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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5日)
首都是谁的首都?(1)
北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本是《宪法》上明确规定的,但仍有人在攻击与批评外地人在北京购房,这些批评家们大约忘记了中国有一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忘记了《宪法》明确规定北京是全国人民的首都,而不是北京人所独享的城市。
北京历来都是一个以外来人口、流动人口为主的城市。一是传统的皇权文化中有个三千多年历史的“告老还乡”的传统,官员不得久居皇城,他们必须在下台之后回到原籍或封地;二是皇族的分封,为避免继承权的###,许多皇族必须远离京城,这就使许多有权有势的人并不能随着政权的统治而留在皇都;三是由于大量军事与皇权建筑的需要,必须从全国调入最优秀的工匠、艺人和劳动力,这些世代相传的工匠、艺人反而成为了历代王朝不可缺少的长居者;四是要满足皇城贵族的生活与消费,因此吸引了全国最优秀的商家、吃家、玩家等进入北京,所以才有了北京南城之外的各种客栈、集市,以及全国各地的老字号企业;五是科举制,进京赶考、进京当官等一系列必须进京才能实现的梦想,要求地方与中央之间有一个联络的桥梁,于是全国各地都在皇城之内或周边建立了以地方为名的会馆,负责接待当地的学子、官员、百姓,并保留当地的文化;六是从辛亥革命之后直到北京的解放,战争的威胁让达官显贵随战争局势而迁徙,大军的转移与民潮的涌动让北京的原居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建国之初,北京城区仅有60万左右的人口。建国之后,大量的军队及国家管理机关的入城也带来了大量的非本地人口。为满足北京的消费与供给,政府同时还为这些大量的外来人口配套了不同风味的餐厅和不同种类的商品。实际上,北京早就不是传统的“北京人”的北京了。
当“告老还乡”的历制被新一代的革命打破之后,北京就不能再平衡人口的增长了。历史上北京曾有过多次的向外大移民,如支边、下放、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等运动,也曾有过严格的户籍人口控制政策,以及后期的计划生育国策,却始终无法控制人口的增长。
那么今天谁是真正的北京人呢?大约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原住居民,或者说档案或户口本上登记为原籍是北京的北京人;二是拥有北京市城市户口的北京人;三是在北京长期工作的北京人;四是没有户口和固定工作但长期在北京居住与生活的北京人。于是人口统计中就有了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半年以上为常住)、流动人口的统计数。那么何谓外地人购房呢?大约只有一个标准,就是没有北京城市户口的人购房都为外地人购房,岂不知也有许多有北京户口的人购房,但住的是没有北京户口的父老乡亲。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中,资源是按当地的人口预测规划审批条件决定的。北京的人口规划限制了人均享有住房的土地供给指标,但住房与居民的人口却不是按计划经济的户籍或常住人口情况发展的。因为北京是全国的首都,而非北京人的首都,全国人民都有进入首都的权利。
传统计划经济的审批制和至今尚占主导地位的中央审批制都要求建立地方与中央联络的桥梁。过去是靠各地的会馆,今天就是各地的驻京办事处,不够条件获得批准建立正式驻京办事处的市、县、乡、镇也会建立联络处,以迎来送往,办理立项、审批等各种官方事宜,许多小区但逢“两会”期间就人满为患即是一例。审批制决定着各地政府部门都必须在京购房,或者他们的户口在各地,但必须长期有一批人常住于北京并为此类事情服务和工作,这是第一类的外地购房需求。
市场经济中的商业经营活动也会有大量的审报、报检工作集中于北京,如上市、发债、扩股、商检、进出口等,这样就集中了全国各地大量的商业企业的机构,他们不同于政府部门的驻京办事处和派出机构,但也会有大量的购房需求。
哪怕市场经营中的商业活动不需要审批,企业也会进军首都,毕竟这是打开中国大门、扬名海外的要点城市。哪一个中国品牌不想在北京拥有一席之地?哪一个不想占领北京的市场?这些人难到不要吃、不要用、不要住吗?许多企业的注册地、主要生产地不在北京,但在北京的经营规模却早已超过了许多在北京注册的企业,但他们仍然不是北京的市民。。 最好的txt下载网
首都是谁的首都?(2)
各地进京的学子又有几个不想留京找一份工作并成为令人骄傲的北京人呢?尽管他们没有办法让工作单位将户口留在北京,却长期在北京奋斗。也有许多的创业者长期在京寻找创业的机会,这里有服装行业的、软件行业的,也有画画的、摄影的、写书的、当记者的,有梦想当歌星、影星的北漂一族,还有摆弄乐器、音响、灯光、布景的配套一族,这些人可能早就将户口忘在了脑后,但他们愉快地长期在北京工作、生活着,那么他们是否也是外地人呢?
