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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身边的100个女人:为女人翻案-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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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那殷纣修的澡堂子肯定更奢华不到哪去,况且朝歌那地方还没听说有温泉,所谓的池子,就是一个水坑也说不定。至于往里面倒了些酒,是有可能的,但不会太多,否则两个人就没法玩了。我想这可能是因为水比较脏,当时又没有漂白粉或氯,只好以酒消毒,这样有益健康。
  第三,妲己也有怪癖。妺喜爱听撕绸子的声音,后人觉得这点小小的浪费不够级别,于是演绎出妲己爱听男人的惨叫之声,并发明了“炮烙之刑”—这是妲己最著名的“罪行”—在铜柱上涂上油脂,架在熊熊燃烧的炭火炉上,然后让犯人在上面行走,人滑下去后会被烧得失声惨叫,妲己则以听此声为乐。
  关于炮烙之刑,史书和古籍中均有载“纣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史记·夏本纪》),炮格即炮烙。《荀子·议兵》中说:“纣刳(音“哭”,剖开的意思)比干,囚箕子,为炮烙刑。”《韩非子·喻老》也信誓旦旦称:“纣为肉圃,设炮烙,登糟邱,临酒池。”但这只是说明殷纣时期有此刑罚,而与妲己并不相关,后人硬要把这项发明推给这位女子,实在匪夷所思。这就如同现代用枪决的方式处决死刑犯的原因,是因为行刑队长的老婆爱听枪声一样可笑。后人以此附会给妲己的唯一理由,是有意跟妺喜PK,使妲己的狐狸精形象更加标准。
  第四,妲己必须唆使夫君残杀忠良。仇视女人的后代学者曾编造:妺喜挑唆夏桀,将敢于进谏的忠臣关龙逢诛杀。当然更不会放过妲己,也要让她唆使殷纣再杀一个忠臣,只是名字换了,这次叫王子比干。
  第五,妲己也要与老公有感情纠葛。夏桀曾因得到一个叫琬、一个叫琰的川妹子美女而冷落妺喜。殷纣自然也不能白活,他看上了当时“三公”(国家最高领导人)之一的鬼侯的女儿。按写历史的男人的观点,在这点上,妲己就不如妺喜懂事。妺喜看到老公被别人抢走,只能躲到一边垂泪,而妲己却反抗了,她居然劝阻殷纣不要娶这个美丽女子,因为她已经有男朋友了(从年龄分析,这是完全可能的)。殷纣一听大怒,把鬼侯和她的女儿一起拉出去宰了,后人把这笔账算到了妲己的头上,说她自私、残忍,为什么不能把老公拱手出让,破坏男人的好事,云云。这不是混账逻辑吗?
  

“狐狸精”的标准像(2)
第六,妲己也要亡国。史书载,“妲己有宠,于是乎与胶鬲(音“革”)比而亡殷”(《国语》)。这口气完全就是抄袭妺喜的事迹。既然妺喜“与伊尹比而亡夏”,那妲己也一定要“比”一个谁,好把殷商朝给灭了。这胶鬲也是周武王的大臣,据称公务之余倒腾些盐,是中国最早的官商,只是他远没有伊尹的名头大,所以他怎么与妲己“比”的,就让人一头雾水了。可能是我们那些编造历史的实在不好意思全盘照抄,所以阙如。
  大家评评,这妺喜和妲己是不是后人按一个人模样编出来的。妺喜有的“罪行”,妲己一定要有,不同之处仅在于,妲己的程度要比喜严重。因为妲己是狐狸精的标准像,而妺喜只是试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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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姒的“三宗罪”(1)
说完妺喜,比较完妲己,褒姒似乎就没什么好谈的了。
  但褒姒我们是绕不开的,因为在中国历史上的女人中,褒姒的名气和罪行是最大的。而更要命的是,她的种种罪行已经列入史册,属于铁证如山,想翻案都不容易。
  历史曾经这样写道:“昔夏桀伐有施,有施人以妺喜女焉,妺喜有宠,于是乎与伊尹比而亡夏。殷辛伐有苏,有苏氏以妲己女焉,妲己有宠,于是乎与胶鬲比而亡殷。周幽王伐有褒,褒人以褒姒女焉,褒姒有宠,生伯服,于是乎与虢(音“国”)石甫比,逐太子宜臼(音“救”)而立伯服。太子出奔申,申人、(音“增”)人召西戎以伐周,周于是乎亡。”(《国语》)
  历史还曾这样写道:夏之兴也以涂山,而桀之放也以妺喜。殷之兴也以有,纣之杀也嬖(音“必”)妲己。周之兴也以姜及太任,而幽王之禽也淫于褒姒(《史记·外戚世家》)。
