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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老之后总会回忆起以前的事,如今年迈体虚的金钟大也是如此,尽管御医说寿命很长,可自己感觉恐怕是活不过今晚了。
离帐不远处是一幅画像,画里的人风度翩翩,温文尔雅,五官长相来看与高丽略有不同。
“钟大……钟大……”
——活着的信念究竟是为了什么?
——是因为你啊,笨蛋!
——什么叫有目标有理想?
——以我之姓,冠你之名。
——岚公子有句诗是这样写的:妖笑百媚生,岚解一世情。
——人妖殊途……那我们这样又对吗?
——旭王风华绝代,想来钦慕之人定也不会少,怎得二十年过却还未娶亲?
——本王不才,偏偏只认定了一人,宁愿为他终身不娶。
金钟大在最后一刻有流过眼泪:其实兴兴哥,我知道那草是你掐断的对吧。
☆、倾尽今生今世番外…意中人(一)
【年少不知事,梦里意中人】
我叫鹿晗,我出生在大顷右丞鹿匿家。
我娘是正房,家中也只有我一个孩子。不是我爹没有其他房小妾,只是我爹为了避免夺嫡争家产,每年给了那些女人很大一笔钱,我都不知道我有多少个兄弟姐妹。
旁人都是羡煞我的,俊靓的容貌,显赫的家世,恩宠的骄子。不论我做什么事,我爹也总是很疼着我。
因为从小长相优越,爹让我跟随长白老人学习毒术予以防身,更让我增长了肆无忌惮,从小到大闹翻了长安城。
我映像中最严重的一次是烧了皇后娘娘的佛堂,差点引起皇宫禁院失火,先皇就准备处死我。
是鹿匿在宫门口跪了整整两天,求着皇上说,“孽子顽皮,看在年幼的份上,留他一条生路。”
然后皇帝罚了我家里禁足一年,鹿匿也偷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我出去溜达,他真的是一位好父亲。
康庆四十七年,也就是皇帝驾崩前不久,我才发现我爹竟有谋逆之心,他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居然也想着君王枕畔。
我说,“爹,你糊涂啊!这天下,是吴家的天下,这江山,是吴家的江山!你谋君篡位是要被天下人耻笑的!”
“晗儿,你还小,不懂得为父的苦心,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鹿匿为吴家鞠躬尽瘁,从科举到如今三十年效劳,要不是亲眼所见,我绝不会相信他会谋反。即使我从小做这么多调皮的事情,也知道绝不损害大顷,绝不损害吴家。
“爹,收手吧!”
“晗儿,这天下,是你的,这江山,也应该是你的。”鹿匿嘶吼道。
打从我出生,就有位算命先生到我家门口来说,贵子廿二,逐鹿中原,天之将明。
鹿是我的姓氏,天之将明是我的名字。鹿晗。
而逐,到底是驱逐,还是什么,也没有表现太明确。大概意思分析,就是要统一天下吧。
“爹,七皇子明显居心不轨,你为何……为何要助纣为虐呢?”
“爹自有道理,你就别管了。”
“爹!”
我当时想,绝对不能让他得逞,取江山容易,可易主对百姓又是一场灾难啊。
是我派人提前告知了吴世勋要他联合襄王夺取皇上的传位召令,虽然吴世勋年龄不大,但比上七皇子的年盛气傲和诡计心,简直好上太多,无论怎样,也会是一位仁君吧。
那个位置太危险,我不想也不屑要,从未想过。
只不过没想到的是,成王败寇,吴世勋居然处理了鹿家上下老小,并囚禁了自己。
他那点心思,我只以为他是玩玩来着,而他居然来真的。
“吴世勋,你当真下狠心杀我全家?”
“叛军鹿匿,以下犯上,罪不能恕。”
“他是我爹啊……”我几乎是接近疯狂,那个人,是守护他一生的人。
吴世勋说,他很爱我,从小时候见我的第一面起就爱我了。
可惜,这个世界上爱我的人很多。
我说,“吴世勋,你放了我,也算是放了你自己可以吗?”
