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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哪里来的力气就一巴掌扇到他脸上,然后逃命似的逃走了。
突然的想起来这些事,觉得好笑又有些无奈。十六岁之后也再没谈过恋爱。而这几年更是在忙着工作,从来都没有时间去恋爱还是什么的。很久以前跟苏郁安的暧昧是不算的。只是暧昧,虽然有时候会觉得暖暖的,偶尔也会有一霎霎的错觉,以为是真的能够有未来的。同事也都拿他们两个人来打趣。然后第二年京都开办,苏郁安突然宣布有女朋友了之后全公司的人不约而同的闭了口,对之前就好像没发生过一样。
有好几个熟悉的客户竟然还问沈颜夕,准备什么时候请他们喝喜酒。沈颜夕只是尴尬的笑笑,然后把话题牵到别的地方去。
爱情是一回事,婚姻是一回事。而她什么都不是。空有事业的女人。
她站在镜子前面,仔细看自己的脸。好像跟五年前真的没什么太大的区别,眼睛大大的,鼻梁塌塌的,腮帮仍旧有两块肉突出来的。除了下巴变尖了一点,脸颊的肉少了一点,眼眶凹进去一点,其它真没什么不一样。并不难看啊!不是成功摆脱婴儿肥了么。
但是这张脸总觉得的跟她的职业有些不太相衬,特别是她现在还挂着京都的副总。若是一个不认识的来京都,也许会把她当成里面的一个小助理也说不准。
看来苏郁安说的一点也没错。不过等她三十二岁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能还这样呢?
苏郁安在三年前就离开京都,好像是去一家软件公司做编程还是什么。当时跟他一起走的一共三个人,听说他第二年就结婚了。不过他没有发喜帖来,沈颜夕也乐得自在。天知道那一年她有多忙,永远有加不完的班,拉不完的客户。
她洗完澡躺到床上,把她的苹果笔记本打开来。MSN上面她看到唐笑笑在线。唐笑笑是她高中同学,那时她们两个人同桌,一直都很要好。后来唐笑笑考上了北京一所很有名的大学,而沈颜夕只念了上海的一所二流大学。
唐笑笑一直有写信给她,她说颜夕,你是我认识的最精灵的女孩子,你会写那么美的文字,唱那么好听的歌。颜夕哪怕我们隔着这么遥远的距离我仍旧想念你。我想象你仍旧坐在我旁边呼呼大睡。我再也没有遇见过一个像你这样的姑娘,再也没有一个人像你那样扬着头不顾一屑的语气说话。颜夕你不在,我那么孤单。
那时她们都是十几岁的女孩子,唐笑笑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女生,安静而内向。而沈颜夕是文娱委员,唱歌跳舞写作都好,就是不肯安静下来好好学习,脾气还特坏。谁都想不到,她们两个竟然就成了最要好的朋友。
那时的朋友,干净的像一杯水,哪里用考虑那么多利害关系。
唐笑笑:颜夕你在线吗?
唐笑笑看到她上线很快的发了消息过来。
沈颜夕:嗯,在的呢。你怎么还没睡啊?
唐笑笑:他晚上加班,我等他回来。
沈颜夕:你男朋友真幸福啊。
唐笑笑:呵呵,就快是老公了呢。
沈颜夕:啊是吗?恭喜你啊,修成正果了。
唐笑笑:颜夕你还是一个人吗?
