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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男神要从娃娃抓起-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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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他现在,什么办法都没有。
    白弼深深地叹了口气,刚转头,就看到了不远处等候室小凳子上坐着的清曜。小孩儿晃着自己的腿,似看这里,又不似看这里。
    白弼很怕他知道他们的存款不多的事情,所以很怕他听到和护士的对话。于是他快步走过去牵起他的手说道,“你来这干嘛,还不好好躺着休息?”
    “睡不着,就出来走走了。”
    小孩儿神色如常,白弼松了一口气,“那你赶快回去,想吃什么,我等会儿去外面买了给你。”
    “……馄饨还有拌面吧。”小孩儿说完,又晃了晃脑袋补充了一句,“我要加花生酱的。”
    这下子白弼的心才全部都放了下来,带着清曜一晃一晃地回病房了。
    ***
    半个月后,小孩儿出院了。
    白弼暂时忘了存款的事情与不快,给小孩儿举办了一个出院典礼。在清曜出院前一周,白霞也出院了,据说暂时被母亲带回家照顾了。父母似乎也对没有帮清曜交费的事情有些尴尬,也没有想到白弼说拿就拿出了一万五的医药费,索性也不给他电话了。白弼正乐得如此,不然见了面心怀芥蒂,尴尬得不得了。
    炖了一锅滋补的鸡汤,又买了小孩儿最喜欢的松鼠蛋糕,做了一桌子虽然不贵,但是色香味俱全的佳肴,算是热烈庆祝清曜出院了。说起来本身住院就挺让人不开心的,这一顿饭是好是坏,白弼也苦笑得说不出来。
    小孩儿头顶着皇冠,坐在桌前仔细端详着那半边耳朵耷拉的小松鼠,很认真地抬起黑黑亮亮的眼眸看着白弼,“又不是生日,这么隆重干什么?”
    “你生日我会给你更隆重的。”白弼兴奋地搓搓手,“十二月十一,没错吧!到时候我给你准备一个大蛋糕!”
    小孩儿抿嘴笑了笑,有些矜持地继续瞅着那小松鼠了。
    很久以后白弼才知道,十二月十一本不是小孩儿的生日,小孩儿自出生起就不知道自己的生日,恐怕前世的时候,那生日也是经纪人为他胡编乱造的。不过当他问起清曜为什么要迎合他时,清曜很是奇怪的说,“为什么不呢,你说什么,那就是什么。”
    不过此刻的白弼不知道小孩儿没有生日,只是等他吹完蜡烛,给他盛了一碗鸡汤,又加了好几个鸡腿,喜滋滋地看着清曜优雅地用小纸片抱着鸡腿的骨头啃着。别的不敢说,他煲汤做菜的水平可是一流。
    清曜啃完了一个鸡腿,趁白弼不注意的时候,忽地用手指挖了一大块奶油,往白弼的脸上就抹去。
    白弼正在欣赏他吃鸡爪的样子,突然觉得脸上多了什么,他一抹,竟然是软乎乎地奶油。白弼突然玩心大起,抓起一块奶油就朝清曜奔去。
    清曜啃着鸡爪没在意,不留神就着了道,他咧嘴笑道,“白弼啊白弼,我今天要跟你没完。”
    白弼笑嘻嘻道,“就你那小短腿小胳膊,还想跟我没完?”
