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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萱-别离歌(出书版完结)-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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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煜想要抱YOYO回家,桑离阻止他:“外面下雨了。”
  马煜看窗外,果然,刚才还阳光明媚的天气顷刻间已经暗下来,雨打在窗外的树叶上,发出“唰唰”的响声。
  桑离想了想,招呼马煜:“去我家坐坐吧。”
  马煜点点头,只见桑离用手撑住桌子站起来,微微一指店里靠近吧台处的角落:“从里面走吧。”
  他有些不好意思:“你的腿——”
  话音未落,只见桑离快速低头整理一下自己的裙子,然后抬起头来,笑着说:“没关系,坐久了,腿有些麻。”
  马煜歉意地笑笑,抱紧怀里的女儿:“YOYO越来越沉了。”
  桑离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穿过咖啡店的工作间走廊,马煜看见尽头是一段上楼的楼梯。桑离走在前面,步伐有些僵硬。她抓住楼梯扶手,借力一步步往上走。马煜跟在后面,觉得这个女子越发像个谜。
  桑离家还是一如既往的简单洁净。
  是真的干净,可是干净的另一种可能,就是没有烟火气。
  在桑离的指引下,马煜把女儿轻轻放在客房的床上,桑离拿来小薄毯,轻轻覆在YOYO身上。开始的时候YOYO睡得不沉,迷糊中偶尔还抽抽鼻子,桑离看见了,伸出手,轻轻抚抚YOYO的额头,把一点散乱的头发拨到旁边去。做这些事的时候,她的目光那么温柔,几乎令马煜觉得,他们就是一家人,而YOYO就是桑离的女儿。
  过了一会,见YOYO真的睡着了,桑离才和马煜一起轻手轻脚地走出房间,小心翼翼关上门。
  桑离让马煜在客厅坐下,自己去厨房冲茶。一转身的功夫却看见马煜也跟了过来,他站在她身后,四下环顾这个有着几乎所有烹饪器皿,却几乎没有一点油烟的厨房。
  桑离随他的目光看过去,发现除了微波炉,似乎所有器具都没有使用过的痕迹,哪怕就是料理台上都没有丝毫的水渍。她忍不住自我解嘲:“或许我应该把自家的厨房改成瑜伽房。”
  马煜纳闷:“你每天都在哪里吃饭?”
  “楼下。”她答得干脆利落。
  马煜看她:“不腻?”
  桑离笑笑:“哪有什么腻不腻,吃什么不一样?”
  马煜不赞同:“当然不一样,就算楼下是自己的店,可是哪有坐在自己家里热热闹闹吃一餐家常便饭来得舒服?”
  桑离看看马煜:“你有YOYO,才会觉得热闹,可是你看看我这里,除了我自己,还有谁?”
  马煜不作声了,其实那一刻有句话险些就要脱口而出——他想说“还有我”。
  可是,到底还是有些造次。
  这时候水壶响了,桑离取过一只小巧的紫砂壶,将热水注入已经撒了茶叶的壶里。马煜看过去,发现那茶壶看上去普通,然而细看又极精巧,圆鼓鼓的,颇为可爱。
  见他好奇的样子,桑离一边泡茶一边解释:“这壶以前是一个朋友的藏品,后来因为不赞成我总是喝咖啡,所以才送给我做礼物。他喜欢紫砂壶,给我讲过‘曼生十八’的典故。说的是清朝一个叫做陈鸿寿的金石名家设计了十八款茗壶,然后根据他的别号‘曼生’,命名这十八款茗壶为‘曼生十八式’。”
  她提起小巧的赭红色茶壶:“这一款就仿的是其中的圆珠壶样式,传说真品上刻着八字铭文,叫做‘如瓜镇心,以涤烦襟’。他送我这壶的时候正是我人生中最浮躁的一段时间,他希望我能冷静从容,不为俗事烦恼,可惜,我终究还是让他失望了。”
  她抬头笑笑,将托盘和茶壶端到客厅茶几上,在沙发上落了座,扬手倒茶。袅袅茶香飘散开来,马煜看着对面沙发上的女子,觉得有些恍惚。
  桑离抿一口茶,笑着看马煜:“马煜,你常常都是这么神思恍惚的么?”
  她太直白,马煜愣一下,便听见她说:“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吧,如果你不介意。”
  马煜微微一笑:“这有什么可介意的。介意的多是还没有放得下的,而到了我们这个年纪,还有什么放不下?”
