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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人自身的矛盾。而这三个问题应和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和当今人类社会的“和平共处”有着极为重要的关系。我认为,我国儒家的“天人合一”、“人我合一”、“身心合一”这三个哲学命题,可以说为我们解决上述三大矛盾提供了某些宝贵的思路和应该特别重视的思想资源。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这些问题光靠儒家思想都可以解决。
在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时,我们回头看看20世纪的历史,可以发现刚刚过去的这个世纪是人类社会飞速发展的世纪,是取得辉煌成就的世纪,但同时又是充满矛盾斗争的悲惨世纪。在这百年中,发生了两次世界大战,因战争非正常死亡的人何止几千万,大量破坏了人类多少世纪辛勤建造的文化遗产。而我们的国家,在百多年来经历了种种苦难,同时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在这个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从文化上说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们对传统几乎全盘否定,而又拒绝吸收西方的某些先进文化,致使我们的社会出现了“信仰危机”、“道德真空”、“环境污染”、“金钱拜物教盛行”,等等,这些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不能不引起世人高度重视。那么如何办?我想,不仅我这样想,而且许多学者都这样想,我们能不能从我们长达五千年的历史中发掘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某些思想资源?许多学者在努力寻求。当然,必须注意,我们决不能认为思想文化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如果认为思想文化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就可能导致“文化决定论”,这就像认为科学技术可以解决人类社会问题一样,而导致“科学主义”的“科学万能”歧途。因此,我们讨论“儒学的现代意义”只是说,它有些什么样的资源和思路,可以对当前人类社会存在的问题给以某种可以思考的路径,给以一种为解决问题的提示或方向。
儒学的现代意义(5)
关于“人和自然矛盾”的问题
1992年世界1575名科学家发表了一个《世界科学家对人类的警告》,在其开头就说,人类和自然正走上一条相互抵触的道路。我认为,这话深刻地认识到人类社会如果如此发展下去,将会遇到严重的危机。科学技术高度发达,虽然可以给人们造福,但作为自然的一部分的人,在他们征服自然的过程中,不仅掌握了大量破坏自然的工具,而且也掌握了毁灭人自身的武器。对自然界的无量的开发和破坏,资源的浪费,臭氧层变薄,海洋毒化,环境污染、人*涨,生态平衡的破坏,不仅造成“自然和谐”的破坏,而且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这些已严重地威胁着人类自身生存的条件。这种情况的存在,应该说和西方哲学“主—客”(认识的主体与认识的客体)二分的思维方式有关,正如罗素在《西方哲学史》中说:“笛卡儿的哲学……他完成了或者说极近完成了由柏拉图开端而主要因为宗教上的理由经基督教哲学发展起来的精神、物质二元论……笛卡儿体系提出来精神界和物质界两个平行而彼此独立的世界,研究其中之一能够不牵涉另外一个。”这就是说,西方哲学长期把精神和物质看成是各自独立的,互不相干的,因此其哲学以“外在关系”(“人”和“自然”是互不相关的二元)立论,或者说其思维模式以“心”、“物”为独立的二元,研究一个可以不牵涉另外一个。这就是说欧洲(西方)的思维模式从轴心时代的柏拉图起就是以“主—客”(即“心—物”或“天—人”)二分立论。然而中国哲学在思维模式上与之有着根本的不同,也是在轴心时代就以“天人合一”(即“主客相即不离”)立论。中国哲学的源头之一可以说是《周易》。在1993年于湖北荆门出土的“楚简”有一段非常重要的记载:
礼,交之行述也。
乐,或生或教者也。
书,□□□□者也。
诗,所以会古今之诗是也。
易,所以会天道、人道也。
春秋,所以会古今之事也。
