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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译神品-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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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时每刻都在旅行。我是唱歌的,在咖啡馆里搞点演出。”

    “你唱些什么歌?”

    “噢,主要是民间乐曲。还有些老东西——珀塞尔和道兰德的作品。但主要是民间乐曲……”她开始以真切美妙的声音唱起:

    “我献给心上人一颗无核的樱桃,

    我献给心上人一只去骨的嫩鸡,

    我给心上人讲个故事没完又没了,

    我给心上人生个孩子不哭又不闹。”

    我伴着她的歌声驶过大桥,大桥好像变成了聪明人为缩短旅途而设计的一种非常合理、耐用、甚至是美观漂亮的建筑,连我们脚下赫德森河的流水也变得妩媚而又平静。它们全又回来了——蓝天般的勇气,旺盛而充沛的jing力和一种令人心醉的安定感。等汽车来到河东岸的收费站时,她的歌也已唱完。她谢过我,说声再见便走出了汽车。我主动表示愿意把她送到她想去的任何地方,但她只是摇々头走开了。于是,我进入已经对我恢复常态的、似乎奇妙的世界驱车回到城里。一到家,我就想去给哥々打个电话,告诉他所发生的一切,或许在电梯口也有安琪儿呢,但我仔细一想,想到了那只竖琴,觉得自己似乎已有荒唐或疯癫之嫌;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如果我敢肯定每次遇难上天总会对我做出某种仁慈的裁决那该多好,但我并不想滥用幸运的机会,即使跨越特里博拉夫大桥和塔潘奇大桥已经安然无恙,将来还是应当避开乔治?华盛顿大桥。哥々仍然害怕电梯,母亲虽已年高骨硬,仍然在冰场上滑来滑去,滑来滑去,滑来滑去……
正文 13先决条件(1)…手稿首发…
    先决条件(1)

    。

    [美]詹姆斯?鲍德温著

    韩松译

    。

    詹姆斯?鲍德温是美国当代著名

    黑人作家,一九二四年生于纽约哈莱

    姆黑人区;著有长篇小说多部,几本

    短篇小说集和大量散文。他在美国文

    学界享有很高的声誉,被公认为自理

    查德?赖特以来最有影响的黑人小说

    家。

    鲍德温的作品大都致力于挖掘当

    代美国黑人的心理,探查黑人在美国

    社会中的真正地位,剖析黑人与白人

    之间的微妙关系。因此,他的小说不

    但笔力jing悍,情节引人,而且有相当

    的思想深度。

    这个短篇,写的是一个二流黑人

    演员的故事。他曾经藐视自己的种族,

    企图经过奋斗在白人社会中占据一席

    之地,但由于缺乏“上等肤sè”这个

    先决条件,处々受到歧视和冷遇,虽

    有个别白人朋友相助,最终还是走投

    无路,重又返回黑人社会,在生他养

    他的哈莱姆黑人区找到归宿。

    ——译者

    。

    睡醒后,我发着抖,屋里只我一人。我在冒汗,粘糊々,冷冰々的,连身下的床单和褥子都浸湿了。黑里巴几的床单扭成了一条绳子。我像赛跑似的喘着气。

    我翻动几下就累了。只好四脚朝天,仰面躺着,凝视上方的天花板,倾听从其他房间里传来的人们的起床声:闹钟铃响、自来水拧开、房门时启时闭、脚步踏响楼梯。我能判断人们什么时候离家上班:这时,楼下门庭过道的大门嘎吱一声拖着地打开,又砰々连响两下关上,声音挺怪。一下轻,一下重,最后是咔哒一声。门开时,街上的响声都传进来:马蹄、邮车、行人、大卡车、小汽车,在柏油路上喧嚣着。

