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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露若颜-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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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喜夏
申明:本书由(。。)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作者有话要说:

我喜欢夏天,所以叫喜夏,可是开坑发文的时候,空调坏了,我在水深火热之中贴上的自己的第一章。

偶是新人,开坑不求大家多喜欢,也许它不如洋酒浓烈,不如红酒甘醇,而只是淡淡的绿茶,可如果你走进来了,希望你能品完这杯茶。

鞠躬!谢谢! 

 第一章

 回来

 回家,再多痛苦的等候,相信我也能承受,闭上眼,不再留念。

…………陈芹

(上)

天绝寺的老禅师临别赠言:尘缘俗世,不是见不到就是不存在。

在那间破旧的禅房里,窗外风吹花摇,却抵不过内心的摇摆。

这是句真话,坐在火车上的时候,她依旧记得长者的交代。

清晨7点,当阳光渐渐斑驳的撒过,倚在车窗的人已经保持这样的动作很久了,头顶玻璃窗,望着远方田地一片黯绿,眼前一排排的香蕉树压着车窗掠过,这里是个叫做漳平的小站,当火车经过并停留在这里的时候,陈芹正趴在桌子上,对着窗外发呆。

白云袅袅,却心情复杂,若不是列车员那句“漳平到了!”,估计人已经失了魂。

其实但凡坐过火车的人都知道,轨道上的每一次进站都差不多情形,车一停,就有人拿了东西上来叫卖,一些小玩意,一些小吃,鸡腿,茶叶蛋,泡面,盒饭,朴素的不行,说不上好吃,但也比火车上的便宜很多。

通常这时候,过道上的人也是最多,有往外冲的,有向里挤的,堵塞的不亦乐乎。

有个大妈就在这种情况下捅了捅陈芹的胳膊,让发愣的她下意识的转过脸,两梢弯眉顿时皱了起来。

熟悉的声音又一次进入耳膜,“姑娘,买香蕉不,好吃着呢!”她说着那种明显带着乡音的方言,指着手里半熟不熟的香蕉,把嘴张的老大。

“多少钱!”

“10块!”

她笑了笑,眉毛缓缓舒开,从口袋里掏出了钱,换回了一串胖嘟嘟的米蕉抱在怀里。

其实这里的香蕉卖相还是很好的;一瓣一瓣弯弯的像月牙,乍一看又像小船,金黄的船身在阳光下泛着微微的光亮,漂亮的像是塑料制品的那么逼真,可就是不好吃,涩涩的,没有那种又香又甜,咬一口,像蜜一样的感觉。

记得两年前,自己就被骗了一次,那时的她原以为这只是一段插曲,只是如今,当她回来时,同一个地点,不同的方向,它似乎更像一种信物,紧紧的拽着,犹如生命之重。

仔细算算,从接到回总公司报道的通知到前天拽着火车票踏上归程,只是那么短短的24个小时,却用去了自己整整2年的时间来思考,一进一退之间的路程原来竟是如此的漫长。

这两年,她在北京,皇城根下游走于中国的古老文明,只是似乎都甩不掉自己对另一个城市的眷念。就像她会抓着袅袅到寺庙,对着憨憨的大肚弥勒燃起三柱清香,高过头顶,只是因为那里有着家乡的记忆。

其实人就是这么矛盾,明明记着,却不敢明目张胆,所以哪怕有那么多次机会,她能回头,自己却始终一直固执的往前走着。

第一年,她不认识袅袅这个有着东北豪迈性格的女人,也不认识那个可以一年给自己涨5次工资的老总,有的,只是地下室里弥漫的霉味和一些残缺的不完整的记忆,有故意忽略的,有不堪回首的,有如白色笼罩的窒息气味。

记得袅袅就曾掐着她的脖子问她,你是不是关系户,怎么涨工资比我们这些老员工还快。

她和她在一家公司,从下属到平起平坐,她没少挤兑她,办公室的争斗总是那么不经意的存在,却又没有绝对的敌对,于是可说这话的时候,她们已经一笑抿过恩仇。

还记得那时的自己也是这么笑着,抿嘴特优雅的那种,刚想说些什么吧,就见袅袅已经放下她勾在自己脖子上的手,摊在一边椅子上摇头,似乎是在否定某种观念,“不可能啊,不可能,你要是关系户,之前会住地下室?”