沈颜夕:是啊。
唐笑笑:我真心疼你。
沈颜夕看着唐笑笑打过来的这一行字,不禁愣了一下。心疼,多久没有人跟他说过这样的话了。
那时她刚来上海念书,第一个星期就发高烧烧到41度,躺在宿舍里两天都没有起床也没有人发现,自己晕乎乎的什么都不知道。后来夏晏然打电话给她听到她的声音不对立刻从浦东赶来浦西送她去医院,医生说再晚一点可就没法收拾了。夏晏然坐在她病床前说你怎么这么不会照顾自己呢?你这样子真让人心疼。
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她却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一点都不像原来那个浑身带刺的沈颜夕了。开始时什么都不会做,到处都是磕磕碰碰的。每一次被客户数落的一无是处她都咬着牙一声不吭,明明眼泪都快奔出来了,硬生生的又把它缩了回去。然后继续做下一件事。有一次苏郁安伸出手来想要摸摸她的脸,她倔强的扭过头。苏郁安笑了笑,然后说你真让我心疼。
沈颜夕:笑笑,没事的。
唐笑笑:我那时候一直都以为,你肯定会比我先恋爱,先结婚。
沈颜夕:呵呵,你只会读书,哪里会想那些事呢。
唐笑笑:真的,我那时多傻。我觉得你应该会是一个旅行家。去很多的地方,认识很多的人。
沈颜夕:那是我很久以前想过的生活。
唐笑笑:我还记得那时你跟我说,如果你有两万块,你要用一万去买笔记本和相机,一万去西藏。
沈颜夕:嗯。
唐笑笑:可是现在真的一点儿也不一样。
沈颜夕:是啊,很多事情都没有办法按照我们设想的去进行。
她觉得唐笑笑变了,变得成熟了。至少她愿意说出自己的想法了。这样很好啊,每个人都朝着幸福一步一步的迈进了。只有她沈颜夕,还在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经年未已4
真的下雪了。
东方站在窗前看着纷纷扬扬的雪花落下来,盖满了房子车子,心里却是忍不住的欣喜。已经有多少年没有见过这样的落雪了?
他记得小时候,真的是小时候,三十多年前了,那时他只有几岁,他的山东老家是常常下雪的。一下就是几天。树上房子上地上都是白色的,一踩陷下去一块。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下雪。那时和他一起逃学一起玩耍的男孩子们早已散去。如今就算见面恐怕都不一定能认的出来是谁了吧。他听说,隔壁张婶的儿子在工地上从十六楼摔了下来,工地给赔了十五万。
人是真他妈的贱,十五万一条人命啊!张婶的儿子还小他四岁,小时候经常一起玩的。
怎么能知道,不过是转眼,就已经是物是人非了。岁月就是这样残忍的东西,一边折磨,一边还要别人感恩。
他妈的混蛋。东方在心里冷冷的咒骂了一声。不知道是骂这世道还是骂谁。
他东方誓阳怎么就能够开跑车住别墅,每天连喝水都有人倒呢?都是爹妈生的,都是吃白米饭长大的啊!
其实在那之前,他从来没敢想过会有今天的京都。他只知道那一年,他原来和别人合开的公司市场一直不好,只亏不赚。到后来只剩下三十万不到。另一人与他一起办那家公司的人早就扔了那个公司不去理会了。他在上海打拼了十年,竟然只有三十万不到。他把能借到的地方都借了,父母亲养老的钱也拿了,老家的房子都抵押到银行贷了款才凑足到一百万。然后重新注册了京都。
他有生以来做的最冒险的一件事,他把那一百万分了十万给一个小姑娘。一个认识一年都不到的小姑娘。
反正是在赌,输了,他也许就是倾家当产了。倒不如拼一把,那个沈颜夕,比常人要坚韧更多。而往往成事者,多在于一个忍字。
他有生以来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把那一百万分了十万给那个小姑娘。
手机在房间里尖锐的响起来,他转过身准备去房间听电话林嘉卉已经帮他接了。
“小沈,誓阳在阳台。我去叫他。”
嘉卉从房间走出来把手机递给他,“小沈打来的。”
“喂?”
“东方,今天外面堵车,走路过去吧。”沈颜夕在电话那边匆匆的说。
“嗯好,我知道了。你在哪里呢?”
