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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学·第三期-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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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三层别墅的顶部,还藏着一间小阁楼,从外观看,就是那只古怪的尖顶。阁楼的墙壁在一米高处慢慢倾斜,到顶端汇成一个点。当人站立其间,会感觉被四面八方地挤压着。
  最让我吃惊的,是正中的四只大玻璃缸,它们占据了大部分空间。缸中似乎泡着什么东西,夕阳的余光透过阁楼的小窗子,再从这些物体的空隙间漏过来。我害怕又好奇,猫着腰,扣着墙,一步步往前摸索。
  在我即将转到玻璃缸的彼面时,灯突然亮了。缸壁的反光刺了我一下。我睒睒眼,适应了冰冷的白炽灯光,发现靠门的玻璃缸空着,其他三只注满了淡黄色液剂,浸泡着三枚用木片搭成的支架。每个支架上,都挂着一个赤身*的男人。
  我被瞬间凝住的血液死死钉在了原地。那些男人像是睡着了,皮肤被浸泡出粘稠透明的质感。他们全是美男子,面孔安详,身材匀称,留着和我相似的发式,当我移动脚步,地板的震动就让他们的刘海在液体中轻微地上下漂浮。他们的手臂贴在木条上,头垂向一边,其中两人的眼睛闭着,另一个半睁,仿佛在若有所思地注视旁边的空缸。
  我盯着那只空缸。一枚崭新的木头支架倚在里面,还没上漆,有毛剌剌的木刺和褐色的虫蛀印迹。一只灰黑的毛蝴蝶粘在距我较近的玻璃壁上,我顺着这只微微动弹的生物往前看,就看见了缸后的白色人影。
  她像个幽灵,每一步都似在滑行。她穿医生的白大褂,左手插在衣服口袋里,戴橡皮手套的右手举着一把手术刀。我注意到她的鼻翼在神经质地抖动,腕上的青筋根根暴起。
  在她慢慢飘近的过程中,我努力让自己镇定。
  “放我出去。”
  “会让你出去的。”她微笑,大墨镜下的半张脸泛起一层荧蓝,这让她看起来不像是真实存在的人。
  随着她的靠近,寒光在刀刃上跳跃着改变位置。我将近乎溃散的意志慢慢聚拢回来,力量集中到两只拳头上。当她移到一尺开外时,我箭似地扑了出去。
  我毕生的气力汇在这一扑里。即将卡到她脖子时,她大叫一声,我突然心窝上一热。
  她后退了两步,我看到血。它们像从破了的水管里喷出来的。她从白大褂口袋里伸出左手,手里握着一把小巧的银壳手枪。她的右手仍然举着,刀已经掉落在地,手指却保持捏刀的姿势。她的脸上、衣上、手上都是血,血溅到大墨镜上,顺着面颊流到嘴角。这本该狰狞的场景反而让她显得美,她的面部线条比任何时候都柔和,滴血的发梢楚楚可怜地搭在血淋淋的白衣服上。我想起搂住她的感觉,新鲜血液给这回想增加了热度。
  她过来用双手搭住我的肩。我顺势滑倒在她怀里。在滑倒的一刻,我看见了她的手指。指甲几乎掉光了,仅存小手指的一枚,涂了蓝色指甲油。当倒下的身体拖着我的视线从她肩膀上滑过时,我觉得鲜血的颜色很美,有红丝绒的光泽,而那枚闪闪烁烁的蓝指甲,就是丝绒里躺着的宝石。
  我叹息着,伸手触碰那枚指甲,我觉得它像一把钥匙。在最后的意识里,我发现自己从未如此爱过她。我握着蓝指甲,犹如握着一枚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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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南村:放蝴蝶留在这世界(1)
文/ 苏德
  我知道陕南村在上海的老房子里颇有名气,也有很多朋友同我说起,“那可是四层蝶状的法国式公寓啊!”我生性迟钝,不免要问,什么叫“蝶状”?其实,这是一个不能用语言来回答的问题,或这样说,语言和文字并不能描摹这“蝶状”建筑之美的万分之一。那不妨用Goolge卫星地图俯瞰一下这座城市:慢慢拉近陕西南路157号至187号,你便能在狭窄弯曲的街巷中,看到十六只红色的“蝴蝶”以四纵西横齐整的阵列落在一处。尽管它们一动不动,却宛若随时会飞走。摄影家尔冬强出过一本名为《A Last Look》(最后一瞥)的画册,其中一幅便是他对着陕南村拍下的俯瞰图,绿荫丛中,露出红色的呈复杂几何图形的屋顶。这一片,便是陕南村。
