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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正传-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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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里软件成立的目的就在于帮助国内众多的网商克服在电子商务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更好地管理自己的网店,把生意做大。同时,这也是马云整个电子商务布局中的重要一环。因为,随着电子商务在中国的迅猛发展,超过1800万家中小企业借助阿里巴巴的平台与国内外的商家做生意,阿里巴巴平台每年网上成交已经超过200亿美元。
  旗下已经拥有阿里巴巴、淘宝、支付宝以及雅虎中国,为什么马云的野心始终得不到满足呢?实际上,马云有他自己的如意算盘,“阿里巴巴的使命是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而阿里软件的目标是要让天下没有难管的生意,阿里巴巴的发展方向是‘达摩五指’,包括诚信体系、市场、搜索、软件和支付五个发展方向,软件是重要一环。”
  到阿里软件成立之后,马云心中那个巨无霸电子商务王国的雏形——“达摩五指”的完整架构也已初步形成了。
  作为阿里巴巴“达摩五指”的重要一员,阿里软件实际上一直秉承阿里巴巴集团8年来对中小企业需求的理解。众所周知,中小企业习惯于用互联网进行商机搜索以及市场营销的工作,而阿里软件的SaaS模式正是中小企业利用互联网做生意方式的一种延伸。所有这些,都成为众多中小企业选择阿里软件的充分理由。
  而当时,包括众多主流媒体在内的诸多舆论并不看好阿里软件的前途,甚至把马云的梦想视作“狂言”、“一厢情愿”,但随后的事实证明了马云的判断。
  2007年11月,国际权威咨询机构易观国际发布了《2007年第3季度中国SaaS市场数据监测》,数据显示,阿里软件以的绝对优势稳居行业第一,排名第二的厂商仅占据的市场份额。而创造这个奇迹般的增长速度,阿里软件用了仅仅十个月的时间。
  6。  草根化创新:广告无界
  2007年12月5日,一个互联网界的传闻不胫而走,“阿里妈妈有可能注入阿里巴巴上市公司”。受此消息影响,当天阿里巴巴在港交所的股价逆市大涨9%,一度逼近35元的历史高位。
  直到此时,人们似乎才开始关注:阿里妈妈从何而来,她是干什么的?
  2007年8月12日,阿里妈妈开始上线运营。从此,中国原本平静的网路广告市场,多了一个“搅局者”。对于竞争者而言,或许用这个词语来形容是恰当的。但是,对于另外一个群体——广大个人网站和博客主们来说,他们更愿意用另一个词语——救世主。
  “听说过捕龙虾致富的,没听说过捕鲸致富的。”从早年进入B2B开始,马云就信奉这个真理。后来,他又把“龙虾理论”发扬光大,如法炮制到淘宝和阿里妈妈身上。显然马云又开始撒网,准备“捕虾”了。 。 想看书来

王者马云:缔造阿里巴巴神话的至尊掌门(5)
读懂了马云的这种逻辑,也就容易理解阿里妈妈的“八二原则”了。从全世界范围来看,互联网广告投放一直遵循的是“二八原则”。
  马云这么解读他的阿里妈妈,“这就是个广告位的超市。每个广告主都会有自己的预算,然后都会有选择媒体的需求,对很多小公司来说如今选择网络广告进行推广是最划算的,但是他们没有实力去寻求专业广告公司的支持。同样,海量的个人网站、小流量网站也在寻求自身活下去的资金来源,他们想把自己的广告位换成钱———阿里妈妈就干这个。广告位多少钱一个阿里妈妈不管,广告效果和广告价格如何买卖双方自己去协商,哪怕只卖一块钱也可以,每笔广告交易阿里妈妈收8%的佣金就可以。”