    我老爱做梦。夜里做了梦,早上醒来就发抖,再记不得一个完整的梦,只记得在梦里奔跑。也不知道这梦——或一个接一个的梦——是从何时开始做起的;已经很久了。一点儿梦不做的时候也有,大概可以持续几天。但接着梦又卷土重来,一到晚上,我就迟々不敢上床,从睡着到醒后一直处于恐怖之中,第二天还觉得梦魇没有离身,难受之极。现在,我走了背运,从芝加哥回到纽约,寄住在市中心朋友租的一间肮脏的配有家具的房间里。我参加演出的那出戏在芝加哥砸了台。说真话,那算不上个角sè——甚至也算不上一出戏。我演一个稍微知识化了的汤姆叔々,一个为自己种族奋斗的年轻大学生。估计,剧作者想以此证明他是ziyou主义者。但我刚才说了,这戏砸了台,我已回到纽约,心灰意懒地待在这里。我知道我该出去遛遛马路,悠々转々,另外再找个工作。但我没有这样做。实在没脸见人。正值盛夏,我似乎被拖垮了。我天々恨自己。越想越恨。演戏是件苦差事,即使白人也不例外。我既不高又不漂亮,既不会唱又不会跳,也不是白人,所以,就是在最叫场的时候,我也排不上多少戏。

    我住的房间,天花板很低、四々方々的,墙壁的颜sè像干血痂一样。犹太小伙子朱尔斯?韦斯曼为我定了这房间。他说,这房子可以睡在里面,大概也可以死在里面,只有上帝才知道这里不是睡人的地方。这房子太可怕了,可能是屋里有几道固定不变的古怪光线的缘故:天花板上一道,左墙上一道,右墙上两道,床边桌子上还有一盏灯。床在窗前,窗户流不进新鲜空气,只进尘土。这是配家具的房间,可是他们把另外两间屋的家具也塞到了这里。两把安乐椅,一张写字台,我睡的床和旁边的桌子,一把直背椅,一个书架,一个纸板衣柜,以及我的乱七八糟的书和衣箱;墙角里还挂着我的脏衣服。这种房子谁见了都摇头。屋里有个壁炉,有个厚々的大理石炉龛,炉龛上有面灰暗的大镜子。很难在镜子里看清什么东西——这样反倒更好——壁炉里的火恐怕从来没有点着过。

    我去的那天晚上,朱尔斯对我说:“哦,不会让你老待在这里的。”天黑之后,大家都睡了觉,朱尔斯才偷々将我带进来,简直像走私一般。

    “老天爷,但愿如此。”

    朱尔斯说:“我快搬进大寓所了,你我就可以住在一起了。”他把几只灯全都打开。“你看,这样将就一段还可以吧?”他抱歉地说,好像这房间是他设计的似的。

    “噢,当然。你是不是觉得我会遇到什么麻烦?”

    “不会的。房租已经付过。她不会把你撵出去的。”

    我对此一言未发。

    朱尔斯说:“你也看得出来,住在这里得隐蔽着点儿。”

    “好吧。”我答。

    等人走完我再出去,等人睡后我再回来,就这样,我在这里住了三天。但我知道长不了。有两个房客在楼梯上看到了我,有个妇女急匆匆跑出厕所,吓我一跳。每天早晨我都等着女房东前来打门。前途未卜:可能没事,也可能有事。我难忍难挨地等着。

    我身上的汗越来越凉。楼下,一架收音机正在收听早餐交响乐节目,是贝多芬的乐曲。我坐起来,点了只烟,对自己说:“皮特呀皮特,怎么让人家吓成这样?你也是个男子汉嘛。”我一边欣赏路德维格的音乐,一边瞅着烟团升向肮脏的天花板。在路德维格的鼓号声中,我特别留神地听着,楼梯上是不是有脚步响。

    我一生去过不少地方。圣路易斯、弗里斯科、西雅图、底特律、新奥尔良全都逛过,什么行当都干过。十六岁我就从妈妈身边跑出来。她再也管不住我。她总说我将一事无成,只能当流浪汉。我们全家住在新泽西州一个镇子黑人区的旧棚屋里,全美国的黑人都住这种房子。我不喜欢妈妈住在那里。我讨厌左邻右舍的每一个人。他们一面信教,一面酗酒。对白人都很客气。房东老板一来都把房钱交上去,还听他胡说八道。

    我头一遭被人叫做黑鬼是七岁那年。那是个留着长々卷发的白人小女孩。我总是走前门的大街,独自到镇子里游逛。那个小女孩正一个人玩球,我路过时,球从她手里滚进街沟。

    我替她拣回了球。

    “咱们做掷球游戏吧。”我说。

    但她抱住球,对我做了个鬼脸。向我说:“我妈不让我和黑鬼玩。”

    我虽然不知道“黑鬼”这两个字的含义,脸上却也热乎乎的,就对着她吐了吐舌头。

    “我才不在乎呢,抱住你的臭球吧。”我说完沿街而去。

    她在我身后高喊:“黑鬼!黑鬼!黑鬼!”

