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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漫]执迷不悔-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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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时,发育期为5~9天;温度16℃时,发育期长达17~19天。发育期最低温度为8~12℃,高于48℃则夭折。 
  ②湿度:1~2龄期蝇蛆的适宜环境湿度为61%~80%,最佳湿度为71%~80%。3龄期蝇蛆的适宜环境湿度为61%~70%,超过80%便不能正常发育。可见蝇蛆的发育需要一定的湿度,但并非越高越好。在生产实践中,适宜的湿度为65%~70%;低于40%,蝇蛆发育停滞,化蛹极少,甚至导致蝇蛆死亡。 
   ③食物:蝇蛆的重要生态之一就是食杂性,而且在栖息处就地取食。有人曾在1。5平方米的猪粪中发现蝇蛆和蛹多达7。64万个!动物性饲料、植物性饲料以至微生物中的蛋白质,都是蝇蛆喜摄入的营养成分。食物的数量、质量、发酵温度以至含水量,都直接关系到蝇蛆的发育效果。三龄期蝇蛆发育成熟后即停止摄食,在低温15~20℃和低湿的条件下,常离开孳生场所,钻到附近泥土疏松处化蛹。有人曾在酒厂院内墙根的水泥地面破损处缝隙中发现成千上万只家蝇的蛹。
  蛹:蛹是苍蝇生活史上的第三个变态。它呈桶状即围蛹。其体色由淡变深,最终变为栗褐色,长5~8毫米。蛹壳内不断进行变态,一旦苍蝇的雏形形成,便进入羽化阶段。羽化时,苍蝇靠头部的额囊交替膨胀与收缩,将蛹壳头端挤开而爬出,穿过疏松沙土或其他培养料而到达地表面。从化蛹至羽化,称为蛹期。”
  当他开始讲影响蛹生长发育的主要因素时我是多么想撕裂他的嘴啊!为了我的心理健康,你这个四害专家能不能闭嘴!老鼠和苍蝇?正常人类会就这个话题滔滔不绝几个小时吗?难道你想跟这两种生物为伴——一直带着它们进坟墓?!小杰他妈到底看上他哪一点?完了,今晚我铁定做恶梦。
  “你都不说话呢。”金总算停下来了。
  “你不是在说着吗?”走路已经让我郁闷,那曲折泥泞的羊肠小道萧瑟的像上个世纪的电影,配上金的教科书演讲简直变成科教片啦。
  如果不是我一个人根本没法在流星街活下去,我一定马上颁发给他闪光锃亮鎏金“好人卡”!战场上归来的战士会找看到的第一个女人□,用这种方法证明自己还活着。金是不是在遗迹里泡久了审美大减?为啥他要我当女朋友?!
  “可以给我讲解一下念力吗?具体一点的,我在这方面还不成熟。”你只要别再和我谈老鼠就好,我受够“动物世界”了。
  他总算没有以“非猎人不可以习念”来拒绝我。但是,他的讲解真是……我还不如去当总悟的陪练沙包!他居然能当凯特的师傅,该不是假冒的吧?没有主题逻辑混乱,比起他谈老鼠苍蝇的功底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我没教过别人,你等等,我和朋友求助一下。”看着他那撇嘴的脸,一副做了错事,还很无辜的样子。
  “算了,我自己琢磨好了。”我的念力太特殊了,也许应该求助幻影旅团团长?现在凯特也不知道在哪里呢,也许随着年龄增长金真的会当个好老师,可惜不是现在。
  “我只要努力一下,会讲好的。”他眨眨圆溜溜的黝黑眼珠。
  我点头,这我相信,但是我没有那么多时间等你变成个合格的念力教授者。没关系,只要他是个合格的保镖便足够。
  
  金•;富力士恋爱后援团:
  团员之一:利尔沙
  友情建议:
  调情你会吗?就是不用说服的诱拐,多来点甜言蜜语,“你是神的恩赐,我的心肝宝贝,我的蜜糖,我的小珍珠,你的微笑像鲜花,没有你的陪伴,我的心脏不再跳动,只要有你陪伴,我的生命无比耀眼;你是无可替代的存在,如果明天我会失去你,那样的明天我一定放弃……”什么最能让你起鸡皮疙瘩就说什么。偏离自己的思维习惯!当然比精神错乱还差一点,不过也差不多了。别看这是老掉牙的智慧,它就是管用!
  你说你想不出来甜言蜜语?聊天,聊天你总该会吧。聊什么话题?你先说对她了解多少吧?光知道名字和性别?(吸气声),金,没关系,认识时间不长,谁都是从零做起。
  谈小动物吧,女孩子都喜欢小动物!
  虽然你长得很平庸,但是你可以牵一头全世界最精美的牧羊犬或者养一只最乖巧的金丝雀——你不是和什么动物都能相处得好吗?这是你的特长,千万不要浪费你的特长!就聊动物,附近有什么谈什么。昆虫也行,蝴蝶什么的,握住她的小手,凝视她的眼睛……
  
