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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小地主 作者:弱颜-第2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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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是五郎和小七的休沐日,五郎一大早就去了镇上,将武掌柜请到了早点铺子里。
  “……我这一听说有好吃的,我立马就来了。”进了里屋,寒暄了一番之后,武掌柜就笑道。
  “已经给你准备好了。”连蔓儿就端出一个冒热气的碟子,揭开碟子上的纱布,露出里面两小段刚出锅的煮玉米。
  “金玉米,武掌柜,你尝尝。”连守信就将一段玉米递给武掌柜,每段玉米的玉米芯子上都插着一根筷子,方便拿着。
  “这就是玉米,就是那个你们从沈家淘弄来的玉米?”武掌柜显然没见过玉米,但是他听说了连蔓儿从沈家得了玉米种子的事。
  “没错,就是那个玉米。”连蔓儿笑道。
  “这可是稀罕玩意儿,闻着就挺香。”武掌柜没急着吃,而是翻来覆去地看了半天。
  武掌柜看的时间有点长,连蔓儿就抿着嘴笑了,将另一段玉米递给小七,让他吃。
  小七极聪明,一下子就明白了连蔓儿的意思,就当着武掌柜的面吃了起来。
  武掌柜见小七吃了,这才下嘴。
  一段玉米吃完,武掌柜意犹未尽。
  “不愧是皇宫都宝贝的东西,这味道还真不错。 我今天也是饱了口福了,咱们这一府一县,怕还没有几个吃过这个金玉米啊。”
  连蔓儿点头。完全成熟的玉米有没有人吃过,这她不能肯定。但是这煮嫩玉米,肯定没人吃过,否则这么美味的东西,沈小胖不会不说。
  “武掌柜,如果这么稀罕的金玉米,在你的酒楼里卖,你看会怎么样?”连蔓儿就问。
  “姑娘这是打算在我的酒楼里卖这金玉米?”武掌柜问道。
  “对。”连蔓儿就点了点头。
  物以稀为贵,许多有钱人就喜欢吃一个稀罕。不往远处说,就以锦阳县来说,这嫩玉米也就只有她连蔓儿家有。(府城的沈家肯定有,但是他家肯定不会将嫩玉米拿出来卖。所以连蔓儿家这个,还真称得上是独一份。)这样稀罕,以嫩玉米本身的美味,再加上它来历的不凡,连蔓儿相信,很多有钱人都会愿意花钱买这玉米来尝一尝。
  “姑娘打算定价是多少?”武掌柜想了想,又问道。
  “这样一段,五十文钱咋样?”连蔓儿就道。
  连蔓儿将一棒玉米切成四段,给武掌柜端出来的两段玉米,是一棒玉米的二分之一。每段玉米卖五十文钱,一棒玉米就是二百文钱。
  昨天连蔓儿跟一家人说了这个定价,连守信和张氏都担心太贵,怕没人买。后来被连蔓儿用物以稀为贵等道理游说了半天,他们才接受了这个价格。
  其实,定这个价格,连蔓儿自己也需要克服心理定势。连守信他们只是觉得五十文钱是很多钱,买这小小的一段玉米,怕人舍不得买。而连蔓儿,在她前世,玉米是普遍种植的一种作物,和高粱的价格是差不多的。而在这里,高粱还不到十文钱就可以买上一斤。
  “姑娘是打算把这金玉米都给我们酒楼卖?”武掌柜问连蔓儿。
  连蔓儿看了武掌柜一眼,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觉得武掌柜刚才眼睛里似乎有一道精光闪过。
  连蔓儿心中一动,就将原先的打算在心里又修正了一番。
  “要在酒楼里卖,我们当然是先选武掌柜的酒楼。除此之外,我们的铺子里也要卖,另外,我们还打算运些去县城卖。”连蔓儿想了想,就说道,“这金玉米不同别的东西,在武掌柜的酒楼卖,算寄卖。我把金玉米送过去,武掌柜先不用给我钱,等把金玉米卖掉了,咱们再结算。若是当天的金玉米卖不掉,我会收回来,不会向你要一文钱。”
  “金玉米稀少,每天,我只能给武掌柜的酒楼送去十二段这样的金玉米。”
  “啊,是这样。”武掌柜似乎是有些失望地沉吟道。
  “武掌柜的意思是?”连守信就问道。
  “金玉米要卖,这个价钱恐怕不行。”武掌柜慢悠悠地道。
  “这个价,还是定高了?”连守信有些迟疑地问。
  “不会,这个价,已经定的很低了。”连蔓儿看着武掌柜的神色,很肯定地道。
  “五十文一段不行,一百文一段,这事咱立刻就能定下来。”武掌柜道。
  张氏、连守信等人自然是吃惊,就是连蔓儿也有些出乎意料,不过转念一想,不由得不佩服武掌柜,果然老辣。
  看来她还是嫩了一点,不够狠。好在思绪周密,弥补了这一点,即便如武掌柜这样的老狐狸,也不能占她的便宜。
  “一百文一段,能卖的出去?”连守信问。
  “比五十文一段,还要卖的好。”武掌柜点头。五十文钱吃一个稀罕,一百文钱,吃的是一个身份。
  “这话我信。”连蔓儿笑道。那一颗颗金黄的玉米粒,仿佛变成一粒粒的金瓜子,向她滚滚而来。
  第三百四十三章 财源滚滚
  “武掌柜,那就听你的,这金玉米就卖一百文一段。”连蔓儿果断点头,“武掌柜,这寄卖费用,咱们怎么算?”