大量的农民工进京成了建设北京的主力,数不清的家庭中居住着没有北京户口的亲属或保姆,许多做生意的、凭手艺吃饭的、经商的、卖菜的都长期生活在北京,其中相当一批人在京生活的时间超过了在原户口所在地生活的时间。北京不是对优秀纳税人还有户口可以进京的优惠政策吗?他们中间也会有一些住房的需求。
富起来的人想进城,望子成龙的人想让子女接受最好的教育,有钱的孝子想让年迈的父母享受最好的生活和医疗保障,更多的人想有最好的文艺、体育享受……而所有最好的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医疗等资源都集中于北京,那么这些资源是否可以让更多的非北京人分享呢?难道不许这些外地人购房而沾点首都的光吗?
北京曾经出现过温州城、浙江村、新疆村等违章建筑群,当违章建筑被推平时,这些居住人口并没有被推土机一并推出北京,他们从违章建筑中走进了正式的商品房小区。如今也有韩国城等其他特殊群体集中居住的区域,就像国外许多城市中有中国城、中国街一样,北京作为一个城市同样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以移民为主的集中生活区域。
当一个城市成为首都、成为国际化的城市时,那么这个城市就不仅仅是属于这个城市中的原住居民,不仅仅属于这个城市有户籍的居民了。既然有机会成为这个城市中的一员的移民可以告老而不还乡,那么就一定会有许许多多的非本地户籍人口会利用各种各样的机会挤进这里生活、工作、养老。
这个城市自然就不再能用行政的手段,而只能用经济的手段去调节供求关系、人口关系和资源分配关系了。当这个城市的生存条件让更多的人感到不适于居住时,自然会产生淘汰的作用。如果这个城市因各种原因在吸引着巨大的居住需求,那么外地人购房的数量就呈现了必然的增长趋势。
首都是全国人民的首都,全国人民都拥有在首都工作和居住的权利。户籍已经不能成为外地人进入首都的障碍,也已不能成为限制他们在北京生活的条件。也许他们的进入会给北京市的资源分配与管理带来许多的困难,但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已变得无法回避了。
(200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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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驴子当成马
社会上关于是否应公布商品房成本的争论仍在继续,包括一大批自称不是专家也不是学者的外行。我们欢迎所有人都来参与讨论,可以提出各种批评与建议,就像没有骑过马的人也可以参加赌马,也可以评论马术的好坏一样。但如果把驴子也当成马来讨论,不管是内行还是外行,都只能惹人笑话。
在所有国家的法律与法规中,商品房都不是公共政策的讨论范围。商品房的属性在《房地产管理法》中被列为“以盈利为目的的商品”。国务院“23号文件”和“18号文件”都明确商品房是三种供应体系中完全市场化的部分,并且面对中高收入家庭,而另外两种供应体系(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房)才是公共政策和政府责任的部分,是带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因此商品房中才有住房与非住房类产品之分,有别墅、公寓等高档商品房与普通商品房之分。而公共政策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房则没有非住房部分,也没有高档住宅与普通住宅之分。因此,自“23号文件”之后,文件与法规中都明确规定商品房价格为市场调节价,而不属于《价格法》中应受政府监督与管辖的政府指导价与政府定价的范围。这本来也不是政府应该管的事,更不是应受公众监督的事。