  桑离笑:“你这个年纪,你才多大?人说五十而知天命,你提前二十年就万事不在乎了?其实你这个年纪,正是奋斗的好时候。”
  马煜点头:“说得也对,不过如果我当初不是那么急于奋斗、急于有好的前程,或许今天就不会有那么多的遗憾。至少,我喜欢的人不会因为我离开而受伤;喜欢我的人也不会因为我不投入而受伤。”
  桑离又想起那个漂亮的女子,她是YOYO的妈妈,可是要怎样的绝望才能让她连自己的女儿都放弃,宁愿选择一走了之?
  马煜似乎看透了她的心思:“我们摊牌那天,你都看到了。”
  是陈述句,而不是疑问句。
  桑离点头,马煜喝口茶,表情安宁。他说:“我给你讲讲我的故事吧,那时候,我还真是很年轻。”
  他说这话的时候,云淡风轻的样子像足了六十岁的怀旧,桑离想要奚落他,却没忍心开口。

  A…3

  马煜的故事,开端和所有的爱情故事一样:少年青涩的初恋,对方是同年级的女生,在19岁这样的年纪里,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那个女孩子,后来很多次出现在马煜的梦里。不能算是很漂亮,却永远都是笑着的。马煜记她的笑容,似乎不由自主就要记一辈子。
  那时候,这个每天都有灿烂笑容的女孩子和马煜是一样都是学生会的成员,每周都会一起去学生会开例会。校学生会很大,人很多,马煜大一,很多人都还没认全。不过他俩倒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开会时喜欢选最后一排坐。选最后一排的原因是女孩子喜欢趁讲台上的主席不注意时就往嘴巴里扔一颗开心果,而马煜喜欢在开会时看报纸,看完就把报纸折几折,顺手扔给坐在靠窗位置的体育部副部长。
  有一段时间,马煜逢开会就能听到“喀嚓喀嚓”的声音,开始的时候他以为教室里有老鼠,四下里环顾过多次,甚至还猫腰在桌子下面搜寻过一圈,可是总没找到发声源。
  直到某一天,嚼开心果的女孩子乐极生悲地咬到了自己的舌头,而当时学生会主席正在布置校园文化节的具体事宜,结果全教室的人都突然听见一个女孩子横空出世的惨叫——“哎呀”!
  主席惊讶地四处看,并率领所有人将目光聚集到教室后方,只见最后一排的两个人呈现无比怪异的姿势:女孩子捂着嘴巴眼含热泪,隔几个座位的男孩子身体微倾向女孩的方向,手握半拳停在空中——真是怎么想怎么暧昧的姿势啊!
  教室里顿时响起零零落落的嬉笑声,主席的脸也有点红,说到底他也不过是大三的学生,想了几秒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咳嗽一声道:“请大家专心开会,其它事情散会后再做。”
  听了这句话,女孩子还瞪着满是泪光的眼睛不知所措,马煜却腾地一下红了脸。
  会议继续进行,间歇还有人好奇地往教室后方张望,一律被马煜瞪回去。瞪完了他扭头,看见女孩子正伏在桌上不住地哈气,偶尔还发出“嘶嘶啦啦”的声音。马煜想想刚才让人欲哭无泪的尴尬,忍不住苦笑。
  也是那天,马煜弄明白了两件事:第一,教学楼里本没有老鼠,吃零食的人多了,也就有了很多假老鼠;第二,永远不要在女孩子吃东西的时候越过她的方向伸手扔报纸,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她会不会突然发出吸引众人目光的“哎呀”声。
  于是,那天散会后,马煜就在无数好奇的目光中追赶上这个女孩子,他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喂,你害死我了。”
  女孩子笑得眼睛都弯起来:“我咬到舌头关你什么事啊?”
  马煜看见她那一脸幸灾乐祸的笑就来气:“关我什么事?你没见大家都以为我非礼你?”
  女孩子很有兴致地看看马煜,说:“谁非礼谁啊?就凭你?”
  马煜目瞪口呆——这,这,这还是民风淳朴的礼仪之邦不?
  那是九十年代中叶,长得很帅却很单纯的男生马煜第一次被一个女生给震撼到了,因为她下面说的那句话是:“马煜,不如我做你的女朋友,让非礼合法化?”
  那天,偌大校园中,马煜记得自己只能惊恐地瞪大眼。
  苍天啊!大地啊!马煜你这十九年白活了!
  你,你,你居然让一个女孩子给调戏了?!
