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难道不能去罗斯小姐的铺子里看看?难道她那里没有你这么大的姑娘能穿的成衣?”
“罗斯小姐!我一辈子没穿过她家铺子里的衣服,”莫莉答道,很惊奇。
原来罗斯小姐是这个小镇上的名裁缝兼女帽头饰商,莫莉的衣服至今都是贝蒂做的。
“这个嘛,好像大家都觉得你现在是个女人了,所以我看那你必须和别的女人一样列进女帽头饰商的账单。上了账单并不是说你就不能拿现钱到任何地方买任何东西。给你这张十英镑的现钞,到罗斯小姐的铺子里看看,或者到任何一位裁缝小姐的铺子里看看,需要什么立刻买上。哈姆利家的马车下午两点来接你,来不及准备好的东西可以叫他家的拉货马车星期六带过去,容易得很,他家星期六总有人来赶集。别,别谢我!我不想花这笔钱,也不想叫你离开我。我知道我会想你的。只是情势所迫,我不得不送你去做客,还掏了十英镑给你买衣服。好啦,去吧,你这个小冤家,我实在想快快地步疼你算了。”
“爸爸!”她伸出了一个指头来警告他,”你又神秘莫测起来。虽说我做个好姑娘的愿望非常强烈,但如果你继续暗示你那没说出来的秘密,我就不能保证我的愿望不屈服于我的好奇心。”
“花你的十英镑钱去吧。给了钱你还不闭嘴,我图个啥?”
罗斯小姐的成衣存货全看了,但和魔力的趣味结合起来没有达到极大的成功。她买了一块淡紫色的印花布,这种布经洗,早上穿凉爽宜人,再说可以拿回家让贝蒂做,星期六以前能做好。节假日穿的——其实就是下午和星期天穿的——要定做,罗斯小姐劝她选一种颜色鲜艳的苏格兰花格薄绸,她敢保证穿这种绸子是最近的伦敦新潮,莫莉也觉得穿苏格兰绸会让父亲的那颗苏格兰心高兴高兴。谁知他看了她带回家来当样子的那一条零料后,大叫这不是正宗的苏格兰货,莫莉凭本能也应该识别出来。可是已经来不及换了,罗斯小姐答应莫莉一离开她家铺子就马上裁剪。
吉布森先生整整一上午在镇上徘徊,没有想平时那样去远处出诊。他在街上和女儿大了几次照面,但他要是走在对面街上,便不横穿过去,只看那她一眼,或点头致意,然后走他的路,责备自己感情脆弱,一想到她要离开两周左右就觉得受不了。
“何苦呢,”他心想,”她回来后我还不是照样有我的老难题。只要那个蠢家伙继续做他异想天开的梦,麻烦就少不了。她迟早得回来,那家伙再要自作多情,来个忠贞不渝,就有好戏唱了。”一阵儿后他哼起《乞丐的歌剧》①中的插曲:
我不知人生在世
该不该养大一个女儿。
①《乞丐的歌剧》(1728)是英国诗人约翰·盖依(1685…1732)的杰出作品,因把滑稽成分、社会讽刺、优美的流行曲调汇集一剧而引起轰动。剧情围绕着一个女孩爱上了强盗,女孩的父亲不同意并高发强盗而展开。
第六章 去哈姆利家做客
下午一点的正餐时间还没到,吉布森小姐马上要走的消息自然已经传遍了全家。考克斯先生闷闷不乐的神情惹得吉布森先生心情很不痛快,他严厉的目光朝年轻人频频瞥去,算是狠狠地批评他愁眉苦脸饭也不想吃的样子。考克斯先生则是故意这么做,摆出个伤心模样给莫莉看,结果根本不管用。莫莉只想着自个儿的事,分不出心思注意别的。只有一两次例外,那是想着这次一去得过好多天才能和父亲再坐在一起共进午餐。
吃完饭后她和父亲坐在客厅等哈姆利家的马车声,这时她说起了她那个心事,他一听笑起来说:
“我明天就过去看哈姆利太太,还可能吃他家的午饭,所以不用等多久你又会看见我狼吞虎咽了。”
这时他们听见了驶来的马车声。
“啊,爸爸,”莫莉说道,抓住了他的手,”时间到了,我倒真舍不得走。”
“胡说。咱们别感情用事。你拿好钥匙了吗?这才是更要紧的事。”