  双方一阵商议,最后将寄卖费用订在两成,这个点数是相当低的,而且连蔓儿只要送玉米进酒楼,不管酒楼这一天是否能够将那些玉米卖出,银钱都要照样付给连蔓儿。
  当然,与此相对应,连蔓儿也向武掌柜承诺了几个条件。
  这嫩玉米,除了在她自家的店铺里卖,只交给武掌柜所在的武仲廉武大老板所有的酒楼里寄卖。每天供应的玉米数量要相应的提高,具体是多少,等武掌柜进县城和我武大老板商量之后,再来和连蔓儿确定。另外,连蔓儿家铺子里卖金玉米,价格要和武大老板那些酒楼中的一致。
  “对,咱把这价格就定在这。谁也不能加价,也不能压价。”连守信道。他觉得这些条件对双方来说都是公平的。
  “我会马上去县城,和我们东家商议,要如何宣扬,让这金玉米显得更矜贵,引得更多人来抢着吃,这都包在我们身上。”武掌柜就向连蔓儿道。
  “我也正要给沈家写封信报个讯。”连蔓儿就道。
  “这样,那就更好了。”武掌柜立刻点头道。
  武掌柜又要了一段煮玉米,就立刻回了镇上酒楼,坐了马车直奔县城去了。连蔓儿则坐下来,摊开信纸,给沈谦写信。
  这玉米的种子是从沈谦那得的,于情于理,现在有了收成,都要和小胖说一声。而且小胖还不知道这嫩玉米不仅能吃,而且还很好吃。当初因为怕无法解释,所以连蔓儿没告诉沈小胖。现在在她“试吃”了之后,就完全有理由告诉沈小胖了。
  写这封信。当然还有另外一个目的。
  庄户人家民风淳朴,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也不能保证每个人都是君子。连蔓儿家的玉米是新作物,到现在还没人觊觎。一来是因为大家还不知道玉米能带来多大的利益,二来就是大家都知道,连蔓儿家的玉米种子得自于沈家,所以轻易没人敢打连蔓儿家玉米的主意。
  这封信,就是再次加强与沈家的联系,同时昭告众人,她家的玉米。是得了沈家的许可,别人沾不得。
  连蔓儿这封信和上一封不同,她这次写的并不长,最后特意加了一句,让沈小胖待她一家给沈六问好。
  信写好了,连蔓儿又亲自去了菜园子里,选个头最大,老嫩最适中的玉米掰了几棒下来。用篮子装了。这次她没有剥玉米的外皮,因为这些玉米是打算送去府城的,这样没有剥去外皮的玉米。可以保持新鲜,吃起来味道不会变差。
  当然,她在信中已经写清楚了这嫩玉米的吃法。
  “这要给沈家送去?这是应该的。可咱这离府城这么远,咋去,咱谁去?”连守信道。
  “爹,咱谁都不用去。我把这个送到镇上石太医家,石太医家有人会给咱送府城里去。”连蔓儿就道。
  石太医家常年有管事的和家丁守着,沈六不止一次说过,他已经给这些人留了话,只要连蔓儿有事找他。可以让石太医家的管事给捎信。
  五郎和小七也是知道这件事的,就都点头。
  五郎就把小黄牛牵出来,套了车,五郎赶车,连蔓儿和小七坐在车里,三个孩子就到了镇上。
  来到石太医家门前。和看门的说了一声,就有管事的出来将他们让了进去。
  连蔓儿就将来意说了,把书信和那篮子玉米都递了过去。
  “……六爷留过话,说是连姑娘有事,要我们不可耽搁。我现在就起身,骑快马,估计天黑的时候就能赶到府城了。”
  沈六的话果然管用,那管事的一点都不敢怠慢,即刻就收拾利落起身。连蔓儿、五郎和小七是站在石太医家门口,看着他骑马出了镇子,这才回了三十里营子。
  傍晚,连蔓儿一家正打算回老宅吃晚饭,武掌柜和武仲廉就坐着马车到了。武仲廉让连守信领着他去菜园子里,看了看那一片玉米,转回铺子里来,就立刻要定契约。
  “每天十二段太少了,那是按一个酒楼算的。我那些个酒楼,每天起码要这个数的十倍。”武仲廉就道,“这金玉米,我只打算在府城和各县城的最大的酒楼里卖。”
