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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那年的五枚硬币-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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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笑了,为什么要养狗啊?绍绍打了个笑脸,等你来了我可以放狗咬你啊。
  毕竟经历了两个月网络生活的历练,绍绍的回答太巧妙了,我一下就明白了是什么意思。
  走出网吧的时候,上海的夏天正旺盛着,止住了太阳带给我的眩晕,我忽然想起那包发霉的挂面还不能扔了,等会打完电话我还得用它,因为到明天上班之前,我还要把肚子填饱两次呢。
  

第一场胜利
近来向东是沉浸在无边的喜悦当中的。想想看,几个月前还在工地上每天干十六个小时的体力活,现在成了远洋乒乓球馆的员工了。虽然向东的工作内容不过就是不断地捡起客人打丢的球、偶尔凑份子陪客人打上几拍、下班后负责全馆的卫生,但向东还是觉得这就像一个梦,随时有醒来的危险。
  出来打工,向东是要挣钱娶洋红的。洋红在村里不显山不露水的,可到城里一滋润,向东再看洋红都舍不得眨眼睛,向东唯恐一眨眼,这个天仙般的洋红就没了。
  向东喜欢洋红就像喜欢乒乓球一样早。那年向东二年级,学校来了几个实习老师,他们喜欢乒乓球,手痒就拼起办公桌打几拍,一打起来窗户上就结满了学生。向东总是最先到,抢占两个位子,留一个给洋红。之后,几十双眼睛随着那白色的小球在桌上来回乒乒乓乓着,不知疲倦。向东自然看不懂什么,但兴奋和好奇像粒种子,静悄悄地丢进了一片荒芜的土地。向东用母亲的一顿打换来了搓锅底灰的搓板,并刻成了球拍。从此,种子生了根发了芽,蓬蓬勃勃不可遏止。
  向东没想到自己干活的工地竟然就是关于乒乓球的,工程还没结束,“远洋乒乓球馆”的牌子便早早挂上了。每天下工,向东总要驻足凝视,每逢有人打飞了球,向东总是飞快地捡起球递到人家手里。次数多了,领头模样的人便叫,小伙子,我是这儿的赵经理,我们正缺人手呢,你干几天吧,工钱嘛——我不要工钱!向东急忙喊道。
  向东便在馆里忙开了,往外清垃圾,往里扛空调。赵经理满意地笑了,向东,愿不愿意到我们这儿干活?这工作多体面,收入嘛,也肯定比你当小工强。
  上班的第一天,洋红泪汪汪地说,向东,你不会变心吧?向东笑了,傻瓜。洋红也笑了,那以后打扫卫生的活我来干,那个我拿手。
  洋红几乎天天来球馆,可是洋红的话却让向东越来越郁闷。洋红举着手说,你看我的手好看吗?向东说好看。洋红嘟着嘴,好看什么呀,光秃秃的。向东心里咯噔一声,没话了。
  有个客人每个礼拜都来,但向东从来不敢赢他,向东也从来没赢过任何一个客人。赵经理说了,客人是来享受的,不是讨败的。
  又一次险胜向东之后,那人疑惑着说,你可以打赢我的,为什么每次都输我两三分?向东笑了,我的球是野路子,看着好看,不实用。那人似乎明白了什么,说,给我办张金卡吧,你的服务让我非常满意。向东瞪大了眼,金卡那可是赵经理心头的痛,从开业到现在还从未卖出去过一张。
  向东办到了馆里的第一张金卡,向东用提成买了戒指,想给洋红一个惊喜。向东喜欢看洋红高兴得泪汪汪的样子。自从上次说自己的手光秃秃的之后,洋红许久没来了。
  举着戒指,兴奋的向东觉出了洋红的异样,拉过洋红的手一看,戒指已经有了。洋红低着头:赵经理给的,他说我的手应该穿金戴银,不应该整天洗抹布搓拖把。
  向东觉得有股力量在体内四处游走,带着愤怒、屈辱。向东想打一场胜仗,向*然间对胜利万般渴望。馆里只有个中年人在打球,大家都围在边上,不停地叫好鼓掌。陪球员鱼贯而上,却纷纷落马。向东一把扯过要上场的陪球员,抓起了拍子。意识到向东的不对劲,赵经理呵斥道:向东,干吗你?他是我们——
