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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磨砺之读懂君心
经查,孙师弟提供的透视片子不是其本人的。孙师弟坚称,这个片子就是医院提供的。民警怀疑,有人做了手脚。目的是使孙师弟产生绝望心理,铤而走险。孙师弟骂,真他妈不是东西。经查,负责体检的医生是兰心的拥趸。兰心对此事一点都不知情。
与此同时,对杀害兰心未遂者的审讯正在进行。谁也没有想到,此人竟是枫丹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涛。警察说,你胆子不小呀,连自己上级的女儿都敢杀?
他说,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这是兰心告诉我的。作为兰书记的原秘书,我本无意射杀兰心。给我十个胆子也不敢。但是,为了解救兰书记,舍车保帅,我只有这样做。
兰心会理解我的。假如以她的死,换取她父亲的生,她应该非常乐意。再说,我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因为,公安机关对吴师弟采取了严密的保护措施,射杀吴师弟成为不可能我只好忍痛将枪瞄准了兰心。
兰书记会原谅我。自己这样做,只是为了替兰书记分忧,是自觉自愿行为,未受任何人指使。‘杀人不用刀,下令杀人不用嘴’。
作为一个相处日久的领导秘书,任何人都能够读懂领导眼里的杀机。任何一个人处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这么做的。小而言之,是为了感谢兰书记对我的信任和重用。大而言之,也是为了兰书记和我共同的前途。
自当上市长秘书以来,我已将自己的命运和兰书记的命运捆绑在一起了。假如兰书记倒了,我的政治生崖也终结了。另外,兰书记升迁,对枫丹市干部群众是有好处的,对枫丹市未来的发展是大有裨益的。
此事还没有完。在对兰书记的办公室搜查时,一套陆嫚送的武侠小说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经过翻来覆去地检查,警方发现,这套小说的个别章节的个别字下及个别页码的*数字下,有针刺的痕迹,很隐蔽,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将这些针刺的字和数连起来读,是某大银行的保险柜密码。
这样的银行保险柜密码一共有五组,每个帐户上都存着200万元。存款人的名字是陆嫚。兰、杜让兰书记交待此书的秘密。兰书记推说不知,请兰、杜指出来。
当兰、杜指出针刺的数和字时,兰书记显得很惊讶。他说,我是从你们的嘴里才知道这个秘密的。此前,我对这件事一无所知。陆嫚送我书,从未跟我提起过钱的事,更未提过银行帐号。
假如我知道了,肯定拒绝接受陆嫚的馈赠。作为受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我这点觉悟还是有的。即使我有心收下这笔钱,也不会把书放在明显位置、等着你们来查。
此外,因为不知,我也从未动用过这笔钱。因此,这笔钱的实际控制权,还在陆嫚手里。我既然从未支配和控制这些钱,当然不构成受贿罪。办案人员讯问陆嫚,陆嫚也否认向兰书记行贿。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101:磨砖之揣摩上意
赢家似乎是郑书记。随着兰书记的倒台,他的竞争对手没有了。未来中都市市长的职位,似乎铁定是郑书记的了。然而,一件意外发生的事,令郑书记的希望破灭。
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多次闯到郑书记办公室,向郑书记要孩子。郑书记不胜其烦。白露市公安局副局长龚鹏接报后,想除去这个女人。于是,他开车撞疯癫女。由于发生了意外,人没撞死,阴谋败露,龚鹏被捕入狱。
兰、杜立即提审龚鹏。龚鹏坦言,自己这样做,是为了保护郑书记。完全是自觉自愿行为,未受任何人指使。惠兰问,“这件事跟其他人真的没有一点关系吗?”
