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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高手同人)任平生-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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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果简直像看怪物一样看着他,不知不觉放低了声音,仿佛在说什么天大的秘密:“……你不知道,他就是凭空来的,这下要凭空走了。”

魏琛见她心绪大乱,就把已经熄了多时的水烟点了,自己猛吸了两口递到陈果眼前:“陈娘子,定定神。要是再一个时辰不回来,我出去找。”

陈果满怀心事地接过烟筒来也跟着抽了两口,猛地点头:“老魏,这烟丝不会真的……”

魏琛也不知是不屑还是自嘲地又轻轻一笑:“烟丝没事。”

可陈果一想到之前君莫笑也没见抽两口就变了个人一样,眼神里刚刚流露出一点不信,魏琛又说:“老板娘,不瞒你说,我老魏别的不敢自夸,但开黑店的本事,若是我自认了第二,天下没人敢再认第一。”

陈果本来急得坐立难安,猛听他正色说了这一通,竟被逗笑了:“对,你是天下第一的黑店老板,我还是武林第一美人呢。”

魏琛看了看她:“无论是楚云秀还是苏沐橙,那可都比陈娘子你年轻多了……”

这句话没来得及说完,几乎是就立即被怒发冲冠的陈娘子的粉拳给暴打断了。

但经过这一闹,酒铺里的沉闷多多少少被驱散了少许。陈果又找出一根水烟筒,然后和魏琛两个人相对而坐地抽起烟来。他们都不说话,不一会儿店堂里一片云遮雾绕,好在他们这时都不嫌弃对方,就这么一边抽烟,一边时不时看看天色,都觉得恨不得有一把能劈开天幕的大剑,好把这无尽的雨丝给斩断了。

陈果心烦意乱地抽完两管烟,眼看着差不多就是一个时辰,扔开烟筒就想出门。这次感觉到魏琛又要拦她,正想骂“魏邋遢你信不信我打断你的手!”,不料魏琛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片刻后说:“有人过来了。”

渐渐逼来的脚步声听得很是沉重,和君莫笑平时的步伐截然不同。尽管如此,陈果还是忍不住冲出门去看个究竟,刚一冲出去,几乎就惊呼失声,再也顾不得雨大,冲上前去一把扶住像一只待宰的猪羊那样被人扛在肩头的君莫笑,急喊了几声他的名字没得到回应,不由得又心疼又恼怒地扬起脸来,毫不客气地说:“你这人好生无理,哪里有这样背人的!”

被骂之人却像聋了一般,不停也不答话,只把湿淋淋的君莫笑背进店里,再往凳子上一摔,一言不发地转身就要走。

“喂……!”

见到君莫笑回来,陈果七上八下了许久的心终于稍加安定,也这才留心到来人虽然个子高大,但身形瘦削,脚步也一瘸一拐,就忙不迭想叫住他,好歹留下避避雨再喝碗酒。没想到对方依然停也不停,她只当这人真是个聋子,又回头对魏琛说:“老魏,你快把那个聋子拦下来。这么大的雨,他还是瘸的,能去哪里?”

魏琛一直盯着来人,听见陈果出声,这才收了目光,懒洋洋地迈开步子,虚虚伸手一拦:“这位客官,下雨天是留客天,又蒙你送我们家君伙计回来,怎么也该让我们聊表一下谢意才好。”

“老魏,他怕是……”

陈果见他在魏琛出言之后虽然停住了脚步,却是纹丝也不动,就对着魏琛比了个聋哑的手势,谁知手刚一抬起来,自从进门就没做过声的君莫笑忽然说:“老板娘,这是我的朋友,叫……”

就在他一停顿的空当,一道低沉的声音响了起来,堪堪把这个空当补上:“夏一眠。”

君莫笑微弱地笑了一下:“对,老夏。你既然送我回来,至少今晚,就不要走了。”

陈果看看君莫笑,又看看那个夏一眠,终于反应过来两个人都和落汤鸡没什么两样,她赶快叫魏琛给他们打酒祛寒,自己则回后院给他们张罗干净衣服。她前脚关上院门,后脚魏琛迅疾如风地闪过来,探了一把他脸上的热度,又打量了一番他这张假脸,忍不住直摇头:“哎我说老孙,你我三人时隔多年再见,这简直是在比谁更落魄了。你说这可怎好。”

托名夏一眠的孙哲平听见他这句话,冷冷瞥一眼魏琛,指着叶修说:“你们这是给他下了什么迷魂药,疯病都给激出来了。”

魏琛闻言也跟着看了一眼叶修,伸手抓过孙哲平的右手,探了探他的脉向,说:“且不说他发的什么疯病,你这刚捡回一条命,气都只能算剩了半口,还敢和他打一架,要是论疯,那你肯定是更有过之无不及了……还有你这手怎么回事?被疯狗咬了?”

