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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外的街上,一长三短的打更声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了。漫长的时间躲在黑暗的角落,迟迟的不肯前进,为一个苦恋的男人挽留住这一夜的柔情。
屋内无声无息,屋外更深露重,四条黑影从久站的那扇门前离开,回到各自的房间。
朝霞映红了小轩窗,轻薄的寝被下,锦书头枕着流行云的胳膊睡的正香,她光滑如水的肌肤上遍布着大大小小的红痕,流行云抬手抚摸着锦书颌下锁骨处上方的一片淤红,锦书挥手打掉了流行云的胳膊,身子右转准备翻转过去,哪知却由于过度的透支和放纵,连翻转的力气也没有,一转动遂浑身酸痛,眼还紧闭着,犟起小鼻子,发出低低的呻吟。
流行云见她如此难受,运力悄悄帮她转过身,暗中有些自责。目光触及到一处雪白单子上的一小片殷红,目光中的自责更浓了。昨夜是锦书美好的初夜,——初夜本应在大婚之日献出,可是——他就这样的草率的要了她。
即使锦书无怨无悔,流行云也无法坦然面对这样草率的自己。
“师傅——”发现流行云怔怔的盯着自己的落红单子发傻,已经醒过来的锦书用指甲挠了挠他的前胸,再仔细看,他身上早已被自己掐的青一块紫一块的,就像是和泼妇人打了一仗似的,锦书“扑哧”笑出声。
头从流行云的胳膊上抬起挪到自己的枕头上,伸手拽了拽滑下去的寝被,锦书舒服的仰卧起来,“师傅,你身上都是锦书做的记号,你瞧瞧——”点指着流行云的各处青紫,锦书偷偷笑着。
天已经大亮了,外边的几个男人规规矩矩的没来打扰,可流行云却不能再躺着不动了。几次三番要穿衣服,都被锦书给阻挠下。“师傅这么着急起床干什么?我还有话要问师傅呢?”锦书半真半假的开口。
流行云一愣,看着锦书。
“师傅可曾有喜欢的女子吗?可曾爱过人吗?”
“没有曾经,只有现在。”流行云极其严肃的回道。
颠覆古代之癫狂书女 琴木木 囚女卷 第一二二章 统一意见
鼓楼客栈里,三楼上房,一桌早餐是格外的丰盛。奇怪的是,围着餐桌的几个人今天的食欲都不好。
三楼房间全部是上房,有两间贵宾级别的小餐厅,装饰布置的幽雅别致。周边两尺来宽的窗台上吊垂着兰花,两张餐桌之间用屏风围住,吃饭时都是安安静静的,没什么声响。
“哇,这么多好吃的呀?你们怎么都不吃?”一转进屏风,首先映入锦书眼内的就是满桌子的吃食。
这个声音,让围着桌子的几个男人精神都为之一振。锦书的笑,如一朵盛开的太阳花,锦书的声音,就是久违的仙乐,几张苦大仇深的脸立刻比魔术的速度还快,重新恢复了原有的神采。
跟在锦书身后的是流行云,两个人一起坐下来吃早饭。锦书坚持要和流行云一起起床,一起吃早饭,一是因为她忽然觉得有了师傅的肩膀,她心底有一种幸福的安定,早上第一眼醒来看见他,她竟连一丝少女的羞涩都鲜有,仿佛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睡在师傅的身边就像睡在父亲的身边一样安定,只是她对流行云的感情要复杂的多,除了亲情还有爱情还有恩情……她想要那种感觉,时时刻刻跟在他身边,作一颗大树下的小草,做一条高山下的溪流……当她阻扰他起床;并对他说出这些想法的时候;流行云忽然满眶莹泪,拥住她,哽咽了。他说:谢谢你,锦书!可是,这句话其实是锦书早就想对他说的。
当然,两个人一起出现在早餐桌上,还是为了这几个曾经与她患难与共的的好男人,他们为她而来,她不能让他们得知自己虽近在咫尺而不能坦诚相见,她与师傅之间的一夜在她看来是光明磊落的,她不能给自己留下一团逃避的阴影,借助于这件事,或者锦书更可以看清楚他们在乎什么。
锦书的心思男人们不知道,只是——锦书重新谈笑风生的坐在了自己的身边,每一点细微的神情和小动作仍如从前一样,并没有丝毫的改变,甚至,她对喜欢吃的东西的占有欲表现的更加的霸道。
说不饿是假的,说没胃口是暂时的,如今被锦书这一带头,六双筷子一起开动,如风卷残云,很快就收拾殆尽。