“我在家啊,准备出门了。”
“到我家楼下等我吧,一起好了。”
东方挂断电话,穿了外套准备出门。才是八点钟,从家里走路到公司也不过是二十几分钟而已。虽然是京都的老板,但是一般的情况下他从来都不会迟到。
“誓阳,不吃早饭了吗?”嘉卉在后面说。
“不吃了,来不及了。”东方拿了包就准备出去了。
“等一下。”嘉卉追上来,拿了苹果和牛奶用袋子装好递给他。“早餐一定要吃的,我拿了两份,带一份给小沈好了。”
他接过,抬眼的匆匆的扫过她一眼便开门出去了。他想嘉卉应该是能够明白他的,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就像是结婚多年的老夫妻,像家人一样了。他们在一起,差不多有十年了吧。若是早结婚的话,小孩子应该都能念小学了。
其实林嘉卉真的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女人,她从来都不曾企图去拴牢他。以前他还很穷的时候不会,现在他很有钱了也不会。她只会在他冷的时候帮他拿一件衣服,倦的时候递一杯咖啡,累的时候捏一捏肩膀。他有钱那是他的事,她仍旧每天上班,拿不算少的薪水。
可是林嘉卉也是笨的要命的女人。他还是小职员的时候她就已是餐饮业的人事经理,她拿着比他高了几倍的薪水,待他温柔的如同孩子。他跟她提出分手的时候她仍旧是笑着走了,他再打电话给她她仍旧笑着来了。
喜欢她的男人一个比一个优秀的,她却盯住了他这棵小苗。并不是他一定要有什么作为,但是她爱就够了。偶尔会跟他撒撒娇,用软绵绵的声音说“你再不娶我我就嫁给别人算了。”在女人心里,都是渴望婚姻的吧,哪怕是像林嘉卉这样漂亮的如同妖精的女人。她把她最好的那几年都给了他,等他终于事业有成了,两个人都已经快要四十岁了。
东方到楼下的时候沈颜夕还没有过来。他习惯性的抬起手看了下手表,八点十分。从沈颜夕家里到这里差不多是十五分钟,她应该快到了的。
正想着,看到一个黑色的身影朝这边走了过来。又是穿黑色的衣服,这女孩子也不怕老。都好几年了,也不换换口味。原来是怕洗衣服吧,现在不是有钟点工么。林嘉卉就知道打扮自己,男人都喜欢漂亮女人的。
沈颜夕是漂亮的女孩子,算不上女人。她漂亮的干净,没有丝丝的杂味。她的漂亮也许来的晚了一些,一直到她二十好几才显露出来,腰肢迅速的瘦削了下去,脸蛋也愈发的清丽,五官都细致起来,但终究是漂亮了。她兴许是习惯了那样子的沉静,习惯了保护自己了。
“东方!”
她大声的叫了他一声,东方已经在朝着她那边走过去了。
“你今天这衣服不好看,太老气。”东方走近她的时候,指了指她身上的黑色大衣,眼里尽是玩味的笑意。
“还老气,我又不是小女生。穿那么嫩吊小帅哥啊。”她瞪了他一眼。
“哈,你的脸跟衣服不配呀。”
“我乐意!”
“你今天还敢穿高跟的鞋子?小心滑倒啊。”
“你不要再跟我讲一句跟工作无关的事!”沈颜夕恶恶的跟他说。每一次东方开始嘲笑她的时候都是这副样子,不就是她以前穿高跟鞋扭过脚么。结果成了全公司的笑柄,那时还是一个很小的公司,只有几个人。但是每天都能够其乐溶溶的。
其实东方很少有这样子的时候吧,大部的时间都是严谨的小心的,跟一些客户在一起的时候基本上差不多都是赔着笑脸,跟嘉卉在一起是安静的温柔的,相同的是都要考虑会不会说了一些什么不该说的话。但是沈颜夕是个例外。东方也知道,这个女孩子是不会有太多的城府,特别是对自己,毕竟也是在一起打拼了好几年的伙伴。
她看起来真像个孩子。一个漂亮的单纯的女孩子。
若是陌生的未见过面的人,也许真的会被她的样子给骗了。
说到底,都是假的。 。 想看书来
经年未已5
沈颜夕跟一群客户吃完饭回到家时已经快一点钟了。这一笔单大概满打满算有七百万。东方怕中间出什么差错,亲自带了她一起过去陪着吃了顿饭。也算是给那边叙叙关系,套套近乎吧。
这一顿饭,几乎又要了她半条命的。
沈颜夕是最最讨厌这样的饭局的,每一次能不参加就不参加,逃过一次算一次。但是能逃多少次呢?总得是要去的,她是京都的副总,这个身份也提醒着她有些事是不能够依着自己的喜好的。
饭桌上小心翼翼的吃饭,还得应付他们的聊天。若是天天像这样吃饭,不做事情都能瘦下来一大圈。还得喝酒,这个是经理得去敬酒,那个是主管仍旧得去。还有七七八八的人,只要想赚他们钱,就得拼了命的跟他们喝。喝酒也就不说,还得想尽办法让他们一个个的乐呵呵的走。
酒桌上本来应该是男人的天地的,但是现在时代换过来了,仿佛是女人更容易说话一些。但是那也得分什么样的女人,像沈颜夕这样的常在生意场子里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