龚鹏说,“你不就是想让我说,这件事跟郑书记有关系吗?告诉你,我不能这么说。即使我这么说,也没有任何根据。我这么作,完全是我自作主张,可我又确实是秉承他的意思”。
惠兰问“这句话怎么讲?”龚鹏说,“当秘书的会揣摩呀?没有这点本事,我早就被一脚踢开了。我如果不做掉这个女人,郑书记的政治生涯就完结了。郑书记一完,我也就没有前途了。
当然,如果你想以我的口供为证,定郑书记的罪,那也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件事和以前发生的一些事,都不是郑书记亲口吩咐我去做的,都是我揣摩他的意思而为。因此,你们是抓不着他的什么把柄的。
谈到录像带之事,龚鹏说,好汉做事好汉当。录像带是我送的。我与刘佳丈夫是朋友。我发现刘佳红杏出墙的证据,当然要告诉好朋友。
至于他受带子内容刺激,做出了杀人的事与我无关。我并没有让他杀人。兰、杜说,带子从何而来?龚鹏说,实不相瞒,是我从“一枝花”的办公室发现并复制的。兰、杜说,你刚才说,你与郑书记已结成了利益共同体。你送带子,动机单纯吗?龚鹏低下了头。
兰杜说,你怎么变成这样的人?龚鹏说,我知道你们希望我变成怎样的人。可是,我做不到。郑书记对我太好了,我怎么可以不报答?兰、杜说,郑书记慷国家之慨。龚鹏说,我不管。谁对我好,我就对他好。我的心中,没有是非、法律、理智,只有立场。
兰、杜与郑书记谈话。郑书记坦言,事已至此,我不妨多说两句。我与这个疯颠女人有过*。她以怀孕要挟我,我当然产生了杀她的心。不过,杀人的话我是不会说出口的。至于秘书怎么揣摩,那是他的事,责任自负,与我无关。
我要强调的是;在整个过程中;我只有犯罪思想,而没有犯罪行为。我既没有以口头、也没有用书面方式授意秘书去杀人;既没有使眼色,也没有做手势,吩咐秘书去干坏事。
我国法律对于只有犯罪思想而没有犯罪行为的人;是不处罚的;即我国法律不承认思想犯。秘书自作聪明,揣摩我的意思,率性而为,是他自己的事,应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 想看书来
102:磨砖之内幕消息
对于我的辩解,你们很可能认为我不老实,认为我话里有话,暗示秘书去做这件事。因为在长期的共事过程中,秘书对我的意图,可以说是了如指掌。
可是,这又怎样,这同样不能成为追究我刑事责任的理由。假使警方开了这个口子;将有很多领导应当为他们秘书的违法乱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这显然违背了我国法律‘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当然,在这件事中,我也有责任。不过,我的责任是用人失察,是领导责任。
郑书记名誉扫地,引咎辞职。这么多年;他处心积虑地苦心经营自己的事业;到头来没想到是这个结果。名利如过眼烟云。令他欣慰的是,老母亲健在,是他的福份。女儿有成,是他的骄傲。人生在世,夫复何求?
省纪检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开始调查郑书记受贿问题。郑书记说,我以党性原则担保,绝对不存在受贿问题。党和人民给予我的待遇已经够高了,我怎么会受贿?
纪检人员查明,郑书记的家人多次买卖股票获利。怀疑有人向他们提供了内幕消息。这个人,很可能是王蓉。用这种方法行贿,比送钱安全多了。郑书记否认说,买卖股票系子女个人行为,与我无关。据我所知,我的家人所购买和持有的股票都是非原始股,非本省股,也没有利用我的关系。
纪检人员问,为什么你的家人每次购买股票,都预测那么准,从无失手,而且每次获利颇丰。没有内幕消息,如何做到这一点?郑书记说,巧合,纯属巧合,无巧不成书嘛。
从郑书记这里无法突破,纪检部门转而调查上市公司的高管。高管否认与郑书记的家人有过接触。但是,他们曾向王蓉出售过内幕消息。
王蓉说,她重金求购内幕消息,只是觉得好玩。但是,她没有向郑书记的家人泄漏。不过,王蓉这种鬼话,没人相信。经查,买卖股票期间,王蓉曾和郑书记的家人有过接触。
兰、杜问失窃的百斤黄金下落。郑书记说,纵火盗金案发生当日,有人为了陷害我,从墙外投进我家里来的。我发现后,当即扔了出去,对方又扔了进来。而且,还夹带一张威胁内容的字条。这是有人故意陷害我。
对于此人的来历、身世,我不得而知。为了避免节外生枝,我只得收下。这么多年,这个吃不得、喝不得的东西,一直吞噬着我的心。