拿好了,钥匙就在她的钱包里。赶车的把她的小箱子放上车,她父亲扶她上去。车门关上了,她坐在阔气的马车中孤零零地走了。她回头望望,朝父亲吻自己的手,她父亲站在大门口,虽说不喜欢感情用事,却也一直站到马车望不见了。然后他回到诊所,发现考克斯先生也在目送莫莉,真是的,还站在窗户上发狂地盯着年轻女郎消失了的那条空荡荡的路。吉布森先生突然说话,几乎心怀恶意地说起考克斯先生几天前的一件小小的失职行为来,把他从幻梦中惊醒。这天夜里吉布森先生坚持守候在一个可怜的小姑娘床边,小姑娘的父母多少天来白天干活辛苦,夜里操心孩子睡不着,这么日以继夜地累坏了。
莫莉哭了一阵儿,不过又想父亲见了她的眼泪会多么生气,便赶快忍住不哭了。坐在豪华的马车中疾驶在碧绿的车道上令人非常愉快,两旁的树篱上爬满了清香的野蔷薇和金银花,有几次她真忍不住,便叫赶车的停车,她下去采上一束。她开始害怕这短短的七英里旅程到了头,唯一的原因是她那身绸衣料不是真正的苏格兰货,也对罗斯小姐能不能按时做好衣服有点补放心。终于他们驶到一个村庄。路边零零散散地排着一些农舍,一座老式教堂矗立在一片草地上,离教堂不远是个小酒馆。在教堂大门和小酒馆正中间有一棵大树,树下有一排长凳绕树放着。一堆堆木材离庄园门很近。莫莉早已坐得不耐烦了,但她知道这肯定是哈姆利庄园,而且,离庄园的大厅不远了。
几分钟后马车一转方向,从庄园大门中驶入,驶过打干草的草场,那儿青草茂盛,快要割了——这不是贵族家有猎鹿场的大庄园——最后驶到老式的红砖大厅前,从大路到大厅不出三百码。主人没有打发男仆前来侍候,只有一个体面的佣人站在宅门口,马车停下前就站在那儿,准备迎接请来的客人,并把她带进客厅,女主人正躺在客厅里等她。
哈姆利太太在沙发椅中抬起身,很有礼貌地欢迎莫莉。她说完欢迎话后便拉住姑娘的手部放,仔细端详她的脸,仿佛要研究一番,看得她平时苍白的双颊上不知不觉地泛起淡淡的红晕。
“我看咱们会成为好朋友,”她总算说话了,”我喜欢你的脸。我看人总是以第一印象为向导。亲我一下,亲爱的。”
在这种”誓保友谊长存”的形式中主动去吻要比被动受吻容易得多,莫莉欣然吻了朝她伸过来的那张又好看又苍白的脸。
“我本来要去镇上亲自接你,可以天太热,闷得我透不过气来,要接你力不从心啊。我看你这一趟车坐得挺愉快吧?”
“很愉快,”莫莉说,怯生生地说得很简短。
“现在我带你去你的房间。我安排你住在我就近,我想住近点你更喜欢,尽管这个房间比另外那个小。”
她无精打采地站起来,把薄披肩围在至今韵味犹存的身子上,带头引路上了楼。莫莉的卧室是哈姆利太太一个人用的那间起居室里隔出的套间,起居室另一边是她自己的卧室。她领莫莉看了这来往方便、易于交流的住法,然后对客人说她在起居室里等她。她关上门走了,留下莫莉从从容容地区熟悉她屋里的环境。
她首先走到窗子前看外面有什么可以观赏的景致。窗子正下方是个花园,花园过去是一块青草繁茂的草地,轻柔的风从上面吹过,荡起一道道悠长的波纹,颜色的深浅随着草浪的起伏而变化。草地有一边全是古老的参天大树,树林子再过去就是一个银波闪闪的池塘,约摸有四分之一英里远,只有贴近窗台的边缘或窗子开着时头伸出窗外才能望见。树林和池塘正对的一边是稀疏错落的农舍,老式的墙和高耸的尖屋顶挡住了视线。初夏爽人的宁静中只传来鸟叫,近处还能听见蜜蜂的嗡嗡声。正因为有了这些声音,反叫人更觉得幽静,莫莉一边听,一边尽力分辨因离得太远或受到遮掩而看不真切的物体,不由得忘了自己,直到隔壁屋里传来人声——不知哪个仆人在对哈姆利太太说话——她才猛然一惊,收回神来。莫莉赶快打开她的小箱子,拿出她不多的几件衣服,整整齐齐地放进那个好看的老式五屉柜中,这东西也算是她的梳妆台。屋子里的所有家具都是老式的,年代久了,但保护得很好。擦光印花窗帘是上个世纪的印度印花布——颜色几乎洗没了,但布料本身干净得一尘不染。