  甚至连文学作品都有板有眼地唱道:赫赫宗周,褒姒灭之(《诗经·小雅·正月》)。
  我曾经把历史分为总结的历史和记录的历史。对于总结的历史,我们不必太在意。因为中国人几乎个个都是善于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天才,不仅每个人总结的不一样,甚至同一个人昨天和今天的说法都迥异,你也没法相信。一些人总是借着总结的机会来强奸历史,不要说妺喜、妲己、褒姒这些女子吃不消,就是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那样的强汉也受不了。所以,我对左丘明、司马迁这些史学大家的上述评价并不在意,一家之言罢了。我更在意的是记录的历史。
  前面已经说了,妺喜、妲己的罪恶多是刘向那个道学家在写《列女传》时东拼西凑的故事,很难当信史。在《史记》中,太史公除了评价一句夏桀因为妺喜而被流放外,没有任何关于这个女人的记录。对于妲己,《史记》的记载也不多,属于总结类的话如“(殷纣)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注意,这句话的主语是殷纣。属于记录类的话如“纣走,入登鹿台,衣其宝玉衣,赴火而死。周武王遂斩纣头,悬之白旗。杀妲己”(妲己的结局远没有妺喜来得浪漫和动人)。
  在《史记·殷本纪》中,确实有酒池肉林、淫声艳舞、男女裸戏、鹿台巨桥、炮烙之刑的记录,但主语说的也都是殷纣,并不是妲己。
  但是,到了褒姒,太史公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亢奋了起来,把褒姒的故事叙述得娓娓道来,甚至比刘向编得还匪夷所思,直追明朝的神怪小说《封神演义》。
  司马迁在赫赫有名的《史记》中,为褒姒定了三宗罪。
  第一宗罪,女人是祸水。
  褒姒成为周幽王宠妃的经历,与妺喜、妲己一样,是褒国国君贿赂幽王的性产品。但我们对妺喜、妲己这两个绝世美女的身世却毫无所知。太史公预见到了后人的低级趣味,加之他的学问大、水平高,于是一部现代好莱坞魔幻大片在2000年前就公映了:夏朝末年,两条神龙飞抵帝宫,声称他们是褒国的先君。夏帝大骇,赶紧向上天打报告,请示如何处理。上天批示道,既不能杀掉,也不能赶走,还不能留下。这夏帝聪明,又请示说,我们把龙的唾液珍藏起来可以吗?上天估计也没搞明白,批准了这一计划。于是,夏帝备下礼物、写好合同与神龙谈判。二龙果然留下唾液离去。夏帝把唾液装在匣子里小心收藏。夏亡后,这个跟“潘多拉”有一拼的盒子传给了殷、又传到了周。历经三个朝代一千余年,没人敢打开。至周厉王时,他好奇心重,打开盒子,结果龙的唾液(疑似精液),遍流庭院。周厉王慌了,找来一大群女人裸体起舞,除魔驱邪。那唾液遂化作鳖,潜入后宫,恰被一个十几岁小宫女看到,感应生孕。到了出嫁的年龄,这个女子便未婚先有女。她哪里敢要,于是把刚生下的女婴扔了。四十年后,周厉王的儿子周宣王在位时,因为流传着“桑木做强弓,细草编箭袋,周国不存在”的童谣,周宣王下令禁卖弓箭。恰巧有一对夫妇在贩卖这种军火,周宣王派人追杀。夫妇二人连夜逃亡途中,在路旁看见那个四十年前宫女抛弃的女婴,正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多好的身体)。二人收留了这个弃婴,并一路逃亡到褒国定居下来,不再卖军火而以卖烙饼为生。
  甭问,这个弃婴就是褒姒,姓姒因为她是夏朝人,夏朝国姓为姒;名褒是为了纪念她在褒国保住了小命,获得了新生。
  褒姒的这段身世如果是刘向编的故事倒也生动有趣,可这偏偏是司马迁写的历史!我们姑且把那龙的唾液算成男人的精液,把那头鳖与宫女的交合理解成人工受精,甚至是用人工辅助生殖的试管婴儿技术,可精液能保持一千年还有使用价值吗?我不知道他老人家写的时候信不信,反正今天神志稍微清醒的人都无法置信。通观《史记》全书,绝少有如此荒诞不经的“怪力乱神”,偏偏让褒姒这个漂亮女人给摊上了。看样子,美色这一关,在受了宫刑的司马迁那里也是不好熬过的—只不过换了一种方式:仇恨!甚至不惜损害自己作为一个历史学家的清誉。这是多么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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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姒的“三宗罪”(2)
褒姒是龙的唾沫所化的记载,成为“女人是祸水”的正版出处。
  第二宗罪,烽火戏诸侯。
