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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规定,企业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在杭州市'含各区、县(市)',已经实现国内上市的,根据募集资金额给予50—100万元的奖励。
浙江省温州市规定,对于实现上市,或实现买“壳”上市、并把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温州市的,同级政府奖励企业200万元人民币。
浙江省绍兴市规定,对实现买“壳”上市、并把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绍兴市区的,市政府从市长奖励基金中拿出100万人民币奖励给企业经营决策层。
浙江省义乌市规定,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一次性奖励300万元;买壳上市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义乌的奖励500万元。
广东省佛山市规定,顺利完成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市、区政府共同给予10万元的奖励;成功发行股票上市的,市、区政府共同给予企业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30~80万元的奖励。
江苏省苏州市规定,拟上市企业成功上市后,报经政府同意,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外直接上市的, 奖励50万元;对于以红筹、收购并控股上市公司等间接方式上市的,奖励30万元。
江苏省常州市规定,根据每个上市企业首发股票募集资金额由市级财政予以奖励,筹资1亿元人民币以内的奖50万元,筹资1亿元以上的奖100万元,已上市企业再融资参照上述标准给予同等奖励。
江苏省扬州市规定,企业股票在境内外成功发行上市的,市或县(市、区)政府在本级财政中,按照实际募集资金额的2‰,对其法定代表人给予奖励。
5、企业上市得花多少钱?(5)
山东省淄博市规定,企业实现上市后,由市政府给予100万元奖励,其中30%用于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通过借壳、买壳、吸收合并等形式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山东省青岛市规定,凡在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公司,按其融资额(扣除发行费用,下同)1亿元人民币(下同)以内(含1亿元)的,奖励50万元;融资额1—2亿元(含2亿元)的,奖励80万元;融资额2亿元以上的,奖励100万元。
这里仅仅列举了部分地方政府的支持政策,还有的地方政府的政策没有列举。并且,这些政策也是不断变动的,具体详情请咨询当地政府有关领导。
算小账没错,但更要算大账
2007年的时候,我听到了一个令我震惊的消息:我所熟知的一家民营企业陷入了财务困境。这是一家很不错的加工类企业,产品质量和销路都很好,销售部的门口都排起了来拉货的长龙,但公司就是没有产品能加工出来。为什么没有产品呢?是因为原材料上涨,银行贷款不断加息,银行收缩了信贷,这家公司已经没有流动资金了。没有流动资金,付不起买原料的购货款,就没人敢原材料卖给这家公司,没有了原料,怎么加工产品?看到这家公司的困境,它的竞争对手乐坏了,提出要出2个亿来收购这家公司。这家公司的老板一听,肺都快气炸了,因为他的固定资产至少也值4个亿,这不是趁火打劫吗?
不管怎么说,这家公司就是陷入了财务困境。这件事说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这是客观原因,但我认为,从主观上看,这家公司陷入了财务困境,和老板四年前的一个失误分不开。
也就是在2003年的时候,我认识的一位律师和这家公司有过接触,还草签了上市的协议。由于这家企业很早就在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了,股东人数超过了200人,所以很难在A股上市,律师给他出的方案是境外上市。但到了协议落实的时候,这家公司找到了各种理由不让律师进驻,这样,企业上市的进程就延误起来了。为什么要在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呢?因为公司缺钱,在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可以转让一部股权,获得一部分资金。为什么不让律师进驻呢?因为公司缺钱,不想支付律师费用。
后来这家公司又认识到了上市的重大意义,于是就紧锣密鼓的筹备上市,依旧是境外上市方案,但此时遇到了“10号文”, 企业上市进程再次夭折。
这家公司没有上市,不是不想上市,是不能上市。没有上市,就没有了资金平台,所以就陷入了财务困境。2008年,该公司出现了亏损。而此前该公司一直是盈利的。这一亏损不要紧,企业的上市进程至少要拖后三年,因为这家企业不符合创业板的概念,只能中小板上市,而中小板上市要有三年连续盈利。最近,我又听说,这家企业的老板因为非法融资“进去了”。听后我不禁扼腕感叹:只会算小账而不会算大账的企业家的归宿可能就在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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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聘请中介机构(1)
上市需要哪些中介机构?
