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我的艺术人生:天唱-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腾格尔,天的意思
标准蒙古人照
  仿佛再现昔日的王者
  大草原如猛兽般的皮毛色彩斑斓
  天空无声
  唯有《天唱》
  狼无踪影
  只有“苍狼”
  这就是你蒙古人的家乡
  也是我们共同永远的天堂
  ——芒克
  三百喏①,我是腾格尔。在蒙语中,“腾格尔”的意思是“天”;这样,您读这本书,也就等于我们在聊“天”。我这人不擅长在公众场合说话,但要说和朋友一起聊天,那是可以一直聊到天上去的。
  我把这看作一种缘分,就像我唱歌,你们听我的歌,其实都是缘分。
  天知道父母为什么会给我起这么个名字——我是说,回头去看,其中真好像有那么一点“天意”。
  我生于1960年1月15日,属摩羯座。据说这个星座的人特容易忧郁,名人也特多。大影星梅尔·吉普森、尼古拉·凯齐、凯文·柯斯塔,还有“猫王”等等,都是摩羯座,而且确实都是忧郁型的。但我所说的“天意”和这无关。
  您瞧我大头大脸盘,一上电视就既显老又显胖,本来不合适做公众人物,可命运它偏偏就让我成了个最“公众”的歌手,除了天意,怎么解释?
  做了歌手就不得不总在天上飞,有段时间差不多每天都要飞一次,这是不是我与“天”又一层注定的渊源?
  由于总是飞来飞去,我吃了太多的包子和饺子,却少吃了许多我更爱吃的面条(按照家乡的风俗,上路只能吃包子和饺子,不能吃面条,否则路会像面条那样越抻越长),有时就不免心生怨气。不过,再大的怨气也不会影响我对这个名字的热爱和感激。
  我甚至常常为这个名字感到骄傲!我骄傲,是因为我没有辜负这个名字。
  《易经》我不懂,却也记住了里面的一句话,叫做“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君子不君子的我不在意,我在意的是“自强不息”。
  按照我的理解,所谓“自强不息”就是:尊重自己的“天”,进而成为自己的“天”。
  腾格尔——天——天行健。多好。这么多年磕磕碰碰地过来了,回首往事,我很高兴可以心平气和地说:我能走到今天,走这么远,真的没有依靠过任何人,靠的是自己。
  我就是我的“天”。
  ① Sin Bainu,蒙语问候语,“你好”的意思。
  

额尔和图,我的根(1)
一只混入羊群的“苍狼”
  我出生在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旗额尔和图苏木。有一部长篇小说叫《草原风暴》,说的就是我们那一带的事,可惜我没能赶上那个革命的年代。
  按照现代人的观点,我的家乡远离大都市和交通干线,属于既贫穷又落后的地区。用上电是这些年的事;而我小的时候,甭说电,连点蜡烛都是只有在过节时才能享受的奢侈,平时就只能用煤油灯。
  可这一点都不妨碍她的美。那是一种天地人和的美、纯自然的大美,语言无法描述。现在已经看不到这样的大美了,可它完整地保留在我童年的记忆中,影响着并将继续影响我的一生。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多少年了,什么时候说起“草原”,我脑海里浮现的都是那个童年的草原,记忆的草原,“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原。
  草原的幻影中荡漾着湖水的大波。岸边密集的野芦和草丛里,啁啾着无数知名的和不知名的鸟儿,那个多。夜深人静,躺在被窝里听,湖里动静那叫大,害得我平时一个人都不敢去。
  这个位于我家南面的湖眼下还在,但水已经少得可怜;至于芦苇啊,鸟儿啊什么的,早已不知去了哪里。
