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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下九个子女,除了拉尔吉(他是最后一个在母亲死后生下来的儿子)全部夭折于摇篮时期。她本人也在最后一次临产时丧生,国王又急切地和一个外国雇佣军官的女儿结婚;这是个年轻可爱的姑娘,古尔科特人称她为“富人西司”岚旎——即洋人皇后。
“富人西司”岚旎的父亲是位俄国探险家,曾先后在几个敌对的印度公候的军队里服务。后来到“旁遮普雄狮”兰季特?辛格名下供职,那时他已经爬上了相当的高位;“雄狮”死后,他明智地宣布隐退,到偏远、duli的古尔科特土邦来安度余生。据谣传,他曾是哥萨克的一名军官,因为犯了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在关押中寻机逃出,他穿越印度北疆的隘口进入印度。兰季特的死断送了他在旁遮普继续受聘的希望,但他丝毫不想返回故土,打算带着他的印度夫人鸠摩里达维和一群小老婆,依靠当官十年积蓄的资财过一过安逸的隐退生活。鸠摩里达维是他战败过的一个拉其普特土王的女儿,是他作为征服者向其父索取的战利品之一——在劫掳城市时他们俩曾经相遇过,并立刻一见钟情。
正文 第三章 落脚土邦(5)
“富人西司”岚旎是这位印度夫人唯一成活下来的孩子,也是她生的最后一个孩子;她的降生是用她母亲的生命换来的,当时,这位美丽过一时的公主已处中年,往ri里频繁的流产和死产已使身体坏到极点,这与她跟随丈夫转战南北和恶劣的环境分不开。留下的女儿在一帮不合法的异母兄妹中长成了大人,她的美貌叫古尔科特的罗阇知道了,就来向她求婚——他知道她母亲那一方的血统比自己的还高贵,与这一家联亲不会有降低门第的嫌疑;消息一到,所有的异母兄妹都洋々得意起来。
“富人西司”岚旎过了一段幸福的生活;她的异母兄妹及其五花八门的妈々们没有一个人真正体贴过她,她自然欢喜离开那个家,到名声煊赫的“风宫”来。在“骇崴霾赫珥”,女人们的敌意并没有使她过分不安,因为她已经习惯了闺房中勾心斗角的事,再说罗阇迷恋着她,对她百依百顺的。婚后一年,她父亲去世了,她没有为此过度悲伤,因为这位父亲对自己的一大群子女向来漠不关心。要说有什么值得忧虑的地方,那只是想到自己还没有孩子,不过,她倒不像典型的东方妇女那样,一个心眼想养儿育女,她深信,孩子终究会有的,只是时间早晚而已。但是别的女人在她遇到这个令人苦恼的问题时所表现出的过分的兴趣、嫉妒心和庆幸态度(加之她们幸灾乐祸地暗示——她这个“种姓不纯”的人永远不会生育)使她很窝气,她渐渐忧虑和不安起来:哪一天才能怀上孩子呢?还得是个儿子。当然喽,必须是个儿子。
到目前为止,罗阇的所有妻妾只有第一个夫人为他生过儿子,只是一连生了几个仅成活一位。然而,对于男人来说,一个儿子是太少了;他需要成群结队的儿子,即使有的发生意外,也不影响王权的承袭。为此,她作为王宫的女主人和君王的心肝,更有责任为他生下这些儿子,所以,当她终于有了身孕时,她自然是欢喜备至。可是,她对妊娠的反应并不像有些女人那样,因渐々发胖而显得越发美丽可爱,她却频频遭受呕吐的折腾,令她脸sè发黄,ri渐憔悴,不消几个星期便失去了往ri的美貌和元气。
罗阇确实喜欢她,但他也像大多教男人一样,看到病态和虚弱的妻子是不会感到舒服的,于是他决定避开她,想让她快一些复苏过来。在此关键时刻,她又遇到了第二个不幸,当时正轮到手下的一个大臣举行宴会向陛下致敬,宴会上有一帮雇来的舞女给客人们演出助兴——而舞女当中就有—个克什米尔姑娘,名叫章奴。她是个皮肤泛着金光、眼睛乌里发亮、妩媚诱人的女妖,恰似一头美丽漂亮但可以吃人的黑豹。