    前世就算了,现在的清曜可是小孩子,绝对比不过他的。
    清曜一听,张牙舞爪地就扑了过去。白弼一边任他扑来扑去,在他身上抹来抹去抹去,一边笑得气都喘不上来,“哎哟你别挠我,我怕痒啊啊哈哈哈——”
    清曜冷冷一笑,“知道反抗的下场了吧?你看我——”说着抄起两只小爪子就往白弼胳肢窝冲去。
    “啊哈哈哈——”白弼爆发出一阵阵笑声来,摸索着地板好不容易站起来,又不小心踩到了蛋糕,“噗通”一声摔了个四仰八叉。
    “自己掉碗里的,别怪我不仁慈了。”清曜笑得像只狐狸,再次举起两只小爪子就要攻城略地,结果白弼趴着地上往前一爬,那小爪子就不偏不倚落在了他的屁股上了。
    一时间,两人都没声了。
    清曜第一时间反应过来,把手从他那地儿缩了回来,白弼也有些尴尬地直起身来。过了不到十秒钟,白弼就反扑了过去一把抓住清曜吼道,“你胆肥了啊敢调戏我了——”
    “不小心的你激动什么啊!”清曜灵活地一退,耸了耸肩,“谁叫你那么笨拙。”
    白弼一听,这次换他张牙舞爪地扑上去了。
    两个人玩到了十点,隔壁都敲了好几次门,二人还没有丝毫的困意。白弼瘫坐在沙发上,清曜就倚在他身旁,伸了伸懒腰。白弼突然觉得,岁月还是很美好的,老天也待他不薄,明天开始,他重新恢复上班,就可以好好再挣钱了。只要有清曜在,一切困难都可以克服。
    这么想着,白弼就回了房间拿起手机,打算给面包店打一个电话,在一个月前他就请了长假。面馆的工作因为太迟,也不能照顾清曜,他就给辞了,明天开始便继续在面包店工作吧。
    他的电话响了两声,那面包店的老板就接了起来。白弼道,“老板,真是不好意思,我弟弟恢复了,我明天……”
    “……对不起啊,白弼,这个月面包店太忙了,所以……”
    白弼握着手机的手一紧,“所以……”
    “……所以,你还是另外找工作吧。这几个月主要是太忙了,哎……面试的人都挺好的……”
    慢慢挂掉电话,白弼看了看外头。那头的清曜已经睡着了,正在沙发上蜷缩成一个小小的蝉茧。他拿起了背包,看着里头被他暂时忘掉的账单。
    那是清曜后续的医药费,以及他所记录的,所需学费的账本。
    他突然发现,快乐的时光常常比同痛苦来的晚,去得快。他自以为忘记了痛苦与艰难,原来很轻易的就能被想起。
    清曜已经睡着了,白弼握着账单,直到汗水将它打湿,才下定决心般拿起了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电话在嘟嘟两声后,很快地被接起。
    白弼顿了一下,垂下眼睑,“……samul先生,之前您说的西装设计图纸……我已经想好了。”
    电话里的人发出了愉悦的笑声,白弼无声的挂断了电话,缓缓坐在了地上。他想,重生了一次,连梦想都卖掉了,他还剩下什么?
    忽地,他感觉身后有一个温暖的身体,那么瘦小,但是那么有力。
    身后那个小小的身躯静静抱着他,轻声道,“你还有我。”

  ☆、第十四章

无论多么美好的体验都会成为过去,无论多么深切的悲哀也会落在昨天,一如时光的流逝毫不留情。生命就像是一个疗伤的过程,我们受伤,痊愈,再受伤,再痊愈。每一次的痊愈好像都是为了迎接下一次的受伤。或许总要彻彻底底的绝望一次,才能重新再活一次。
    ——余华《第七天》
    ***
    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二十七,走过繁华的都市与喧嚣的人海,走过聚光灯下的舞台与黑暗的小巷,佝偻着瘦弱的身躯,和所有人一样挣扎在井里去寻找那一抹光亮。
    后来那束光亮真的出现了,他跟许多人一样疯狂地向他跑去,但是不一样的是,他跌落在地,以为自己要抓不住那束光的时候,光照耀在了他的身上。
    白弼醒了过来。
    清晨的阳光还没有那么刺眼,温暖的光束在他身上洒下了金色的光辉。白弼坐了起来,揉了揉眼睛,忽地想到,三年已经过去了。
    三年前,因为无法承担起清曜的上学费和医药费,以及他贫血的身子无法再拼命地做兼职,他忍痛将自己设计的图纸卖给了贾戚——也就是那个三姆儿。他得到了二十万,但是取而代之的,他失去了贾戚用这套衣服在时尚界赢的了银奖的荣誉。
    贾戚靠他设计的西装获得了蕾莎设计奖的银奖,自此登上了设计的舞台,开始让人备受关注。想到这里,白弼就叹了口气,算了算了,如果是他,也没有机会将这套设计展示出去,但是那二十万,能够救他于水深火热中。
    而小孩儿——
    三年过去,小孩儿已经十七,他也已经二十多岁了。然而对他活了两世加起来要半百的人来说,十七岁的清曜依旧还是个小孩儿。因为事故发生太多,而突然间发狠的清曜,以t市第一名的成成绩,考上了新港高中。
