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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西方哲学史-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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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里士多德在其他著作中对逻辑和性格的论述更富有启发意义,而在其《修辞术》第二卷里,他充分阐述了人的种种情绪。按他所说,情绪是改变人们判断的感受,伴随着痛感和快感。他依次讨论了种种主要情绪,不仅提出了情绪的定义,而且列出了一串情绪对象及其起因。譬如,他把恼火界定为一种伴随着痛感的欲求,意在报复那种侮慢自己或其朋友的言行举止(2。21378a32…34)。他列举了一长串令我们发怒的各种人:譬如,嘲弄我们的人,我们口渴时不让我们饮水的人,妨碍我们工作的人。
    人们也会对那些恶语中伤我们或对自己最看重的东西表示轻蔑的人发怒。因此,那些热心盼望出名的哲学家会对那些贬损其哲学的人发怒;那些以自己的相貌自负的人会对那些贬损其相貌的人发怒,等等。如果我们相信(无论是根据事实还是流行的观念)自己完全没有或在很大程度上缺乏这些特性,我们就会对贬损我们的人特别恼怒。但当我们确信自己胜过那些被人嘲笑的特性时,我们就不会在意别人的取笑了。(221379a32…b1)
    亚里士多德引导我们详细地考察了恼火、仇恨、恐惧、羞愧、怜悯、愤慨、羡慕、嫉妒等情绪。他对每一种情绪的陈述,都是明确而系统的,经常表露出(如上段所述)精确的心理学洞见。
    与《修辞术》不同的是,《诗学》在整个历史上一直得到非常广泛的阅读。这本著作仅存上卷,专论史诗和悲剧诗。其下卷逸失,专论喜剧。艾柯(UmbertoEco)在《玫瑰之名》(TheNameoftheRose)里,编织了一个富有戏剧性的故事,虚构了这卷著作在14世纪一所修道院里的留存与毁灭过程。





    正文 亚里士多德论修辞与诗(2)
    福哇手机 更新时间:2010…11…2 7:59:06 本章字数:1063


    要理解亚里士多德《诗学》的要义,就必须知道柏拉图对待诗歌的态度。在《理想国》第二—三卷里,荷马因错误描写诸神且煽动低劣情感而遭抨击。悲剧作家的戏剧性错误描述也遭抨击,说这些描述骗人耳目、诲淫诲盗。在《理想国》第十卷里,理念论为进一步从更为根本的角度抨击诗歌提供了基础。物质对象是真实理念的不完善的仿品;物质对象的艺术性表述与实在相隔两层,是模仿的模仿(597e)。戏剧通过吸引我们本性中的低等部分,同时又鼓励我们沉湎于哭哭笑笑而使人腐化堕落(605d…6c)。剧作诗人必须离开理想的城邦,应当给他们抹上香药、戴上桂冠,送到别的地方(398b)。
    亚里士多德的目的之一在于解决诗与哲学之间的争吵。如他所说,模仿远远不是柏拉图所描述的那种低等活动,而是人类从小就有的一种自然而然的活动。模仿是人类优越于其他动物的特征之一,因为模仿极大地扩展了人类学习的范围。另外,模仿式再现自身就会带来快乐,我们因此欣赏和赞美那些描绘原本令人不快的对象的画作(Po41448b5…24)。
    亚里士多德详细地分析了悲剧的本性。他对悲剧做出如下界定:
    悲剧是对一个严肃、完整和具有意义的行动的模仿(或再现),所用的语言是经过适当修饰了的并用于作品不同部分的,所用的形式是戏剧性的而非叙述性的,所展现的一幕幕情景通过引发怜悯与恐惧而使这些情绪得以净化或宣泄(katharsis)。(61449b24ff)
    无人可以确定亚里士多德所用katharsis(净化)一词的意思。或许他想要教导人们观看悲剧有助于我们审视自己的痛苦和烦恼,因为我们观看的那些灾难压倒了远远胜过我们同类的人们。据亚里士多德所说,假如悲剧将人们展现为仇恨和谋杀的牺牲品,而在这里人们可能最期望得到的是友爱和珍视,那么,怜悯与恐惧这些被净化的情绪,就最容易被引发出来。正因为如此,许多悲剧关注的是单个家族的世仇(141453b1…21)。
    亚里士多德指出,一出悲剧必有六样东西:情节、性格、台词、思想、戏景和唱段(61450a11ff。)。他最感兴趣的是前两样东西。舞台布景与音乐伴奏是可有可无的辅助性工具:通过单纯阅读文本也能欣赏一出悲剧中伟大的东西。思想和言词非常重要:引发听众情绪078的正是剧中人物所表达的思想,如果这些思想要成功地做到这一点,演员就必须以令人信服的方式将其展现出来。不过,性格与情节真正能够开启悲剧诗人的天才。亚里士多德用一长节专论性格,用至少五节专论情节。