  中年人摆摆手,道,小伙子,是打二十一球还是十一球?向东红了眼,随你便。中年人笑了,我习惯打老式的二十一球,占你点便宜。
  向东听不见,向东眼里只有那个冒着橘黄色火苗的乒乓球。向东赢了,向东的打法新奇古怪。不能说中年人打得不好,只能说向东太凶。连下两局,向东的眼泪夺眶而出。终于赢了一次,向东觉得这一辈子都值了,起码,向东知道了胜利的滋味。
  擦了眼泪和汗,向东给大伙鞠了个躬,边脱制服边往外走。
  小伙子,等等。中年人笑呵呵地擦着汗,小伙子,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但是如果我请你担任这个乒乓球馆的经理,你愿意吗?对了,我是远洋乒乓球馆全国连锁店的董事长,冯远洋。
  早就听客人说我们馆为了讨好客人而实行主动求败制,冯远洋没了笑,这样一来客人的虚荣心是得到了满足,但是为什么他们都不办金卡呢?因为他们是为了享受乒乓球的快乐才来的,这种虚假繁荣的景象引不来他们真正的兴趣。但是今天,我却看到了乒乓球的真谛。
  掌声响了起来,向东却只觉得眼前一片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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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刚出办公室,发现又下雨了。下雨好,有水的日子总让我莫名地愉悦,给心里洗澡似的。我仰着头,看着无根去无痕的雨,揣测着它什么时候会小一点儿。
  如果不是来到城市,我可能穷尽一生也不会想到,水有那么多讲究,泡着喝,泡着洗,泡着玩儿。最最重要的,是价钱竟然可以那么贵。踏上进城的火车之前,我跟水只有两个关系,喝,洗澡。我记不清我洗了多少次澡,可是主要的地方无非就是两个:屋后的池塘,家里的木盆。即使天寒地冻,也不过就是和几十上百号人一起挤一挤澡堂子——那就是奢侈一些的享受了。我想,即使老得失去知觉,我也能回忆起每每从澡堂里出来时浑身轻轻的刺挠感,那是我小时候所认为的世界上最幸福的舒适。
  也记不清喝了多少水,但城市里的水实在不太容易跟“喝”这个动作联系得上。它们看着清澈,来头也不错,专门的自来水管道,一拧就有,一关就停。可惜它们一旦经过火的锤炼,就原形毕露——白乎乎的茶碱,粘粘的样子,酸涩的口感,实在不知道这个叫自来水的东西是怎么养活一代又一代城市人的。
  不过现实是这样的:喝着自来水的人们把城市建到了高处亮处,让无数看不惯喝不下这种叫自来水的人们对城市的方向趋之若鹜。
  我,不过是成群的“鹜”里的一只小鸭子,累死累活地跑进城市。到城市的第一步,我买了一台饮水机,竖在我那十平米的小屋里,鲜亮而突兀。饮水机是我在城市里所买的第一个奢侈品,它占据的位置也偏大,有半张床的面积。
  现在,我每天都能喝上纯净的纯净水,外在的衣着干净也不寒酸,更重要的是,我有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我觉得,城市可能慢慢接纳我了,因为我的呼吸和口气都开始和城市一致了。普通话和城市的建设节奏一样快捷顺溜,语气和城市的味道一同客套而有距离。这是很奇妙的感觉,只有同路人有相同的感受,否则,陌路者只能白我一眼,再送我三个字:神经病。
  但是我没法骗自己,我真的这么想的。吃一样的饭,有好有差而已;喝一样的水,纯净水矿泉水而已。可是,“纯净”二字多么让人欣喜啊,想想就觉得放心而肠胃顺畅。
  至于洗澡,算了吧,我是知道城市里的洗澡花样多得曾经让我瞠目结舌,但那又怎么样?跟我离得太远了。我的那间小屋里有个卫生间,自来水龙头一开,水汨汨的。水流的声音多好听,你开小了,它汨汨的,你开急了,它也就哗哗的。它们争先恐后,争吵喧闹。洗完澡之后,我能干净体面地奔赴我的那个工作岗位,还有什么能比这个更让人放心而愉悦?