“中介”者,居中介绍也,自己不是事件的当事人。股票发行上市一般需要聘请以下中介机构: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又称保荐人、券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保荐机构与主承销商通常是同一家证券公司。
(2)会计师事务所。
(3)律师事务所。
(4)资产评估师事务所。
上市能否成功,上市进程快慢,一方面取决于企业自身素质,包括盈利能力、行业地位、规范运作等方面;另一方面取决于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重视程度。有人打比喻说,中介机构的选择对于上市工作而言相当于铁路两条铁轨中的一条轨道,与企业自身的情况共同构成一条完整的铁路,缺一不可。也有人说,选择好的中介机构,等于上市工作成功了一半。也有人说,选择好的中介机构将是美好旅程的开始,找到差的中介机构就是噩梦的延续。因此可以说,选择到“合适”的中介机构是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因为这项工作是后续一切工作的基础。
“首次公开发行”既然为“首次”,这就意味着对大部分企业来说,是第一次开展这方面的工作,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他们对改制上市的程序、要求,普遍缺乏了解,因此许多企业是边干边学,边工作边决策。这些企业,过去甚至从未同券商等中介机构打过交道,当朋友、熟人或领导介绍中介机构进来时,也选择了试试看的态度。虽然工作一段时间,发现中介机构不适合自己的企业,按规定可以更换,但需要付出时间、资金等方面成本。在时间方面,根据有关规定,新进入的中介机构要对其出具所有文件承担全部责任,为此他们对退出的中介机构所做工作要予以重新审核和承认,这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可能出现重头开始的情况,会耽误较长时间;在费用方面,各个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合同内容有所不同,但对中介机构前期已开展的工作都需付出一定费用。
企业对中介机构的选择不应抱着“试试看”、“不行就换”等思想,在企业开展这项工作初始,就应经过周密细致的考虑,搭建起一支强有力、信得过的中介机构队伍,而不是简单和轻率地选定。
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在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协助企业拟定改制重组方案。
(2)对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辅导,帮助其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3)帮助发行人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等问题。
(4)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制作“发行申请文件”,向中国证监会作出推荐。
(5)负责股票发行的承销工作,将股票卖出去。
(6)在股票上市后,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一般来讲,保荐机构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对所有中介机构起到组织协调作用,是所有中介机构的“头”。
一位年轻的律师向我抱怨说,他们加班加点做的工作,被券商要走了,然后套上券商的格式、抬头和落款,对企业说,看,这就是我做的工作,律师什么也没干。我安慰他说,你要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企业的心里跟明镜似的。这个小故事就说明了券商对所有中介机构起到组织协调作用,他们给各家中介机构布置工作,然后汇总这些工作,交给企业。
聘请券商时必须聘请具备保荐资格的券商。中国证监会只受理具备保荐资格的券商提交的证券发行上市推荐文件。因此,企业与券商接触中,要注意查看其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鉴别其是否具有保荐、承销资格。
6、聘请中介机构(2)
选择券商还要坚持“门当户对”原则。有些券商主要侧重做大项目,如中金公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等,但更多的券商专注于中小企业。作为中小企业,应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经验丰富、精力充沛的中介机构。所谓实力强,主要看其注册资本大小、保荐人多少,是否有较大规模;所谓信誉好,主要看其过去工作质量、服务态度、诚信情况,包括有无受到证监会处分;所谓经验丰富,主要看从事中小企业项目数量的多少;所谓精力充沛,主要是看该券商将本企业放在什么位置,能否选派一流专家在场参加工作,在推荐任务繁忙时,能否将本公司放在优先位置。
表10、11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07年度、2008年度证券公司股票及债券主承销家数排名情况,供大家参考。一般来讲,主承销家数越多,其经验越丰富。
表10 2007年度证券公司股票及债券主承销家数排名
名次 公司名称 主承销家数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
2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
3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5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
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
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
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10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
11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
12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
1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15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
1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1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18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
19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
20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
21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
22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
23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
24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
25 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
26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
27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
28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2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3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31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
32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
33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
3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3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36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
37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
38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
39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
40 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
4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42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43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4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45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4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
47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48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49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50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51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52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53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54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55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表11 2008年度证券公司股票主承销家数排名
序号 公司 股票主承销家数
1 国信证券 14
2 中信证券 13
3 平安证券 13
4 广发证券 12
5 海通证券 11
6 联合证券 8
7 国泰君安 7
8 中金公司 5
9 安信证券 5
10 东北证券 5
11 宏源证券 5
12 光大证券 4
13 国元证券 4
14 中投证券 4
15 华泰证券 4
16 兴业证券 4
17 招商证券 4
18 银河证券 3
19 长江保荐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