  “也好,那就一百二十段段。”连蔓儿想了想,就道,一百二十段,就是三十棒玉米,按照菜园子里玉米成熟的速度,差不多可以供应得上。只是这样,她们自家怕是没有嫩玉米吃了。原本连蔓儿的打算,是要自家留一半吃的。前世每到夏天,在嫩玉米下来的季节,她的一日三餐,至少有一顿是只吃嫩玉米的。
  接下来又谈了一些细节的问题,连蔓儿就拿出笔墨纸砚,这次由五郎执笔,写了一份契约。一式两份,写得了就让武仲廉看。
  武仲廉拿起契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又低头看了看正在收拾纸笔的五郎,不觉点了点头。去年,第一次和连家兄妹做生意,是买蒜香花生的方子。那个时候,这几个孩子还连他们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这还没到一年的工夫,五郎已经能写契约,而且字迹端正、颇有风骨。
  连家的几个孩子勤劳爱学、脑子灵活,不是池中之物,他们的父母则是敦厚、朴实、勤劳,这一家子兴旺发达是迟早的事。
  武仲廉连连点头,就和连守信作为立约人在契约上签字画押。
  “还请连姑娘也签个字。”武仲廉说着话,就将笔递给了连蔓儿。
  “我爹签了就行了。”连蔓儿道。
  武仲廉笑了笑,没说话,依旧将笔递了过来。
  连蔓儿想了想,也就没多推辞,就在他两人后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又请了吴玉贵、王幼恒和鲁先生作为中人和见证人,也都签字画押过了。
  这时,武掌柜定的宴席也送到了,就在早点铺子里大家坐了吃席。
  武掌柜安排的很周到,他送了两桌席面,屋外他们男客是一喜,屋里面张氏带着连蔓儿、连枝儿又是一席,两桌席面只隔了一个帘子,说话之声彼此相闻。
  “连四兄弟,你这玉米地就在铺子后头,白天还没事,到晚上,怕是得找人看一看。我让武掌柜派个伙计来。”席间,武仲廉就说道。
  “这不用,”连守信就道,“我晚上就住铺子里,我正打算在菜园子那搭个窝棚,从今个儿起,晚上我就住窝棚里看着那些玉米,铺子里还有个小伙计,也能帮上忙。”
  庄户人家爱护庄稼,将之当做生命一样的珍稀,偷盗或者糟蹋别人的庄稼的人,是最被庄户人家所鄙视和憎恨的。这年代民风淳朴,大多的庄户人家都不会干这样的事。但是就好像十个手指头伸出来,都不是一样的长短,每一村、每一镇也总有那么几个不那么本分的。
  所以,每年夏天当地里的青杆长起来之后,庄户人家为了防止有人糟蹋青杆和没成熟的庄稼,一般都会在地头上搭窝棚,或是自家去人,或是几家联合起来轮流看守,甚至有的地主人家还会特意雇人,来看守庄稼。这种风俗,在三十里营子就叫做看青。
  “还是让武掌柜派个人吧,多个人,多个照应,看顾的更周到。”武仲廉就道。
  “我马上就安排人。”武掌柜就道。
  “找咱的老伙计,要勤谨、可靠的。”武仲廉就道。
  武掌柜自然满口的应承,连守信也就没有再推辞,毕竟那些玉米也关系着这位武大老板的利益。
  等吃完酒席,众人都散了,连蔓儿一家才有工夫坐下来说话。
  “好像做梦似地,这玉米它咋这么值钱那?”张氏摸着武仲廉留下的十锭银子的定钱,轻声地说道。
  武仲廉临走的时候,带走了三十棒玉米,留下了两锭共五十两银子的定钱。
  “物以稀为贵呗。”连蔓儿就道。
  “姐,那咱自己不吃了,这玉米咱都卖钱吧。”小七就道。虽然只吃了两次,但是小七已经喜欢上了玉米的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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