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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无柰,只得点头。
八戒欢呼:“哦,这回可以有工资喽!”
话音刚落,悟空不小心一挥铁扇,唐僧和八戒被扇向天空……
唐僧在空中大喊:八戒,我们不要轻意说不,我们一定会再回来的!
点评:在遇到像唐僧、玉帝这种恶意拖欠弟子工资的师父和老板时,一定要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要轻意说不,否则,他们会多给你带几个紧箍咒的。
。。
江苏卷:好奇心(1)
好奇心总是伴随着美好童年,诸如成功、失败、质疑、平庸等这些词语与好奇心相关联。请以“好奇心”为题,写一篇800字左右的作文,角度自选,立意自定。除诗歌外体裁不限。
好奇心
有一位国王,好奇心非常强烈,意欲踏遍天涯海角,搜罗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临行之际,他成立了爵士队和奇才队,并训练他们野外生存技巧。
不久,他们便踏上了魔戒之行,一天路经尼克斯湖,一条猛龙出来拦截,爵士、奇才均不敌,千钧一发之际一湖人从天而降,将此猛龙生捕。此湖人艺高人胆大,最重要的是还有一张稀世珍宝“天罗地网”,此网一出,所有稀奇异兽皆俯首称臣,森林狼和灰熊这类猛兽也不例外,更不要说什么黄蜂、老鹰等飞禽。国王非常喜欢把抓来的动物做烧烤吃,于是,特地成立了一个热队,专门做烧烤,将小牛、公牛和山猫的肉,用马刺刺成一串串,伴着雄鹿酒下菜。
一天有个魔术师告诉国王,太阳上有许多黄金,国王赶紧派他的掘金队,坐着火箭,以超音速的速度飞向了太阳,但一去不复返。
无奈,国王又派骑士和开拓者向太阳进发,但结果还是一样。
国王只好亲自出马,带上他的所有奇才勇士,因为人多,只好坐快船去,但半路上快船的*又坏了,只好成为步行者。走了一年、两年、三年……十年,历经九九八十一难,还是没有到太阳上去,倒是杀了不少妖魔鬼怪,最后只剩76人腥风作怪,其野蛮的作风,后来人们把他们称为凯尔特人。
凯尔特人族人丁不旺,但金戒指人手一枚。话说凯尔特人系属汉室,居刘备麾下,早先年,因其不争气,刘为他们的惨败处境没有少留过眼泪,而今新的主帅里夫斯绝对是可以胜任诸葛村夫一角,里夫斯运筹帷幄的能力绝不容小视。队中,能攻善守的前狼王加内特是关羽的不二人选,虽然他并没有关羽那样对故主死心塌地的忠心耿耿,但凯尔特人能如此强大,他在内线的威慑力无疑贡献极大;老大皮尔斯有勇有谋,这一点无疑比张飞强,一到比赛的关键时刻,奋勇带球冲向敌人内线的人一定是皮尔斯,他还真有张飞万军从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的气势;神投手雷?阿伦是三巨头中最沉默的一个,但是一旦他杀的兴起,谁也无法阻挡,当年在雄鹿他曾经拿下单场60的高分,活脱脱一个纵横长坂坡,杀的曹军哭天抢地的赵子龙;还有新人,表现越来越好的,被人们认为前途无量的组织后卫隆多,从来不缺勇气,正如西凉锦马超,不过他的长相和马超的差距还是满大的。
蜀国人才济济,五虎将以一敌十,不过,国王不惧,他还有最后一张王牌——湖人,话说湖人原居洛杉矶,经济实力乃是三国时综合实力最强的魏国,由一代奸雄曹操统帅。队中,有张辽之称的一号主力科比,曾多次上演单骑救主,以一人之力勇闯敌营,力挽狂澜,助球队赢得胜利,独当一面的风采。还有实力超群的加索尔,虽然有背叛母队灰熊的不光彩记录,倒和晚节不保的于禁有几分相似,罢了,英雄择主而事,有何不可?!另外,一位堪称有勇无谋的主力中锋拜纳姆简直是许褚的再世,防守凶悍,进攻能力却严重不足,战场上少了一只胳膊幸好还有队友补上,要不然晚节一定不保。剩下于奥多姆那厮,得分、篮板、助攻样样不弱,但没有一样是最强的,却拿着1300多万美元的高薪,确实和拥有特权的曹家子弟曹仁十分合拍。 。。
江苏卷:好奇心(2)
两军交战,鹿死谁手。好像魏蜀交战之际,忘了悄悄潜伏在他们之间的吴国——克利夫兰骑士,正在隔岸观火着坐收渔翁之利。
国王一生好奇,却养虎为患,如今前有虎后有狼,还谈什么好奇心?