为了脱手,我暗示王蓉,说她的父亲是黄金大盗。有关被盗黄金下落的信息,绘制在一张地图里。王蓉信以为真,按图索骥,找到黄金后,走私境外。
兰、杜问,你觉得,谁是陷害你的人?郑书记说,这可说不好。因为工作的关系,我得罪的人太多了。兰、杜说,兰书记家的黄金是怎么回事?郑书记说,那我就不清楚了。 电子书 分享网站
103:磨砖之墙倒众推
所谓墙倒众人推。见兰、郑二人名誉扫地,无东山再起的可能,一些人开始向组织检举、揭发二人的婚外情。二人开始抵赖,无奈与其有过性行为的小姐、寡妇站了出来,使二人的狡辩显得苍白无力。
二人在铁的事实面前,低下了高贵的头。经组织批准,兰、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兰、郑二人经过组织教育,幡然悔悟,写下了自白录。下面,是兰书记的自白录。自白录的内容,是他对自己儿子说的心里话。
兰书记说,多行不义必自毙。孩子,你一定要跨过女色关,千万不能当*。我禁不住女性的诱惑,同时与多个女人有染。我对男女之欢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
出于好奇,我还将与每个女人*的过程记录了下来。由于保管不周,性日记成为某些人要挟我的把柄。我唯一要对你说的,走自己的路,过普通人的生活,快乐地过一辈子,对爱情要执着。
贪恋女色只可得一时之欢,将导致终生的痛苦。事后冷静地想一想,男女两性性器官的结构,是最简单不过的凹、凸造型;男女两性之欢,是最简单不过的游戏。这种一上一下、一进一出、一吞一吐的运动,何值百金、千金、万金甚至搭上个人的前途乃至身家性命?
现实中,许多人跨不过女色关。由于意识薄弱,为了博得红颜一笑,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造成自家身败名裂的可耻下场。 你一定要跨过金钱关, 千万不能做钱奴。
钱财为身外之物。千万不能因一时冲动或抹不开面子,成为钱奴。通过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所得不义之财,早晚会被组织发现。钱奴的角色,只不过是这些金钱的临时保管员。
当了保管员后,整天提心吊胆,寝食不安;一有风吹草动,如惊弓之鸟、草木皆兵。即使侥幸过关,又有何益?党和人民给你的钱,已经足够你用了。凡是自己花不了的钱,都不是自己的。
这么多年的经历,我深刻领悟到了‘人来世上走一遭,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这句话的含义。既然如此,我们何苦为了名誉、金钱、地位不择手段、丧失天良?孩子,记住江伟叔叔临死前留下的一句话吧。‘我们不能从这个世界上带走什么,但我们可以留下什么。
我希望留给后人的,不是物质财富,而是宝贵的精神财富—自信、勇气、胆识、意志。有了精神财富,子孙后代可以披荆斩棘、无坚不摧、无往而无不胜。’就冲江伟这句话,我相信,他当年没有吃案,没有与姚舜禹同流合污。他在结案报告上签字,是为了麻痹姚舜禹,是以退为进,想继续调查此案。因此,这样的人最可怕。 电子书 分享网站
104:磨砖之两本日记
至于外界风传他的所谓*韵事,纯属子虚乌有。这是有人为了打倒他,故意往他身上泼污水。他的死,可能与调查两案有关。
郑书记也写了自白录,自白录的内容,与兰书记的自白录相差无几。郑书记也认为,江伟是好人,受了太多的委屈。
兰、郑二人交代清楚自己的问题,被纪检部门移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此事过后不久,我有幸看到了两本性日记的影印件。从两本性日记的内容,完全可以断定撰写者的身份。
一本日记内容条理清晰,有如拿着解剖尸解剖人体,应为担任过医生的兰书记所写;一本日记内容文采飞扬,注重细节、过程描写、人物心理刻画,应为当过中文老师的郑书记所写。这样的水平,完全达到了出版的标准。只是,他们有胆量认领性日记的版权吗?
事后,兰、郑二人在监狱里见面。兰书记说,你跟我叫什么劲?假如不较劲,你我都将有一个好的归宿。郑书记说,坏事都是手下、子女干的,我们约束得了吗?
兰书记说,怎么约束不了?只是我们不想约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