  金•;富力士,世界知名猎人,在奔赴流星街前为自己的手机准备了充足的备用电池,一有空就接受场外爱情指导——这功效如何呢?用一句俗语可以说明——瞎子点灯白费蜡。可惜流星街生物主要出产苍蝇和老鼠,浪费了利尔沙的美意。
  若干年后,展现在凯特面前的,是一个学识渊博、经验丰富、道德高尚(?)、积极向上,无愧于传道授业解惑这一职责的优秀念力老师,即使追着金跑遍整个世界,让他十分辛苦,他对老师的尊敬也半点不减。
  



《[综漫]执迷不悔》夜风晨露 ˇ流星街 命中注定我爱你ˇ ——晋江文学城'作品库'

  因为我们从未相遇/仅有一面之缘/为彼此疯狂/许久没有相见/有某种联系/永远不会相遇,尽管如此,但我相信肯定会对彼此保持善意……
  
  我一觉醒来差点被吓死
  ——背头,标准大背头我就记得团长了!
  惊魂未定,我定睛一看,好家伙!是金,手捧野花身穿西装梳一个油光闪闪的背头(他那头发要弄成这造型估计费了不少发胶),摆自以为很帅的造型。(我真想提醒一句:大多数时候,面无表情,是最自然的表情,俗称:酷。但是金同志酷起来很像革命烈士英勇就义。)
  “金,你在……”我斟酌词句。
  “我是来找你约会的!”
  他展现一张“我和芜菁的约会计划书”, 双眼炯炯有神。
  所谓约会;就是一对男女展现自己前所未有的精湛演技的时候,也是男方做好花钱准备的一次见面——在流星街约会,有没有搞错啊?没有摩天大楼顶层旋转餐厅的香槟,没有闪着浪漫气息的摩天轮,只有我那猎人男朋友套一件白西装(为什么是白的?这里灰那么大也不好洗啊!再说这从哪里弄来的?)用期盼希翼之眼神看着我。
  对于金,我以为自己已经勉强习惯了。虽然他真的没让我有半分安全感,看在他强劲的实力上我决定一切忽略,但是对于他强悍的思维以及灵光乍现的提议我真的很想忽视。
  很羡慕他完全没有人类的烦恼;虚弱啊沮丧啊和他全部绝缘!
  他喜滋滋的给我一套蔚蓝的晚装(他不是强盗他不是盗贼,一定是正常途径弄来的,要相信小杰他爹的人品!),“你会穿吗?”他问我。
  如果我不会难道你来帮我穿?
  “放心,我没问题的。”
  露肩、坠地,有压褶裥竖线,竖折,前排钮扣缀着珠饰,V形领口以及王妃接缝的款式,看上去显得细长苗条——问题是我胸前空了一块,原来的服装拥有者指不定是个G罩杯的。
  “怎么样?”金问我。
  你要我昧着良心赞美你俊俏的脸还是性感的锁骨?还是要眼冒红心大吼“好萌”啊?看着这么张完全不见迷茫的无敌阳光笑容。我心道您可以去冥王星选美,为咱地球人增光。理由:1你的头发很有创造性,罕见,独特,可以在上面挂小番茄;2你精力充沛,能让人筋疲力尽,拖拉机都能变战斗机;3……天知道还有什么!
  “你指的是什么?”我笑的冷静,克制,自信。
  “我们之间是不是缺了点什么?”像双方身上有强力磁场一样,我和金离得很近——这不能用万有引力来解释吧。
  “那个,我……”我欲言又止;我们之间缺什么?那一定海了去了!多到我不知道举出哪一条来得好。我深深吸了一口浑浊的空气,不知从何说起。
  “想上厕所吗?这衣服不太方便脱呢,不过憋着也不好……”
  金,从我的脸色你到底联想到哪个方向啊?
  “距离感。我们缺少的就是距离感。”我毫不犹豫立马说,“总是天天见面让我跟你之间好像少了点什么;已经没有了想见的冲动;没有了当初认识见面的时候那种喜悦感。”实话说当初见你也没什么喜悦感。频繁的邂逅会让爱情失去新鲜感,可是即使如此接近,近到一转身就可以脸贴脸,也没法让我们的心灵接近一厘米。
  麻烦的不是聊天本身,而是我们根本无话可说。
  “芜菁,你的过去,是怎样的?”金不屈不挠的问我。
  “恩?为什么想知道?”
  “你是我的女朋友。我想多了解你……”
