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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条旗下的驴象之争-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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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客被当场抓住,审讯之下,这位约翰·施瑞克先生交代,他是麦金莱派来的。
  麦金莱派你来的?他都死了11年了。
  对,他给我托梦,让我杀死所有想干第三届总统任期的野心家和*者。
  法庭鉴定,这位德国移民是精神病,判处监禁在精神病院之中,后来病死在那里。
  罗斯福大难不死,有人坚持不住了。10月底,谢尔曼病死,看看马上就要大选了,塔夫托也不再找别人搭档了,自己干吧。
  这次大选,罗斯福和威尔逊一起攻击塔夫托。罗斯福虽然很有民望,但他的政治主张和威尔逊差不多,*党选民固然支持本党的候选人,独立选民比较了一下,还是选个新人,换个党碰碰运气,也选威尔逊。一些罗斯福自己的支持者觉得罗斯福属于第三党候选人,成不了气候,干脆把票投给威尔逊,免得塔夫托连任。
  大选结果,威尔逊获得的选票,罗斯福获得的选票,塔夫托获得的选票,剩下的让小党拿去了。选举人票上,威尔逊以435:88:8大胜。如果共和党不分裂,罗斯福和塔夫托加起来超过50%,肯定又是一场大胜,渔翁再一次得利。罗斯福创下了第三党候选人得票超过主要政党候选人的记录。

西班牙女郎(2)
塔夫托卸任后,去耶鲁当法学教授,并出任美国律师协会主席,一战开始后,他呼吁和平,但支持美国参战。
  1921年,最高法院首席*官爱德华·怀特去世,塔夫托终于得到了机会,他一生的愿望是成为首席*官,上一次首席*官出缺是1910年,那时候他还在总统任内,只能提名怀特,现在怀特死了,他努力争取之下,哈定总统提名,参议院通过,塔夫托如愿成为美国第十任首席*官,是唯一的一位干过总统和首席*官的人,1930年死于任上。
  威尔逊上台后,任命布兰为国务卿,进行了一些有效的改革。第二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威尔逊希望美国能够保持中立,因此受到以罗斯福为首的共和党人的攻击,认为威尔逊太软弱,要求尽快参战。威尔逊虽然表面中立,内心还是倾向英国,此举导致国务卿布兰于1915年辞职以示抗议。
  1916年大选,一战打得热火朝天,但美国还保持中立,对于共和党来说,首要任务是要重新团结在一起。四年前因为分裂丢掉了大选,这次一定要有一位被两派接受的人选。尽管出来竞争的人很多,但党的核心选择了最高法院*官查理·休斯。休斯原来是纽约州长,1910年成为最高法院助理*官。
  *党则一致地推选威尔逊,布兰虽然对他有意见,但依然努力帮他竞选。
  威尔逊以避免战争为竞选口号,颇得民心,而且成功地说服德国暂时停止潜艇战。罗斯福帮助休斯竞选,攻击爱尔兰裔美国人和德裔美国人,认为他们把爱尔兰和德国的利益置于美国之上,要求选民选100%的美国人。
  当时共和党选民占多数,休斯的赢面很大。竞选前他来到加利福尼亚,和加利福尼亚州长、共和党人约翰逊下榻同一家饭店。休斯并不知情,没有过去寒喧。约翰逊认为休斯瞧不起他,因此没有给予休斯应有的支持,导致休斯在加利福尼亚以3800票的微弱比例失利,也因此失去了整个大选。
  威尔逊获得的选票,休斯获得的选票,在选举人票上更为接近,以277比254获胜。
  1917年,美国正式参战。罗斯福要求招募志愿师,被威尔逊拒绝了。
  美国参战后,欧洲局势急转直下,加上流感大流行,战争很快结束了。1919年威尔逊来到巴黎,参加巴黎和会。作为一次世界大战后实力最强国家的元首,威尔逊满怀信心来到巴黎,希望能够建立国际新秩序,避免下一次战争。
  威尔逊是巴黎和会的倡导者,他带去的《十四点计划》强调重建国际秩序和制约,但是主要内容都被改得面目全非。美国在巴黎和会中并没有起到主导作用,而且威尔逊这位当时世界上最有影响的人在和会期间屡次举止怪异。最后制定的《凡尔赛条约》一方面对德国大肆勒索,一方面没有彻底防止德国重新武装,同时在各战胜国中制造了新的矛盾。
  威尔逊怎么了?