    他不会忘了那日,新港的老师风风火火赶来,想要把清曜挖掘去新港高中的日子。那个时候百花社区的人都惊诧得合不拢嘴,如果不是白父白母都不在,他真想看看他们脸上那变幻莫测的神情。
    白弼抿嘴一笑,把头埋在了枕头里。忽然,一个人轻轻的推了推他。
    白弼把枕头移开,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少年的脸。少年的眉眼渐渐长开,曾经稚嫩的脸庞慢慢像前世那样精致,并不像这个会长青春痘年纪的皮肤光滑如瓷,浓密的睫毛在白皙的眼睑下投下了阴影。乌黑得如同夜色一般的玛瑙眼睛里看不出什么情感来,但是偏偏带着一丝温柔,他美得像希腊神话中的少年。
    即使是看着少年长大的,白弼每日起床还是无法抵抗少年的盛世美颜。于是他咳嗽了两声,老脸一红掀开被子,一边穿鞋一边欲盖弥彰地问道,“以后叫我在门口敲门就好了……不要老是凑近我。”
    少年……应该说是清曜,毫不在意地走到了他的面前,低着头看他穿好鞋,很自然地帮他整了整睡衣的领口道,“我做好了早餐,你吃完再去上班。”
    十七岁的少年声音不复曾经那么清凉,因为变声而刻意压低了声音,显得很是低沉。白弼揉了揉睡眼,“辛苦你了。”
    来到了客厅,木质的桌上已经摆好了香醇的豆奶和薄饼。豆奶是白弼提前一天用豆浆机做的,薄饼是清曜一大早起床煎的,还热乎乎的。白弼梳洗完毕,就坐上了餐桌。
    这一套六十平米的屋子,距离新港高中挺近,就在新港城附近。清曜每日都骑单车上学,大概十多分钟也就能到。因为t市是个大市,新港又在滨海,交通也十分发达,公交车也有直达的。
    这套房子是洪晴帮忙找到的。这是她同事因为要出国所以空出来的屋子,本来一个月三千多的房租,如今也被降到了一个月一千。对于洪晴,白弼是感激的,但是想到前世白父的死,白弼又觉得一阵无力,重活一世,要挽回和考虑的事情,太多了。
    “你吃完就去上课吧,”白弼喝了一口豆浆,兴致勃勃地问,“你最近在学校怎么样?”
    清曜站起身,穿起了制服。黑色的制服在他修长的身躯上显得更加挺拔,“就是那样。”
    “那样是哪样?”
    清曜扣着口子的手一顿,微微一笑道,“你要是想知道,你自己来找我啊。”
    白弼哑口无言。若说他没有去看清曜,那是假的。清曜的上课时间是上午八点,他去上班的时间的是九点半,每次都会提早半个小时去新港高中看看清曜。他很自豪清曜现在以最骄傲的姿态站在了高处,但是他也不想让这个成绩一流的贵族高中的同学们,知道清曜是领养的。所以除了第一次报道他有跟去,这两年来,基本没有去过学校。
    清曜已经高三了,他应该是一个贵族的子弟,或者财阀集团老板的儿子,而不是和他一起挤在六十平米的屋子里每日给他做早饭的人。
    当然这些清曜是不知道的,每日清曜回来都会“撒娇”似的让他去他学校走走,当然都被白弼给搪塞过去了,所以清曜的表情总是十分失落,但是第二天又会锲而不舍地开始让白弼去学校里找他。
    “你在学校肯定很好。”白弼也回敬他一个笑容,“我不用去找你也知道。”
    清曜扣完最后一个扣子,有些失落地垂下了眼皮。少年本就精致的面容在露出这样的神情,总是让人于心不忍,“你为什么总是不肯来见新港?我让你丢脸么?”
    “不是啦。”白弼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清曜真是越来越精明了,知道怎样对付他了,“我只是没有什么时间,只要我有时间,我一定会去找你的。”
    少年的表情仍旧没有什么变化。
    白弼开玩笑道,“不然你就闯一次祸好了,然后你们老师肯定让你们请家长,我不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了?“
    清曜被他逗乐了,坐到了餐桌上,把头枕在自己的臂弯里轻声道,“你是我最重要的人,我最好的时光,好想都让你知道。”
    白弼心中“扑通”一声,还是强行隐藏住了自己的情绪,“你也是我最重要的人。放心吧,你好好去上课,我哪天说不定就偷偷溜过来看你。”
    白弼说完便站了起身,清曜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如今上高中的清曜的身形已经一米八了,双腿笔直而修长,白弼要抬起半个头才能看到他。清曜紧紧地抱了他一下,便拿起背包和他告别。
    看着白弼每天在门口送他上学,是他从小到大的一生中,经历最温暖的事情。
    ***
    这个年代的新港高中,比别的学校更早退去了老旧,走上了新世纪的步伐。当别的学校还在走应试教育,新港已经聘请了从世界各地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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