  我家东边是一条河。平时水不深,但逢到夏日暴雨就会涨水,浊流滚滚。这时若想过河,就得沿着河往上走好几公里,直到水浅了才能涉过去。再往东,是大片的原始森林,合抱粗的大树遮天蔽日,夹生着密密匝匝的杂树灌木,人根本进不去。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河干了,森林秃了,正在沙化的山丘上,只剩下些东一丛、西一撮的沙棘。沙棘的果实可以用来做饮料,我还是从饮料瓶子上知道那叫沙棘的。
  还有狼,草原狼。现在我家卧室里就有一只,毛色苍黄,骨骼粗壮,两耳尖尖,眼珠贼亮。
  当然,那只是个标本,不是活物;但在我小时候,作为活物的草原狼是随处可见,一点都不稀罕的。
  狼强悍而狡黠,年纪大一点的大概都听说过有关它的故事,比如从后面悄无声息地接近夜行人,突然将两只前爪搭在你肩上,趁你受惊回头的刹那,一口咬断你咽喉什么的。但在我们那里,它似乎没那么可怕,至少我印象中如此。
  我们一般不唤“狼”,唤“野狗”,这一被弱化了的称呼表明,没人把它太当回事。有时姥姥正带着我在外面玩,远远地看见它颠儿颠儿过来了,就会说:“野狗来了,离远点。”于是领我进屋在门口兜几圈,再出来,也就不见了。
  朋友们送我那个标本,是为了表达他们的敬意;而我收下它却不止是引以为傲,还因为我知道,这在历史上曾经作为我们图腾标志的大家伙,如今已经像那条河、那片原始森林一样,从我所熟悉的草原上消失了。也许按时下流行的话说“蒸发”更准确,因为它们都是在不知不觉中消失的。
  没有了狼,就只剩下了兔子;再把猎枪给缴了,兔子就成了灾。兔子不像狼,没什么好说的,成了灾的兔子就更没什么好说的了。它们对草原的危害,和狼比起来一点都不差,甚至更厉害。这时人们不免就要怀念狼。
  贾平凹前两年的一部小说,书名好像就叫《怀念狼》。
  我把那只草原狼的标本放在卧室里,也是为了怀念,但不只是怀念狼,我怀念的是整个儿草原。这种怀念像是一个没完没了的梦,却比梦真实。因为每当我们独自面对,这只狼,这只都市里孤独的草原狼,就会透过它尖锐的眼神、矫健的身姿,为我送来遥远的、我记忆中的大草原气息。
  有时抚摸着它依然柔软,似乎还散发着体温的皮毛,我会产生一种幻觉,仿佛我抚摸的不是一匹狼,而就是大草原本身。我会闭上眼睛,想象我的手指正依次掠过那些像雨后蘑菇般星星点点地开放在草原上的蒙古包,那些像云朵般在远远的地平线上涌动的羊群,那在苍翠的原始森林上空盘绕不去的烟岚,那在初春的太阳照耀下闪射着万顷粼光的清凉的湖水,那水上岸边叽叽喳喳、上下翻飞的鸟群,一条大鱼“扑喇喇”跃出水面……甚至那冬天肆虐无忌、转眼就能封门的暴风雪,还有夏日的雷暴,乌云笼罩着草原像一口大黑锅,一声炸雷震撼四野,然后从被狂风压得匍匐在地的草腰上隆隆碾过……这时我就会气血涌动,喉头发痒,就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吼上那么一吼。
  我曾写过一首歌,叫《母亲湖的泪水》,在这首歌中,“母亲湖”正象征着我所说的那种天地人和的美,那种原始的、野性的、纯自然的大美:
  母亲湖像一面镜子
  高高的挂在天边
  在这片干枯的土地上
  母亲湖留下最后的泪水
  当夜深人静当万物沉睡
  母亲湖带着儿女离我远去
  啊  母亲湖
  啊  母亲湖
  你是我生命的源泉
  啊  母亲湖
  啊  母亲湖
  今生今世我要把你找回来
  找回来
  从《蒙古人》到《天堂》,到前两年为《敕勒歌》谱曲,我一直致力于通过我的歌寻找这种美,接近这种美。结果怎么样呢?及于万一罢了。
  

额尔和图,我的根(2)
有人不同意我的看法。他们说,那时候再好也赶不上现在好。你看现在草原上几乎家家都有摩托车和电视机,那时候有什么?还找什么找?
