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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条旗下的驴象之争-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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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容易的制宪(2)
弗吉尼亚方案提出后,南卡罗来纳代表查尔斯·皮克林马上提出自己的方案。他的方案没有写下来,全凭他说,麦迪逊记录。这个方案是联盟式的,也有两院,众议院和参议院,每一千个人选出一名众议员,众院选举参议员、总统和内阁成员,外加最高法院。由于皮克林好像心血来潮的即席发言,会议没有对他的口头方案进行辩论,但的确借用了他的概念和名词。
  麦迪逊和皮克林的方案虽然差别不小,可是最根本的一点是一致的,就是人多的州在联邦权力机构中的权力就大。*就是算人头,大州们对麦迪逊和皮克林的制宪原则一致叫好。
  大州眉飞色舞,小州不干了,这样一来在联邦中分三六九等,小州只能看大州的脸色。独立之前大家级别是一样的,都叫大英帝国在北美的殖民地,各殖民地不论大小,在国王面前一律平等,怎么独立后要小的让着大的?
  6月14号,几个小州的代表开小会,也制订了一个方案,由于挑头的是新泽西代表威廉·帕特森,因此叫新泽西方案。
  新泽西方案原则上和麦迪逊正好相反,麦迪逊要推翻《邦联条例》,帕特森则要在《邦联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修改。现有的大陆会议继续保留,但具有收税等权力,大陆会议选举几位政府首脑,只任一届,而且任期未满的话,各州州长有权让他们下台。政府首脑们任命终身*官。最关键的是,立法机构只有一个,而且各州的名额相同。
  这个方案是今天的联合国的前身,充分保护了小州的权力,但让美国成了江湖联盟了,也没有任何民选的因素,在递交给会议之后被当即拒绝了。小州代表勃然大怒,甚至威胁如果要求不能得到满足,他们将退出美国,加入外国势力。小州都在北方,他们指的外国势力,是他们的旧宗主国大英帝国。
  大概还嫌不够热闹,汉密尔顿也不在乎麦迪逊怎么想,在新泽西方案提出之后,马上提出自己的方案。他的方案基本照搬英国的政治体制,取消州一级的权力,也是两院制,下院民选产生,每三年选一次,上院由民选的选举人选举产生,为终身制,选举人们选举终身有否决任何法案权力的执政官,各州州长由国会任命,国会可以否决各州议会的立法。
  汉密尔顿的方案被会议很有礼貌地拒绝了,虽然选举人的内容很有创意,但彻底消灭州权则无法让大州小州都接受,而且如此公然剽窃英国的政治体制,还不如直接回归英国算了。
  在此之前,康涅狄格代表罗杰·谢尔曼提出他的方案,下院应该按人口比例选举,上院则每州只有一票。
  方案摆了一桌子,分歧这么大,理应消除分歧,总结出一个折中的方案。可是代表们先得解决一个问题:怎么才算人?
  因为涉及到议员名额的分配,多数方案提出按人口分配。按当时的法律,女人是没有选举权的,是不是把各州成年男子都登记一下就可以了?不成,因为有奴隶。
  美国当年每五个人之中就有一个人是奴隶,在南方各州,奴隶占人口总数40%。奴隶之中也有成年男子,他们怎么算?
