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水军们一惊,掌舵的水手立即来了个漂亮的弧线,船尾转向芦苇,船头侧向巢湖中心。这时岸边一阵光亮,无数的骑兵们出现在岸边。我连声喝道:“快划!”
来不及了,岸上利箭破空。掌舵的水手当即被利箭穿心。我们疯狂划船,骑兵们的强弓继续发射出恐怖的箭雨。船上接连倒下十来人。我当机立断:“下水!”小船一翻,剩余的二十余人潜入水中,小船充当了盾牌。我们在水下推着木船前进,耳边听得箭头插入船底的“蓬蓬”之声。这实在是最凶险的时候。如果隋军派出军船追击,我们必定全部葬身湖底。那瞬间,我终于理解了齐远他们对冥灯的感情,如果我葬身湖底,谁来召唤我的孤魂回家?而哪里又是我的家?
我知道自己必须下一个决心,否则所有人都会死在这里。我对众人道:“你们水性都不错,但大家一起在这船下,只能等死。让我一人抗着这小船前进,吸引追兵。你们分开游走,最后到我们隐藏的小船那里聚集。”
齐远感动,低声道:“那末将们等将军多久呢?”
“三天!”
“如果三天等不到我,”我道:“你们就回江南!”
“将军!”水军们吃惊:“您怎么办?”
我笑了笑道:“那你们帮我放冥灯吧,照亮我回家的路。”
看着他们一起沉入水中,双脚扑打着湖水游走。我罩着小船往反方向奋力游去。当追击声越来越近,耳边又是一声巨响,有空音。原来船底被箭头射穿,一束光亮从破洞漏进来,隋军的喊声象打雷一般。我暗想:这盾牌遮不住了,再不扔掉,我就成柴垛子了。我猛吸了一大口气,悄无声息沉到水中,往淝河方向游去。我想:你们以为老子会回长江,老子偏偏要反其道而行,到合肥去。或许这样可以逃生。
我在茫茫巢湖中奋力游了两个时辰,终于游到淝河口。我冷得瑟瑟发抖。等了大半夜,见湖面上的嘈杂声终于渺茫了,才一步挨一步的往合肥方向行进。这还是春耕季节,田地里连个番薯都挖不到。我白日藏匿,夜晚行走,只觉饥饿得厉害。隋军一茬茬的在大道周围巡逻搜查,还好他们并不清楚我的行进路线,否则我早就没命了。
一个晚上,我潜入一户农家的柴垛子,本想找点吃的。谁知道一挨着这温暖柔软的稻草,竟然全身发软,怎么也起不了身。我眼皮渐渐沉重,恍惚间竟回到了###岁时逃难的时候,只想大喊:“爹爹,我饿!”
这时眼皮前似有火光,有人探头看着我说什么。我想起身说话,却张不开口。面前晃动着好几张陌生的脸,似乎有人在说:是个小乞丐。我想笑,笑不出声:我又回到乞丐了。
待到那人喂我喝了些热汤后,我才渐渐清醒过来。原来这家农户的狗发现了我的行踪。农户是年轻的夫妻,带了两个拖鼻涕的孩子。因我随身带着刀,他们初时怕我是强盗,后来听我发烧说胡话叫“爹爹”,才觉得我不过是个孩子,因此喂我吃了点东西。我在这里住了两日,知道自己还要寻找回大陈的机会,就告辞离去。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十三章 合肥
我走了十来天,到达合肥城时,身上破破烂烂,和一个乞丐没有什么区别。合肥城来往的兵马很多,都匆匆忙忙,但是和幽州那些疯狂的军队相比,这里的军队都很守纪律。至少这一路上,我没有遇见一件军队抢劫民宅的事情。我觉得高颖的军队才象真正的军队,而不是一群野兽。我把弯刀埋在一个隐秘的地方,才空手走到城门口,被守城的士兵拦住。士兵瞪着眼睛把我拉到城墙边,城墙上贴着捉拿陈国奸细的头像。可惜头像画得很模糊,实在和我的模样对不上号。我笑了笑,士兵忍不住问:“小子,哪里人?”
我道:“幽州人。”
士兵道:“看你年纪轻轻做乞丐,为什么不从军?”
我灵机一动,便道:“小的正想到高帅这里从军。”
士兵点点头:“合肥在招兵,就在城西。”
我拱手道谢:“多谢大爷!”