    我也向她喊了一句:“你妈才是黑鬼呢!”

    我问妈々什么是“黑鬼”?

    “谁这样叫你?”

    “我听别人说的。”

    “谁?”

    “就是别人嘛。”

    “去洗々脸吧,”她说,“你脏透了。晚饭就在桌子上。”

    我到盥洗间撩了一把水,就用毛巾擦了擦脸和手。

    “这就算干净啦?”妈々叫道,“过来,孩子。”

    她把我拽回盥洗间,开始向我脸上脖子上打肥皂。

    “你一天到晚跑得脏不拉几的,谁都会喊你小黑鬼的,听见吗?”她抹々我的脸,又瞅々我的手,然后擦干说:“现在可以去吃晚饭了。”

    我一声未吭,走进厨房,坐在桌前,只记得当时直想哭。妈々也在对面坐下。

    “妈々。”我叫了一声。她看々我。我哭了起来。

    她转到我这一边,把我搂到怀里。

    “乖々,别愁。下回谁再叫你黑鬼,你就对他们说:我宁愿要我的肤sè,也不想当那些卑鄙下流的白人。”
正文 13先决条件(2)
    稍大一些,我就和朋友们结了伙,去跟篱笆外边的白人小孩对峙,互相扔石头和罐头盒。

    我常常流着泪回家,妈々搧了我,骂了我,自己也哭起来。

    “孩子,你想找死啦?你想跟你爸爸似的送命吗?”

    爸々是个流浪汉,我从来没有见过他。我的名字皮特就是为他起的。

    我步履维艰:吊儿郎当的官员,搞社会福利的人和所有镇民都找我的事儿。

    所以,妈々说:“你将一事无成,只能做流浪汉。”

    年复一年,我认识的孩子都长大、毕业、上班、结婚、定居了。定居又怎样?他们将给世界带来更多的黑婴,将住同样的旧棚屋,付同样多的租金,世世代代,永无尽头。

    我十六岁出走。留了一张纸条,让妈妈不必担心,总有一天我会好々地回来。但我二十二岁时她去世了。我回来埋葬她。一切照旧。我们的房子再没有漆过,门廊的地板也已下陷,破了玻璃的窗户上不知塞了谁的一件雨衣。另一家人正在搬进去。

    他们的家具堆在墙边,他们的孩子在屋子里笑逐着,有人正在厨房里炸猪排。最大的男孩挂起了一面镜子。

    去年,艾达让我乘她的大轿车兜风,我们经过了偏远地区的几个城镇。一次,路左边有几间几乎要塌的房子。晾衣绳上的衣服正迎风飘摆。

    “这里有人住吗?”艾达问。

    “只有黑小子。”我说。

    艾达气急败坏地按着喇叭,超过了前面的一辆车,说:“皮特,不知不觉地,你也变得偏激了。”

    “算我没说,算我没说。我知道,不少白人也在挨饿。”

    “这才说对了。可我自己很少受过穷。”

    艾达出身于被称为爱尔兰贫民的家庭,在波士顿长大。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为了钱,她结婚很早——“所以,我现在才供得起迷人的小伙子。”她常常这样调笑。她丈夫是个芭蕾舞演员,长年不在家。艾达怀疑他搞了同xing恋,但说:只要不管我的事,他干什么我也不在乎。我们去年邂逅,她三十,我二十五。我们的关系常有风暴,但谁也没有甩开谁。只要我进城,就打电话通知她;有时不得不流落他乡,也要让她知道。我们从不让关系过于当真。

    她走她的路,我走我的路。

    在这种游荡的生活中,我也学了点东西。像职业拳击手学会挨打,舞蹈演员学会摔跤一样,我学会了怎样混ri子。比如说,我学会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与jing察作对。不管谁是谁非,错的肯定是我。在别人,可能被看作具有美国传统的独来独往的美德,在我,就成了蛮横和傲慢。只经过几次遭遇,我便意识到,必须耍滑头,必须扮演对方希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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