。
两人不过只是在皇城里游玩了一会儿,后面冲出大批士兵,团团将张艺兴金钟大二人拦住。若是对打起来,张艺兴突出重围是没问题的,可金钟大还在这里那就不好办了。既然硬的不行,那就来软的。
“贼子张艺兴,藐视高丽律法,欺辱世子,本将奉命将你拿下!”领头满嘴胡渣,年纪略大,一股正气。
张艺兴挑挑眉毛,这才刚落户,人家已经先发制人。虽然很多词听不懂,大概意思就是给自己安了一个强拐人家世子的罪名。不过好奇的是,怎么这么快就已经知道他们行程?
“住手!”金钟大挡在张艺兴身前,“我看谁敢。”
“世子殿下!”众兵将齐齐对金钟大跪着行礼,高丽是规矩最多的国家,一言一行都有良好的教养,也难怪金钟大会有这么温润的脾气。
“李副将,这么久不见别来无恙。”
“世子殿下,吾等只是受王命所归,不要让我们为难啊。”李副将看来很有把握,张艺兴倒无所谓,反正都是要去宫里的,只是方式不同罢了。
金钟大却不这么想,自己父亲残忍暴戾,若张艺兴是被抓回去,那定不会受宽待。
正当金钟大准备握拳拼杀时,张艺兴握住那只手,温暖的瞬间有些不知所措。
“正如将军所说,我们去见高丽王一面。”
王宫依旧富丽堂皇,张艺兴从小见这些也没觉得惊奇,不同的大概是民族风俗,高丽不坐凳椅,盘腿席地而坐。男子头戴冠,身着服,和大顷基本相同;女子梳篦盘头,穿着大摆裙,也十分秀丽。
“大王,人已带到。”
高处的人一摆手示意退下,张艺兴迎面看着,他应该就是高丽氏大王金铉宗。
“儿臣参见王父①,王父千岁千岁千千岁。”
“先带世子回宫梳洗,不得我允许,禁止出宫门一步!”金铉宗声音很大,加上本就凶狠的长相,看来是动怒不轻。
金钟大紧紧握住张艺兴的手,不想和他分开,万一这一分开,那可真的再也见不到了。而张艺兴另一只手包住金钟大的手,示意他先离开,自己一个人可以的。
旁边有士兵上来拉扯,金钟大也不管,最后还是被强行带离开。
这如今才剩下两人真正的对决。
“坐。”
“君君臣臣,君既要我坐,那肯定是站不得的。”张艺兴大袍一挥,盘腿坐在地上。
“好一个君臣理论,那君要你死又当如何?”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张艺兴不卑不亢,“可高丽乃我大顷降国,天下君主只有一个,只能是吴世勋。”
高丽王的指尖都在泛白,看样子气得不轻,每年要向朝廷缴纳这么多税务,谁会心甘?
“据闻旭王精通史书,号文学,不知可学过廉耻二字?”
“略晓以理。”
“那大顷律法看来对旭王毫无起意,难怪官官相互,男子交合天理不容!”高丽王一掌拍下龙椅,脸色铁青。
“大王②此言差矣。”张艺兴依旧慢条斯理的回答,殊不知藏在袖子里的手掌都在发汗,他在赌一个人,这个人甚命重要。“我非断袖,男子合欢律法又拿我怎样?我喜欢钟大,人生得一知己难求,又怎会因性别而拒绝。”
“简直是丢我王朝脸面。来人,先把他囚禁,大顷国王爷恭候,好好款待。”
金铉宗衣袖一挥,离开大殿,而张艺兴也温顺的随奴仆离开。
……
而大顷这边,天暖月时圆,没什么不一样的。
自大哥携丈夫离开后,吴澜日日去求吴世勋放了两人,本身鹿晗的事就与二人无关,可皇权在握想杀谁就杀谁。
起先几次吴世勋每每一看到她不过差人把她送回去,时间久了即便在面前闹也无动于衷,这丫头真傻,傻得自己都为她担心。
“皇表哥,手足之情不可断,为何这般追杀不解,恳求皇表哥收回成命。”吴澜日日跪在宫殿前为那二人求情,风雨不改,吴世勋批完奏折突然想,要是让她知道二人之间的苟且之事,还会这样维护吗?