的确是不太可能,可这三个字,确实也是让当时陈芹微微楞了下,足以勾起某种回忆。

那是刚到北京的半年吧,那时的她还真的住在地下室,和好几间的人共用一个卫生间,合用一个炉具,同闻着一种叫做发霉的味道,那些同是飘的人都喜欢叫她煎蛋公主,因为她的晚餐都是清一色的稀饭配煎蛋。

一个碗里磕上两个蛋,加点盐巴,味精,酱油,再掺点水,打散了后放锅里一煎,来回翻炒几次,出锅时,黄色的表皮,泛着油光,可吃起来软软的,很像家乡的豆花,那种感觉,好像一下就回到了小时候。那时一定是某人在翻弄锅铲,她在旁边添乱,抓着一大把的葱花,就等在最重要的时候,五爪一张,在锅里天女散花。

他说这是最重要的一道工序,蛋好不好吃,就在这个点上,可她现在却刻意忽略,随便翻翻,起锅时一样香飘走廊,每每引的隔壁的人闻香而至。

如今呢,再回首,似梦似幻。

可是还好,她遇到了一个伯乐,就是那个整日休闲装扮,很不像上司的晋曲阳。

他是个很优秀的男人,是他把她带到了这个公司,告诉她,北京,还是有爱的。

只是当自己决定要离开时,他却也已经为她准备好了车票,仿佛是洞悉了她的决定般。

 

(下)

北京,

烟花三月依旧显得冷意。

窗外,几日不见的雨水纷至沓来,一点一滴的拍打在玻璃门上。

口中的烟缓缓的呼向被雨水打击的玻璃,然后反弹,扑在自己的脸上,渐渐晕开。

他背对着自己的下属,面色凝重。

“晋总!”

身后低低的话音传来,让原本还处于发愣状态的晋曲阳赶紧回过神,伸手把鼻梁上的眼镜推了推,恢复了一惯的老板对下属的场景。

刚才,他把她叫进来,却不发一语。

想了一下,陈芹还是先开了口,“找我有什么事吗?”

“恩,有事!”他绕到办公桌后,坐下,相望,“陈芹,你最近表现不错!”

难道又要涨工资了,陈芹一楞,记得上次涨工资是一个月前,她颇为疑惑的看着自己老板,心想这工资要是再这么涨下去,真的要去查查这个老板到底是要干嘛了。

“总公司现在缺个经理助理,我推荐了你去!”

“你是说回去?”

晋曲阳笑眯眯的看着自己这个得力助手,点了点头。一年了,齐耳短发没变过,夏天T恤牛仔,冬天毛衣牛仔,一年四季的一如既往,或许把她扔大学里,人家指不定还会追着她叫小师妹给个电话呢!为此,他是既开心又难过,开心的是在这种纸醉金迷的世界里,偶尔能看到个淡泊清澈的家伙在眼前晃来晃去,跟个小麻雀似的偶尔跳跳,那心情总会在浑浊之时变的澄清,难过的是这样的人,怎么带出去见客户呢!

还记得那次他也曾对着她大发脾气,指着她鼻尖骂,“叫你和客户吃饭,你穿得和小学生样就算了,人家叫你喝杯酒怎么了,又不是叫你三陪,难道你老师没教你,识时务者为俊杰吗?”

那时的他为了差点损失一个亿的业务着急,而她也是这样揪着衣角,站在自己的对面,脸上没有诚惶诚恐,眼神却专注如初,虽然依旧淡定,可黑色眼睛里那层迷蒙的雾气,还是让自己没再忍心骂下去,其实或许真是自己错了,公司聚会上滴酒不沾的她,能陪客户喝了两杯,该是极限了吧。

其实这也是他最欣赏她的地方,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她总是显得那么处乱不惊,那么安然自得,好像她总是下意识的竖着一层膜,不伤害别人却也不再接受别人的任何东西,包括友好,包括伤害。

“怎么样,有意见,要是你不想走!”

“没有!什么时候出发都可以!我把这边的工作交接一下!”她接下了他的话,没留下一丝容人反驳的余地,答得干脆利落,“我晚上请大家吃饭吧,离别宴!”

离别宴就是告别,告别了这里,回到那里。

那里,她是真的想回去,只是找不到借口,找不到理由,所以一直让自己这么飘着。可人总有漂累的时候,一张床上一个深陷的印子,当发现电视新闻里有着那些熟悉的人和熟悉的事时,她便决定了该回了,也许是因为那时候,自己才明白,选择其实永远在自己身上。

就像两年前出来时,陈朝说的,你走到天涯海角,你不照样是你,一样的脑子,一样的思维,不一样的只是选择。但事情就是那么凑巧,辞职报告还未上交,就接到了调派的通知,所以当退出总经理室时,陈芹是开心的,与其说是同意,不如说这真的是从了自己的心意。

只是她原本就不是个热络的人,或者说她早就学会了不能太热络,虽然也不孤僻,只是让人看来有点冷淡,所以在洗尘宴上,才会有同事借着酒劲拍着她肩膀说,“陈芹啊!我有时还真摸不透你,偶尔单纯的要死,偶尔又看似精明,你这种性格,最不待我这种办公室骨灰级人物喜欢,因为分不清你是敌是友啊!”

