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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财务骗术 前言
大道至简:会计魔术就这么简单 网友金十七2005年出过一本书《让数字说话:审计就这么简单》,这本书可称为审计实务的经典之作。我的新作《远离财务骗术:夏草教你规避财报风险》是我的第8本书,可惜8本书的影响力还不如金十七一本书大。金十七的《让数字说话:审计就这么简单》使我想起了一个成语:大道至简,可谓“真传一句话,假传万卷书”。 财报就像美女的比基尼,本来就少得可怜,真正感兴趣的东西你还都看不见;最致命的是,你看到的可能已经是整容过的人造美女。《远离财务骗术:夏草教你规避财报风险》一书与前7本最大的区别在于这是一本方法集,而前7本是案例集。本书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自2004年以来我对上市公司会计魔术手法的观察心得,第二部分介绍了自2009年以来我发现的会计魔术研究体会。 会计魔术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无中生有,典型如虚构收入、虚增资产,或是有化成无,典型如隐瞒费用、隐瞒债务,这类性质的会计魔术会导致“永久性差异”;二是跨期调整,典型如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这类性质的会计魔术会导致“暂时性差异”。早期野蛮年代,会计魔术主要表现为“无中生有”、“有化成无”的“永久性差异”;进入文明年代,会计魔术主要表现为操纵收益确认时点的“暂时性差异”。当然,会计野蛮年代也有“文明人”,文明年代也有“野蛮人”,只是主流不同而已。 我们现在主要谈的是文明年代的会计魔术,我发现“文明会计人”核心的魔法就那么五招,收入看“提前确认收入”;费用看“推迟确认费用”,包括收益性支出资本化;信息披露看“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此外,可适当关注绩优公司的“甜蜜罐”;亏损公司和并购企业的“洗大澡”和“蓄水池”。 收入看“提前确认收入”:爆发财务丑闻的公司有一半涉及寅吃卯粮,本书提到的哈空调、御银股份疑涉嫌此魔法,哈空调疑在没有交货的前提下提前确认收入,账面上表现为应收账款非正常增长,为了消灭“罪证”,该公司又偷偷摸摸通过应收账款保理方式将非正常增长的应收账款处理掉,它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可寅吃卯粮最怕行业泡沫破裂、企业资金链断裂,即“断粮”,这时魔术破绽就暴露了;而御银股份又涉及另外一种典型的提前确认收入,该公司向银行提供ATM机运营和租赁服务,该收入属于一揽子收入,包括销售商品、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犹如施乐之前曝光销售租赁涉及提前确认收入一样,御银股份涉嫌多确认销售收益、少确认递延收益(未实现的融资收益),导致该公司销售租赁的毛利率大大高于正常销售的毛利率,导致该公司长期应收款虚增(折现率偏低)。 费用看“推迟确认费用”:这也是一种常见的会计魔术,世通公司就是典型,它将数十亿美元的线路成本资本化,此魔法亦称为“收益性支出资本化”,分析财报时要高度关注“资本性支出”项目,如果资本性支出增长过快尤其是无形资产(包括开发支出、商誉)增长过快,要非常小心该公司是否涉嫌推迟确认费用。我对奥飞动漫的动漫影视片制作支出资本化提出强烈质疑,该公司动漫制作费用还不是放在递延资产项目,而是放在存货项目,按影视片3年摊销成本;由于该公司制作的动漫影视片没有发行收入,实质是广告片,尽管播放时不要支付广告费,但实质是以影视片的制作费充当广告费,因为该公司动漫影视片收益不能合理预期,从稳健会计角度理应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广告费、研发费是最容易发生收益性支出资本化的支出。 信息披露看“关联交易非关联化”:金融业的信息披露信心是风险信息披露,因为金融行业是吃风险饭的;对于非金融企业,我认为信息披露的核心是关联交易,当然或有事项及承诺也很重要。我最近发现了多起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案例,最典型的是阮仕珍珠IPO,该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和经销商都是关联方,但招股书没有披露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事实,尽管关联交易并非洪水猛兽,但如此大量的关联交易决定了该公司上市基本没戏,因为关联交易是同一控制人控制,极容易操纵;我也怀疑新晋中国首富李锂旗下的海普瑞也涉嫌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理由是该公司供应商多为个人,采购金额巨大,我个人怀疑供应商同受李锂控制。 此外,要关注绩优公司的“甜蜜罐”,有些公司基于业绩平滑、绩效考核、股价操纵等利益诉求,会隐瞒收益,包括推迟确认收入、提前确认费用,如长安汽车经常就玩这种魔法,通过隐瞒收益帮助机构建仓、再通过释放收益帮助机构出货。在全流通背景下,基本面和股价是联动的,财务异动往往伴随股价异动,要非常小心上市公司利用会计魔法帮助机构暗度陈仓、瞒天过海、浑水摸鱼。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上市公司作为财报的编制者,享有财报自由裁量权,即俗称的盈余管理权,上市公司基于不同的利益诉求会有意识地对财报进行粉饰,故在分析财报时,要关注上市公司诉求,才能撩开财报迷雾。 最后,要关注亏损公司和并购企业的“洗大澡”,亏损公司通过提前确认费用、推迟确认收入报出巨亏,为以后扭亏创造收益“蓄水池”;并购的目标企业通过提前确认费用、推迟确认收入为并购方提供收益“蓄水池”,一家目标企业收购之前业绩平平,收购之后立即扭亏为盈,甚至出现业绩井喷,这时要考量行业背景、管理团队是否能提供业绩改良的支持,如果行业景气度依然不高、管理层没有发生实质变化,这时要非常怀疑目标企业通过并购实现会计扭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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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壳上市会计
借壳上市会计目前会计实务比较乱,财政部出台了财会便(2009)17号函之后,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治理,*ST张铜、科大创新等曲解17号函,将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适用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从而规避巨额商誉的确认;而*ST亚华在17号函出来之后,仍将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理解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适用购买法核算借壳上市注入的资产。此外,大量2008年以前借壳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疑不符合17号函规定,除了券商借壳上市一般适用反向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外,很多企业将借壳上市理解为正向购买,并适用权益联营法或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如宜华地产2007年借壳上市,套17号函也是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但该公司适用正向购买的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对此情况是否应追溯调整,目前管理层并没有明确的态度,也需尽快明确,否则目前实务上的借壳上市会计五花八门,笔者强烈建议借壳上市只保留一种会计方法,即“不构成业务的反向合并”。