分不清韭菜与麦苗的人,在评论农作物生长情况之前起码可以先查查教科书,或问问老农,等分清什么是韭菜什么是麦苗之后,再发表言论,否则就会犯将驴子当成马的笑话。
政府并非不对房屋的价格进行管理。在土地实行有偿出让制度之前,是五部委联合审查定价的管理阶段。但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政府开始对不同住房的建设与价格实行了分类管理。当《房地产管理法》与《价格法》出台之后,则明确划分了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而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则放开管理。
价格构成的管理与成本的管理是两种不同的关系,尤其是在价格构成的管理中,大量的公司管理的成本被列在了构成之外,明确规定了价格构成的类别与每个类别的内容,其中当然包括税金的部分。有商业秘密与税收管理完全是不同的概念。对社会与同行的成本公开与国家管理机关的管理审核本就一个是马一个是驴,不在同一个讨论范围。把有没有对社会公开成本与政府如何管理税收混为一谈,不仅仅是无知,更可以说是傻瓜提出了一个无需聪明人解答的问题。
中国的城镇土地归国家所有是《宪法》中规定的,但国家《宪法》同时规定,“国家有权将经营性用地进行有偿出让”,土地出让期中土地以征用租赁的方式将土地的使用权利交给了使用者,政府代表人民收取了出让金和土地相关收益,开发商不再是无偿地在人民的财产上再盖房子卖给人民,而是从人民手中合理合法地租用土地,再盖房子卖给有支付能力的消费者(包括土地的使用权)。政府收取的土地费用完全可以从土地部门或公开的招投标中获得信息,但这个构成只与直接消费者相关。自实行招拍挂制度以来,这些信息已完全公开了。土地只是构成中的一部分,用人民的名义来浑水摸鱼是骗不了人的,这不仅是分不清驴子和马的关系,而且是故意将两者混为一谈。别人在讨论马,而他在讨论驴。
土地归国家所有在《宪法》中已明确了,但在拆迁安置中却将土地的补偿权利给非出让土地的使用人,这不是前后矛盾吗?政府在拆迁政策中,已充分考虑了土地的区位价格,某些人用这种自相矛盾的逻辑来指责开发商就更没有道理了。请先弄清楚,拆迁安置办法不是开发商制定的,而是政府制定的。
在房屋价格构成中已明确了政府有权监督的部分,但公司法人的企业盈利并非只有商品的价格差,还包括非商品直接成本构成之外的其他相关费用,两者合并才会形成企业的最终利润。如果连成本、利润率与企业最终盈利之间的关系都说不清楚,还谈什么公布成本?
无知者无罪,但不等于可以原谅某些人将驴子当成马来讨论的错误。商品房不是公共属性的产品,自然也不是公共政策的内容。在讨论这些问题之前,最好请这些带着“学者”与“专家”桂冠的人们先查查相关法律与文件,先弄清楚别人在讨论什么,应该讨论什么。
大多数人都读过恩格斯的《反杜林论》,知道恩格斯在说什么,但有几个人看过《杜林论》?有几个人知道杜林说了什么?为了自己的尊严,还是不要闹出那些将驴子当成马来讨论的笑话。
(2006年11月22日)
开发商该盖什么房子?(1)
开发商盖什么样的房子与供给什么样的收入人群,是投资者根据市场需求和获利能力而自行选择的事情。根据楼盘所在的地理位置、规划条件、资金、技术与营销的能力,既会有人选择投资建设高档产品,也会有人选择生产大众化产品;会有大户型,也会有小户型。商品房主要面对中高收入家庭,则是国务院文件中所确定的中国住房供应体系的一种政策指导。
但“商品房是给富人盖的”这句话却遭来了几乎全社会的责骂。有人说把“富人”两字改为“中高收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