章奴的脑袋还达不到男人的前胸!因为她是个小个子女人,将来说不定会变作矮胖墩。可她眼下正当妙龄,可以随着乐鼓和西他尔琴(印度民族乐器,一种音sè特殊的三弦琴——译注)的节奏不断地旋转,在那些入迷的男人眼里,她简直是妖娆女仙的再现,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其含笑的面容恰如阿旃陀(世界著名石窟,内有许多珍贵的佛教壁画;位于印度中部的马哈拉施拉邦——译注)的壁画所绘,其优雅的风姿正似科纳拉克黑庙里的雕像所塑。她具有一种十分丰富但不可言状的能力!——一代人之后人类才发明出一个名词称之为“xing诱惑力”,再加上聪颖的大脑和美丽的容貌:便是她现有的三件无价之宝,是可以用来实现美好理想的——结果,不到二十四小时,她被引进了王宫,不到一周,人们已经看出来:皇宫的明星“富人西司”岚旎就要坠落,那些切望得到垂青的臣下需要巴结和奉承另一位受宠的新星了。
即便如此,大家也只是以为章奴跟别的美女一样,待王上迷恋一段时间之后就不再会那么红,除此而外谁也没有料想得更多,因为还无人看透这位“闹池姑娘”。却不知,章奴是个野心勃勃的家伙,而且从童年时代就学到了馅媚和讨好男子的本事。她不仅々满足于一小把钱币和偶尔赐予的零碎饰物;她抓住了可能登上宝座的机会,经过jing心远筹,终于得胜。罗阇娶她做了正宫。
两个星期过后的一天,“富人西司”岚旎被拉上产床,但她并没有生下一个原指望帮她恢复一些威望的儿子,却生了一个弱小、羸瘦、脸无血sè的女儿。
“这就是她最大的能耐,”章奴嘲笑道,“瞅々她那副样子,谁都看得出来,这个血液里掺了牛nǎi的虚弱女人永远也做不了儿子的母亲。现在,我的儿子就要生了……”
章奴始终坚信,她头一胎就能生下儿子。结果,真是个儿子,又结实,又活泼,任何父亲都会为这样的男孩感到骄傲。火箭冲入夜空,给城市撒下一片火星,寺庙里同时响着海螺的狂吼和大锣的轰鸣,穷人们被赐予盛宴,来庆贺新王子的诞生;穷人当中就有少年艾什奥克和他的母亲西塔——那天装饰在街道上的金箔纸花,许多都出自她灵巧的双手。
希拉里和艾索贝尔的六岁儿子艾什将“孩儿腽”(糖果点心——原注;印地语ha1wa的音义讹译——译注)和“炸拉苾丝”(油炸蜜饯糖糕——原注;印地语jellabies的音义讹译——译注)塞满了肚皮,叫着嚷着和朋友们一块扔掷起“啪哒咔”了,他真希望罗阇每天都有儿子出生。他对生活没有奢求,但无可否认,西塔提供给他的食物不但很乏味,而且很不充足。他若不到集市的小摊上冒着被愤怒的小贩抓获和毒打的危险去偷吃的,西塔给他准备的点心恐怕还会稍多一些。他是个体格健壮,发育良好的孩子,比同龄人高大,像猴子一样灵巧。穷人的斯巴达式的简朴饮食保特了他体形的瘦削,加之他和朋友们经常在街里和城里的屋顶上捉迷藏——更不消说抓取糖块和水果后被人追着夺路逃窜——使得他的肌肉发达起来,帮助他形成一双出sè的快腿。
正文 第三章 落脚土邦(6)
在地球的另一边,英国上层人物和中产阶级家的五、六岁的小孩仍被看作过于年幼的儿童,被关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舒适的幼稚园里,他们只能在阿姨的jing心照看下学习彩sè积木上的字母和滚铁环,然而,在矿井,工厂和农庄,穷人的孩子已经在父母的带领下辛苦劳作,而在遥远的古尔科特,艾什已经变成挣工资的人。
他刚到六岁半便进了邓尼?昌德的马厩,当了马童。邓尼?昌德是个富有的地主,毗湿奴(婆罗门教和印度教的三大天神之—,号称世界之主——译注)神庙附近有他一所住宅,城外乡下还有他好几个农场。
