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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花谢了春红-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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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诔文可说是情真意切,字字血泪,而且李煜还自称“鳏夫煜” 。鳏,本来是一种鱼类,据说生性喜欢独来独往,因此后来就用“鳏夫”来表示成年后没有妻子或死了妻子的人。我们知道,古代的皇帝除了第一夫人,还有一大堆妃子的,所谓三宫六院七十二妃,李煜当然也不例外。但他在娥皇的悼词中这么称呼自己,就是表示说我的眼里只有你一个,只认你这一个老婆。弱水三千,我只喝你这一瓢。娥皇下葬时,李煜不仅将亲手书写的诔文烧掉以表祭奠,而且将这篇诔文刻之于石,与娥皇平时最喜欢的一具金屑檀槽琵琶同葬了。
  史书上曾说李煜的这种哀痛是故意掩饰他与小周后的偷情,但字里行间的悲伤确实是痛彻心肺的,没有品尝过这种滋味的人是装不出来的,而且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无法从这种哀痛中解脱出来,他写了八首悼念娥皇的诗,占他现存诗的一半 ,可见娥皇之死给他造成的打击确实很大。尤其是我们不要忘了,此时的李煜还是一位刚刚经历过丧子之痛的父亲,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连续丧子丧妻的打击该有多大是可想而知的,他的悼诗中就常常倾诉这双重的痛苦:
  珠碎眼前珍,花凋世外春。未销心里恨,又失掌中身。玉笥犹残药,
  香奁已染尘。前哀将后感,无泪可沾巾。(《挽词二首》之一)
  掌中身:传说汉成帝的皇后赵飞燕身材轻盈,可以在手掌上跳舞,这里比喻娥皇的轻盈舞姿,其实也有掌中宝的意思。如果说爱子的死,就像是眼前最宝贵的珍珠碎了,那么爱妻的死,就像是花儿凋谢带走了春天!剜去心头肉的遗恨还未销除,紧接着又失去了手心里的宝!特别是看到:食器里还有娥皇没来得及吃完的药呢,可是梳妆盒上已经蒙上一层灰了,他与爱妻已经阴阳相隔,永无见日!古人说:痛定思痛,痛如之何?爱子突然死亡、爱妻得病永别的情景,这前前后后的哀痛一齐涌上心头,叫李煜悲哀得已经是欲哭无泪了!
  当他走进娥皇生前所住的瑶光殿西室,看着娥皇生前所弹奏过的琵琶,睹物思人,写下了这么一首诗:
  侁自肩如削,难胜数缕绦。天香留凤尾,余暖在檀槽。《题琵琶背》
  侁,往来行走的样子,有时候也指往来行走的声音。大意是说,看到这琵琶,仿佛就看到娥皇那美肩如削,弱不胜衣的袅娜身影在眼前晃来晃去,似乎还听到她轻盈细碎的脚步声;她曾经怀抱着这琵琶弹奏过多少美妙的乐曲啊,如今捧起这琵琶,好像还闻得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馨香,还能感受到她的纤纤玉指留下的温暖。我们知道,只有思念过度才会导致这种神思恍惚的状态。因此,以李煜天生多情的秉性,我们实在没有必要怀疑他对大周后感情的真诚,顶多只能说他是喜新而不厌旧吧。
  但尽管如此,他和小周后之间的恋爱,却是木已成舟,生米煮成了熟饭的,已经不可能再停下来了。娥皇的死,让他们之间的关系暂时降了一些温度,但同时也让他们的结合再也没有了任何障碍。而且,由于小周后从小就很得李煜母亲钟氏圣尊后的欢心,所以很快就被确定为娥皇的继承人,只是因为年纪太小,不得不等一段时间再举行正式的转正仪式。
  不过,命运似乎还想给李煜一些惩罚,不愿意让他的婚外情太顺利地修成正果。在娥皇死后的第二年,钟氏圣尊后也死了。母亲的死,不但再一次从感情上沉重地打击了李煜,而且按照中国古代的礼节,李煜必须“守制”三年表示孝心,在这三年之内,要停止各种歌舞娱乐活动,不能谈情说爱,甚至连夫妻同房也不允许。也就是说,我们的李煜,必须在他的皇宫里,做三年带发修行的“和尚”,他和小周后的婚事,自然也只能暂时地推后了。
  那么,李煜的“和尚”生活究竟过得如何?他和佛教是否结下了真正的因缘呢?