  水,能洗澡,就是好东西。水,能够纯净到可以喝,更是好东西。
  不过如果水是从天上往下掉的,并且不会挑时候,就不能完全算是好东西了,比如现在,我被它困在一个小商店的屋檐下。
  但是,雨水很足,雨势很大,把路上所有的行人都撵到了街边的商店里。这样的雨,城市里很少见,否则,也不会满天地都是发黑发黄的建筑了。很多时候,天空也和那些高楼大厦一体,据说,这就是城市真正的颜色。
  这样大的雨对城市还是有好处的,它把天给下蓝了,把楼房洗清爽了,让树叶和植物露出了绿色的本来面目。不好的是路面积水成河的感觉,如果你在新闻里见到轿车像青蛙一样在水面摇曳,应该也不会感到奇怪。
  我已经选择了冒雨走,现在,就快到我那间栖身的小屋了。衣服湿了能换,鞋子脏了能洗。所以,我带着点儿怪异的气宇轩昂在雨中慢行。因为慢,我才细致地发现雨水是黄的,甚至是灰的。恍然悟到,天上的灰和楼房的黄,雨水是用纯净跟他们交换的。
  回到小屋,已经淋透了。头发粘湿,衣服缠身,仿佛天上下的雨是烧开后的自来水。冲到卫生间去拧水龙头,它虚弱地淌出一缕锈红的水滴,然后爱莫能助地看着我。愣怔了一会儿,忽然想起早上门口贴出的停水通知。
  急得有些恍惚,来回踱步,脚下渗出的水足够把房间拖一遍地板了。这才发现,我动,饮水机静,动静不相宜。我盯着饮水机上喝了一半的桶装纯净水,头脑里闪过一道亮光。咕咚咕咚一阵猛喝,我打着饱嗝抱着半桶水去了卫生间。
  第二天,我仍然干净而体面地上班了。不过时至今日,我仍然觉得,那是我到城市里之后洗的最贵的一次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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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鸟一样飞
凡飞六岁时就有了梦想,梦想自己能像鸟一样飞。
  六岁的凡飞瘸着一条腿。尽管凡飞拄着拐杖照样跑得像飞一样,可谁也不愿带着一个小瘸子玩儿。连凡飞的母亲对凡飞也爱理不理的,她的精力全放在骂凡飞那没用的父亲身上了。凡飞只好自己跟自己玩,学猫叫,学狗吠,学鸡打鸣学马长嘶。很快,凡飞可以学得惟妙惟肖以假乱真。村里那个大荷塘,平时大人一再呵斥让小子们离得远远的,可凡飞就爱去那儿。坐在石板桥上,想象着自己像鸟一样在荷塘上面飞,掠一下水面,碰一碰含苞待放的荷花,凡飞会乐出声来。夜幕降临,凡飞咕呱咕呱的两声轻吟,满池塘的蛙鸣就像被火点了,世界瞬间热闹起来。
  凡飞喜欢学校。因为除了荷塘,终于有另一个地方可以呆了。书里的世界比荷塘更广阔,读书的味道比学鸡鸣狗叫要好多了。凡飞正遨游在书里的世界时,父亲拧着凡飞的耳朵回了家。母亲没了,跟一个窑厂的工头跑了,去过她一直喋喋不休着想要的日子了。凡飞哭了,尽管母亲凶起来像巫婆,可凡飞不想没有母亲。父亲盯着凡飞看,直到凡飞擦干了眼泪。父亲说,家里有个传家宝,不过卖的钱不会太多,在找妈妈和治腿当中只能选一个。凡飞想了又想,选了治腿。父亲卖了压箱底的传家宝,给凡飞矫正了腿形,凡飞可以跑得更快了。父亲说,这可是准备给你上大学用的。凡飞踢了踢腿,我考不要花钱的大学。
  凡飞习惯一个人的世界,这种状态一直到高三都没有改变。高考前夕,南京航空学院来招飞行员,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定三个预备的,高考后再根据成绩确定其中一个。凡飞动心了,军校无论哪方面都符合自己的想象,加上还有个飞行员的名头,诱惑太大了。于是凡飞偷偷努力着,跑得更快了。
  飞行测试是身体测试的最后一关,架子上只剩下六个人。前来监考的老师兴奋地描述道,那个叫凡飞的哪里是接受测试,简直在享受嘛,他飞起来真像一只鸟!
  凡飞知道希望来了。以自己的成绩,过他们要求的分数线易如反掌。消息很快传遍了村子,凡飞的父亲被人从田头一路拽回了家。面对蜂拥而至的村邻,他忸怩极了,满手的泥渣都搓到了褂襟上。
  好消息还是热着的,坏的来了。在最后的三名预备人员中,没有凡飞。传说县里某领导的儿子顶了凡飞的位置,而老师的理由是凡飞的政治考核没过关。老师说,经过调查,你母亲是基督教徒。可她十年前就不是我妈了!凡飞从来没这么失态,也从来没这么大胆。老师失望地摇摇头,说,她一辈子都是你母亲。
  高考落榜了。凡飞自己都判断不好到底是实力问题还是受了影响,反正,凡飞要离开学校了,父亲没有第二件传家宝可卖。凡飞倒也没有沮丧到底,自己的体格都够当飞行员了,养活自己和父亲绝对没问题的。凡飞小包一打,跟着村人到城市里打工。城市里的高楼像林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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