合肥城内到处是士兵打扮的人群。店铺非常繁华,但这种繁华,与建康相比粗糙很多。建康象一个绝顶的丽人,合肥不过是个敦实的庄稼汉。我闻着饭店里发出的香味,肚子里难受得要命。有三三两两的人从城西方向走来,听他们言语间说城西招兵处,只要报名,就先发两个馒头。我心头一动,不如真的去报名参军算了,骗两个馒头吃是大事情。这么想着,便看见城内有小河蜿蜒,我走到小河旁边,弯腰打算掬口水喝,让脑子清醒清醒。忽听粗暴的喝声:“走开走开!”原来一群侍卫拥上来,把我和其他河边的百姓赶到一边。过了一会儿,两匹骏马闲闲而来,马上两个年轻男子,交谈甚欢。我正待溜走,就听到一阵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笑声:“晋王殿下何须千里迢迢追到合肥。周某对殿下知无不言,决无半点隐瞒。”
见鬼,怎么是周仲安?这家伙不是在长安谈判吗,居然到了合肥。另一个男子大概就是他口中的晋王,他风度翩翩,衣着华贵,言谈举止十分文雅:“周兄何必走得如此急呢?孤家对周兄所言音律十分欣赏。唉,不知道何时能欣赏到华夏之正声也。”
周仲安嘴角有些玩味的笑容:“殿下想听华夏正声,十分简单。陈隋不起刀兵,两国互遣音律使,则天下皆是乐声也。”
这时街角响起一声暴喝:“周大人好口才!可惜贵方上个月刚刚火烧我军水师营,天下皆乐声,只怕很难哪。”
周仲安已经下马,和晋王走到河边。我悄悄低下头,怕他看见我。他的声音仍然带笑:“竟然有这种事情!高将军可曾抓到那破坏两国邦交之人?”
原来来的是高颎。这高颎个子也特别高,不逊于萧大将军。他大约四十岁不到,高大黑壮,这么大步走来,虎虎生风。高颎冷笑道:“只有死人!”
周仲安的声音笑意更浓:“可惜死人不会说话。高将军下次检查仔细一些,兴许是厨子做饭翻了油锅,不小心烧了水师营。”
我憋住笑,周仲安一贯冷嘲热讽,这高颎恐怕要被他气死。我眼角一瞟,高颎的脸色果然涨成了猪肝色。他怒喝一声:“殿下!与此人讨论什么靡靡之音,还不如让末将和殿下狩猎江南,那时周大人亲自为您伴奏好了!”
周仲安眼角中射出一阵利光:“高将军要听周某奏乐,好啊!周某最擅长击鼓,彼时将军的厨子再次翻了油锅,周某必定在江边为将军击鼓助兴!”
“罢了!”晋王摆手阻止高颎:“高将军,你如何能和周大人这样的才子论道?”他转向周仲安,我正正可以看到他的侧面,他的脸上一道飞斜的眉毛,面上竟是强横之色:“周大人,阁下这次才动长安,孤家恨不能和大人长谈十日十夜。可惜你我都是要事在身,无法尽兴。”他从腰间解下一块玉佩:“这是父皇赏赐给孤家的,孤家赠予大人。希望将来和大人有欢歌醉酒之日。”
周仲安接过玉佩,眼角眯了一下,笑容可掬:“多谢殿下!”
第十四章 送别
我没敢和周仲安相认,他大概是从长安谈判归来。而此刻江北正在缉捕我,万一触怒隋军,扣押他这个使者,我就对不起周大将军了。我一个人在一条小巷里慢悠悠的走了大半日,思索怎么才能回到建康。忽地飘来一阵烤红薯的香味,我的肚子里顿时咕咕叫起来。这半个多月在野外打食,有些时候躲避隋兵的追捕,我甚至是半生着就吞进肚子,实在是食不知味。如今这烤红薯的香味仿佛缠着我就不走了,真是他娘的古怪。我顺着香气走着,渐渐走到一个院墙外,这时不单是烤红薯,里面甚至飘出了烤肉的香味。我停在这后院的小门,谗得直吞口水。小门突然开了,一个灰衣男子走出道:“进来吃肉!站在门口算什么?”
他娘的,这里是油锅我也往下跳了。我快步走进园子,里面几个灰衣男子正在烤一只鹿,一边烤,一边往上面洒盐。我猛冲上去,撕下一大块鹿肉就往嘴里塞。其他人“呵呵”笑道:“慢一点!周小艺,你别噎着了。”
我一惊,旁边已经响起周仲安的笑声:“小艺,总算把你这小饿鬼给骗进来了。”
我赶紧吞下一块肉,抹着嘴道:“你怎么看见我的?”
他得意洋洋的摇着纸扇:“化成灰我也认识你!做乞丐的哪有那么大胆的,居然一直盯着我们。我这个红薯烤肉计是不是很妙?”