点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善于利用人类的好奇心,也是可以成就一番事业的,尤其是可以坐收渔利,可谓不费吹灰之力。
好奇心
我是个很有好奇心的人。(开门见山,防止跑题)
早在2004年,我就很好奇2008年的作文会是什么题目。江苏的出卷组的专家们思维相当飘逸,让我摸不到头脑。所以我打算高考移民去考上海卷,如果今年我语文还考不及格的话。上海卷的作文明显有个大基调,我先不说,各位自己看。
2006 “我想握住你的手”
2007 “必须跨过这道坎 ”
2008 “他们”
于是我大胆地预测
2009 “不平凡的爱”
2010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背背山”
我是个很有好奇心的人。(老师说,没话说的时候,就重复一下点题句)
我一直很好奇家门口区政府规模宏大的办公楼里究竟有多少人真的在办公,因为每天下班的时候没见到几个叔叔阿姨出来,莫非那里就有客房;我一直很好奇医院里没钱看病被保安赶走的老爷爷老奶奶是不是出了医院门就自动康复了,不然为什么那些叔叔要赶他们走呢;我一直很好奇城管叔叔都是从小习武,不然为什么抢东西打人的动作如此连贯而华丽呢;我一直很好奇…(排比句,请加分)
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个世界变化快。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一路走来,走向闪耀真理光芒的彼岸。(吐)
历史上因为好奇心驱使而不断努力最终走向成功的人物不胜枚举。(我就想到一个牛顿,好吧,省略)可以说,好奇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偷梁换柱)因为好奇心,我在很小的时候就解剖过青蛙,给蜻蜓静脉注射,骑过邻居家的大黄狗。这让我从小就对医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对于生物学有了初步的认识,以至于在高二那年,我轻松的就把生物考及格了。当然,也就停留在那个水平了。
就好像一枚硬币有两面,好奇心也是把双刃剑。(没有哪个高三的小朋友不会背这类句子吧)有些同学因为好奇心铤而走险,最后遗憾终身。比如,有些同学很好奇押运武警的开车技术有没有电视里的好,于是跑去打劫银行,结果那武警果然不会开车,但是却因为南京拥挤的交通被活*车塞到吐血,1个小时后警察赶来了,那位同学还没从新街口开到珠江路。再比如,有些同学很好奇女生宿舍的内部结构,花大价钱购得高倍红外望远镜一枚。晚上小心窝扑通扑通乱跳,望远镜一拿不要紧,看到了比自己宿舍还那啥的场面,于是乎心脏病发过去了。
古往今来,好奇心成就了多少一世英名,也让多少英雄竞折腰。(再吐)
作为一名高中生,祖国未来的建设者(不是我,谢谢),我们要有好奇心,更要把好奇心向积极的方向指引。让好奇心成为我们进步的动力,成才的助推器!
点评:人类有了好奇心,才有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科学的创造发明。可是,如果动物有了好奇心,八成就会死翘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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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卷:触摸城市或感受乡村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都市和乡村是我们栖居的空间,都市生活和乡村生活是我们平凡的生活,当我们从平凡的生活回望时,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感触和期望。
请以“触摸都市”或“感受乡村”为题写一篇作文,可讲述自己或身边的故事,抒发真实情感,也可阐述你的思想观点。
立意自定角度自选。诗歌外文体不限。不少于800字。
触摸城市或感受乡村
我的网名叫触摸城市,因为我的家在农村,我最远去过湖州。一天的时间,我尽量的跟城市进行无间的接触,但是时间太短了,回来就改网名叫触摸城市了。
一天,忽然有个叫感受乡村的网友加我了。我很快的加了他,下面是我们的聊天记录:
触摸城市: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感受乡村:不用客气,你叫触摸城市,我叫感受乡村,我们量组合就是和谐社会啊!
