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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长点记性,丢三落四的。”
他说完,将她的手捂在掌中搓了搓。他的手平时有些凉,可是在那个时候却是暖暖的。 她傻傻地笑,“阿衍,你真好。”
他一抬头才注意到她只穿着羽绒服,帽子围巾都没戴,便放开她的手,将自己围巾取下来为她套上。
“哪儿还冷?”他问。
“手冷。”她撒娇。
这下他没辙了,他不习惯戴手套,冬天里手都是揣兜里。于是,他解大衣的纽扣,准备替她披上。
“不要,我哪儿有那么娇气。要是惹得你感冒了,更折腾。”
写意眼珠子一转,“这样吧!”
她抓住他的右手,一起揣在了他的大衣口袋里。他当时穿着一件藏蓝色的大衣,兜里都是他刚才烘热的温度。
她的左手,和他的右手,同时将那个口袋撑得鼓鼓的。
然后,写意嘻嘻地冲他笑,“这样就好了。”
五指从他的指缝从穿过去,她顺利地与他扣在一起。
他的手在不经意间似乎僵了僵。紧接着,他没有刻意地迎合,也没有刻意地抗拒,只是那么自然而然地摩挲了几下,将温暖传递给她。
接着,她抬起自己晾在外面的另一只手,嘟囔着嘴说:“对不起啊,右手小姐。阿衍的右手写出来的字很漂亮的,所以写意就先握他的右手了。不过,等一会儿阿衍就会来暖和你的。” 厉择良哑然失笑。
于是,两个人就这么一起并肩回家。
不知道是路走得急,还是气温突然升高了,或者是她紧张的缘故,握着厉择良的那支手的掌心开始有汗。她想伸出来擦一擦,却又不敢。
她怕自己轻轻一动,惊动了他,再也不肯让她握。
那是他们第一次牵着手,要不是她厚着脸皮冒出这么一个主意,还不知道是不是要等到猴年马月去了。从第一次相识到第一次牵手,居然经过了六年。
过了一会儿,他问:“那只手不要了么?”
“什么?”
“你右手。”
“要!!”
于是俩人调了个方向,换手又牵了一次。
写意一路喜滋滋地笑。
“乐什么?”他问。
“没什么啊,没捡到钱。”写意学着他平时的样子,板着脸说。
其实,她在心里琢磨着,是不是以后是一律不买手套了。
11——2
厉择良还有一个爱好,便是看球。
她很难想象,他那样内敛的一个人,怎么对那个运动感兴趣,虽然知道他从来也不玩儿。 他倒不是很狂热那种,只是周六都会空一点时间打开电视机看当地的转播。他看球的时候,沏一杯茶坐在那里,一个人静静看。每逢他看到激动之处,握紧拳头,会一下子站起来,再缓缓坐下。
“他们踢来踢去老是不进,多烦啊。这么多人抢一个球,不如多发几个。” 他冷冷地瞥了她一眼。
她立刻噤声。
才过一会儿,她在旁边就又开始坐不住了。
“难道你选德国的原因,是为了看球?”她问。
“那我来看球,你来做什么?”他反问。
“……”
写意瞅了瞅他。这个问题问很没有挑战性,难道他还不知道她来做什么的?
那周末刚好是圣诞节前的最后一轮球赛,他开车载她去临近的法兰克福一起看现场。临走的时候,她背了个小包,将所有需要的东西带齐了,出发。
他突然问:“手套带了么?”