  1930年,法国天主教会普爱堂投资,在陕西南路复兴中路的转角上建了16幢双单位的4层公寓,又叫亚尔培公寓,因为当年的陕西南路就叫亚尔培路。每幢建筑的屋顶状似蝴蝶,外坡红瓦,清水红砖的墙面,砖木结构,是典型的法式建筑。因为规划得好,用地紧凑,但公寓之间的间距宽敞,空地上种满了花草树木,环境极好。
  现而今住在那的老人会说,“陕南村是赌来的公寓。”听起来荒谬,实则不假。上世纪20年代末期,亚尔培路上先后兴建起了“逸园”跑狗场和回力球场,都是法国人投资的,既吸引了大批吃喝玩乐的鬼佬来此享乐淘金,又聚集了上海滩本地大批好赌博的闲人。从赛狗和*中赚得钵盆漫溢的法国人眼见着,在跑狗场和回力球场之间,还有一块不规则的土地,就动了开发公寓式里弄住宅的念头。这可不是赌来的公寓嘛,或者说,是老上海人用赌债垒起来的。
  香港人跑马,老上海人跑狗。我们所熟悉的陕西南路文化广场,80年前是一座跑狗场,名曰“逸园”。这是法国商人的杰作。1928年1月28日;一个名叫邵禄的法国人;伙同流氓大亨黄金荣、杜月笙成立了“法商赛跑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相中了英国商人马立斯的私人花园,共78亩的土地,用66万两规银一举拿下。邵禄这个精明的中间人,再以这块土地作抵押;向他所任董事的法商万国储蓄会借款135万元。渐渐的,就在这片土地上,陆续建起了逸园大厦、跑狗道、大看台、足球场及附属的旅馆、餐厅和舞厅等建筑。
  “逸园”这个名字如此雅致,从事的活动却并不高尚。说起来是赛狗,实际便是一家大赌场,不晓得赚取了当年的上海赌客多少真金白银。但赛狗嘛,也叫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是两厢情愿。“狗场”的英文是“canidrome”,自嘲的上海人借谐音念作“看你穷”。的确啊,十赌九穷。话说上海人翻洋文颇有一手。老上海还有一家跑狗场叫申园跑狗俱乐部,位于今天的武定路附近,英文名就叫“The Stadium”,到了上海人口中就成了“输到底”,绝了。
  关键是,乍一看来,跑狗赛很公平。它的方法和押宝大同小异。在赛狗的起跑点,摆放着一只只铁笼子;每只笼子里锁着一只凶猛的赛狗,铁笼外标着狗的名字和号码。赌客看中了哪条狗;就买某号的狗票。狗票面值有1元、2元、5元之分。每票可赌一次;每次有6条狗同时参赛。跑狗场内铺专供电兔前导的圆形轨道,场南装有操纵电兔的控制台。比赛时,几条狗一起出场,身穿红、白狗衣,背披号码牌,先绕场一圈让赌客过目。过一会儿,工作人员在控制台上按动电钮,刹那间,红色信号灯闪烁,电兔即随着轨道向前迸,身细腿长的赛狗们尾随其后紧追不舍,最先到达终点的狗为优胜;持有该狗狗票的赌客就算是赢家。

陕南村:放蝴蝶留在这世界(2)
赛狗场还出版一份只刊载赛狗消息的报纸《逸园专刊》,介绍赛狗“履历”,分析战况,好比香港的马经,又像卖彩票,造成一种假相:“谁看得准,就能赢大钱。”其实报刊所披露的信息,或九牛一毛,也可能有意误导,想借此发财绝对是黄粱美梦。赌场经营者完全可以私下接受大赌客的贿赂,或利用兴奋剂或操纵电兔,故而常常有“黑狗”出人意料,让普通百姓输得想跳楼。
  以邵禄为首的法商赛跑会敛财有方。赌场收入,门票是一个来源,有一元两元之分,一旦交纳会费成为跑狗会会员则可少花钱,座席也是优等的,一如今天去看F1有VIP包厢。赌客进门除观看赛狗;还可以喝酒、跳舞。买狗票、领“彩金”都有赌场人员代劳,当然少不了要给些小费。据说,从开办起到1941年,逸园向法国总领事、公董局巡捕房所交的各项费用高达1600万银元。解放后,“逸园”被改建为文化广场,1997年又成为偌大的精文花市。2005年11月30日,爆破拆除了广场上的大楼,那又是另一段故事了。