    正文 亚里士多德论修辞与诗(3)
    福哇手机 更新时间:2010…11…2 7:59:09 本章字数:1238


    剧中主要人物或悲剧主人翁,既不能是至善的,也不能是最坏的:他应当基本上属于好人一列,是因某种大的过失(hamartia)而遭不幸。一位女性会有悲剧女主人翁所必具的那种善,甚至一位奴隶也可以成为一出悲剧主题。无论什么样的人作为悲剧的主人翁,最重要的是他或她应当具有他们应有的特性,应当在整个剧作中保持一致(15。1454a15ff。)。每个剧中人物应当具有某些好的特征;他们的所作所为应当符合他们的性格;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情,应当是他们行为的必然结果或或然结果。
    在所有因素中至为重要的是情节:人物为情节而造,不是情节为人物而设。情节必须是一个自足整一的故事情节,有明确的开头、中间和结尾;必须短小简易,能使观众在心目中把握其所有细节。悲剧必须具有整一性。你不能把一系列段落用一个主人翁串联起来构成一出悲剧;恰恰相反,整个情节所表现的是一个具有意义的行动(81451a21…29)
    。在一出典型的悲剧里,故事在转折点到来之前,逐渐变得愈加复杂,亚里士多德称其为“突转”(peripeteia)。就在这一时刻,幸运的主人翁突然间遭难,这或许是经历了一场“发现”(anagnorisis);他发现了某种至关重要的和迄今不为人知的信息(15。1455b24ff。)。突转之后便是收场或结局,期间,早期引入的复杂剧情便逐渐得到阐明(181455b24ff。)。
    这些见解通过不断举证实存的希腊悲剧予以说明,特别是索福克勒斯的悲剧《俄狄浦斯王》(KingOedipus)。在本剧开头,俄狄浦斯享受着荣华富贵。他基本上是一好人,但命中注定具有暴躁冲动的毛病。这种恶习使他在一场扭打中杀死一个男人,使他轻率地与新娘成婚。后来“发现”他杀死的男人是他的生父,他婚娶的女人是他的生母,这便使他的命运“突转”,他因此自我放逐,离开自己的王国,在羞愧与悔恨中戳瞎自己的双眼。
    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使他能够应对柏拉图的抱怨,后者认为剧作家像其他艺术家一样,只不过是日常生活的模仿者罢了,而日常生活本身只不过是真实的理念世界的摹本而已。亚里士多德在比较戏剧与历史时,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经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根据或然或必然的原则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历史学家和诗人的区别,不在于是用散文还是韵文写作——你可以把希罗多德的作品改写成韵文,但仍然是历史。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记述已经发生的事,而后者描述的是可能发生的事。因此,诗比历史更富哲理且更有意义;因为诗告诉我们带普遍性的事,而历史仅仅告诉我们带特殊性的事。(9。1451b5…9)
    亚里士多德此处对诗和戏剧的论说,也自然适用于其他种类的创造性写作。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所经历的许多事,都是纯粹偶然之事。只有在虚构小说(fiction)中,我们可以看到性格与行动所铸成的必然结果。