孙哲平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坐下淡淡说:“不知为什么一直不好。刚才在城外伸展了下筋骨,旧伤就裂了。君莫笑,这又是什么狗屁名字,拗口得很。”

“夏一眠。”听了半天都没作声的叶修这时双眼雪亮地朝他一望,然后轻轻地一扯嘴角,“呵呵。一点也不拗口。”

魏琛盯着他手上的血迹,烛火之下,眉宇间一片阴影:“什么东西伤的?”

孙哲平便解了绷带,把右手摊在了桌面上。

陈果抱着衣服进来时,只见那个高大的男人把一只血淋淋的手摊在自家的桌子上,而此时店里另两个男人正以她从未在他们脸上见过的陌生而严肃的神情注视着那只手。这个情景不知为何在她看来诡异之极,陈果不禁打了个寒战,接着收住了步伐。

“老板娘,老夏背君伙计回来时划到了手,你看是不是能给他点伤药,止止血?”

听见魏琛的声音,陈果忙点头,一路小跑地去柜上拿常备的金创药粉。送过来时忍不住瞄一眼那只手,又不忍多看,只好盯着君莫笑问:“这个够不够?成不成?我屋子里还有好一点的……”

“够了。”君莫笑点头,“老板娘,你先去歇息吧。这里我们来照顾。”

“我也……”

魏琛这时又嬉皮笑脸地说:“陈小娘子,你说一个云英未嫁的大姑娘硬留着不走,这一屋子的男人,衣服都换不了啦。”

陈果红着脸唾了一口魏琛:“谁硬留着不走了!还有你这个老不要脸的,前几天谁光着个膀子抢衣服的,怎么没见你有一点儿害臊。”

说归说,经魏琛一提醒,陈果也发现自己的逗留实在是不合时宜了点。虽说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她年纪也大了,但至少那个叫夏一眠的,见她在场,明明衣服湿得都贴在身上了,也不见松一松领口。于是她顿了一顿,说:“那你们烧点热水,再拿点酒来洗干净伤口才好上药。我在后头……哦,我去给你们再多拿一床铺盖来。柜上还有点鸡肉和肘子,切好的,饿了记得吃……”

她絮絮说着,真好似长姊在交待不经事的幼弟,浑然不觉论江湖经验在场的这三个男人可是比她强得多了。可尽管如此,他们谁也没打断她,都静静坐着等她说完、拿来铺盖、自己下酒窖拿好酒,眼看着终于要回后院了,她又忽地一转身,看看君莫笑,又瞅瞅魏琛,小小声地问:“真的要出门,那也等过完中秋再走吧?”

说完再补上一句:“也没几天了……还有这位夏郎君也是,既然都来了石城,要是愿意留下来一起过个节,那也再好不过了。”

君莫笑转过脸来看着一脸小心翼翼眼中又满是期冀之光的陈果,刚想说话,夏一眠干脆地说:“我要去青州。”

闻言魏琛飞快地瞄了瞄他,君莫笑则把话接过了:“肯定是过了节再动身的。”

陈果整张脸陡然亮了起来,这才走了。

待她走远,在座三人的目光立刻又回到了孙哲平的右手上。他已说了是旧伤,可手背上的伤口初看上去分明是新伤。魏琛伸过小指头点了一点伤口上的血迹,放在舌尖一舔:“不是毒。”

孙哲平点一点头,盯着叶修又问:“你说苏沐秋死了,几时死的?他死了,你这武林盟主也不做了?”

“去年冬天。”叶修满怀倦意地倚在桌旁,到底还是答了前一问。

孙哲平低头望了一眼手上的伤口,颜色不免一黯——苏沐秋生前虽然只铸过两把剑,却邪给了叶修,吞日留作己用,但却是武林中公认的铸剑大师。他这三年多来九死一生挣扎着活下来,好不容易拾起一点武功也能走路了,本是想找到苏沐秋,请他认一认这手上的伤口,没想到他蛰伏的三年间,外界早已天翻地覆,再非昔日熟悉模样了。

但这黯然也只是一闪即逝:“没有了苏沐秋,还有别人。孙哲平既然侥幸不死,师门覆灭之仇,也定有得报的一日。”

魏琛一直看着他的手,听见他这低低一句话,不由说:“那你就仔细养着伤吧。正好,王大眼的杀人药铺在石城也开了一间,改日你上门看看,把手治了。”

孙哲平静了一下,终是摇头:“已经找过了。”

“怎么,他家都治不好?那正好,要是他家说治不好你的手,那正好打上门去,拆了他的破草药堂。要缺人打架,算我老魏一个。”

“不是治我。”

魏琛听到这里不免都是一惊:“原来你……!老孙,你是拿什么换的?”