触摸城市:哈哈,真是啊。猿粪呢。我在农村。
感受乡村:我在城市,我喜欢乡村的大自然。
触摸城市:我喜欢城市的高楼林立和不夜霓虹。
感受乡村:这也许就是得到的都不珍惜,不能拥有的才更可贵吧!
触摸城市:也许吧。可是我真的没有拥有什么,我觉得我们像是被遗弃的角落。我没有吃过麦当劳,没有进过迪厅,没有做过轿车,没有住过酒店。
感受乡村:这些有什么好的啊,我们现在城里都时兴吃五谷杂粮了,那些农家院在城郊开一个火一个啊!
触摸城市:我都吃腻了。我现在发奋读书,考个好大学,要去杭州或者上海,哪怕睡在城市的马路上,我也愿意啊!
感受乡村:城市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郑智化不是说过嘛,城市的泊油路太硬,踩不出脚印啊。城市的人的心是冷的,住在鸽子笼里,连对门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不知道,那叫老死不相往来。哪有乡村那种纯纯的乡情啊!
触摸城市:可是我们这里人没有几个喜欢现在这种生活啊,如果有机会大家都往城里跑,我们这里青壮一点的不论男女都在外打工,家里都剩下孩子和老人了。
感受乡村:总之,我讨厌城市,我想大学毕业后到农村,可是父母又不让。说我神经有问题。
触摸城市:呵呵。你神经是有问题。哪有从金窝往土坑里跳的呢!
感受乡村:道不同则不相为谋啊。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懂我心者,知我心忧。不懂我者,予我何求啊!
触摸城市:古诗串行了哈哈。
感受乡村:管他,就个情绪。就像哥抽的不是烟,是寂寞。
触摸城市:狂吐。
感受乡村:轻轻地我走了,就像我轻轻地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我心中的乡村,就像我梦中的新娘。
触摸城市:城市啊,就像是郭沫若天上的街市般令我神往啊。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用它去寻找城市的灯火。
感受乡村:我们飚诗了哦。哈哈!
触摸城市:可是高考不能写诗歌啊!
感受乡村:要是李白生在现代,也是歇菜啊。想想我们还挺平衡的呢!呵呵。
触摸城市:不聊了,我妈喊我打酱油去了。
点评:你是最杰出的设计师,因为你的偷梁换柱的功夫绝对一流。而且还有诗歌天赋,如果不做设计,绝对是设计界的最大损失。
触摸都市,感受乡村
我不仅想触摸都市,还想触摸都市里的妞。只要今天我跨过高考的门,就可以隐约看到都市里的吊带和短裙了。至于乡村,我已经感受了很多年,前街的冬梅,东头儿的二丫,都太熟了,有些厌倦。但是作为备选,还是不能彻底断掉,允许她们每个月给我写封信吧!
我之所以如此有远见,完全因为我站在了堂兄的肩膀上。堂兄五年前走出村子,踏上大学之路,也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户口转出去了,粮油关系转出去了,村里把他的田地也拨给了后院的春生。但当时大家都没意识这意味着什么,只觉得堂兄春风得意马蹄疾,可以一夜看尽城里花了。
岁月如歌,世事无常。转眼,堂兄毕业了。转眼,堂兄失业了。转眼,堂兄大学里的女友跟跟城市里的富少私奔了。计算机专业的堂兄在城里愣是找不到正式的工作,只得在电脑市场给人打工,攒电脑,卖手机。有一次,他把卖给男顾客的带小电影的手机,卖给了一个女孩子。女孩子报警了,警察出现了。
郁闷的堂兄回到了家乡,堂兄的户口被城里的人事局打了回来,挂在了县里,但没有单位接收。大伯托人在县里给堂兄找工作,说什么电业局啊,交通局啊,都行。人家回话,要进这些地方,行啊,让你儿子先把县委书记的闺女泡到手吧。堂兄急了,喊:“我是大学生!”对方抬头看了眼,“像!这个缺心眼劲儿,一看就是大学生。”
堂兄没去泡县委书记的闺女,而是嘴里唱着水木年华的《迷乡》,去找老相好秋香:我多想回到家乡,再回到她的身旁,看她的温柔善良,来抚慰我的心伤……却看到秋香开油厂的姜大麻子给开着尼桑接走了。他去找村主任要块地种,村主任说,你谁啊,村里早就没你这户了,地金贵着呢,哪有你的份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