“我可以为你付出一切。”包括江山,包括天下。
而囚禁我的半年里,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鹿匿要谋反,为什么要联合七皇子当皇帝。因为我,全都是因为我。
鹿匿知道吴世勋对我的心思,他知道我不高兴,也希望我能找一个自己喜欢的女人能平平静静的过完一生,而前提下就是,不能让对我有非分之想的人做万人之人。
他的苦心,原谅我现在才明白。
吴世勋确实也对我很好,好像是因为他杀了我最亲的人,而努力做着我最亲的人,或许真的是他说那样,即使我要江山,要天下,他也会双手奉上。
而这时,我正好二十二岁。
世煜帝二年,他不过也才十九岁,就要担上这么重的担子,确实也够辛苦。
可是相处一年来,我对他的感情,也只不过是哥哥对弟弟那样,丝毫没有爱慕之意。
他依旧是把最好的给我,而我也来之不拒。
吴世勋那些妃子,朝里的大臣,市里的百姓,无一不说我是妖孽化身,说我是来迷惑郡主,会毁了大顷。
可他居然也不过充耳不闻,好像这都不关他的事一样。
后来,我认识了一位叫都暻秀男妃,在天下得知吴世勋有龙阳之癖后,虽然背后指指点点,当面依旧是阿谀奉承,当真是恶心极了。
“鹿公子心情不好。”
我是笑着的,他怎知我心情不好?这后宫历代不平静,我在宫里从未相信过任何人。
“你是?”
“在下新晋庶六品宸斌①都暻秀,想必公子就是圣君②吧,臣下失礼了。”
“无妨,名号而已。”我摆摆手,既然不喜欢,圣君又如何?
这位六品宸斌不似于别的妃子争强好胜,心情也平和,我很喜欢他,比我小两岁,长得也算是俊俏。
有时候我会向他倒倒苦水,在皇宫里寂寞了一年,我真的好需要那么一个人来陪伴我,而这个人,就是我连底细都不知道的都暻秀。
他说,“圣君,你有试着爱过一个人吗?”
我想了想,爱这个字太深奥,之前对张艺兴有那么一些喜欢,但谈不上爱。对于吴世勋,说爱完全是无稽之谈。
“有时候就是那么一眼,便就足够了。”
“一见钟情么?”
“也算。”都暻秀的脾气太随和,皇宫里就需要这样的人。
“那你爱吴世勋吗?”
“他是我的男人,我自然爱他。”
“就我不爱。”全世界就我不爱他。
“人活着,总是要轰轰烈烈的爱一场才是够的。”都暻秀最后说。
其实我没看出来他到底哪里爱吴世勋,当然,这也不太关我的事,直到……
“鹿晗,你就这么想离开我吗?我那么爱你……”
在又一次我逃离皇宫失败被捉了回来,吴世勋终于愤怒了。我就喜欢看他的愤怒,他越愤怒,就越对我失望,或许某一天,我就会死在他的手下。
死了,也就解脱了。
“是啊,我做梦都想离开你,离开这金镶的囚笼,让我像一个玩物似的被你摆弄。”
“如果你不喜欢,我可以抛下这皇宫,这皇位,我不要了!”吴世勋再一次说出这话,我还是没有动摇的感觉。
我抿了抿嘴唇,“你对我只有占有欲而已,那不是爱。”
“我不管,你要是敢逃一百次,那我就抓你一百次,你要是敢逃一千次,那我就抓你一千次,这辈子就跟你这样耗下去。”
他始终还是一个长不大的小孩,我说。
他废了我的武功,打伤了我的腿告诫我不要离开他,而我几乎也对世界充满了绝望。
那些人,那些事,依旧留守在不堪的世界。
直到遇见金钟仁。
①宸斌:男妃等级之一,相当于贵人位分。
②圣君:古代男后,执掌凤印,地位同于皇后,有处理宫里所有人的权利。
☆、倾尽今生今世番外…意中人(二)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
直到遇见金钟仁。
有的人,注定见到了就会怦然心动,那种感觉,真是妙不可言。
“谁!”