  上线的当天,阿里妈妈就公开了网站的使命:让天下没有难做的广告。在宣传片里,阿里妈妈更是直接喊出了“再少的钱也能结算”、“再小的网站也能卖广告”的口号。阿里妈妈首次引入“广告是商品”的概念,让广告无界,让广告第一次作为商品呈现在交易市场里,让买家和卖家都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双方,实现了真正的自由交易。
  阿里妈妈的诞生,挖掘的正是二八原则中的“八”,解决的是多数市场问题,也就是小类群体之间广告互通的问题。它打通了产业链的上下游,使通道更为顺畅。从巨大的市场需求中去建立整合平台,通过平台提供的机会,把潜在的需求转换成现实的交易。
  自订价格、自由买卖、平等协商、支付宝中介等等的服务使得个人站长在初期蜂拥而至,短短两个月就聚集了几万个人网站,给后期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这些表面深层次的原因,是马云对团队精神的注释,以及对个人站长群的重视。
  2007年11月底,淘宝宣布:2008年将在阿里妈妈的广告联盟中投入5000万元预算,这些广告费所购买的网络广告位都将从阿里妈妈的“广告超市”中选择。随后,携程、当当、中信银行、51Job等公司相继宣布,已经开始与阿里妈妈洽谈此类合作。
  通过阿里妈妈,马云在阿里集团内部打通了一条既节省成本,又具备无限可拓展空间的通道。如此一来,事实上中国雅虎、淘宝、支付宝、阿里巴巴B2B、阿里软件等等集团资产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寻找到自己的位置。同时,原本在阿里旗下,需求单一的客户群体无形中得到了多次的价值挖掘。
  某网络公司高层甚至这样评论,“马云是通吃中小企业的一切需求,从生产、销售、推广甚至企业管理,阿里巴巴都想做,并且都已经开始做了。阿里巴巴就像是一只章鱼,通过不同的触角抓到不同层次的客户需求,同时通过一个有效的平台把这些原本具备不同需求的用户整合到一起,同时向他们推广自己其他的服务。”
  最新一份来自阿里妈妈的数据是,自2007年8月10日试上线以来,已汇集超过20万家中小网站和超过15万的个人博客站点,注册会员过100万,覆盖的中小网站日点击量超过10亿次,成为中国最大的网络广告平台。另外,中国雅虎的“站长天下”测试一个月中,已经吸引超过10万用户开通个人网站———这些个人网站同时全部顺利转化成为阿里妈妈和支付宝的资源。
  

争议马云:“蛊惑者”(1)
连云港翠苑食品公司总经理刘青春当时觉得自己被马云骗了。
  2000年11月底,刘青春终于被阿里巴巴销售经理程钦连续三个月孜孜以求的精神所打动,买下了阿里巴巴历史上第一个“中国供应商”产品,但是签合同之后仅几秒钟,刘青春就后悔了:“这东西能顶用么,自己是不是被这帮能说的家伙给骗了?”
  不过,现在的事实证明,其每年向欧洲出口数百吨花菜,90%以上的客户来自阿里巴巴。
  几乎所有中国人都觉得阿里巴巴就是个特别能“白话”的企业,而其CEO马云更是一个手段高超的人心“蛊惑者”。很多人干脆认为马云是个“口出狂言”的“疯子”,甚至有些人认为马云只不过是个“满嘴大话”的“骗子”。
  “骗子”、“疯子”、“狂人”、“蛊惑者”,马云的“美誉”可谓异彩纷呈。马云也笑说自己和阿里巴巴是“一路被人骂过来的”。
  那又怎么样呢?
  这个世界原本就是偏执狂生存的世界。
  “满嘴跑火车”的马云就是有那么一种能力,可以让他最需要的人接受自己,然后就把自己的“狂言”变成了现实。
  1。  讲究“技术含量”的“超级骗子”
  “挨踢”(IT)江湖上,有人骂马云是超级骗子!