孙哲平连目光带神色都平淡得很,仿佛只是在说今日的天气:“没什么,就是将来如有那么一天,我不做南楼的掌门就是。”

魏琛听完只愣了一愣,一句话下意识已经冲到嘴边,到底还是咽了回去,反而是孙哲平看见他这就要把自己噎死的样子,不咸不淡地替他把话说了:“微草堂只要了这个,未尝不是亏了一回本。”

他虽然自嘲,可在场的人谁也没笑出来。叶修目光沉沉地望着孙哲平,忽地问:“你既是要找苏沐秋,去青州做什么?”

“本来想先去一趟嘉世,但既然苏沐秋已经死了,正好直接取道青州。我听说霸图新开了个堂口……”

“拾夜?”魏琛开口问。

孙哲平自从和叶修、魏琛重逢,虽然神色一直说得上平静,但周身满是冰冷刚硬之意,直到听到这两个字,别说魏琛这样本就心细如发之人,就连心不在焉的叶修,一时间都觉得他整个人柔和下来,倒是隐隐又有了几分往日那旷达磊落的风采。两个人飞快地看了一眼对方,这时又听孙哲平发问:“那拾夜堂的堂主,你们可知是叫什么名字?”

魏琛老着脸皮反问:“你都知道霸图开了个拾夜堂了,怎么连堂主是谁还问起我来?”

孙哲平答得坦荡:“我半死之人,今日才知道苏沐秋的死讯,如若知道拾夜堂的堂主是谁,何必多此一问?”

“他自称孙千华。”

孙哲平望了一眼魏琛:“武功如何?”

“不曾亲眼一见。”

“可有什么行动不便,或是身怀苦痛之处么?”

“也不像有。”

孙哲平点点头,再不问了,静静坐了一会儿,又想起什么似的,把面前的酒给喝了。喝完之后伸出那只受伤的手,食指沾了酒碗里最后一点残酒,一笔一划地轻轻写了两个字,写完后撑着桌面站起来:“今夜我睡在哪里?”

“老魏打呼,你同我睡酒窖吧。”

叶修既然说了,孙哲平也不废话,转身拿过陈果之前留下的干衣服,在暗处换好,又把伤处系好干净的布条,就绕过二人径自下酒窖去了。

他换衫时并不避人,背上累累的伤口也就昭昭然摊在魏叶二人的眼前。两人只是看着,一直等到他下了酒窖,魏琛这才任由自己的眼中流露出一丝极淡的恻然来,又极快地收了,凑过去看了一眼他用伤手写下的两个字。

烛火下的水渍消散得很快,但大概是因为指尖上带的一点残血,那两个字依然清楚地留在了桌上,写的是,十叶。

其实又哪里是十叶,那本是无论孙千华和夏一眠,亦或是张佳乐和孙哲平,再也回不去的百花。

叶修拿袖子把桌面上这两个字抹了个干净,望着烛火轻声说:“孙千华十成是张佳乐。”

“再没半分疑虑?”

叶修看着魏琛,不由得轻轻地笑了出来。那一口烟丝熏得他的嗓子至今是哑的,他浑不在意:“魏琛,你这人万事机灵,洞察人心之能堪比鬼神,就是不懂人情二字,真是……可喜可贺。”

说完他也一口喝了自己的这碗酒,一缕红潮急急侵上眼角,便推开酒碗,也不等魏琛的答案,自去睡了。

叶修这一年来本就事多眠少,今日抽了烟,兼之早前倾力打了半场架,倒是得了半宿好觉。醒来时酒窖另一角的床铺已然空了,上到酒铺里,魏琛鼾声正隆,通往后院的门留了一线,秋日清晨那潮湿而清冷的风从门缝里悄悄地钻进来,把残留在店堂里的烟酒气和药气都冲淡了些,他听见水声,推开门往院子里一看,果然是孙哲平正在井边冲凉水。

因为陈果未起,他也懒得再玩那些平日间的小把戏,脚下悄无声息,连吐息间都是几不可闻,孙哲平耳边本来全是水声,自然不知道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被他看了个遍。

楚楚天色之下,孙哲平赤裸的后背没了烛火投下的阴影的遮掩,一些昨夜里不怎么分明的地方再藏不住,叶修本不是一个喜欢摇头的人,可自从昨天和孙哲平相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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