邓尼?昌德饲养着一个马群,他常骑马查视自己的田地,有时也跨鞍到河边的荒滩上驾鹰打猎;艾什的任务是喂料、打水、照管挽具,不过,像割草和用马栉梳理马毛之类的活也要他搭帮手。工作很艰苦,所给的报酬很低微,好在他的幼年是在马群里度过的——他的义父达亚?拉姆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让他熟悉了马匹——所以他丝毫不惧怕它们。在马群里干活他不但恨满意,而且刚一赚到几枚安那(印度货币,卢比的十六分之一——译注)他就感到自己很了不起。他已是男子汉和挣工资的人!只要乐意,现在就可以拿钱到点心商那里买“孩儿腽”吃,再也不必去偷。这是踏上生活之路的第一步,他告诉西塔,他决定将来当个马夫!有朝一ri攒够了钱,他们就启程去寻找自己的山谷。听别人说,马夫头穆罕默德?舍利夫每月可以挣到十二个卢比,真是一笔大财,还不算“打扫饕鬲”(印地语dastori的音义讹译,搞外块揩油之意——译注)的收入——他采买饲料和用于马厩的各项没备时,每一个卢比都要克扣一个安那,这项收入大々超过了他工资的两倍。
“等我当上了马夫,”艾什郑重其事地说,“咱们就搬到一间大房子里,雇上个仆人做饭,您再也不必干活!妈泰吉(印他语mata…ji的音义讹译,意为慈母——译注)。”
他完全有可能实现这个计划,将自己拴在某个小贵族的马厩里,与马打一辈子交道。因为,他刚一显示能够驾驭四蹄动物的能力,穆罕默德?舍利夫便看出来他是个天生的骑手,他不但允许他ziyou骑马练习,还教给他许多有用的马术秘诀。所以,这一年的生活他在邓尼?昌德的马厩里过得十分惬意。然而,命运——加上某种程度的人为助力——却为艾什设计了另一种蓝图;一块风蚀沙石板的坠落改变了他整个生活的前程。
事情发生在四月的一个早晨,距西塔带她离开特拉伊沼泽地兀鹰盘飞的可怖露营地开始向德里长途跋涉的那天早晨,几乎已有三年的时ri。年轻的皇太子拉尔夫——古尔科特的优婆罗闽——骑马穿过市区,要到毗湿奴神庙去祭祀。在章地集市和铜匠街的交接处有一座古老的查巴格门,正当他们快要走出拱形门洞时,城门上有一条松动离位的墙帽石向大路上坠落下来。
艾什像一条鳝鱼,从拥塞的大人tui缝里钻出来,刚刚在人群的前面站稳,他的目光立即被头顶的动静吸引住。他看到那块条石颤了几颤,开始滑脱原来的位置,这时,优婆罗阇的马刚好从拱门的yin影里露出脑袋,他几乎没有思考(因为时间不允许他再仔细考虑)便朝马头纵身跃去,一把拽住马辔,沉重的砂石石条落入街道,受惊的马被他拉住,石条在腾跃的马蹄前爆裂成上百块带尖的碎片。艾什和马,还有几名旁观者都被飞起的裂片击伤,鲜血溅的到处都是:热乎々的白sè土路上,人群的漂亮衣衫上,和马匹的礼仪披挂上都已染上血迹。
观看的人们惊叫着挣扎着齐向后闪,被疼痛和嘈音激得发狂的马简直要奔逃开去,幸亏艾什把持住她的脑袋,吆喝着使她镇定下来,直到目瞪口呆的卫兵队催马而上,接过他手中的缰绳,团々将王子围住,把他拥簇到一边去。接着,出现一阵波涛奔涌般的混乱,掺杂着互相询问的吵嚷,卫兵队一边注视着头顶断裂的墙帽,一边把人群朝后面驱赶,一名白胡子骑士给艾什扔来一块硬币——那是一块货真价实的金子铸的牟赫(印度旧金币,相当于十五个卢比——译注)——只听他道:“‘煞把式’(干得妙;印地语shabash的音义讹译——译注),小家伙确实干得不错!”
大家看到无人遭受重伤,也都纷々跟着叫好,仪仗队在疯狂的欢呼声伴随下又继续前进,鞍座上的优婆罗阇腰板挺得很直,但那双握缰的手还在明显地发着抖,他以令人钦佩的技巧一直稳坐在惊跃的马背上,他未来的臣民都为他感到骄傲。但当他扭过头来,在人面的海洋里寻找那个犹如从天而降的拦截马头的男孩时,可以看出他镶珠缀宝的头裹下面的那张小脸由于紧张已经变得苍白。
人群中不知是谁将艾什架上了肩头,好让他多看几眼正在离去的仪仗队,忽然,两个孩子的视线交凝到一起,一边是小王子惊恐的黑sè眼珠,一边是邓尼?昌德的马童的好奇的灰眸。接着,人群在他们之间拥动起来,半分钟之后,仪仗队到达铜匠街街口,转过弯去,再也看不见。
西塔见到艾什拿回来的金币十分高兴,听他把早上的事讲述一番,就更加赞叹不已。经过反复商议,他们决定把这枚金币送到大家公认是老实可靠的珠宝商帕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