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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二人爬到宫勋的家门口时,他却不在家。
二人跌坐到大门口,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
天亮后,宫勋回来了。
宫勋一位十分具有阳刚之气的俊美男子。他有着黝黑的肌肤,深邃的五官,雄健的四肢,酷酷的表情,简洁的板寸。这样一个男人,如果生在古代,一定是一位勇猛无敌的将军!
很明显,宫勋是个练家子。
对于范宝儿和熊格格的突然造访,宫勋不但没有表现出一丝诧异,甚至连一个表情都是欠奉的。
范宝儿好像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待客之道,干脆拉着熊格格的手,扑到炕上,一睡不起。
醒来后,天已经又黑了。
吃过宫勋做得饭后,两个女人便坐在院子里,一同仰望星空。
范宝儿将手里拎着的啤酒塞到熊格格的手中,“都说一醉解千愁,你信吗?”
熊格格摇头,“我不信。”说完,仰头喝下瓶中酒。
范宝儿嬉笑道:“不信你还喝?”
熊格格淡淡一笑,“因为不信,所以要试试。”
范宝儿揽住熊格格肩膀,感慨道:“如果我爱得是你,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烦恼了?熊格格,你不知道,你是这个世界中的一根草。看起来很廉价,实际上,还真他妈地很廉价!不过,你绝对有韧性!我不相信谁能击垮你那强大的神经系统!你,要振作!”
熊格格苦涩地一笑,“也许,我真就是一根廉价的草。谁吹一口气,都能让我倒。”
范宝儿用力拍了拍熊格格肩膀,认真道:“不,熊格格,你是看起来很廉价,但实际上,你是一根救命稻草!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我被人抢了皮包,我大喊大叫,然而,整条街道上的人,都他妈好像没听见一样。只有你,一个灰不溜丢的女人,冲了上去,帮我抢回了皮包。”她站起身,冲着黑夜大喊道:“熊格格,我爱你,让男人统统见鬼去!”
熊格格受到范宝儿的感染,也站起身,嗷嗷喊道:“宝儿,让我们蕾丝!让男人嫉妒去!”
范宝儿哈哈大笑着,熊格格嘿嘿傻笑着。
夜,就这么过去了。
宫勋不爱说话,但烧得一手好饭。
范宝儿拉着熊格格在宫勋家里蹭吃蹭喝,小日子过得倒也舒坦。
转眼间,一个多月过去了。
熊格格问:“我们一直这样蹭吃蹭喝,不大好?”
范宝儿想了想,回道:“要不,我们回去将钱带出来,然后一起在这里隐居?”
二人再次一拍即合,开始原路返回。
宫勋既没有客套的挽留,也没有说声再见。
坐在火车上,范宝儿说:“我表哥就那样,你别往心里去。”
熊格格想了想,说:“我觉得,他很体贴。我们两个拜访得如此突然,他却什么都没有问,给了我们很大的私密空间。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体贴,值得褒奖。”
范宝儿诧异地望着熊格格,说:“我没想到你会这么想。”
熊格格感慨道:“女人在经历了感情之后,心思会细腻很多。”
范宝儿撇嘴道:“其实,你这么想也没错。只不过,我要告诉你的是,我表哥是个哑巴,压根儿就不会说话。”
熊格格将脑门顶在了玻璃窗上,用手指在窗户上画了一个鬼脸。
再次回到熟悉的城市,迎接她们的,仍旧是黑天。
熊格格问:“宝儿,你现在就回家去吗?”
范宝儿摇头道:“不,我的家被敌军占领了,现在不可以回去。我们先去吃肉串,待到后半夜的时候,我在潜回去,将存折等物偷出来。”
熊格格仰头,望着那一扇扇泛着温馨光晕的窗户,忍不住感慨道:“这么多的窗户,哪一个才是我的家?”
范宝儿揽住熊格格的肩膀,用力拍了拍,不让她想那些闹心的事。
撸着肉串,喝着啤酒。
酒过三巡之后,范宝儿打着饱嗝,口齿不清地说:“熊格格,我知道你为什么要跑出来,但还是想不明白,为什么是你跑出来呢?”
熊格格趴在桌子上,总结道:“如果我有家,我就不会跑出来。可惜,我没有家。”
范宝儿指着自己的鼻子,问:“我有家啊!为什么我要跑出来?”
熊格格摇头道:“我不知道。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不跑。我要将霸占我家的男人,赶出去!”