  华盛顿本人就是奴隶主,但他和杰佛逊等人一样,反对奴隶制度。反对奴隶制为什么不释放奴隶,做一位没有奴隶的地主?那样的话在弗吉尼亚就要受到排挤和歧视,华盛顿和杰佛逊都是胸有大志的人,不会这样鲁莽地在家乡失去支持。
  弗吉尼亚虽然是蓄奴州,但在奴隶制的问题上,和华盛顿、杰佛逊意见一致的人很多,如果美国宣布废除奴隶制,他们也没有意见,但南部的几个州则不同意,一旦废除奴隶制,这几个州的经济就会彻底崩溃。独立之初,佐治亚、北卡罗来纳和南卡罗来纳加入美国的条件就是容许奴隶制。为了一致抗英,奴隶制便在美国保存下来,成为美国历史上的一大污点,也成为开国先贤们让后人耻笑的道德问题。
  这件事让很多开国英豪们觉得窝心,于是在制宪会议上旧事重提,大多数代表要求废除奴隶制,起码要禁止奴隶贸易。奴隶不能买卖,就没有价值了,慢慢地奴隶制就会消失了。北方各州此时已经立法禁止买卖奴隶,宪法中应该包括禁止奴隶贸易的内容。可是在这件事上不可能少数服用多数,因为占少数派的南方三州威胁说,一旦这一条加入宪法,他们就退出美国。
  开国先贤们的道德观再一次让位于和谐,在宪法中给予奴隶制应有地位,解决的办法是20年后国会有权禁止奴隶贸易。
  既然奴隶制继续存在,就应该规定奴隶有没有选举权、有没有交税权,南方当然认为奴隶什么权都没有,既然这样,按人口分配议员名额和选举人名额时就不算奴隶了。南方说不成,奴隶也是人,他们自己没有权,他们的主人有权。我们愿意把奴隶也算在人头税上,但奴隶也要有选举权,也就是说,蓄奴州的白人选民的一张票相当于废奴州白人选民的一点若干张票。北方代表当然不干,没有自由的奴隶要选举权干吗?
  奴隶算不算人?制宪会议上吵成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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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为上(1)
和谐,一切为了新生的美国。
  有人出来圆场,在零和一之间取中间值,每名奴隶按1/2算,这是弗吉尼亚代表提出的。南方各州觉得算少了,有人提出那就按3/4算,北方代表觉得算多了。最后,宾夕法尼亚州代表、后来成为第一批*官之一的詹姆斯·威尔森提出按3/5算,这个算法获得麦迪逊的支持。
  能成为*官,自然有调和鼎鼐的能力。一番周旋,这个算法通过了。
  于是,在号称第一部*宪法的美国宪法的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段里出现了3/5的定义:“Representatives and direct Taxes shall be apportioned among the several States which may be included within this Union; according to their respective Numbers; which shall be determined by adding to the whole Number of free Persons; including those bound to Service for a Term of Years; and excluding Indians not taxed; three fifths of all other Persons。 ”
  印第安人不用交税,其实是因为根本收不上来,其余的人都要交税。美国独立就是要纳税而有代表权,因此这些交税的人在国会里都有自己的代表,自由人按1人算,那些契约奴隶也按1人算,其他人按3/5人算。开国先贤们很小心地没有用到奴隶这个词,但每一个读这段话的人都清楚all other Persons指的是什么。
  契约奴隶是北美的传统,当年欧洲的穷人想去北美求发展又买不起船票,可以和伦敦公司签约,公司提供免费船票,到了北美后当几年契约奴隶,然后就自由了,这是当代人蛇集团的前身。而黑奴是没有契约的,他们不仅一辈子是奴隶,而且他们的子子孙孙都是奴隶。南方人说这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就好像你家里的鸡生了小鸡、猪下了小崽,难道就把它们扔到野地里放生?
  可是一直有人认为当奴隶起码要有个最高年限,77年后,北军统帅格兰特将军率领13万大军南下,在弗吉尼亚莽原和南军统帅李将军的6万大军血战三场,双方各伤亡一半人马。格兰特不顾师老兵疲、士气低落,继续南下,率仅剩的六万多人渡过詹姆斯河。
  河对岸,一小群黑奴静静地等待着他们,其中一位108岁的老人用苍凉的声调问:“当了108年奴隶,到底够不够?”