  

啼笑因缘 二(1)
佛教起源于印度,它从南北朝时期开始在中国广泛流行,到后来逐渐有了许
  多中国特色,与土生土长的儒家、道教被并称为三家或者三教,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基本教义可以用两句话来概括,首先它告诉我们:人生是一个苦海;然后它又告诉我们:怎样才能从这苦海里上岸。
  在五代十国时的南方,佛教一直非常兴盛。南唐李氏家族的几任皇帝都对佛教比较信仰和推崇,因此寺庙越来越多,香火越来越旺。李煜在小时候因为有做隐士的打算,所以对佛教的那一套出世理论本来就非常地熟悉和认同。现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连续失去了爱子、爱妻、慈母三个至亲至爱的人,能够安慰自己的小情人在三年里都不能卿卿我我,可以消愁解闷的歌舞汇演活动也不能办了,皇帝的本职工作干不出什么名堂,小朝廷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老是受赵匡胤的欺负,你说他苦不苦,闷不闷?像这样一个连遭不幸、极度苦闷的青年,自然会对佛教宣扬人生苦海无边、烦恼无尽的教义顶礼膜拜,自然会希望能从佛祖那里讨到消除人生痛苦的灵丹妙药,
  于是,在这一段变故不断、痛苦灰暗的日子里,国主李煜彻底变成了一个虔诚的佛教徒李煜,佛祖成了他的精神导师。在悼念他儿子一首诗中,他说:“空王应念我,穷子正迷家”,“空王”是对佛的一种尊称,“穷子”,即贫穷的游子之意,在佛经故事中用来比喻芸芸众生,此处用了佛经《法华经》中的一个譬喻。说的是一个男子,年幼无知时即离父出走,漂泊异国几十年,一直到五十岁,仍旧穷困不堪。其父思念儿子忧伤不已,奔走四方寻儿,却一直未找到,于是便在某一城中住下来,慢慢地家业兴盛,成为一方首富。恰在此时,那儿子为生活所迫,回到自己的国家,到处求衣乞食来到这个城市。有一天为了找份活干,来到了他父亲的豪宅。他畏畏缩缩的侧立在门外往里看,看到富丽堂皇的大堂内,一位长者坐在师子座上,脚放在宝几上,数不清的仆人在侍奉他。他并不认识这就是他父亲,只是为如此的豪贵气势所吓倒,拔脚就逃开了。而富豪父亲远远地一眼就认出自己的儿子,急忙派使者去追回他。儿子见有人追赶,以为会被杀,又惊又怕,竟然昏倒在地。父亲知道自己的儿子志向低劣,性格自卑,一下子很难适应自己的豪强富贵,便决定用权宜之法引导自己的儿子。于是另外派遣两个形容憔悴毫无威势的人,让他们传话给儿子说,愿雇他扫除粪便,将加倍付给工钱。儿子一听,便高高兴兴地同他们来了,从此,就在父亲家中干起了除粪、扫地等又脏又累的活。父亲为接近儿子,也穿上破旧脏衣,手持除粪器具来到儿子身边。他表扬儿子干活勤奋不耍心眼,鼓励他长期在这干下去,愿意将他看作自己的亲生儿子,并增加了他的工钱,又在衣食住行方面都提高了他的待遇。儿子虽然非常欣喜自己能遇到这等美事,但并不知道父亲的良苦用心,仍自认为是受雇的贱人。时间过去了二十年,这期间,在父亲的逐渐引导下,儿子的内心与外表都体现出信心,出出进进也很自在大方了。不过,他所干的仍是原来的除粪、清扫工作,地位也没发生根本变化。后来父亲得病,自知时日无多,就将自己各种财物的支出、收入等情况全告知了他。儿子渐渐领受了父亲的教诲,也逐步掌管了家里的财产,却从来没有贪图主人一点财宝的想法。又经过一段时间,父亲了解到儿子已抛弃了原先的自卑感,心境渐渐开阔,可以成就远大的志向了。于是在临终前,他将亲族、国王、大臣、居士等各方面人士全都召集到一起,说出了这位男子是自己亲生儿子的真相以及寻找、相遇的过程,并当众宣布自己所有的财产都归儿子所有。贫穷了一生的儿子今天忽然在父亲这里获得大量的珍宝、豪华的宅院以及其他所有财产,顿时惊喜万分,叹为三生难得之事,心想:“我本来并无仰慕追求之心,如今这丰富的宝藏竟自然而然从天而降。”这故事的本意是说佛祖如何施用权宜之法调教众生,将众生低劣的迷茫之心逐渐引入到大智大慧之境。李煜在诗里是形容自己像那个穷子一样,正处于痛苦迷茫的阶段,希望求得佛祖的顾念指引。有时,他无法理解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不幸和痛苦,以为是遭受了因果报应,写诗说:“前缘竟何似?谁与问空王?”(《病中感怀》)意思是我的前辈子究竟是造了什么孽啊,有谁可以替我问一下佛祖吗?更多的时候,李煜沉浸在念经拜佛所造成的空幻世界里,把佛教当作精神上的鸦片,宣称“赖问空门知气味,不然烦恼万涂侵”(《病中书事》),就是说幸亏我从佛教那里懂得了不少的道理,不然我就掉进烦恼的包围圈里去了。