  那是四月,丁香花开了,香气四溢。朗朗乾坤,马煜看着面前女孩子鬼灵精怪的眼睛,痛不欲生。
  那天,马煜还弄明白了第三件事:喜欢吃零食的假老鼠名叫艾宁宁,外语学院英语系大一学生,学生会外联部干事,性格开朗——这个,马煜深有体会。
  马煜问艾宁宁:“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艾宁宁又笑了:“谁不知道你的名字啊,你参加学生会竞选那天多少女生都来给你投票,你怎么一点都不感恩呢?”
  马煜莫名其妙:“真的假的?”
  艾宁宁捂着自己胸口做痛苦状:“你真是太没有人性了,枉我把我那票也投给你了。”
  马煜不吭声了,开始后悔和艾宁宁说话,转身快步走起路来。
  艾宁宁在后面喊:“慢点走,慢点走,步子迈那么大干什么?”
  马煜回头看看艾宁宁,纳闷:“我要回寝室,你去哪里?”
  艾宁宁抓住他的袖子:“不是我说你,马煜,你怎么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和女士一起走路,好歹也要考虑对方的步幅,你这么大的步子,对方如果穿裙子,多尴尬啊,难道能让人家一路小跑跟着你?”
  马煜看看她抓住自己袖子的手,视线上移,再看看她正不满地看着自己的眼睛:“你可以选择不要跟着我。”
  艾宁宁笑了:“那哪儿行啊,我好不容易才认识了管理学院最帅的男生,怎么着也得显摆一下不是?”
  说话间,他们已经走到女生寝室楼楼下,马煜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见艾宁宁一边扯着自己的衣袖一边冲楼上喊:“402!402!402!”
  马煜愣在原地,只见楼上一个女生从四楼东头的一间寝室里探出头来,往这边看一下,一愣,使劲往外伸伸脑袋,然后缩回去,两秒钟后,那个窗户里就伸出六个脑袋来!
  一股寒气,自马煜脚底开始缓缓地往上冒。
  就这样,学生会学习部干事马煜在外联部干事艾宁宁的半胁迫中开始了自己的初恋。后来回想起来,马煜才发现:其实那时候他是喜欢艾宁宁的,喜欢她的口无遮拦,喜欢她的笑脸嫣然。作为一个从小到大的模范生,他规矩惯了,而艾宁宁就是那道可以打破这段死板青春的阳光,温暖明媚。
  他渐渐喜欢上这样的感觉,甚至偶尔还有些庆幸——假使没有艾宁宁,假使要凭他自己在校园里找个女朋友,对于循规蹈矩又性格内向的他来说,是多么艰难的一件事!
  所以,从决定了要和艾宁宁谈恋爱的那天起,马煜就不知不觉地开始宠她:经管学院离食堂近,便每天给艾宁宁买好饭坐在那里等;学习部工作少,便时常义务帮外联部加班加点地干活;每天早晨学校要出操,他会早起10分钟给睡懒觉的艾宁宁打热水,做叫早的活闹钟……
  到最后,连艾宁宁同寝室的女孩子们都瞠目结舌地问艾宁宁:这个“二十四孝”的马煜,是那个传说中眼睛长在头顶上、号称管理学院第一帅哥的马煜么?
  每到听见这样的疑问,艾宁宁都笑得跟掉进蜜罐里似的,回答所有人的质疑一律只有一句话:这充分说明,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是啊,艾宁宁就是胆子大,倒追男生都能追出一个“二十四孝”来,夫复何求?
  那三年,是他们彼此最幸福的一段时光。

  A…4

  然而,故事还是面临转折。
  大四那年的春天,他们恋爱整三年的头上,马煜考取德国政府奖学金,得到了赴德公费留学的宝贵机会。艾宁宁顺利通过一所高校英语教学部的面试,将留在那个城市,成为一名大学英语教师。他们的轨迹到这里就开始画出分别的弧线,可是艾宁宁没有哭——马煜到现在都记得,分别的前一天,艾宁宁笑得多么灿烂。
  她仰着头,眉眼含笑:“马煜,我等你,不就是读个研究生吗,我艾宁宁站在原地等你。你好好学习,学成回来报效祖国。如果有机会,记得就地颠覆资本主义。”
  她义正词严地拿出送他的临别礼物:一个装有艾宁宁照片的像框,一瓶蜂花护发素,一面中国国旗。
  她解释:“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看看我的照片,你要是敢忘了我的样子,我会去德国毁你的容;你不是说我的头发很好闻吗,我用蜂花护发素,送给你一瓶,要记得我的长头发还有香香的味道;这面国旗你说不定能用得着,闲着没事记得弘扬中华文化……”
  马煜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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