涉案公司:*ST张铜、科大创新、*ST亚华、宜华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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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期业务会计
笔者发现上市公司混淆经济套期与会计套期关系,将经济套期等同于会计套期,适用套期会计业务,从事铜加工业务的海亮股份对铜实施“净库存风险管理”,对暴露在风险之外的铜头寸以铜期货进行套期保值,由于这种铜套保与订单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该套保在会计上不认为是有效的套期关系,故不适用套保会计,可是海亮股份将此业务适用套期保值会计,对铜期货平仓损益进入存货成本,而对浮盈、浮亏进行资本公积,笔者怀疑这是错误的。从事电力电缆业务的宝胜股份也一样将铜期货业务理解为现金流量的套期,将铜期货浮亏进入资本公积,从而避免了2008年出现巨亏。从事园区开发的东湖高新,该公司旗下一子公司一笔农行贷款,通过该行进行利率互换交易,导致期末出现巨额亏损,该公司将此亏损理解为非有效套期损失,认定为非经常性损失,笔者认为该互换是有效套期业务,浮亏应定性为经常性损失,如果笔者理解是正确的,东湖高新面临追加股份的困境。
涉案公司:海亮股份、宝胜股份、东湖高新
股份支付会计
目前国内股份支付会计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不确认股权激励费用,一些公司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变相的股权激励,如东百集团,通过转让控股股东的股权给管理层的方式规避股权激励规定;紫金矿业控股股东通过二级市场直接市价减持给管理层的方式规避股权激励规定。二是少确认股权激励费用,如伊利股份、海南海药、泛海建设等,海南海药在2007年就运用了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估值,泛海建设2007年报直接使用授权日收盘价格减去行权价格方式确定股票期权公允价值,2008年报也运用了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估值,但笔者怀疑这三家公司都操纵了估值结果,在参数选择上故意倾向低估股权公允价值,从而导致股票期权费用低估。三是等待期摊销不合理,海南海药股权激励费用摊销方法让人看不懂。
涉案公司:东百集团、紫金矿业、伊利股份、海南海药、泛南建设
所得税会计
笔者发现所得税会计目前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一些上市公司故意少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避免未来转回形成所得税费用,实质上是提前确认费用,如中江地产、东方航空。二是利用税率变更操纵报告期所得税费用,笔者发现中银绒业涉嫌伪造公文制造会计事项,将2008年度的所得税税率由15%调增至25%,再通过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方式创造报告期所得税收益,从而避免触发追送股份的条件。三是根据国际会计准则,所得税费用附注要披露从利润总额到所得税费用的计算过程,国内目前四大审计的上市公司都有此项披露,但本土所审计的上市公司极少见到所得税费用计算过程,这可能是准则层面上与国际会计准则形成的披露差异。此外,笔者发现大量上市公司不确认直接进入权益的浮盈、浮亏带来的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这怀疑是不对的;还有购买法下评估值(公允价值)与账面值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导致购买法下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评估值,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也不对,由于股权转让上家已因此支付税金,此时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就是其计税基础,不可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涉案公司:中江地产、东方航空、中银绒业、宜华地产、力合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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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子公司少数股权会计(1)
根据财政部(2009)14号函,出售子公司少数股权不能确认收益,但正和股份确认了巨额的转让子公司少数股权的收益,从而避免触发追送股份的条件;此外,皖能电力及渝开发也涉及确认转让子公司少数股权收益。对此问题,笔者认为也不单纯是上市公司的错,因为该规定是2008年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新修订的,该版准则正式生效日期是2009年7月1日,财政部在2008年第二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中引进该版的“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不确认商誉或收益”规定,但财政部没有明确“出售子公司少数股权不能确认收益”。从法理上,财政部14号函没有追溯力,因为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对分步合并前期收购交易日与合并日公允价值份额差额确认仍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规定也不一样,因为我国规定进资本公积,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进当期损益。故在财政部14号函出来之前,根据以往的会计规则,转让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是可以转让收益的。但2008年报有些上市公司因此不敢确认转让子公司少数股权收益,如京新药业因此由盈转亏。
涉案公司:正和股份、皖能电力、渝开发、京新药业
提前确认收入
笔者发现提前确认收入在上市公司中仍时有发生,特别是2009年受金融危机的冲击,一些上市公司为了完成业绩承诺提前确认收入,最典型的是宜华地产,宜华地产涉嫌将2009年5月才竣工交付的宜嘉名都通过倒签竣工验收报告及交房书方式,确认了该楼盘巨额的收入,从而实现了股改的业绩承诺,避免了追送两亿多元市值的股份对价;*ST中辽(万方地产)也涉嫌提前确认收入,该公司在售楼盘只有一幢,但该公司在2008年确认了部分该幢楼收入,而将大部分售房款挂“预收账款”留到2009年确认,笔者怀疑该公司要么提前确认收入,要么推迟确认收入;笔者近日发现金螳螂也有提前确认收入嫌疑,该公司主业是装饰,因工程周期短,完工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