  被西班牙女郎亲吻了。
  在巴黎和会期间威尔逊突然病倒,咳嗽、高烧,呼吸困难,发病最初12小时内,一度生命垂危。他的私人医生当即想到有人给总统下毒,查了一圈没有异常。这才想到,总统先生得流感了。
  医生大声咒骂巴黎这鬼地方,到处是该死的流感,却忘了这场大流感是从美国开始的。
  1918年3月,流感出现于美国堪萨斯的赖利要塞,很快随着美军传到欧洲,由于欧洲各国实行战时管制,只有中立的西班牙公布了流感情况,因此这场流感大流行被称为西班牙流感,外号叫西班牙女郎。
  在短短的十个月里,西班牙流感成为人类历史上最凶狠的瘟疫,据估计全球有五分之一的人被流感感染,死亡5000万到1亿人。相比之下,历时四年的一战的死亡人数为1500万。美国28%的人感染流感,部队的感染率更高,海军为40%,陆军36%,正是西班牙流感导致交战双方不得不停战。西班牙流感的感染者死亡,比正常流感的死亡率高25倍。美国的死亡人数为60多万,超过一战死亡人数十倍,也超过美国历次战争死亡的总和。
  相比这些死亡的人,威尔逊幸运多了。但是对于战后重建来说,实在是太不幸了,因为从此之后,威尔逊就不是原来那个威尔逊了。
  西班牙女郎的一吻,改变了世界政治走向,也改变了美国的政治局面。
  

一滴黑血(1)
威尔逊在巴黎病得起不了床时,在美国的罗斯福也坚持不住了,在非洲打猎时染上的疟疾使得他的健康每况愈下,特别是1918年最钟爱的小儿子战死在欧洲战场,给予他沉重的打击,让他从此再也没有恢复过来。
  1918年中期大选,罗斯福帮助共和党夺回国会多数,自己也有望成为1920年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但他的健康情况已经不容许了。罗斯福于1919年1月去世。
  威尔逊的身体和精神也没有恢复过来,于1919年秋天因流感后遗症诱发中风,连说话都不利落了。这段时间,几百万军人退伍,政府给的安置费和福利都很可怜。战争结束后,经济受到很大影响,激进组织在华尔街放炸弹。德裔美国人因为在战争中受到不公正待遇而怨气冲天。*党的主要支柱之一爱尔兰裔美国人反对对德宣战,因为不愿意支持他们的死敌英国人。上次大选威尔逊许诺说服英国让爱尔兰独立,但没有兑现。这一切造成*党失去民心,威尔逊又处于嘴歪眼斜的境界,1920年大选让共和党重新燃起了希望。
  罗斯福已死,塔夫托在耐心等待首席*官病死,共和党内群雄并起。伍德将军、伊利诺伊州长楼顿、加利福尼亚参议员约翰逊处于领先地位,眼看又要成为僵局了。但是有一个人非常有信心,认定这几位都不会出线,真正出线的将是在初选中只赢得自己家乡俄亥俄的参议员沃伦·哈定。这个人是哈定的竞选经理哈里·道格尔迪。
  律师出身的道格尔迪于1890年到1894年任俄亥俄众议员,其后竞选联邦众议员、州检察长、州长,结果统统失败。
  道格尔迪所效力的哈定是报人出身,1899年成为俄亥俄州参议员,四年后成为副州长,1910年被提名为共和党州长候选人,但挑战时任*党州长失败。1914年被选为联邦参议员,是宪法第17条修正案通过后,俄亥俄民选的第一位联邦参议员。哈定在俄亥俄之外很少有人知道,因此是这次选举的黑马。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到第十轮投票时,为了打破僵局,正如道格尔迪所预料的,党的大佬们决定让哈定出线。原马萨诸塞州长卡尔文·柯立芝被推举为副总统候选人。
  *党全国代表大会,第一轮投票后,前财政部长威廉·麦克阿杜领先,但遭到威尔逊的强烈反对。麦克阿杜不是外人,是威尔逊的女婿。在财政部长任内,他和威尔逊的女儿结婚,婚后为了避嫌,要求辞职,威尔逊让他把联邦储蓄系统建立好了再辞职,辞职后他回到加利福尼亚继续当律师。威尔逊反对他出线并不是为了表示大公无私,而且自己有私心,他都病成这样了,还打算争取第三届任期。党内一片反对之声,弄得他不敢太声张。阻止了呼声最强的女婿的提名后,他希望出现僵局,这样有可能推举他出线。 。 想看书来

一滴黑血(2)