这些竹简大概是在公元前300年前的东西。从这个记载看,“易,所以会天道、人道也”,是说《周易》是研究天道(天的规律)和人道(人类社会的秩序)会通道理的书。这就是说,在中国古代很早就注意到,研究“天”不能不牵涉到“人”,研究“人”也不能不牵涉到“天”,这就是“天人合一”思想。其实在《论语》中也已经透露出这一消息,子贡说:“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子贡虽然没有听到过孔子讲“性与天道”的言论,但他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就说明当时人对“人性”(人)与“天道”(天)的关系问题十分关注。从人类社会的发展上看,人们最初遇到的问题就是“人”与“自然界”(天)的关系问题,因为人要生存就离不开“自然界”。所以在中国古代一直都在关注“天人关系”问题。当然对如何处理和看待“天人关系”自古就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主张应顺应自然;有的学者认为应利用“天”来为人服务,“制天命而用之”;有的主张“天人交相胜”;等等。但儒家思想的主流多主张“天人合一”。所谓“天人合一”是说“天”离不开“人”,“人”也离不开“天”。为什么有这样的思想,可以说其起源很早。我们知道,《周易》本来是一部卜筮的书,它是人用来占卜、问吉凶祸福的。向谁问?是向“天”问,“人”向“天”问吉凶祸福。《易经》记述了这些,所以这就成为“天”、“人”关系的书。后来,出现了对这部书的种种解释,这就是《易传》。特别是其中的《系辞》可以说是对《易经》的一种哲学解释。既然《易经》所要解决的是“天人”关系问题,那么“人”和“天”究竟是个什么关系?《系辞》就是要回答这个问题。它认为:《易经》这部书无所不包,既包含“天道”、“地道”,也包含“人道”,虽然“天道”表现为阴和阳,“地道”表现为“刚”和“柔”,“人道”表现为“仁”和“义”,但是这三者的道理是统一的,都是乾坤的表现。宋儒张载说:“三才两之(三才指‘天’、‘地’、‘人’),莫不有乾坤之道也。易一物而合三才,天(地)人一也,阴阳其气,刚柔其形,仁义其性。”《易》把天(地)和人统一起来看,所以天人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统一体。为什么用“乾”、“坤”来表述“天”、“地”、“人”的统一,这是由于《易传》有个看法,因为“乾”是指“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坤”是指“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的。因此,“人”对“天地”(天)负有特殊的责任。“人”应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精神来担当天地所要求的大任。张载说,“天道”和“人道”从“道理”上说是统一的,如果要知道做人的道理不能不知道“天地”的道理,能知道“天地”的道理,也就可以知道“人”(社会)的道理。所以宋儒对“天人合一”思想发挥得更加深刻了,例如程颐说:“安有知人道而不知天道者乎?道,一也。岂人道自是一道,天道自是一道?”照儒家看,不能把“天”、“人”分成两截,更不能把“天”、“人”看成是一种外在的对立关系,不能研究其中一个而不牵涉另外一个。朱熹说得更明白:“天即人,人即天。人之始生,得之于天;即生此人,则天又在人矣。” “天”离不开“人”,“人”也离不开“天”。人初产生时,虽然得之于天(由天产生的),但是一旦有了人,“天”的道理就要由“人”来彰显,即“人”对“天”就有了一个责任。如果没有“人”如何能体现“天”的活泼气象,如何体现“天”的“自强不息”和“地”的“厚德载物”呢?所以人应该知道“为天地立心”就是“为生民立命”,不能分割为二。所以《郭店竹简?语丛一》中说:“知天所为,知人所为,然后知道。知道然后知命。”知道了“天道”(自然运行的规律)和“人道”(人类社会生活的规律),这样才叫做知道“天”和“人”有一个统一的道理,然后才可以知道“天”(天道)和“人”(“人道”,社会)发展的趋向。孔子说“知天命”;就是说“人”应知道“天”的运行发展的趋势。孔子又说“畏天命”,要对“天”有所敬畏,不能随便破坏“天”的发展规律。因为中国哲学一向不把“天”看成一死物,而把它视为是有机的,连续性发展的,有生意的(生生不息的),与人为一体的。“人”的存在离不开“天”,这是大家都能懂得的道理,但是为什么“人”有时把自己置于与“天”对立的地位,肆意地破坏“天”,把“天”作为征服的对象呢?这是由于他们把“天”和“人”看成只存在着一种外在的关系,而不了解“天”和“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息息相关的内在关系。“内在关系”与“外在关系”不同,“外在关系”是说在“天”与“人”二者之间是各自独立的,各不相干的;而“内在关系”是说在“天”、“人”二者之间存在着相即不离的关系。因此,“天人合一”虽是中国哲学中的一个很古老的哲学命题,但它是中国儒家思想的基石,它同时也是一常新的人类社会需要不断给以新的诠释的命题。我们在考虑人类自身问题时,必须考虑与“天”(自然界)的关系问题,而且应是接着“天人合一”的观念来不断深入探讨“天”和“人”存在着的相即不离的内在关系。当前人类社会不正是由于长期严重地忽略了“天”与“人”的相即不离的内在关系正在受惩罚吗?不是“人类”和自然正走上一条相互抵触的道路吗?