  后人编造了很多妺喜、妲己淫乱、干政的故事,司马迁没有完全走这个路子,而是以春秋笔法,着力刻画典型人物的典型细节。《史记》里只写了褒姒一件事,就凸显出司马迁高超的创作功底。因为这段烽火戏诸侯的故事人所共知,所以照录如后: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笑。幽王为烽燧(音“岁”)大鼓,有寇至则举烽火。诸侯悉至,至而无寇。褒姒乃大笑。幽王悦,为数举烽火。其后不信,诸侯益亦不至……待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征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姒。(《史记·周本纪》)
  其实我们从疑点重重的褒姒身世,就足以怀疑后边对她的所有叙述了。一个在草丛里哭了40多年的婴儿还会笑?恐怕是笑话。即使这段叙述是真的,褒姒的笑也可以理解成对周幽王的讥笑、耻笑、蔑视的笑、嘲讽的笑—她认为他的丈夫太蠢、太傻、太无知、太可笑—所以她笑了。这也不对吗?至于周幽王喜欢褒姒的这种笑,或者他没有看出来褒姒笑的真正含义,那也只能说明他真的傻、真的蠢、真的无知、真的可笑,与褒姒无关。对于一个弃婴、一宗性贿赂的产品、一位帝王的消遣的工具,褒姒的反抗也不过如此吧。
  第三宗罪,晋级成王后。
  据《史记》载,褒姒不是一献给周幽王后就得宠的,更不像妺喜、妲己一来就当第一夫人,而是先在后宫坐了两年多冷板凳。一次幽王到后宫闲逛,才发现了这里还窝着一个美人,于是宠爱有加。褒姒虽是无性繁殖,但她的儿子伯服却是幽王帮忙弄出来的。有了褒姒、伯服,周幽王于是想把原来的王后、太子都废掉。这本来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事,后世中废立皇后、太子也都属家常便饭。可偏偏这原王后申后和原太子宜臼都不是省油的灯,坚决不服。申后带着儿子跑回娘家申国,她爹申侯大怒,带兵联合国和西戎叛乱。周幽王点烽火召集诸侯捍卫中央政府,多次被戏耍的诸侯没来,“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于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以奉周祀”(《史记·周本纪》)。
  注意,褒姒在这个过程中依然是被动的,周幽王要和她睡觉,无论是从身份上(她本来就是他的老婆)还是生理上(她在后宫被甩了两年多),她都没理由拒绝;睡觉有孩子,这是正常的人伦,更无可指责;褒姒自己和孩子受丈夫的垂青,这是他们的福分。至于西周的灭亡,那是气数已尽,最多是幽王自己咎由自取,褒姒母子何罪之有?
  现在,我们把妺喜、妲己、褒姒的故事连读,会看出书写历史的两种手法:一种是编造,一种是株连。
  不要说这三个女人的罪行在他们生活的当朝少有反映,就是他们丈夫的劣迹在当朝也少有记载。对他们的指责大多是后朝出现的。这其实很好理解,夏桀、殷纣、周幽王都是各朝的末代君王,他们与下一代君王的更替,不是同朝君王的正常更迭,而是要进行血淋淋的暴力革命。改朝换代中,后朝一定要彻底否定前朝,否则自己就缺乏执政的理由。而从生活作风方面下手,最容易把对手搞臭。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先人一点不比我们愚钝。所以我们才有了那么多关于妺喜、妲己、褒姒淫荡、干政的故事。
  株连的手法更好理解。因为中国的历史绝大多数是男人在写,所以不免有点惺惺相惜。这样,很多本来是男人干的坏事,也难免要分出一些由他们的老婆承担。要想株连上女人,必须要找到关联的事情,这难不倒我们的历史学家。他们甚至可以认为,某个女人的出生就是一种错误。这样的手法,我们今天的人不会感到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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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为何成仇人(1)
在中国历史上,为了权力,亲生父子、兄弟之间相害、相残的事例不在少数;亲母子间耍耍手段的事也不是没有,但真要拼个你死我活,并不多见。这倒不一定是下不了手,而是根本没有这个必要。中国女人一贯低下的地位,使得她们没法走到权力的前台,只能“以夫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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