范宝儿一拍桌子,“对!我的家,我做主!来,熊格格,你把这瓶酒给我干了,我带你回家抢地盘去!就算抢不回地盘,我也要拿到我的房产证和存折!我要把房子买了,然后带你一起去其他地方混日子去!”
熊格格想了想,便接过酒瓶子,鼓咚咚仰头喝下。敢欺负她的宝儿,她非得让那个男人见识一下,何谓老熊家的第十八代传人!
就在二人准备去夺回房子的时候,令人意想不到的一件事情,发生了。
熊格格和范宝儿在买单的时候,发现串店的老板娘给她俩多算了两套餐具费。实际上,她俩根本就没用那种被多次曝光的餐具。顶多,掰开了两双一次性方便筷子。
串店的老板娘扭着腰,牛哄哄地说:“我可不管你俩用没用,这餐具费是一定要收的!就算不收餐具费,你俩也要交座位费。”
范宝儿瞥了老板娘一眼,然后撇了撇嘴,只付了串钱。
正是因此,一场血案,发生了……
第二十九章节 宝贝,回家吧!(二)
老板娘见钱的数目不对,立刻跳脚骂道:“有你们这样的滚刀肉吗?!你以为老娘这里开得是妓院啊?你笑一个就值钱了?没钱?没钱别来这里吃饭啊!想省钱,去旁边的足疗馆,一准儿还能赚……嗷……”
熊格格抓起一个啤酒瓶子,砸在了老板娘的脑袋上!
老板娘摸了摸流出来的鲜血,突然瞪大了眼睛,拔高嗓门喊道:“来人啊,杀人啦!”
老板领着伙计从后厨房冲了出来。他们抡起拳头向着范宝儿和熊格格砸去。
范宝儿抱住头,大喝一声,“熊格格!”
熊格格跳到桌子上,大喊了声,“熊格格驾到!”呲牙裂嘴,扑向老板等人,将串店里的全班人马悉数放倒。
警车开来的时候,熊格格正坐在老板娘的肚子上,抱着酒瓶子当麦克风,唱得不亦乐乎。任凭范宝儿如何拉她,就是不肯走。
公安局里,当熊格格从《黑猫警长》唱到《我捡到一分钱》的时候,傅姜出现了。
他顶着浓重的黑眼圈,静静地凝视着熊格格,直到她唱完《我捡到一分钱》之后,他猛地张开双臂,将其用力抱进自己的怀里。
这是失而复得的宝贝,他再也不要放开手!
从熊格格消失的那刻起,他便慌了。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慌,几乎要了他的命!
傅姜是个十分聪明的人,稍微一联想,便明白了熊格格的异样从何而来。
他打电话到那家咖啡店,证实了自己的想法。
熊格格确实去过那家咖啡店,并就坐在了他的旁边。
回想当时的那些谈话内容,傅姜的一颗心在不断的下沉……
他很怕,很怕熊格格就此躲起来,永远不回这个城市,永远不给他一个解释的机会!
熊格格的离开,似乎带走了他的灵魂。让他像个不知疲惫的机器人那般,除了寻找,还是寻找。
他痛恨自己!
痛恨那些自以为是,痛恨那些小聪明,痛恨那些掌控力,痛恨那些所谓的隐瞒与不坦白!
他好像疯了,无法冷静地思考,只知道要找到熊格格、必须找到熊格格!找到那个傻乎乎的,愿意相信他的,不问他有多少存款,也不在意他是否开着好车,更不介意他是个精神病的女人!
他去过熊格格的老家。因为怕二老知道熊格格消失不见后会担心,所以不敢贸然上前询问,只是远远地眺望着。
他去找过范宝儿。结果,却看见同样急着寻人的白炽。
他们发动了自己的所有关系网,四处寻找着那两个女人的下落,然而,她们却好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
偶尔,会有一些假线索。结果,只能令他们陷入到更深一层的痛苦中去。
那种由希望与失望交织出的心情,让傅姜险些抓狂!
幸好,公安局的朋友打来电话,说找到了熊格格。
他没有想到,熊格格会因为两块钱的餐具费和人打起来。然而,这一仗对于他而言,却只能用三个字形容,那便是——打得好!
傅姜用力抱紧熊格格,感受她的那份柔软,那份醉态,那份娇憨。
多希望,这是他可以守望一生的幸福。
幸好,幸好找到了熊格格。他不知道,如果就此失去她,他会陷入到怎样的疯狂之中?如果无法毁灭这个世界,用来宣泄他的痛苦,他一定会……毁了自己!