  逸园跑狗场北端,还有一个与之相齐名的披着竞技外衣的大赌场——即位于今天陕西南路139号的回力球场,1929年建成。球场东南北三面是墙,西面是2000多个座位的看台,都围着铁丝网。场子长56米,宽13米。回力球是一项源于西班牙的球类运动,很像放大后露天版的壁球。双方球员同时站在场地的一边,一方把球抽向前壁,反弹后另一方立即再抽向前壁,如此反复,若有一方接不住球或抽球出界,即为输。赌客就像买马买狗一样,购买某位球员的号码,押对就赢钱。由于球场也培养了一支自己的球队,英文名是Hai Alai,上海老百姓索性取其谐音,称球场为“害阿拉”,又是一例经典的洋泾邦上海英语。
  怎么害阿拉了呢?*又与赛狗不同,到底比的是人,老板完全可以根据下注的情况控制球员,又是一种“逢赌必输”的运动啊。
  穆时英有篇小说,叫《贫土日记》,个中描写了一对穷夫妻,用借来的十元钱去回力球场搏运气,很快输了4元。剩下的钱全押在一个球员身上,他们当场竟紧张到觉得“球不是打在墙壁上,是打在我的心脏上面,在我的心脏里边撞击着。”结果当然是输得一穷二白。丈夫“走到冷僻的辣斐德路(今天的复兴中路),在凄清的街灯下,听见妻终于在身旁低声地哭了起来。”
  上海滩还有很多名人号这口,老作家章克标先生在《忆故人》之三《曹聚仁和回力球》一文中回忆,“大约是1932年前后,有一段时间,我也是回力球迷,几乎每晚都要去转落一下,常常输去十来块钱……几乎每晚都碰到曹聚仁,好像他也是个‘球迷’……有一次他问我赌运如何?我讲了我的办法,有时也赢几十块,大多总输,不过我有限度。他说:‘能冷静就好,最忌发热发昏。’我说:‘我主要还是来看打球,够刺激的。打球,白看也不好意思,应当送几块钱作为看费。’他嘻嘻地笑了,不置可否。他说,他有个赌回力球的必胜法,可以传授给我,免得经济损失。我自以为我是学数学的,这种赌博的道理还懂一点,必胜法是不可能的,他不过瞎吹就是了,也就没进一步向他请教,也不相信他这种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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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午间,最后的玫瑰园(1)
文/张佳玮
  《夏日午间,最后的玫瑰园》年表:
  共和国元年:
  头戴白巾的祖先作为移民在大陆流浪,神骏的白马嗅出了地下的水源。以水源为核心,祖先们建起了以木结构建筑为主干的首都。白马死去后骨殖与鬃毛被放置在陶罐里,保存于首都的城堡中。灰羽鸟来到首都栖息。
  共和国4年:
  龙舌兰、藏红花、番红花等在海的边陲流浪,与沙暴做着斗争。番红花救了一位被沙暴吹伤的天使。在养息康复后,天使赠送给边民们神奇的玫瑰花与种子。
  共和国5年:
  围绕着海边的玫瑰丛,海边小镇建立了起来。
  共和国26年秋:
  首都地图测量员玉蜀黍来到小镇,邂逅竖琴手女郎玫瑰花。冬天,依靠玉蜀黍的帮助,玫瑰花成为享誉首都的名琴师。
  共和国27年初秋:
  失聪后的玫瑰花回到小镇,与玉蜀黍订婚。订婚之后五天,殖民者侦察舰队到达。玉蜀黍率众抗击,击退殖民者。订婚之后第八天,殖民者大队人马到达小镇。小镇遭到奴役,玉蜀黍利用玫瑰花脱出包围,回首都报信。
  灰羽鸟飞离首都。
  共和国27年深秋:
  首都派出的共和国自卫军遭遇灭顶之灾,殖民者进入首都,放出白蚁蚕食所有木建筑,逼迫玉蜀黍吞食白马的骨殖,并对全城执行大屠杀。帝国建立。殖民军首领任命自己的少子担任国王,自己返回小镇。
  帝国2年春:
  前殖民军首领、帝国国王的父亲,自任镇长,制定*法令,严禁进入玫瑰园,并迎娶玫瑰花。婚礼上,玫瑰花死亡。全镇居民失去记忆。已过中年的藏红花患上梦呓症。
  人物表:
  “我”,即西红柿:小说的主角。
  甩甩:小说的女主角。飞翔器械的制造者,与西红柿共同经受飞翔、囚禁、政变、远航的命运。
  镇长:前殖民军首领,帝国国王的父亲。
  辣椒及罗望子:性格迥异的兄弟。
  藏红花与龙舌兰:小镇的最初缔造者之一,梦呓与争论贯彻他们的一生。
  肉豆蔻:西红柿的父亲,第一代叛逆青年。
  首相:镇长的战友,帝国实际的掌权者。
  玉蜀黍:地图测量员,叛徒,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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