嘿嘿!陈芹笑了笑,其实每次只要他们谈些八卦,她都很小心的把自己摈除在外的,可终究还是让人感觉虚伪,她无奈的在心里咯噔了一下。然后主动端起了酒杯,笑眯眯的说,“谢谢大家一年来的照顾!”接着把头一仰,酒杯立刻就空了,那架势,简直是豪迈的不行。

晋曲洋和好些同事都看傻了,白干啊!一个总说自己不喝酒的人,哗啦一下,60度的玩意就下肚了,而且脸不红,心不跳的,就是脸颊也没见多几片红晕出来,好像刚才那是白开水掺的,这一楞倒是有几秒没反应过来,一群人直直的杵在那。

袅袅拿过包装盒研究了半天,见一服务生端菜进来,立刻揪着人家衣角问,“你们这酒,掺啥了?”

“没啊,标签都还在呢,是真酒,发票都能给您看!”小姐诚惶诚恐的解释着,那小脸蹦的紧紧的。

“那发票拿来!”袅袅嘟囔着,“是真的,也要看看你们赚了我们多少钱!”

一听这话,小姐的脸一下就绿了,周围一片轰趴,都说袅袅,你这不是要人家丢工作嘛!

最后还是领导晋曲阳第一个反应过来,挥了挥手说走吧,然后把手里那杯给先干了,可心里早就不乐意了,站起身子,给陈芹和自己的杯子又都倒满了,然后把那瓶陈芹在必点的绿茶给搁到后座。

“同志们,那什么,我们今天的目标!”

“灌趴陈芹!”大家伙异口同声。

“错!”众人疑惑!

晋曲阳笑眯眯的,“是干啦!”

当然,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大家伙又开始笑着说,“晋总,你真偏心,这时候还护着陈芹!”

不过说归说,大家还是一起举杯,高唱着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杯子碰的稀里哗啦的响。出门在外,哪有不会喝酒的,各个都是练家子,一顿下来酒钱比菜金还贵。

结账的时候,晋曲洋搭着陈芹的胳膊,“瞧你,小气的样,我来付吧!”

话一说完,一双粉嫩的小手立刻压在了他的黑色皮夹上,“晋总,不能这么让我不能做人啊!”陈芹努了努嘴,不远的地方,同事们无数双眼睛直勾勾的往他们边上望。

“好吧!”晋曲洋边说边把黑色皮夹重新塞回了口袋里,转身走向那帮子同事那,大手一挎,“走,?歌,我请!”

哦!领导请客了,四周又是一片喧哗!

待到下楼的时候,一伙人已经在大厅等着,按原来的提议,直接奔向钱柜,开了个大包厢,把包一撂,不管走调的不走调的,唱的是那个撕心裂肺,震耳欲聋啊。

胖子说他最擅长摇滚,结果零点的歌硬被他拉成了民谣。

小苏说她最会飚高音,可是人家张靓颖的海豚音到了她这怎么听怎么像公司工会里的破锣。

其实大家都是开心,只要开心了,歌怎么都好听,就像晋曲洋说自己比较适合含糊不清的唱,可他就是不点周杰伦,非把离歌当自己的招牌。

这不,离歌的前奏刚刚响起,晋曲洋赶紧把麦扒了过来,吸了一半的烟头按在地上,“离歌!送给咱陈芹,祝你一路顺风啊,哎!”

昏暗的灯光,不是很透风的房间,陈芹一直静静地坐在一边,静静地看着别人闹,然后憨憨笑,直到晋曲阳提到自己的名字,她才下意识的抬起了头,一段长长的前奏已经结束,晋曲洋一个人坐在两个大屏幕中间,眯着那双迷离的眼,黑色的框架镜把他略带国字型的脸修饰的越加的斯文,表情似乎很是享受,就是高音拉的脸红脖子粗的,特粗野。

袅袅不知什么时候坐到了陈芹边上,整个头靠着她一直挺的肩膀上,热热的温度从口里呼出,她说,“陈芹,明儿上班,肯定送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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