  “我是芜菁,现在是过去是将来也是,这不够吗?”难道是要研究我以前有几个男朋友做个历史清算?——我的初恋?致敬给《七龙珠》世界的孙悟饭;初吻?梦里有吻过密,现实中,好像只被蓝染吻过(在那之前喝醉酒亲了蝶子,为什么我的初吻对象算起来不是女人就是超级反派BOSS?!)实在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初次喜欢的人,石田龙弦,已经娶妻生子当他的院长了。
  “那你最珍贵的是什么?”金换个方式,继续发问。
  “不清楚。”
  “那么,出现怪兽,你要保护什么?”
  先保命,然后活下来向暗恋的人表白,可暗恋的那家伙已经是别人的新郎了。
  金的眼睛没有一丝雾霭,清澈明亮到可以做眼药水广告。
  我看了他一眼,垂下眼皮,微微一笑。
  “纵然倾注身心,依然不免被命运嘲弄。所以我现在会毫不犹豫接受现实。”包括你,金。反正八十多天后我就会潇洒的离开。到时候请你也接受现实。
  道一声珍重,道一声再见,或许离别也来不及说,让我们就此告别。
  你那么大大咧咧又脱线,不会太在意的,对吗?
  “芜菁,你怎么了?”
  我的内心在战抖!
  我指着前面十几只欢快嬉闹的大老鼠,一个字一个字的说,“这该不是你给我的惊喜吧?”这该死的裙子根本不好走,那些死老鼠居然越闹越欢快,还朝这里跑过来了!
  见鬼!
  我的脑子里冒出了那个吊桥理论!
  这是说,当一个人处于一个极度紧张的环境下,例如过吊桥的时候。心跳会加速,肾上腺素分泌加快,总之就是一系列的生理反应。可笑的是,如果与此同时,你看到了一个人,就会把这些生理反应的刺激源归咎于一见钟情。而更可怕的是……这种错觉却不是像这个生理反应一样短暂的…因为更深层关系到大脑的某两个神经的兴奋传递,就像巴甫洛夫的狗一样,被两件完全没有关系的事情给欺骗了。
  也许这理论没错,但是我看着金实在不觉得自己对他心跳加速,至于是不是金把这老鼠召唤来的我也没时间考虑。当我看到老鼠的第一反应就是手上出现“死亡笔记”——
  “死亡笔记”卡片037号
  能力:天魔劫火。
  能产生虚幻的火焰,本身不会造成伤害,但是触感等感觉都觉得是真正的大火,火焰可控制,从1米左右到1千公里。
  代价:演唱一首死亡金属摇滚。
  那些虚假的火立马让老鼠们四散逃开。
  把金支开,我开始支付代价——唱死亡金属摇滚!这音乐形式,会听的就觉得很有感情,不会听的就觉得非常的吵,是一种把发自内心的感情完全发泄出来的宣泄!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在我看,这玩意就是把脏话唱出来还能说是艺术——
  “两千年前,
  在Golgotha(骷髅地),
  一帮全副武装的罗马士兵,
  将一个疯了的预言家钉在十字架上,
  并嘲笑他的痛苦。
  弑神者下令将他从上面扯下,
  并以最精确的外科手法将他腐烂的尸体做了十几年的尸检。
  耶稣哭了,因为在这场战争中他彻底失败了。
  我正在我的小天地里憎恨上帝。”
  When Satan Rules His World(当撒旦统治他的世界)
  FUCK FUCK FUCK FUCK FUCK FUCK FUCK……
  我要OX我要xxx我ooooooo……
  我与撒旦OX……”
  这能力的原拥有者是个老魔术师,当然比不上西索的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只能在小朋友的生日会上来场表演,挣几个小钱:让鸽子从帽子里飞出来,把鸡蛋变成一朵塑料花,唯一的业余爱好就是死亡金属摇滚!这种音乐的演唱者都长得一副进了医院就出不来的样子,脸上画的像参加化装舞会,唱的是让人脸红或咒骂的歌词(欲求不满?想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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