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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邪同人)西风纵-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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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瓶邪'《西风纵》作者:南渡

    西风纵 上 蛇眉玉鱼

    大弘天旭年间,边境滋扰不断。
    外患内忧,朝政动荡,适逢少帝即位,朝中几股势力暗中较劲,争权夺利。
    吴家一门忠烈,世代效忠朝廷,吴一穷、吴二白在朝为官,将军吴三省多年戍守边关,抗御外族。
    吴一穷膝下育有一子吴邪,年方十五。与他那古板的丞相老爹不同,尽管也是饱读圣贤书,但小小年纪的他似乎志向更远在广阔的天下。
    吴邪自小对习武的兴趣要大过读书,可惜年幼时身体底子差,差不多是泡在药罐子里长大,看着同辈好友跟随武师习武,只有暗自艳羡的份。饶是如此保护周到,七岁那年仍是险些夭折,后来不知怎的,竟奇迹般地康复了,自此之后,体魄也日益强健起来,便开始练武。可惜他入门有些晚了,本身在武学上的资质也平平,兵书倒看了不少,自己却不是很能打。
    既然儿子不愿走上仕途,吴一穷有心放他出去历练,便将他送至凉州,吴家老三那里。
    天高任鸟飞。
    吴邪就在将军府住下了,与他设想的全然不同,他原以为到了凉州,等着他的就是金戈铁马,醉卧沙场,结果满腔豪情地发现,整天待在将军府里锦衣玉食,与在京城时也无甚差别。
    有次他进三叔书房取书看,正看到沙盘上堆的两军对垒的局势,就站在一旁细细研究起来。不刻,吴三省回来时,发现他这大侄子居然能够一语道破敌军的阵眼所在。
    接下来几次吴三省留了心眼,刻意在布阵图上留些破绽,也都被他一一发掘了出来。
    他发现吴邪虽然武艺不怎么样,但对行军布阵别有见地,有时提出的奇策竟能与自己不谋而合。
    他倒越发喜欢这小子。
    吴三省也是个玩世不恭的,形式在他眼中就是个屁,他有心雕琢吴邪,便带在身边出入军营,也不管吴邪入没入军籍。
    穷山恶水出刁民,凉州地处蛮荒,素以民风剽悍着称。
    可再刁的当地人,也有两样忌讳。
    一是北边常常来犯的蛮族,二是鸣沙山的马匪。
    西凉地界流寇猖獗,可是再凶悍的匪类,遇上了鸣沙山的马匪,也噤若寒蝉,绕道三尺。
    近期蛮族内乱,几个部落间争斗不断,顾不上前来进犯。吴三省闲得很,嘴里都快淡出鸟来。
    “他娘的,这日子好生无聊。”
    长久的安逸使得士兵们也很懈怠。
    李光是出了名的老兵油子,十分难管。此人生性恶劣,近来干起了下作勾当,集结行伍之中的乌合之众盘剥百姓。
    大漠风尘日色昏,有客栈,曰龙门。
    似乎每间龙门客栈,天生都该有一位美艳泼辣的老板娘。
    阿宁展颜,“几位军爷,不知这不长心的伙计何以得罪了诸位?”
    散落一地的碗盏碎片,正是李光等人寻衅滋事,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白的都说成黑的。
    老板娘阿宁笑盈盈地听完,不轻不重地数落着跑堂的小二。
    兵痞就是兵痞,那自是比一般的地痞流氓还要地痞流氓,一伙人吵吵闹闹的,搅得人生意都没得做,宾客怕惹事,纷纷作鸟兽散。
    李光挑起阿宁下巴,举止轻薄。阿宁不恼,非但不恼,竟是朝他一笑,端的是柔媚入骨。
    有道是,笑里刀剐皮割肉,绵里针剔髓挑筋,告诉世人,愈是美的事物,愈是充满了危险。李光不知道,这倾城一笑背后,暗藏着什么样的杀机。
    “李光!你眼中还有没有军纪军规!”一道清朗男声打破了店堂里的僵局,众人齐齐望去,俊美少年长身而立,面带三分薄怒。
    李光面显不悦,鼻子里哼了一声,蔑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吴小三爷,你凭什么来跟我谈军规?乖乖待在将军府里当你的少爷就好!”