熊格格从傅姜的怀中支起头,醉眼朦胧地望着他,呵呵傻笑着,对范宝儿说:“宝儿,你猜,我看见谁了?”
范宝儿倚靠在窗台上,没好气地瞪了熊格格一眼。
熊格格用手捏了捏傅姜的脸,“我看见傅姜了。他说,他对不起我啊,让我原谅他,跟他走。”吸吸鼻子,“可是,我不能跟他走。我都答应你了,要和你蕾丝的。”
范宝儿的眼睛一转,立刻跳到傅姜的面前,伸手揽过熊格格的腰肢,将那个醉醺醺的女人抱进怀中,柔声道:“乖,以后我俩一起过,不要那些臭男人!”
熊格格娇笑道:“嗯,好好好,我俩一起过!”
闻讯赶来的白炽和傅姜一样,皆被两个女人的对话吓得心肝乱颤。
范宝儿扬起下巴,对熊格格说:“你要是和我在一起,我就让你当T!”
熊格格欢呼一声,捧着范宝儿的脸,唧唧地连亲了好几口。
傅姜和白炽见此,脸都黑了。二人对视一眼,决定还是逐一击破比较好。让这两个女人在一起,只能将事情闹得愈发不可收拾。
傅姜抱起傻笑不止的熊格格,白炽扛起不停挣扎的范宝儿,分别向着两个方向而行。
傅姜没有将熊格格带回别墅,而且直接坐上了直升机,将熊格格带去一个盛产石油的地方。
熊格格一觉醒来后,发现自己竟然身处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
金碧辉煌的客厅,完全陌生的面孔。哦,不对,并非是完全陌生的面孔。那个男人不就是和傅姜认识了十七年的老男人吗?那个混血女人不就是口口声声说离不开傅姜的女人吗?
咦?这是个什么情况?
熊格格眨了一下眼睛,问:“我被绑架了吗?”
女人略显讽刺地一笑,开口道:“你觉得自己有被我们绑架的资格吗?”她从傅姜抱着熊格格出现在这里后,就一直不爽!
一直抱着熊格格的傅姜开口道:“如果你们觉得她没有资格出现在这里,那么,我也不会再出现在这里。”
熊格格倒吸了一口气,猛地回头,这才发现,被她坐在身下的软垫,竟然是……傅姜的大腿!
早晨起床后,她总有片刻的恍惚。不想,竟然秀逗成这个样子。熊格格开始对自己产生了那么一点点儿的敬仰之心。
她试图挣脱开傅姜的怀抱,傅姜却用力抱紧她,不给她任何挣脱的机会。
男人开口道歉道:“不,姜,请原谅小女的鲁莽。”
熊格格立刻转头去看那个男人。她是真的被吓到了。这个男人,竟然是那个女人的父亲?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关系啊?太劲爆了!男人跟女儿抢男人?哇咔咔……太邪恶了!熊格格的狼血,在十分不恰当的时候,沸腾了。
傅姜一看熊格格那个样,就知道她又想歪了。
他轻叹一声,揉了揉熊格格的短发,解释道:“这个男人,是威湖儿和威蝶儿的父亲,威瞿。威湖儿就是你现在看见的这个女人。至于威蝶儿,其实,也是她。威湖儿有着十分明显的双重人格分裂症。每年之中,总有一个月的时间,是属于威蝶儿的。在我十一岁那年,威蝶儿迷恋上了我,想要将我带走。她向我的父亲施压,扬言要弄垮他的事业。事实上,威蝶儿也是这么做的。只不过,威蝶儿每年当中只有一个月的生命,其他时间,是属于威湖儿的。”
“在我十二岁那一年,威蝶儿再次出现,并派人偷偷地带走了我。我父亲明知道是她带走了我,却装作不知道。在他心中,我是重要的,却远不比他的事业来得重要。可以说,我就是一件昂贵的物品,被父亲当成贡品献给了威蝶儿。”
“威蝶儿的心性十分极端,有时候她十分低沉,有时候又快乐到放纵的地步。她想要我的爱情。可是,年仅十二岁的我,又哪里懂得什么是爱情?我懂得,只是自我保护。不让威蝶儿伤害我,不让父亲再次出卖我。”
“经过和威蝶儿的相处,我越发觉得,人的思想才是最复杂难解的一道题。从那一刻开始,我开始对人类的精神领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你可能不知道,在我十二岁以前,我一直被扣着天才儿童的光环。我站在舞台上,被人观察着,研究着。我想,与其让人研究,不如我去研究别人。所以,我越发渴望低调而私密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