啼笑因缘 二(2)
不过,我们的李煜毕竟是一个多情种子,虽然在痛苦无奈中投进了佛教的怀抱,却并没有忘记小周后的怀抱。因此,他虽然虔诚,却是六根不净。对于这一点,李煜倒也不加隐瞒,他在一首诗里说自己“背世返能厌俗态,偶缘犹未忘多情”(《九月十日偶书》)。“背世”,就是离开尘世,李煜信佛,所以他说自己是超脱了尘世。第一句诗的意思是说,我超脱尘世之后,回过头来看俗世中的种种人情世故,觉得非常的讨厌。“偶缘”,“偶”是一个动词,与某人或某物相处的意思;“缘”,指“因缘”,佛家的一个术语。因,指引生结果的直接原因;缘,指由外来相助的间接原因。比如一朵盛开的花,它的种子是“因”,而使种子发芽、成长到开花所必不可少的水分、阳光、土壤等外部条件,就是“缘” 。佛教的教义中有十二种因缘  的说法,通过观察这十二种因缘而悟道,就叫做“缘觉”。“偶缘犹未忘多情”,是说自己虽然认真学习关于因缘的佛理,觉悟有所提高,但还是没有忘掉多情的本色。
  因为这种多情,佛教徒李煜在过了三年清心寡欲的生活之后,马上就把迎娶小周后提上了议事日程,结果,他的烦恼也真的马上就来了。
  由于李煜的爷爷、父亲以及他自己在娶第一个正式的妻子的时候都还没有登上帝位,因此皇帝娶亲在南唐还是头一回,婚礼应该如何办,没有先例可以照葫芦画瓢。于是,李煜就让手下的大臣们去讨论一下。这一讨论就讨论出一场不小的风波来。南唐几个著名的书袋子各自引经据典发表高论,争得脸红脖子粗。其中吵得最厉害的是中书令(相当于总理大臣)徐铉和李煜的知制诰(相当于秘书长)潘佑。在讨论婚礼上是否应该安排点音乐时,徐铉搬出周公、孔子的经典著作,认为婚礼是个严肃庄重的事情,不能搞个乐队吹吹打打,吵闹得不象话。潘佑也不甘示弱,抬出孟子的经典语录说:“‘尽信书不如无书’,我们要与时俱进呀,婚礼还是要有音乐才能有气氛。”徐铉说,古时候结婚时即使有音乐,也不能用钟、鼓这些声音洪大的乐器。潘佑反唇相讥,说您老真是健忘啊,《诗经》里的第一篇就说“窈窕淑女,钟鼓乐之”,难道我们皇上要娶的蜜丝周还够不上“窈窕淑女”的标准吗?在皇帝是否应该像一般人一样搞个男女交拜的仪式上,两人的意见也相反。徐铉认为要严格按照古书上所说程序夫妻交拜。潘佑却认为皇帝跟普通人不一样,是人间的最高领导,只有别人拜他,哪有他拜别人的道理,对自己的皇后也不能例外。
  我们知道,当了国主后的李煜经常在歌舞中混日子,现在好不容易冷冷清清地熬了三年,与小周后相思了三年,自然是希望能风风光光地给自己的小情人办个转正仪式了,而潘佑说帝王身份应该与众不同的话,也很能安慰他那颗老受赵匡胤摧残的自尊而敏感的心灵。因此,他心里是站在潘佑一边的。不过,他自己又不好明说,于是就让一个辈份高资历老的大臣徐游去做裁判。这个徐游是个名副其实的“老油条”,他想徐铉虽然官位比较高,但潘佑是贴身秘书、国君跟前的红人,他的话十有*可能是国主本人的意思,因此,也就不管周公、孔子是圣人中的老大而孟子只能算老二,吹了偏哨,支持潘佑的意见,把个徐铉气得半死。不久之后这个徐游背上长了一个大毒疮,痛得不行,徐铉偏偏还往他伤口上撒盐,阴阳怪气地挖苦他:“哟,这只怕是周公和孔子在阴间对您老有意见啊!”
  朝廷中关于婚礼的争论是尘埃落定了,但执行的时候第一道程序就碰到了难题。这第一道程序叫做“纳采”,由男方派使者到女方家里去提亲,其中必须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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