*党内出来竞选的不少,包括布兰,最后投票到了44轮时俄亥俄州长詹姆斯·福克斯出线。福克斯也是位报人,1909年被选为联邦众议员,1913年出任俄亥俄州长,两年后落选,1917年成功地卷土重来。和哈定一样,福克斯在俄亥俄之外也没什么人知道,同样是一匹黑马。1920年大选就这样成为两名俄亥俄人而且是两个办报纸的人的角逐。
  *党的副总统候选人并没有太大的争议,是纽约人,叫富兰克林·罗斯福。这位年轻的罗斯福和刚刚死去的前总统罗斯福来自同一个家族,但属于两个分支。老罗斯福那支支持共和党,这位小罗斯福那支支持*党,两支都在纽约,因此难免会出现罗斯福对罗斯福的情况,不过政见归政见,两家私下还是蛮不错的。小罗斯福和老罗斯福辈分相同,往上数五代是兄弟。
  小罗斯福在哈佛上学的时候,老罗斯福当选为总统,给了小罗斯福上进心。在白宫的一次宴会上,他遇见了老罗斯福的侄女埃莉諾。虽然按辈分算两个人是叔叔和侄女,但年纪相仿,美国人也不在乎这个,一见钟情之后,小罗斯福回家汇报,他老妈不干了。辈分合适不合适,他妈没什么意见,主要是因为当年他妈他爸就是在老罗斯福他妈办的晚会上认识的,老太太认为我儿子这么英俊,还没得小儿麻痹呢,我们这支罗斯福再惨也没有混到父子两辈都得让那支罗斯福给解决光棍问题的分上。
  小罗斯福这一支不仅不惨,论财力还是压倒老罗斯福那支一头。小罗斯福他姥爷沃伦·德兰诺靠鸦片发了大财,鸦片战争时是旗昌洋行总经理,赚了100万回到美国,在1857年经济危机中全赔光了,于是再去中国做鸦片交易,又挣了一大笔才回来。自己家有钱,妈妈的鸦片财嫁妆更丰富,小罗斯福在非常富裕的环境中长大。
  儿子非要娶,他妈也拦不住,老罗斯福也愿意,弟弟不在了,他这个大伯做主,主持了两人的婚礼。小罗斯福并没有因此而背叛*党,1910年竞选州参议员成功,在州议会中成为坦慕尼俱乐部的对头。1913年被威尔逊总统任命为海军部助理部长,这是当年老罗斯福曾经担任过的职位。1914年竞选联邦参议员,在党内初选时就败给坦慕尼俱乐部支持的詹姆斯·杰勒德。
  和2008年大选相似,执政的*党失尽民心,共和党随便谁出线都能取胜,然而和2008年一样,共和党选出一匹黑马,这匹马真的很黑。
  奥巴马当选之后,世界人民都很高兴,因为这是第一位黑人总统。这个说法严格说来有疑问,因为奥巴马并不是100%的黑人,他是黑白混血儿。黑人和白人生的孩子算黑人的话,也应该算白人,或者什么都不算,为什么大家异口同声说他是黑人?
  这是美国的传统,混血儿算黑人。有奴隶主的时候,奴隶主和奴隶生的孩子不算主子,而是算奴隶,家里没钱了,奴隶主经常把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绑到奴隶市场上卖了。南方很有些道德观念比威尔逊他爸高的人觉得买卖自己的同胞兄弟姐妹实在有违道德,混血儿越来越多,奴隶制就越来越没有市场。
  奴隶制没有了,可是种族隔离出现了。一隔离就涉及到混血儿的问题了,是隔离还是不隔离呀?白人控制着南方的各州议会认为要保持白人的纯净,因此混血儿算黑人,要隔离。那么混血儿的孩子那,比如具有四分之一血统的人怎么算?
  于是,一滴血定律出现了。只要祖上有黑人血统,不管模样黑不黑,就属于黑人。从这一点上,奥巴马确实属于黑人。
  但是,如果把哈定的尸骨刨出来做一做基因测序的话,很可能奥巴马就不是第一位黑人总统了。
  1920年大选时,*党宣布,共和党候选人哈定是黑鬼,因为他爷爷的爷爷或者姥爷的姥爷是西印度群岛的黑人。一滴血法律于1910年开始在美国南方陆续推广,这一招是要在南方断了哈定的念想。
  民心再向背,也不能选个黑鬼呀?*党这一招确实狠毒。共和党大佬心里开始低估了,哈定这家伙看起来白得像白化病似的,他到底有没有一个黑爷爷的爷爷或者黑姥爷的姥爷呀?
  共和党大佬们心里七上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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