“啊!”写意故意说:“我好像带了。”
“我明明见你放在椅子上。”他说
“是么?”她装傻。
“是的。”他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递给她赶快回去拿的眼神。
奸计还没开始实行就被识破了。
她哀怨地看了看他,却不得不遵命。
她从来没有去现场看过球赛。
他们的位置很靠前,正好坐在主场球迷的中间。
写意抬起双手,跟着他们学那些手势和喊口号,全然是一副投入的样子,再也没有抱怨无聊。中场下起雨,幸好她带着雨衣,他戴着鸭舌帽。
当主队进球的时候,写意和旁边球迷一起蹦起来。
她抓住厉择良的手,兴奋地大叫。
他微微一笑,拉住她,“别喊了,嗓子喊哑了。”
那一场比赛,升班马法兰克福奇迹一般力克卫冕冠军拜仁慕尼黑。场外天寒地冻还飘起了纷纷的雨雪,球场内的热情却一浪高过一浪。
主裁终场哨声吹起的那一瞬间,大家都欢腾起来。
旁边的一个和写意击掌庆祝的德国球迷,激动地将手上的队标围巾绕在写意的脖子上,大喊:“Sie haben uns glueck mitgebracht!(译:你给我们带来了好运)”说完,毫无征兆地捧起她脸,在脸蛋上狠狠地亲了一口。
写意心里也乐得很,还给了对方一个大大的拥抱。
她随即跟着那群人一起高歌一起退场,上了一级台阶,发现厉择良还留在后面。帽子压得低低的,瞧不到眼睛。
她伸手准备碰他下,说:“阿衍?走了。”
就在她碰到他胳膊的那么一瞬间,他拉过她,将脸凑过来。
她刚才上了一级的台阶,显得还比他略高一点,所以需要他稍微抬头。她雨衣上的帽子还戴着,因此耳朵能听见雨滴打雨衣上滴滴答答的声音。
她看见他靠过来的脸,些许一怔,转瞬之后才明白他要做什么。
旁边有球迷在霏霏细雨中燃起烟花,庆祝主队的胜利。还有很多人久久不愿意走,球员刚刚致谢,于是他们主动掀起一波又一波的人浪。
他就站在这些人之间,在过道上,脸渐渐地接近她。
写意睁大眼睛,呆呆地望着他那双凝视着自己的双眸,不自觉地微微张开双唇。
没想到半空中,两人的动作被阻,因为他的鸭舌帽帽檐正好戳到写意的眉骨上,她吃痛地眯了眯眼睛。
他随即迟疑了一下,神情一顿,挪开脸,却没有再来第二次。
写意也是茫然了一阵,之后却又隐隐觉得失落。
她平时大大咧咧,可惜骨子里还是没有那么开放
前一分钟还被其他人亲了一口她,当时还毫不介意,可是当对象突然换成厉择良以后,她居然一下子也害羞起来。
回程的路上,写意开车。她学了车,因为医生说自己开车的话会让晕车的症状缓解。 厉择良平时有些懒散,还有人乐意开车,自然用不到他。回去的厉择良盖着帽子,遮住脸,坐在副驾座上似乎是在闭眼睡觉。
俩人除了必要的那几句,竟然没怎么说话。
几个同去看球的朋友心里高兴,回到海德堡又找酒吧喝酒,自然也拉了他俩去。 “我也要啤酒!”写意跟着大家一起喊。
厉择良淡淡地瞥了她一眼。
她立刻不情愿地蹙了蹙眉头,口是心非地纠正说:“怎么可能呢,我滴酒不沾的,只喝苏打水。”
厉择良恰好在酒吧遇见熟人,两男一女。
那女姓董,据说某市市长家的千金,长得极为乖巧。写意见过她几次,每次看见厉择良几乎每句话必以“择良哥哥”这称呼作为开头。
写意理所当然地并且非常地不喜欢她。
那位董小姐不知道听旁边俩男的说了什么,望着厉择良掩住嘴轻轻笑。那双片刻不离厉择良的眼睛,在写意看来,真应该挖出来熬汤。
她越想越气愤,大叫:“我要啤酒。”叫完以后,再看了一眼厉择良。她的举动根本就没有引起他的注意力。
她赌气一般,拿起杯子咕噜咕噜地喝下去。
待厉择良和人寒暄完回头一看,写意居然已经在喝第二扎啤酒了。
她酒量一直很浅,就连喝家乡的米酒也会熏熏然,所以啤酒下肚脸蛋已经醉得通红。她将下巴磕在吧台上,眼神发直,此刻闷闷不乐地卷起食指有一下没一下地弹着那啤酒杯。
最后,他半搀半扶地将她带回去。她这人一醉就睡觉,当然半醉的时候却是最啰嗦的。 他们住三楼。
烂醉如泥的写意仍然不忘气鼓鼓地唠叨。
“干吗不经我同意就叫你择良?”
“哥哥这两个字,这也是她能随便喊的?”