饭吃完,锦书开始说天书,把自己在皇宫里的遭遇故事手舞足蹈的讲述了一番,当然是只挑了有意思的说,没意思的就说也不说,提也不提了。
众人听她说的可笑,也都不以为怪。最后,流行云简单说了一下昨晚与无天也谈皇帝寝宫的亲后经过,众人这才知道原来锦书昨晚是被那皇帝给算计了。
对于锦书的去向问题,几个人的看法还是有些不一致。
黑子主张锦书重新回到无极谷避世,那里地势险要,一般人不能进入,是个绝好的场所。廿朝安坚决反对回无极谷,他说:“锦书是皇室后代,岂能苟且偷生?大不了咱们就割据地盘,收买兵马,造他老皇帝的反,天下本是轮着坐的。”冷面不赞同廿朝安的造反,也不赞同黑子的避世,他认为可以联络皇朝内外的一些重臣联名上书,恢复醇王爷的身份、地位,然后醇王爷顺理成章的再恢复锦书的身份,这样一来,皇帝就再也没有理由强硬纳自己的侄女进后宫了。晚秋蝉还是坚持去投奔纹水国,他说,借助别人的力量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才是智者的选择。
只有流行云自始至终一声不吭,等到几个人七嘴八舌的讨论的差不多了,流行云问锦书:“锦书,你自己有什么想法?”
几个男人都是一滞,怎么他们集体的犯了大男子的作风了。廿朝安没事在私底下和他们说过,锦书写过一本书,里边专门分析男人女人如何相处的问题,讲的极其有道理,其中一条就说:男人们总以为自己比女人聪明,因此凡事喜欢替她们做决定,这是大男人作风,独立性强、作风硬派的女子不适宜选择这样的男人。
几双眼朝着锦书看过去,看她正有一搭没一搭的修饰自己的手指甲,刚才热火朝天的讨论也不知她听没听的进去。
听见流行云问,锦书才抬头,伸出两根手指晃了晃,“等我修完指甲再说,你们先讨论。”重新低头,继续修自己的指甲。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到底是讨论谁的问题,怎么人家问题的核心人物都没讲话,他们不是白费唾沫吗?认识清楚后,讨论现场从火爆一下就变成冷清,女人坐着修指甲,男人喝茶的喝茶,下棋的下棋,还有两个就目不转睛的看着某人修指甲。
一个个的手指甲都耐心处理完,锦书把小剪刀收好。“三日之内,我们哪也不去,就在这海龙郡内呆着,若是皇帝追查我的失踪必会在皇城掀起轩然大波,到时候他做梦也不会想到,我逃出去却没有走,而且还在他眼皮底下晃悠。这就是最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
手指甲还是没剪好,右手中指上出现了一条裂缝,坚硬的角质稍不留意碰破了自己手上的皮肤,留下一道细细的红色划痕。
锦书把右手中指的指甲放在牙齿上,使劲咬去了一小块。
“三日内,如果皇城没有动静,就说明影帝不过是因为新鲜对我好奇才一时的兴起;如果三日内皇城内外开始大搜捕,各地都开始张贴通缉要犯或者寻人启事,我们就可以选择你们刚才上述意见里提到的方法。至于具体选哪一种,三日后再说。”右手中指劈裂的指甲被流行云细细的磨平,用一把银质小剪刀从根底部剪断。
锦书说的有道理,既然她跑出了皇宫,皇帝就该有所表现,若是丝毫不见理会,那他们也就全是虚惊一场了。当下,均点头同意在海龙皇城暂留三天。
皇宫内,天字一号牢房。
天字一号牢房,名如其实,那是绝对有着百分百纵情享受的牢房。饿了,山珍海味;渴了,琼浆玉液;累了,随处是床,闲了,各种器物珍玩——当然,还少不了美姬作陪,声乐鼓瑟为伴。不要怀疑这里是不是牢房,这里就是风烈国皇宫内的唯一的天字号牢房。天字一号,很少住人,因为一旦住进去一个人,内务府的花销便要多出十倍,所以,天字一号空着,内务府总管才高兴,可如今这牢房里住进了人。整个皇宫的人都知道天字一号,甚至还有人梦想到那里去过一天幸福的囚徒生活呢,只是,这天字一号到底在哪个宫哪个位置,是谁也额说不清楚的。
天字一号,此时住进去的正是锦书的父亲醇王爷风之音。没有人看守,没有护卫守卫,甚至连手脚都不会束缚,但住在里边的人,永远别想出来。
“三弟——朕说过要陪你下棋,君无戏言,今天我们就来下一盘。”影帝手托一个半透明的玉石板做的棋盘,悠闲的坐在了风之音的对面。