    正文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论作(1)
    福哇手机 更新时间:2010…11…2 7:59:12 本章字数:1267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论作
    如果我们从创制科学转向实践科学的话,我们就会发现亚里士多德的贡献在于他所撰写的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著作。他的全集里包括三部保存下来的论著,即:十卷本的《尼各马科伦理学》(NiacheanEthics)、七卷本的《优台谟伦理学》(EudemianEthics)和两卷本的《大伦理学》(MagnaMoralia)。举凡对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发展感兴趣的人,都会发现这些文本是饶有兴味的。在物理学和形而上学论著中,可能会发现修正和重写的痕迹;而只有在伦理学论著中,我们发现亚里士多德有关同样论题的学说,是以三种不同的、几乎完整的话语予以陈述的。不过,对于这一现象的解释,并未达成共识。
    在亚里士多德逝世后的早期几个世纪里,后世作家并没有大量使用他的伦理学论著。对《优台谟伦理学》的引用多于对《尼各马科伦理学》的引用,后者实际上并未录入亚里士多德全集的最早目录之中。《尼各马科伦理学》是属于亚里士多德的真作还是其子尼各马科的作品,的确存在某些令人质疑的迹象。但不管怎么说,自从公元2世纪评注家阿斯帕苏(Aspasius)时代以来,人们几乎一直普遍认同《尼各马科伦理学》不仅是亚里士多德的真作,而且是三部伦理学著作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在整个中世纪,自从古典学术研究复兴以来,《尼各马科伦理学》一直被视为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而且确实是其所有幸存著作中最流行的著作。
    人们对于其他伦理学著作的看法相当不同。长期以来,《尼各马科伦理学》拥有广泛的读者,而《优台谟伦理学》则不然,即便在研究亚里士多德的学者中间,钟爱此书的读者一直为数寥寥。这部书在19世纪被视为伪作,故以亚里士多德的学生优台谟(EudemusofRhodes)的名义再版。到了20世纪,学者普遍赞同耶格尔(WernerJaeger)的看法,将《优台谟伦理学》视为亚里士多德的真作,但不成熟,后由写于吕克昂时期的著作《尼各马科伦理学》所取代。就《大伦理学》而言,一些学者追随耶格尔,否认其为亚里士多德之后的著作,而有些学者则热烈争论说此书为亚里士多德的真作,是三部伦理学著作中最早的一部。
    在《尼各马科伦理学》与《优台谟伦理学》之间的关系中,还存在进一步的问题。在手稿相传过程中,有三卷相同内容在两书里分别出现:它们作为《尼各马科伦理学》里的五、六、七卷出现一次,作为《优台谟伦理学》里的4、5、六卷出现一次。在没有确定这三卷的原本归宿之前,要想解决上列两书之间的关系,那是一种错误之举。从哲学和风格学的角度可以表明,这三卷与《优台谟伦理学》更为接近,而与《尼各马科伦理学》较为疏远。一旦把这三卷归于《优台谟伦理学》,那么,将此书视为不成熟的低等作品的看法就站不住脚了:譬如,耶格尔的论证因此就无从谈起了,他认为《优台谟伦理学》更接近于柏拉图的作品,因此稍早于《尼各马科伦理学》。另外,内在的历史典故暗示,归属尚有争议的这三卷与现存版《优台谟伦理学》,均属于吕克昂时期的著作。





    正文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论作(2)
    福哇手机 更新时间:2010…11…2 7:59:14 本章字数:1063


    有些问题涉及《尼各马科伦理学》本身的思想连贯性。在20世纪初,研究亚里士多德的学者托马斯·凯斯(ThomasCase),在一篇刊登在《大英百科全书》第11版的著名文章里指出:“《尼各马科伦理学》有可能是单行论述的汇集,是在此基础上组成的一部还算系统的论著。”这是非常可能的。简单的编年史方法解决不了《尼各马科伦理学》与《优台谟伦理学》之间存在的种种差异:有些组成《尼各马科伦理学》的论述,可能写在《优台谟伦理学》之前,而有些则可能写在《优台谟伦理学》之后,但《优台谟伦理学》这部著作本身,则是一个更为系统的整体。风格差异不仅将《尼各马科伦理学》与《优台谟伦理学》分别开来,而且将其与亚里士多德的几乎所有其他著作分别开来;这些风格差异可借用古代的传统说法予以解释,即:《尼各马科伦理学》是由尼各马科编辑,《优台谟伦理学》以及亚里士多德的其他一些著作是由优台谟编辑。就《大伦理学》而言,此作一方面紧密追随《优台谟伦理学》的思路,另一方面又包含一些对《优台谟伦理学》学说的误解成分。假如这本书是由一位在吕克昂听课的学生的笔记组成,而他所听的内容恰是亚里士多德以系列讲座的形式在阐述与《优台谟伦理学》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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