    面对的是这么一伙流氓,吴邪自知讨不到口舌之利,于是也不同他争辩,直接一招弹断了凳腿,李光摔了一个趔趄,周围毫不客气地响起一阵哄笑。
    阿宁朝吴邪感激地一笑。
    李光好歹也是一介伍长,在众人面前丢了丑,面子上自然挂不住,正欲发作,地面突然微震起来。
    远处的沙山冒起一阵尘烟,滚滚黄沙里的影子越来越清晰。
    “马贼来了!”不知谁喊了一声,惊惶的情绪迅速在人群中蔓延开来。
    李光这时也顾不得逞凶了,一伙人跨上马就跑。
    可他再快,又怎么能快过马贼?
    伴着尘沙呼啸而来的马队,为首那人一夹马肚,一骑当先,骏马一记纵跃,几乎是飞跃了李光等人的头顶,连人带马稳稳地落在他们前方。
    李光胯下的马受了惊,人立而起,直直将他摔到地下,慌乱中他还险些被马蹄蹶中,连滚带爬,着实狼狈。
    那包着头巾的骑手见状,仰天大笑起来,笑声传出,才听出她竟是女的。
    “大、大胆马匪!我等是吴将军麾下,要不是将军开恩,你们如何能在鸣沙山苟延至今!”
    李光这么说是有因由的。吴三省戍守边关多年,忙着对付北方蛮族,本来当地的流寇也很让人头疼,知州知府形同虚设,根本拿不住那些匪类,多次求助于吴三省。但有了鸣沙山这伙马匪,那些普通流寇也忌惮着不敢放肆,倒省了吴三省不少事。是以这么多年,两边一直相安无事。
    女马贼根本不理,兀自纵马追他,手持双刀反着凌厉刀光,李光吓得拔足狂奔,跌进沙地里滚了好几圈,那一骑随后而至,眼看就要踩碎他的胸口。
    吴邪不知几时出现的,手中抄着斩马刀,挡在李光身前。李光惊恐过度神志不清,已忘了逃跑,只会呆傻地目睹死亡像道闪电般逼近。
    吴邪全神贯注,手心出汗,狂奔的马背上,女马贼覆面的头巾下只露出一双眼,与他对视。吴邪知道机会只有一次,只有一瞬间,斩马刀从下而上刺破马腹,否则他和李光都会死。
    死亡越来越近。
    “海杏!”骤然一声断喝,马贼之中的另一人纵马上前。几乎同一时间,女马贼勒马,在前蹄踏上吴邪胸口之际及时收住了势头。
    女马贼勒住缰绳,在原地盘桓了数圈,拍拍马脖子,安抚着胯下受惊的烈马。
    人群中有人为吴邪的胆识叫起好来,只有吴邪知道刚才那一瞬间他并非全然不怕。
    阿宁着伙计拿了这月的租钱,递给马匪。
    吴邪看了眼伙计手里的铜钱数,喊住他,扣除了半吊钱,还与阿宁。
    “本朝律例,地租每月二百文。”
    “你这……”张海杏美目圆睁,几乎又要拔刀。
    跟土匪讲道理讲律法,上天入地吴邪恐怕是独此一家。
    阿宁对着吴邪风情万种地一笑。
    张海杏前一刻还要拔刀砍人,后一刻又伏在马背上笑起来。她的笑声不似寻常女子扭捏作态,别有一番率性狂放。
    她笑够了,指着阿宁对吴邪道:“这朵霸王食人花,你也不怕哪天被啃得骨头渣滓都剩不了。”
    阿宁依旧是笑。
    “罢了,今天老娘点儿背,碰上这么个扫帚星。”张海杏望着吴邪哼了一声,掉转马头,对阿宁道:“喂,婆娘,这顿酒你欠我的,下次我来时记着备上好酒!”
    话音未落,人已绝尘而去。
    演武场,众将士练兵,枪头虎虎生风。
    吴邪将李光几个领了回来,几个人这会倒怂得很,都不怎么说话了。
    大潘是他三叔麾下的得力副将,平时跟吴邪处得最好,老远就看见了他。
    “都给我卯着劲儿练!谁要敢偷懒,把皮绷实了!”
    走到吴邪跟前,大潘就褪掉严肃换上了笑容。吴邪递上一坛酒,这酒是临走时客栈老板娘送的,算是答谢他解围之恩。
    潘子喜笑颜开,“还是小三爷懂我!知道我最近胃里馋虫都醒了,正馋得慌。”
    吴邪乖巧一笑,“潘哥,其实我还想跟你打听个事。”
    “你遇上鸣沙山马匪了?”听吴邪讲完事情经过,潘子上下来回打量他,“没受伤?”