风之音正在倾听着一曲葫芦丝演奏的乐曲,无奈被影帝打断。“既是你想下,我陪你下。”
“三弟不要急,下这盘棋可是有规矩的。”影帝把棋盘放在云紫色大理石的桌面上,玉石碰大理石,叮当脆响,
“我们来赌一局,你若输了就得死,朕若输了,这江山让你来坐。”一只大手盖住棋盘,两对相似的眉眼欲盯进对方心里。
颠覆古代之癫狂书女 琴木木 囚女卷 第一二三章 无天:那一面
五岁那一年的际遇改变了五天的生活,但是没有能够改变他的人生轨迹;五天,比任何人都酷爱自由。或者,在所有人的眼里,一个五岁的娃娃衣衫褴褛的躲在一群成年乞丐中,过着食不果腹的乞丐生活,是一种悲惨。可是,自从三岁父母双亡后,他被一个老乞丐收养,那老乞充分利用他年幼的优势,每次将年幼的他带在身边都能多讨一倍的食物。但是,五天总是吃不饱的,他小小的心灵清楚的知道,他是那老乞丐的讨饭工具,他们之间没有任何情意,只不过在互相利用。
所以,当白衣潇潇面带微笑的流行云站在他眼前,问他是不是愿意跟他走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点头同意了。五岁,也能看出人心善恶,也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但是,他为自己留了余地,这个余地让他进退有余。
衣食无忧了,他和流行云也成了师徒。在所有生活细节上,师傅都不会干涉他的习惯,包括他经常喜欢往云居拿些别人家扔掉的东西,然后自己改装或者拆卸来玩。但是,对于他的练功,师傅却严厉到无情,只要稍微偷懒,稍微走神,或者一时领悟不透彻,都会被惩罚。他和流行云之间的每月一日的约定逐渐成为了一种他锻炼自己的游戏,不管流行云是因为什么原因急迫的想要练成那种武功,五天都不会做一个听命于师傅的人。
他不再当任何人的工具,他要离开云居,要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去。但是,流行云养育他六年,传授给了他满身的功夫,他几次想一走了之,但是都没有狠下心,就这样,一拖就是三年。
每一次师徒二人的追逐游戏都以流行云的失败而结束,这让师傅越来越沮丧。直到最后一次,他11岁,他已经下定决心要走了,他偷走了师傅的墨如意,就是准备激怒师傅,让他赶走自己,这样他就可以走的安心坦然些。
但是,那一次,他差一点就输了。师傅付出了百分之二百的努力。所以,他只好耍了小计谋,在看到一辆马车上坐着一个女娃,不会驾车却非要站在辕木上赶马。他眼前一亮,趁人不注意,钻进了他们的车里。车里三个孩子,她叫锦儿,是他们中的主心骨。
这三人长途跋涉,看样子是家世破落的大户人家的孩子,他脑袋里就有了一个一举三得的好主意。
他向师傅举荐了这个女娃,是因为他看她的第一眼就觉得她有些不一样。他终于可以安心的离开云居了,而那个名叫丘锦书的女孩也顺利的搬进云居,做了流行云的徒弟。
从五天到无天,他变成一个偷儿。几年来,行迹飘忽,而百变神偷的绰号也随着他行走江湖而有了些名气。
偶尔会想起云居,想起师傅,想起那个被她设计了的丘锦书。到后来,他发现无论走到哪里,他都能够听到人们对于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小师妹的议论,她的故事如一个传奇般在坊间流传。坐在酒肆茶馆里听着人们闲谈提到师妹的名字,无天就暗自得意,他的眼光是多么的准确。当然,他也有着一点点的好奇。有时候,回忆起她面对匕首,无所谓的神态和模样,无天就笑。但任何人任何事也不会让他改变自己,师妹是传奇,而他仍是个偷儿。
偷,只是无天自娱自乐的一种方式,当然,有时他也行乞,那是他娱乐的另一种形式。作为一个偷,能偷了皇宫里的东西就是一种大成就,而无天对于皇宫的熟悉程度几乎就像自己家一样。就是因为,他随时会来,随时会偷,也随时会走。皇宫,并不是想象中那么护卫森严,很多宫殿的守卫几乎形同虚设。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