“宣吴澜进殿。”吴世勋轻声对一旁公公道。
吴澜以为是自己把吴世勋感动了,如果知道今后的事,那她宁愿一辈子被蒙在鼓里。
两旁的人被屏退,吴世勋坐在上位,吴澜匆匆行完礼,等待着吴世勋的降话。
“傻丫头,你可知为何张艺兴会拼了命救出金钟大吗?”
“大哥对我甚好,金钟大即为我夫婿,他当然会拼力去救。”吴澜毫不犹豫回答。
吴世勋摇摇头,“只怕你在独守空房,二人却比翼双飞。”
吴澜蒙了,“此话怎讲?”
“张艺兴与金钟大弃伦理,背道德,置大顷律法为无物,理当处斩。”
在大顷,若你的地位十分位高权重,那么可以豢养男宠,张艺兴乃旭王爷皇亲国戚,即使豢养男宠也没什么,只是这人偏偏是自己妹夫,那就有背伦理道德,是要重处的。
吴澜瞪大双目,她不敢相信,不敢相信自己丈夫和大哥会是这种关系。
“你仔细想想,张艺兴对金钟大如何,对你又如何?而出嫁已为期近一年,金钟大碰过你几次?”
是啊,很久以前怡欣园里桃花树下的画,两人毫无顾忌的拥抱,常常撞见金钟大的张艺兴的房里,动着自己都不能动的东西。偶尔脖子上的红痕,他说是被挂伤了也就信了。
原来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终究只是梦一场。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此事不由得你信不信,已如日月不得见,无法逆转的事了。”
“他们……他们是我最亲的人呐……”至亲至爱,如何割舍?
“若你不信,可在你大哥房间找一些香膏之类的东西,那是他们行事的时候用的,或者请奶娘看看你的身体,是否现在仍然是处女之身。”
吴澜摇着头,跌跌撞撞出了宫回府,所有下人看着她疯了一般寻找着什么东西,把王爷房里的东西都找乱了,癫狂的形象跟疯婆子一般。
若说张艺兴从未娶妻,那为何桌上为何放置两套茶具,床上放着两个枕芯,另行衣柜里放置多套红色纱衣,不难看出是谁的喜好,甚至……甚至在床柜里翻出未用完的香膏。
吴澜突然间很想笑,以为上天赐给自己一个这么好的大哥和这么优秀的夫婿,那是多么好的运气,没想到仍然是虚梦一回。
“小姐,小姐你怎么了!”
“绿莲,绿莲我错了,我错了……”吴澜已泪流满面。
没有人有错,又是谁的错?
①王父:古代中国朝代里,太子叫皇上都是喊父皇,而族谱王里有封地的世子喊封王都是喊父王。而在古代韩国其实和中国一样,但是我为了区分开来所以喊王父,希望大家不要误会。
②大王:这一词是出现在高丽王朝灭亡后朝鲜王朝才有的,可是高丽王朝依旧称之为皇上就不好区分,我又把它改成了大王。
☆、第四卷 第三十三章
【年华长记,知己难酬】
这一关,便是三日未得见。
金钟大很担心,他太了解自己父亲了,那可什么都做得出来,即便张艺兴再厉害,也不是他的对手,一想到这里,真是懊悔将张艺兴带回高丽。
已经三日未进食物,整个人就焉着趴在床边,动也不动。金铉宗自然不会坐视不管着,连日派去的美人都被赶了出来,只好将金珉硕传唤回来劝劝这个傻小子。
金珉硕是金钟大大伯嫡长子,从小养在王宫,自然玩的开。他最喜欢吃干松仁,和俊绵一样是很温柔的人。
“没想到你居然会跟个男人在一起,这些年是在外面玩疯了吧!”
“我也没想过。”
“吃了这么多别处的东西,还是你宫里的点心最好吃,都说大王爱幼子,其实对你才是最好。”金珉硕拿起松糕,还到金钟大面前晃晃问问他吃不吃。
金钟大烦躁的挥开面前的手,“拿开。”
“真是好心没好报。”
过了好一会儿,金钟大猛的从床上坐起来,“珉硕哥,你知道什么是喜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