  我不会反驳他们。对没有经历过、领受过那种大美的人来说,你反驳了也没有用。再者,他们所说的“好”和我所说的“美”,其实完全是两码事,就像自然的美和人工的美是两种不同的美一样。
  你看现在我们那儿种的树,直直的,一排一排的,很好,也很美,可在我眼里,那只是农村的树,不是草原的树。只有自自然然、随意生长的树,才是草原的树。
  这么说也许有点偏执,那就偏执吧。没办法,童年的感受,抹都抹不掉。
  当然我也学会了在更大的背景下、在新的变化中看待这种美的消失。我既向后看,也向前看。向后看时我会情不自禁地有点感伤,但这不会影响我向前看时心中的豪情。这种豪情同样是草原的赋予,没有它我对家乡的心思就会残缺不全。我用Rap风格创作并演唱《我们的家园》,正是为了把现代感和那种豪情揉在一起。它的节奏强烈急促,但祝福的心意却和忧思同样绵长。这首歌中的“家园”远远超出了狭义的“故乡”,兼有现实和精神的双重指向:
  我们的家园美丽可爱
  梦里却已模糊不清
  蓝蓝的天空不再蓝蓝
  不变的是我的祝福
  污染的城市滚滚热浪
  干枯的土地漫漫风沙
  哎
  这里有过美丽的传说
  动人的故事
  迷人的风景
  迷住了仙女和她的心上人
  哎
  如今这里没有了传说
  没有了故事
  每当人们走过这里
  再也不想回头望
  我们的家园美丽可爱
  梦里却已模糊不清
  蓝蓝的湖水不再蓝蓝
  不变的是我的祝福
  风沙吹不散祖先的梦
  干枯赶不走耕耘的人
  哎
  无论我去向什么地方
  忘不了我们的家园
  心中的祝福千千万
  祝福你呀我们的家园
  哎
  勤劳的人们聚在这里
  建设着我们的家园
  蓝蓝的天空蓝蓝的水
  那是我们美丽的家园
   txt小说上传分享

民歌的海洋(1)
1978艺校毕业,第一次出远门
  我最早听到的歌肯定是民歌,这不会错。
  鄂尔多斯属西蒙,西蒙在这方面的传统与东蒙有所不同。他们那边最有代表性的是拉低音四胡说唱故事,包括著名的《江格尔传》,教科书上叫“史诗”;但我们这边没有,只唱民歌。
  鄂尔多斯地方可真说得上是民歌的海洋,一直到现在,逢年过节或是婚嫁喜事,男女老少都会扯开嗓子唱民歌,用不着什么仪式,更不用谁指挥,就那么自然而然地开口唱起来,而且决不重复。大家都在唱,到处都在唱,所以是海洋。
  我自幼就浸泡在这样的海洋里,也用不着刻意地学,大人们唱,你跟着哼,很快也就会了。学唱歌是上学以后的事,《东方红》、《国际歌》、《天上布满星》什么的,老师一句一句教,我们一句一句学。可十岁以前我一句汉话都不会,所以学也就是学的旋律;至于歌词是什么意思,完全不懂,更不知道唱得对不对,照着发音就是了。
  我们那个镇,直到上世纪70年代,就只有一家汉族人,其他都是蒙古族。
  最早会唱的肯定是《送亲歌》,这也不会错,因为这首歌实在太悲凉。在我童年的记忆中,刚会唱这首歌,心里就开始流泪了。
  顾名思义,这是一首送别亲人的歌,但只是在女儿出嫁的时候唱。词很长,特别长,我那会儿总以为是两段。婚礼那天,晚上大伙儿在新娘家喝酒,后半夜新郎过来;第二天一早,新郎一方的人要把新娘带走,就唱这首歌。
  开始是新娘家的人唱,然后新娘回过头来唱,新郎家的人也跟着唱,然后新娘跪在地上抱着妈妈的腿,哭哭啼啼地说“我不走我不走……”哎呀那叫个悲!在场的百分之八十都得流泪。
  小时不懂事,一边流泪一边感到纳闷儿:结婚多好的事儿啊,干吗弄得这么悲悲戚戚的呢?大了才理解,唱完这首歌,姑娘就是人家的人了,能不悲伤吗?可理解归理解,一唱起来,心里照样还是流泪,甚至流得更凶。
  民歌就是这样,记录着、积淀着从古至今一代又一代人的情感,相似的、共通的、永恒的人类情感。由此决定了它天长地久、不可抗拒的魅力。
  我父母都唱民歌,年轻的时候特别会唱,现在也还唱。我父亲知道的民歌之多在我们那儿是数一数二的。许多人唱歌只会唱调调儿,词儿却记不确切,有的干脆就忘了;但我父亲对每一首歌的歌词都记得很清楚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