“恶心不恶心。”
“讨厌,真讨厌。”
“下次把舌头也切下来。”
“不熬汤了,让阿衍红烧比较好吃。”
“什么乱七八糟的。”他摇头,然后掏钥匙开门。
他刚一放手,她就歪一边去。他没办法,只好将她架在怀中,下巴正好抵在她的额头上。 她皱了皱眉说,“你胡子扎到我了。”
他不禁微微一笑,挪开下巴,将钥匙插进锁孔里。
写意傻傻地看着他的笑脸,趁着门打开的那一刹那,她突然垫起脚尖,抬手拽住他的衣领,就那么仰头主动地吻了。
她吻得那么青涩,几乎就是啄了下他的唇。
放开他以后,写意居然伸舌头舔了下自己唇,心满意足地说:“好……软。”那表情活脱脱的就是一只偷腥成功的醉猫。
白天俩人没吻成,这下终于成了。一只叫写意的猫好歹解了馋。
11——3
他别过脸去,尴尬地咳嗽了两声,说:“进屋吧。”说完,他将写意搀进去,放在沙发上,正要起身脱外套,却被写意抓住衣襟。
“干嘛?”他问。
“你不可以被别人抢走。”她黯然地说。
他顿了顿,顺势坐在她旁边,挑了挑眉说:“看来你一点儿都没喝醉。” 写意一下子红了脸,急着说:“我怎么没醉了?我就是喝醉……”话到这里,她突然觉得自己的解释反倒是画蛇添足。
她再看一眼厉择良。
这男人正在很努力地忍笑,那模样完全是戳穿她把戏后的幸灾乐祸。她一时恼羞成怒,扑过去张嘴就想狠狠地咬他一口,可惜一下子没想到落嘴点,就见下巴的角度比较好下手,于是张大嘴咬了他的下巴。
让她意外的是口感竟然那么好,所以忍不住多咬了两下。
哪知她的虎牙很尖,咬人的时候虽然没有使劲却也疼得他两条眉毛都皱在了一起。她笑得咯咯咯的。
“写意。”他揉着下巴。
“恩?”
“咬疼我了。”他说。
“怎么会呢,我轻轻咬的。”她虽然嘴上那么说,但是还是忍不住凑过去仔细看了下,果然在下巴的皮肤上有了几个浅浅的牙印。
她内疚地嘟囔起嘴巴,又用指尖摸了摸那几个牙印,“阿衍,对不起……”然后很孩子气地朝它们吹了吹气。
她的手指落在皮肤上面痒酥酥的,脸蛋近在咫尺,嘴唇撅起一点儿轻轻吹气。那气息扰乱了他的心绪。
他心神一荡侧下头,封住了她的嘴。
写意先是吃惊地瞪大了眼睛,渐渐地才缓过来。这和她那蜻蜓点水一般的吻截然不同,几秒钟就破坏她呼吸的节奏。
他的吻有些生疏,有些试探,丝毫不敢长驱直入地探入她的口中,只是浅浅地舔吸。怀中的写意努力地调整了下自己的呼吸,然后将手撘在他的肩上,微微张开嘴,青涩而又美好地回应了他。 他嘴角露出一丝极淡的笑意,拥住她的手臂加了些力,使她更贴进自己。
缠绵之间,她的脑子从一种半清醒状而变得晕晕乎乎,仿佛一下子站在了云端。一时又觉得自己像是含着一块浓情的巧克力,那种丝柔顺滑的感觉在舌尖依依不舍地停留着,然后一点一点地化开。 这一次,她好像是真的醉了。
彼此的唇舌终于相离,她怯怯地睁开眼,却又不敢看他的脸,轻喘着依在他胸前。而唇上的那种柔软的触感也久久地停留着。
厉择良定了定心神,缓缓地说:“门口那个不算,这个才是初吻。”
“为什么?”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他黑脸。
侯小东曾经对她说,厉择良是人类中一种不太容易亲近的种族,但是当他一旦不排斥对方接近的话就说明你已经成功了一半。
那现在看来,她好象成功了另一半。
就是那么一个吻,好像突然就拉近了她和他的许多距离。直到那日,写意才知道原来她的一切辛苦都没有白费。
他也是喜欢她的。
从此跟屁虫升级成了女朋友,农奴翻身做了主人。
写意喜滋滋地迎来了新的一天。可惜,多过了几天以后,她发现女朋友和跟屁虫的待遇好像没什么区别。
他还是会对她凶,而且管东管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