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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是否必须要有毕业证书?
除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以外,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报名时不能提供相应毕业证书的,原则上不予报名。但是几种特殊情况除外:
1、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持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补办的“毕业证明书”报名;
2、因助学贷款未还清毕业证书被扣发的,可持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持银行出具的证明和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报名,并在现场确认时书面承诺在申请资格审核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可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或者是提交省辖市级以上自考办盖章证明的《毕业生登记表》报名,并作出书面承诺;
4、其他成高、函授、远程等,已完成全部学业,毕业证书正在办理的,参照上述第三点自学考试,提交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某年某月入学,全部课程学完,成绩合格,毕业证书正在办理之中”证明报名,并注明签发毕业证书的时间,同时,本人作出书面承诺,在申请资格审核期限内不能提交毕业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5、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院校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必须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已经完成学业但由于学制原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报名的,必须同时提交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军校文凭是否可以报考司法考试?
可以报名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军校学历证书包括:
1、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2、符合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公告中“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中“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
“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2011年应届毕业。
▲报名考试费如何收取?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报名人员办理现场确认时,应当交纳考试费人民币260元。另外,对于农村困难户和城市低保户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或城市低保证明减半收取考试费。
▲有没有指定教材?是否组织辅导?
报名人员可依据司法部制定的《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复习备考,司法考试没有指定的复习教材,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学习情况到书店自行选购辅导教材。省司法厅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0年司法考试考前辅导培训。
垂询电话:010—82098598、82098599;400—882—2299;13366283986 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