  “骗子”之称号,最早要追溯到马云的“中国黄页”时代。在1995年马云刚从美国触网回来那会,中国人对“因特耐特”这个“鬼东西”几乎是一无所知。就如同1960年代时美国人评论电视机一样,“谁会一直盯着一个正方形的盒子看呢”?直到电视已经成为“美国梦”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时,他们才感觉到那种落后的想法有多么可笑甚至愚蠢。
  自己对互联网都只是一知半解的马云,在1995年那个时代就承担着向国人推销“互联网将改变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
  于是,兔子先吃窝边草,马云就从身边的朋友开始“骗”起,一直“骗”到西子湖畔赫赫有名的望湖宾馆;从杭州城的大街小巷,一直“骗”到北京城的权威媒体。期间,马云还经历了“李鬼遇上李逵”的心酸,一分钱没赚,被几个深圳老板,几个真正的大骗子狠狠宰了一刀。其中之心酸,个中滋味,唯有马云自己才体会得到。
  实际上,到1995年8月的时候,马云“骗子”之罪名已经随着那张从大洋彼岸的美国历经3个半小时才从网上下载下来的资料而正式得以“*”。但是,后来的马云一发而不可收拾,的确成了“骗子”:他“骗”来了蔡崇信,“骗”来了哈佛的35名MBA,“骗”来了一大群和他同舟共济的伙伴们。
  几乎任何与马云有过深度接触的人,都会莫名其妙地被他“电”几回,甚至要被他“骗”一回。正如当年在北京帮马云做了那个《书生马云》节目的那位同乡好友说的那样,“他(马云)就像一剂毒药,把所有的不可能都变成可能了。”
  找马云拉广告的孙彤宇,客户没做成,结果一不小心就把自己“拉”进去了,成了“誓死”跟随马云的得力干将;谈投资的蔡崇信,谈判几乎还没入轨,一不小心也把自己“谈”进去了,摇身一变成了马云的CFO;就连哈佛那35位听马云演讲的MBA,一不小心都能把自己“听”进去,争着要“回中国跟着Jack Ma(马云的英文名)一起工作” ……
  说马云是“骗子”也好,是“传教士”也罢,无论如何都不可否认这样一个事实:这个小个子的浙江企业家,身上有一种特异的、让人无法抗拒的魔力、威力、魅力。如果我们非要用“骗子”这个词来形容的话,也许应该加几个修饰词——一个有着相当高的“骗术”的、讲究“技术含量”的“超级骗子”。
  2。  疯狂但不愚蠢的“疯子”
  有一种人直到他成功之前都被别人认为是“疯子”,马云就是这样的人。
  马云确实挺“疯”的:
  在阿里巴巴和各个子部门的狂欢中;他会打扮成维吾尔族姑娘或江南渔夫。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习惯搞出种种小动作,有时是衔着一根长长的烟杆,有时是摆弄一小盒火柴甚至拍打小球。他的解释是:这有助于思维和表达。
  在2005年第五届“西湖论剑”上,他跷着二郎腿与克林顿对话;在听张朝阳、丁磊、马化腾、汪延和经济学者张维迎论战到兴起时他顺手抄起台下一把凳子就扔上台,然后一个箭步冲了上去。 。。

争议马云:“蛊惑者”(2)
而杭州的市民偶尔也可以在大排档里见到他。喝得微醉,跟一大帮人神侃瞎聊;手舞足蹈,俨然一个小市民。
  1995年,正处于而立之年的马云春风得意,然而,命运和他开了一个玩笑,马云在大洋彼岸的美国遭受到一次意外,在无意中第一次“触网”。从美国死里逃生的马云回国后,决心要做一个叫做“因特耐特”的很“邪乎”的东西时,几乎就被朋友们视为疯子,“这玩意太邪了吧,政府还没开始操作的东西,不是我们干的,也不是你马云干的;你也不是很有钱,有几千万资金。”
  这个疯子挥一挥手,还是与6年的教书生涯说了声再见。
  1999年,在全世界的互联网企业都克隆美国模式时,马云又疯狂了一回。他颠覆了所谓的“二八定律”,提出了“八二定律”:为中国80%的中小企业服务。并美其名曰,“听说过捕龙虾富的,没听说过捕鲸富的。”
  2000年,全世界的网络弄潮儿想着法子、绞尽脑汁从投资人口袋中圈钱时,马云又“发疯”了——他居然拒绝赫赫有名的全球“网络风向标”日本软银公司的老板孙正义的3500万美元,“钱太多了,我不能要。”于是,脑子一热,这个“疯子”只收了2000万美金。
  2003年,全球电子商务巨头eBay老大收购国内C2C老大易趣,实现了强强联合,准备独霸中国网拍市场。就在这一年的5月,马云又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进军C2C,向eBay易趣挑战。当时阿里巴巴的首席技术官、曾在雅虎美国工作过数年的吴炯一听马云这个想法吓呆了:“Jack,你疯了吗?我在雅虎跟eBay交锋了那么多年,输得心服口服,那是个太可怕的巨人……”马云不管,风风火火的2003年7月,阿里巴巴在上海、杭州、北京同时宣布:投资淘宝网,进军C2C领域!
  结果,不到两年时间,淘宝网占领中国C2C市场70%的份额,而那个强大的对手eBay选择“止损”出局了。
  事实上,马云真正的本事不是一个人“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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