儒学的现代意义(6)
由《周易》开出的“天人合一”思想(即“易,会天道、人道也”的思想)对解决当今“人与自然”的矛盾作为一种思维模式,或者可以给我们以下三点启发:
第一,“天人合一”作为一种思维模式,它要求人们不能把“人”看成是和“天”对立的,这是由于“人”是“天”的一部分,“人之始生,得之于天”。破坏“天”就是对“人”自身的破坏,“人”就要受到惩罚。因此,“人”不仅应“知天”(认识自然,以便合理地利用自然),而且应该“畏天”(对自然界应该敬畏,要把保护“天”作为一种神圣的责任)。现在人们只强调“知天”,只是一味用“知识”来利用“天”,征服“天”,以至无序地破坏“天”,而不知对“天”应有所敬畏,这无疑是“科学主义”(科技万能)极端发展的表现。“科学主义”否定了“天”的神圣性,从而也就否定了“天”的超越性,这样就使人们的人文精神失去了依托。中国人的“天人合一”学说认为,“知天”和“畏天”是统一的,“知天”而不“畏天”,就会把“天”看成一死物,不了解“天”乃是有机的,生生不息的刚健的大流行。“畏天”而不“知天”,就会把“天”看成是外在于“人”的神秘力量,而使人不能真正得到天的恩惠。“知天”和“畏天”的统一,正是“天人合一”的重要表现,从而表现着“人”对“天”的一种内在责任。“天人合一”这个哲学命题,体现着“天”与“人”的复杂关系,它不仅包含着“人”应该如何认识“天”,同样也包含着“人”应该尊敬“天”,因为“天”有其神圣性。这也许正是由于中国儒家没有成为一般意义上的宗教(如佛教和基督教等),但是它却具有一定的“宗教性”。也许正因为如此,在中国,儒家思想可以起着某种宗教的功能,这就是它认为“人”依“天”所具有的“内在”品德经过自我德行修养而实现其“超凡入圣”的“超越性”。因此,“天人合一”不仅是“人”对“天”的认知,而且是“人”应追求的人生境界。因为“天”不仅仅是自然意义上的天,而且也是神圣意义上的“天”,“人性”就其内在要求上说,以求达到“同于天”的超越境界。就这个意义上说,“人”和“天”不仅不是对立的,而且“人”应与“天地”为一体,如孟子所说:“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以实现其自身的超越。这样一种思维路径,不仅对我们走出“天人二分”(天人对立)的困境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也为人类走向理想人生境界开辟了道路。
第二,我们不能把“天”和“人”的关系看成是一种外在关系,这是因为“天即人,人即天”,“天”和“人”是相即不离的。“人”离不开“天”,离开“天”,则“人”无法生存;“天”离不开“人”,离开“人”,则“天”的道理无法彰显,谁来担当实现“天道”的责任呢?这种对存在于“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