    吴邪看他面色凝重,也不由跟着忐忑起来,他今日的来意,本就是跟潘子打听那伙马贼。
    “你知道这地方的民风也就那样,几乎家家都出强盗,那时候的知府,就跟孙子似的,但凡稍微有点能耐的,待上一两个月,都找路子调走了,要是不幸上头没人,呵,那就等着消受吧。别的肥地都是当官的盘剥百姓,这里倒好,反着来。”
    “十二年前,三爷第一次出征,到凉州,这仗还没开打,县老爷先找上门来了。本来老陆就不知得罪了上头哪尊大佛,才贬谪到凉州府,在这待了半年,日夜受到草寇的恫吓威胁,都快得癔症了,四十来岁的人,看着跟个老头似的。”
    当时吴三省一个头两个大,又要打仗又要剿匪,差点起了屠城的念头。
    后来不知从何处来了一伙马匪,一夜之间荡平了凉州地界大小匪窝,之后一直盘踞在鸣沙山,占山为王了。说来也奇,周围众多山寨,竟没有一个敢不俯首,自觉自愿奉那哑巴张为总瓢把子。
    哑巴张,就是那伙马贼的老大。
    吴邪听着就纳闷,不知道一个哑巴到底能有什么能耐,能让那些土匪都对他唯命是从,想必有他的过人之处。
    “传说这哑巴张啊,是个十足的恶棍,论流氓,无人能出其右,若非如此,如何镇得住那帮草寇。”烧杀抢掠之类自不必说,说他喜好吃生食,啖肉饮血,性近野兽,十分可怖。
    吴邪听潘子说得传神,他听得是脸色都发白了。脑海中浮现出一个身长九尺的虬髯大汉,手里捧着条鲜血淋漓的牛腿撕咬的景象。
    “这些还不是最可怕的。”潘子神秘地一笑,“你知道林魔吧?”
    吴邪战战兢兢地点头。相传极南之地,山林间有种凶兽出没,性淫,会叼年轻女子回巢交尾,但那只是传说而已。
    “听说哑巴张是林魔托生。”
    吴邪咽了口口水,纵然知道潘子故意吓他的成分居多,可还是不由得起了一身鸡皮。
    “不过可能是轮回使哪里弄错了,所以哑巴张最喜欢的,是相貌俊美的年轻男子。”
    “就像你这样的。”潘子假作无意地补充道。
    吴邪哈哈干笑了几声,连声道潘哥说笑,实则心里还是有点发毛的。
    月末,领了军饷的潘子着意请吴邪喝酒去。
    虽说吴邪还未及弱冠,但跟着他三叔在军营中也算摸爬了三年,进出见的都是糙汉子,吴三省又是个不拘小节的,这一点吴邪随他。
    兄弟二人推杯换盏,论酒量吴邪到底不比潘子千锤百炼,一碗上脸,两碗上头,潘子还没任何感觉,他已有些迷糊。潘子见状也不给再他添了,笑侃他,“江南软米软水养出的娃娃,怕是没喝过这样的烈酒吧!”
    这种产自当地的酒甚至没有名字,一如大漠上终年呼啸的西风,爽辣干烈,不需要名字,只要尝过一次,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潘子收了他的酒碗,“你这样我可不放心,浑身写满人傻钱多,一会儿教人扒光了扔大街上怎办?不能再喝了。”
    吴邪带着三分薄醉,打量了一下周身,说:“你这是胡扯呢,我穿得跟你有什么两样?”
    吴邪来时才十五岁,正在长头上,带来那些缎子锦衣没挨到过年就穿不下了。他也不跟那般王孙贵族似的穷讲究,有什么穿什么,现在身上穿的也就是普普通通的青衫布衣罢了。
    潘子摇头大呼不一样,吴邪问他何解。
    “这人的气度是天生,就是不一样。”潘子打了个酒嗝,“况且你见这哪个平头百姓还挂玉佩?就你那腰上丁零当啷的,不抢你抢谁?”
    闻言吴邪立刻摸了摸腰间的玉佩,摸到还在,才放下心来。
    潘子揶揄他,“这些年就没见你舍得离过身,难道是定情信物?”
    吴邪摇头。要说这玉佩,其实还有一段故事。
    这玉佩成色温润通透,观之就是玉中极品,形状奇特,是条鱼的样子,寓意美好,而鱼眼上方的眉毛,竟是条蛇的样子。
    照理这蛇眉玉鱼雕工十分精细,外形又奇特,想来世上绝没有重样的第二块,然而恰恰相反,还真有另一半。
    吴邪记得他七岁之前,这玉佩还是圆的一整块,由这样的两条鱼首尾互相咬合而成,看起来十分像是太极两仪的阴阳鱼。
    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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