我正在正殿里休息,即使武功被废,修炼了这么多年的内力也明显能感觉到有人擅自闯入了宫里。
门口守着的宫女太监们都无故昏迷,暗沉的天色巡逻兵也不会察觉这里到底是有刺客还是什么。
“嘘,是我。”
这语气说得他跟我很熟一般。只见一黑衣男人跃门而入,身长八尺,举手投足间有着特别的气质,若非贵族子弟是教育不出来的。
我映象里从未见过他,却隐隐有种熟悉感。
“我带你走,你不快乐。”
他眉星剑目,皮肤相较黝黑,一点不脏,反而更有男子阳刚气魄。
“你怎知我不快乐。”
“这里是个吃人的地方,所以我知道。”
原来他叫金钟仁,是高丽王嫡二世子。
我还是跟着他一起逃离了皇宫,他说得没错,这里是个吃人的地方。因为我武功被废,身体虚弱,几次差点被巡逻兵发现,幸好都化险为夷。这是我第一次做这样刺激的事。
逃出皇宫后,我的右脚被礁石划伤发炎,他没问,我也没说。
“嘶……”
“怎么了?”金钟仁这才转过头来,我摆摆手说没事,他却非要扯开裤脚,看到我腿上的伤,不动声色的从身上扯下一块棉布为我包扎。
有时候,一个小动作,一个眼神便知体会。
我不是算命先生口中的神,我也只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知冷暖晓疼痛的人。从未有人像金钟仁这样关心我,即使他什么都没做,只要静静看着他就够了。
很麻利的包扎好我的伤口,看得出他是一个经常受伤的人,想到这里不由得有些心塞。
“能走吗?”
“别试图小看我。”我站起身蹦跳两下,怎么说一个大男人不至于这点小伤就倒下。
可谁想老天还是注定要我在他面前丢脸,蹦两下之后脚完全疼的受不了,本来就不好的身体直往外面发冷汗,瘫坐在地上都起不来。
他蹲下身,轻轻敲击我两下伤处,“还要逞强吗?”
他二话没说直接把我背在身上,即使年龄小了几岁,肩膀厚实程度比我们这些人都强壮得多。
不过我还是觉得一大男人在街上背着另外一大男人太别扭了,极力要求下来我自己走。说得多了可能就有些烦了,金钟仁一个翻摔就将我甩到前面。这姿势抱着,我更有些难为情。
“是抱着舒服还是背着舒服?”
“都不舒服,快放我下来自己走!”
“鹿晗你别这么矫情行不行。”
“我矫情?是不是我非要叫你两声俊郎你才听着舒服?”
他好像没听懂我意思,没办法,只能说明我们之间有着横沟,他跨不过去,我走不过来。
“什么意思?”
“没意思,你还是背着我吧。”
幸亏这地段已经离皇宫偏远,很少有人烟,不然京城鹿少丢脸丢到家了。
“不,我更喜欢抱着你。”
果然,还是跟小孩一样,笑起来特别好看,心情好就吃两颗糖,心情不好……我还没见过。
在我小时候,对于女子还是有些欣赏之意。皇宫里不乏美人,京城更是数不胜数,即使我娘,看着也是倾城之顾。
或许就是因为我娘长得太妖冶,即使身为男儿身的我,也频频被说成女子那样好看。
渐渐的懂事之后,越发觉得那些美人也并没有这么美,也渐渐没了兴致。好像是十四岁那时,才逐渐觉得自己根本就有龙阳之好,所以对女子提不上兴趣,为了割断这难以启齿的性向,多次流连青楼,都是做给那些人看的。
他们眼中的鹿晗,不过是一个只靠丞相老爹,整天不务正业的纨绔子弟罢了。
“金钟仁,你是谁?”
我左手扯着他衣领,右手抱住腰,若是在外人看来,那真是极其暧昧。
他好像没听懂什么意思,所以也没做回应。
我使劲一跃,环住他的脖子,吻上他的唇,轻轻一咬就破了皮。
“我是金钟仁。”
金钟仁,在金氏王朝里普通的姓,普通的名,组合起来却又这么了不得。
到了安排的地处,那真是极其简陋,毫无之前的那番金碧辉煌,但唯一让我觉得舒服的就是干净。说真的,我很挑,很难伺候,但我不怕吃苦。今生若执一人手,愿能相守到白头。
原以为我鹿晗命中注定不会有所爱之人,但如今看来,这是遇到了。
男欢女爱本就是寻常之事,怕的就是他非能接受断袖之癖。
“不知道京城会有什么动静。”
我想我知道,吴世勋一定会发疯似的找我,然后殃及池鱼找一些和我基本没关系的人杀之而后快。
只是没想到,这次殃及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