我不再理睬他,只管猛吃,一个灰衣人递给我一碗酒,我一口饮尽。就听周仲安瓜噪:“怎么破戒了,不是不喝酒了吗?”
我吃到实在咽不下去了,这才停下来,揉揉肚子。肚子已经鼓成一个小圆球,我满意得打了个饱嗝,才对周仲安道:“你把我叫进来,不怕高颖发现?”
他“嘿嘿”笑道:“总得把你这笨小艺带回建康啊,难不成你还想做高胖子的厨子?”
周仲安这才告诉我,他在长安见到了北隋皇帝。皇帝派出庄栋和他谈判条件。庄栋言辞犀利,条件苛刻。双方僵持数日,忽地一天庄栋松了口。于是大家重新达成和平协议。周仲安笑道:“我快马加鞭想赶回建康,到得合肥,才听到隋军水师营和粮仓被袭击的消息。”他大笑着拍着我的肩膀:“漂亮!真漂亮!让这些北蛮子看看咱们水军的风采!”
周仲安笑完,沉思了一会儿,对一个灰衣人道:“你和小艺换衣服,你想办法悄悄回建康吧。高颖是个精细人,我的随从突然多出一个他会怀疑的。”
灰衣人躬身道:“遵命,少爷!”
第二日,我们准备离开合肥。高颎带兵亲自送行,他的目光把我们所有人狠狠的瞪了一遍。忽地指着我道:“此人为何如此面生?”
周仲安微微一笑:“他是我的小奴周小艺,平日做些粗活,不大见贵人。”
高颎黑色面孔上满是狐疑之色,他驱马上前,按住我的右肩:“周小艺?哼哼,本将军瞅着不象,倒似细作!”一股大力从他的手掌心中直透我的身体,我本欲运力相抗,转念间却故意叫了一声,口吐鲜血,跌下马来。因为跌得狼狈,脸上都是血水和泥沙,倒在那里挣扎着起不了身。
周仲安当即道:“高将军好大本事!一掌就能把周某的奴才打下马来!好本事!好本事!”
高颎冷笑一声,并不接口。他马鞭一挥,示意放行。正在这时,远处响起马蹄声,有士兵叫道:“尊使慢走,晋王殿下为您饯行了。”
十来匹骏马飞一般驰来,为首的骑士正是晋王。他一身红色的长袍,象一朵火云,在马上呼喊:“周大人,孤家还有话说。”
周仲安下马,接过晋王的饯行酒。我已经从地上爬起,第一次正面看到了晋王。这个年轻的王爷有着和杨素一样的鼻梁和眼睛。但是杨素的长相更加威武一些。他似乎被周仲安洋洋洒洒讲述的南朝文化迷住了,一只凤萧垂在他的腰侧,而不是一把宝剑,这让他凭添了不少儒雅的气质。
“周大人,”晋王颇有些依依不舍:“孤家真舍不得大人哪。孤家看着大人,忽然想起张翰写的《周小史》,翩翩周生,婉娈幼童。
年十有五,如日在东。
香肤柔泽,素质参红。
团辅圆颐,菡萏芙蓉。
尔形既淑,尔服亦鲜。
轻车随风,飞雾流烟。
转侧绮靡,顾盼便妍。
和颜善笑,美口善言。”
他又感叹道:“难道周家男儿都是这样独得风流吗?”
周仲安爆发出一阵狂笑:“殿下太高看周某了!周某何来此种神仙风采,周某是天下最俗气不过的一个俗人。殿下,周某更爱您在长安题写的‘送别’。惜别之情尽在诗中。”
晋王大笑起来:“周大人喜欢,孤家就赠给大人。”他当即命人笔墨伺候,挥毫泼墨,很快写就一张条幅。
周仲安接过条幅,举酒吟道:“寒鸦飞数点,流水绕孤村。
斜阳欲落处,一望黯消魂。”
他一饮而尽,翻身上马,拱手道:“鼻间犹闻新墨香,回马已是黯消魂。殿下,别了。”
第十五章 哭江
我绕道取出我的弯刀,这宝贝还好,不过埋藏的地方多了一大堆蚂蚁窝而已。我刚刚拔出刀,胸口忽然一阵烦恶,“哇——”一大口鲜血从口中喷出。同行的灰衣人无不吃惊,一人道:“罗将军,刚才高颖下毒手了。赶快运气护住心脉!”
我跌坐在地,用林云龙教我的运气之法慢慢恢复。过了两个时辰,我吐出一滩黑血,才觉得心头畅快许多。周仲安在旁边等得发急,见我起身,忙问:“怎么样了?你还撑得住吗?”我心有余悸:“还好!他娘的,这狗东西真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