  6万男儿鸦雀无声,片刻之后拔足狂奔。这一次,除非战死,他们再也不会退过詹姆斯河。正是这一句悲伤的问话,彻底地埋葬了奴隶制。
  幸亏美国宪法不容许改动,上面这一段文字才会永远地留在那里,像一个大写的耻辱,挂在美国的大门之上。奥巴马当选为什么那么激动人心?不是因为他提出的改革的口号,而是因为美国欠历史一个公道。
  南方的代表们并不是顽固不化的奴隶主,而是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在联邦权力分配中占多数,才能左右美国的政治。1850年前的62年中,南方籍总统占了50年,只有可怜的12年由北方人出任总统,其中还包括亚当斯父子的8年。31位*官中,南方人占18位。而在1850年时,北方人口比南方人口包括黑奴在内多了将近一倍。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办法只有战争,这一点则是开国先贤们所始料不及的。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和谐为上(2)
人的定义解决了,该吵政治体制了。两院制度定了下来,众议员民选,参议员每州两名,这样一来解决了大州小州的问题。接下来是中央政府该怎么设立,一样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方案之一是国会选举总统,反对者认为这样一来总统成了国会的傀儡,没有通过。
  方案之二是各州选举总统,反对者认为这样一来总统成了各州的傀儡,没有通过。
  方案之三是人民选举总统,反对者认为一来技术上难度比较大,当年从美国最南端到最北端,在路上的时间比坐船从欧洲到美国都长,如果民选的话不知道多长时间能选出总统来。二来*出来的往往是各地的头面人物,而不是能在全国叫得响的人物,也没有通过。
  一看又成了僵局,3/5先生威尔森关键时候再次挺身而出,他建议采取抽奖的办法,在国会放一抽奖器,里面放满了球,有几个球是金黄色的。议员们来摸球,谁摸到金黄色的球就成为选举人,有权选举总统。
  对于3/5先生这一次的建议,大家认为还是留到将来摇六合彩的时候用吧,但他的选举人的概念被接受了。最后普遍接受的方案就是今天的按参众两院议员的总数,各州派选举人组成选举院来选举总统。但是议员们和联邦高官不能当选举人,以免舞弊。选举院也不在一起开会,因为怕互相营私舞弊,要各州开各州的小组会。每名选举人投两票,其中一票必须投给外州的候选人,以防止他们只选本州的候选人。如果选举结果都不过半数,则由众议院投票,每州一票,半数以上者为总统。副总统如果出现平局的话,则由参议院决定。
  这样的方案看起来听合理,可是有人左瞧右瞧看不上眼,尤其是华盛顿的邻居兼政治启蒙老师乔治·梅森觉得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选举院成为提名委员会,每次选举都没有胜利者,次次都要由众议院来决定。他预言,每20次选举中,起码有19次要由众议院决定。
  这个预言说得正好相反,迄今为止只有两次大选是由众议院决定的。
  到了7月底,大家觉得吵得差不多了,可以中庸了,就成立了一个起草委员会,把各个方案中大家比较接受的部分拿出来,写出一个各方面读起来都不那么气愤的版本。版本出来之后接着吵,吵到重新成立起草委员会,成员包括麦迪逊、汉密尔顿、杰克森、鲁福斯·金和古文诺·莫里斯,由莫里斯牵头,写出了最后方案。
  对于这个最后的方案,代表们没有一个真正满意,可是也没有更好的,因此大部分人就将就着签字了。9月17日是签字日,55名代表就剩下42个了,其余13位没有耐心,中途溜回家去了。42位中,有3个人拒绝签字,是弗吉尼亚的梅森、伦道夫和马萨诸塞的埃尔布里齐·格里,因此,在宪法上签名的总计39位。
  总算通过了,主席华盛顿松了一口气,和汉密尔顿会意地一笑,再一次非常谦逊地离开费城,回到波托马克下游弗农山庄园,继续闲云野鹤的生活。这一次费城之行,华盛顿有得有失,失去了一名挚友,因为在制宪会议上观点严重分歧,梅森和他绝交。得到的呢?
  华盛顿挥手拂去波托马克河畔的一团浓雾,就差捡起一根树枝,学姜太公老前辈钓鱼了。
  用不着愿者上钩,在宪法中确立的总统这个职位就是为华盛顿准备的。在汉考克挂冠而去之后,几乎所有人都相信,最有资格成为国家元首的,正是住在波托马克下游的庄园主乔治·华盛顿先生。宪法中对总统权力的刻意限制,就是为了防止华盛顿成为*者。
  是你的跑不了,华盛顿有的是耐心。
  

是选举总统,还是为总统而选举?(1)
制宪完成后,华盛顿回到弗农山庄园,胸有成竹地等着各州批准宪法之后,国会把总统的桂冠送上门来。
  华盛顿能等,可是国会不能等。国家已经到了四分五裂的边缘,迫切需要有位强人把国家团结在一起。宪法产生后,要拿到13个州批准。汉密尔顿、麦迪逊和国会外交部长约翰·杰伊出了一系列小册子,大力鼓吹新的宪法。三个月后,九个州批准了宪法。
  国会等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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