床跟前铺着一块地毯,这样其余地方木头地板就显露出来,不过全是纹路细密的橡木板,一块一块合得很实,空隙里落不进去一粒灰尘。没有当今时代的豪华;没有写字台,没有沙发,没有穿衣镜。一个墙角上有个托架,架上放着个印度大口瓶,瓶里装满百花香①。这东西和爬在打开的窗户外的金银花熏得屋里香气扑鼻,赛过任何一种化妆香料。莫莉把她的那件白色外衣(式样和大小都是去年的)摊开摆在床上,准备梳妆一番(这时她的新课题)去吃饭。她整理好头发,穿好衣服,拿上她随身带来的编制活,轻轻地打开门,看见哈姆利太太躺在沙发椅上。
“我们呆在这儿好不好,亲爱的?我看这儿比楼下更舒服。再说呆这儿等梳妆时间一到,我就不用再上楼一趟了。”
“我非常喜欢呆在这儿,”莫莉答道。
“啊!你还带着针线活,真是个好姑娘,”哈姆利太太说,”我如今不怎么做针线活了。我大部分时候是孤孤单单地一个人。你看,我的两个儿子都上了剑桥,老爷一天到晚在外面忙——日子一久我就差不多忘了针线活怎么做。我读过很多书。你喜欢读书吗?”
“那要看什么书了,”莫莉说,”我不大喜欢‘死读书’,这是爸爸的话。”
“你肯定喜欢诗!”哈姆利太太说,几乎打断了莫莉的话,”我一看你的脸就断定你喜欢诗。你读过赫门斯夫人这首新出的诗吗?我读给你听听好吗?”
她读起来。莫莉并没有听得入了迷以至于连屋里的情况都没看一眼。家具的特点和她自个儿的那间房差不多一样。式样老,材料好,干净得无可挑剔。此外,因为年代久,又有异国情调,使整个住处显得舒适而又别致。墙上挂着不少素描——都是人物肖像。她觉得她能认出其中有一幅画的是哈姆利太太,是她年轻漂亮时画的。屋里的情况看完了,她对那首诗来了兴趣,便放下手中的活儿,听得十分认真,正合哈姆利太太的心意。诗读完了,莫莉说了些羡慕的话儿,哈姆利太太回答说:
“啊!我觉得哪一天必须给你读几首奥斯本写的诗。记着这事要保密。不过我的确以为他的诗差不多和赫门斯夫人的一样好。”
“差不多和赫门斯夫人的诗一样好”是当年对年轻女士说的话,就像如今说诗豪就说”差不多和丁尼生的诗一样好”。莫莉饶有兴趣地抬起头。
①用干燥的花瓣加上香料,使房间充满清香。
②费利西娅·赫门斯(1793…1835),英国女诗人,曾经很受推崇。
③阿尔弗雷德·丁尼生(1809…1892),英国十九世纪的桂冠诗人。
“奥斯本·哈姆利先生?你的儿子也写诗?”
“写。我的确认为他可以说是个诗人。他是个非常有出息的小伙子,满怀希望要在三一学院取得奖学金。他说他肯定会在数学学位考试甲等及格者中名列前茅,还可望获得一枚名誉校长奖章。那就是他的画像——挂在你背后墙上的那一幅。”
莫莉转过头,看见那面墙上的素描中有一幅画画的是两个男孩,还是身着便装和软领衬衣的小家伙。大的那个正坐着聚精会神地读书。小的那个站在他的旁边,显然想把读书人的注意力从书上引开,引到门外的什么东西上——引向窗外,画上的屋子正是她们现在坐着说话的这个屋子。画上隐约标出屋里的家具款式,莫莉认出了家具,便知道画的是这个屋子了。
“我喜欢他们的脸,”莫莉说道,”我想这是很久以前的画了,说以我现在就画论人,权当他们是别人,你看可以吗?”
“当然可以,”哈姆利太太一听明白莫莉的意思马上说,”就给我说说你对他们的看法,亲爱的。把你的印象同他们的真实情况比较一下会叫我非常开心的。”
“是吗!但我没打算瞎猜他们的人品。我不能那样做;;那样做就失礼了。我只能就画上的情形说说他们的脸。”
“很好!快说你对他们怎么看!”
“大的那个——就是看书的那个——长得很好看,但我不能完全看清他的脸,因为他低着头,眼睛也看不见。这就是写诗的奥斯本·哈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