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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不由己之溺爱暖妻-小妻诱人-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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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距离明雅出事,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一周。
    卓氏大楼。
    李学铭一身正装,对这电脑噼里啪啦敲个不停,这时屏幕的右下角跳出来一个弹窗,报道的又是那辆BH377的事,A市平静太久,冷不防来了这么一出,自然是满城轰动,连着一周的头版头条。
    他有些烦躁的垂眼将网页关掉,这时桌面上突然多出了一叠文件,微抬头他迎上的是秘书小姐的笑脸。
    美艳的秘书斯文的抿着唇,指了指董事长办公室的大门,双手合十的祈求道:“李助理,拜托拜托,帮我把这份文件送进去吧。”
    李学铭轻咳了声,面对美女的请求他自然是不会拒绝的,于是指尖轻点桌面示意她放下,可末了还不忘嘴碎一句:“记得请我吃饭。”
    秘书小姐灿然一笑,可在笑后又紧张兮兮的捂嘴,左顾右盼一阵小声道:“一定,一定。”
    而后她踩着细尖的高跟鞋回到自己的位置。
    李学铭拿起文件夹目光不由得落在办公室的正门,顿时他心下一沉。
    其实在卓氏工作的职员多数并不知晓明雅就在坠机的名单上,卓然没提他自然不会多嘴,可大伙虽然不明白事情的始末,却敏锐察觉到一直在周围笼罩的阴霾。
    轻轻敲响办公室的大门,李学铭等了许久终于等到一声“进来”。
    他犹豫良久推门而入,直接把文件递给他:“这次拍卖行的资料。”
    从窗户外斜斜打进来的阳光暖融融的将坐在办公桌后的男人覆盖,仿佛在周围给他打上了一层光圈,可尽管如此却始终挥不去他面上的阴霾。
    卓然应了一声,指腹轻轻摩挲着钢笔的顶端,若有所思间他黯淡的目光打从一开始就没从手机上移开。
    他盯着屏幕,双耳对铃声的敏锐度已经达到巅峰。
    李学铭曾经听说有一名不知情的职员在等电梯的时候将铃声调成了与卓然相同的音律,之后他不过是接了一个电话,第二天便被人事部辞退。
    从此卓氏人人自危,连铃声都调成了震动,生怕又惹得大老板不高兴,丢了这个金饭碗。
    而自从接到航空公司的消息以后,卓然便显得格外冷静,他冷静的驱车前往机场,冷静的接受飞机失联的事实,冷静的回家等消息,不像其他家属的歇斯底里,他仿佛全然置身事外的冷眼旁观,更甚者,会有人会认为,飞机上的那个女人其实与他毫无关系。
    而就在他回到办公室的那天,他只跟他说过一句话。
    她没死。
    说完后便跟没事人似的重新投入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令人找不到任何破绽。
    是的,现在飞机只是失联了,还没找到尸体不是吗?只要没找到尸体,就代表着还有希望。
    李学铭这么想着,心情顿时跟那天气似的晴朗下来,可随着等待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卓氏顶上的阴霾便一日比一日沉重,只等着某一天全部爆发出来。
    “如果没其他的事你先出去吧。”卓然在办公桌后抬眼,表情淡得几乎看不出情绪。
    李学铭敛下眉,带上门的时候又禁不住看了他一眼,发型整齐,衣着得体,除了架在鼻梁上的眼镜偶尔会因为打开的网页而晃过一片亮光,他的举止,仪态与平常无异。
    李学铭握着门把手又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张了张嘴,最终是没把劝慰的话说出去。
    一周过去了,搜救队那依旧毫无消息,别说人,他们甚至连飞机都没有找到……
    他们都知道明雅存活的几率不大,如今也一早过了最佳的救援时间,哪怕出事的时候她还活着,一周的时间已经足够消耗掉她仅有的生命力。
    如果她真的死了,那么他倒希望救援队这辈子都不要找到她的尸体,这就像一个代表了希望的泡影,只要这个泡影还存在,卓然便能支撑下去,否则一旦戳破,那后果着实无法设想。
    “砰”的一声门被轻轻带上。
    卓然沉默着搁下笔,突然疲惫的往后仰,抬起手,指腹在手机屏幕上摩挲了一阵,视线落在不远处的沙发上。
    空荡荡的皮制沙发,上头还留着明雅随手扔在一旁的毛毯,她没有叠被子的习惯,不管是在家里还是他的办公室。
    如今拧成一团的毛毯依旧维持着她离开时的形状,他一直看着却不敢动,总觉得在下一秒,那个女人又会打开门进来,一溜烟的钻进去,末了还会怕冷的蹭两下。
    想到这他突然笑了笑,拿起桌面上的相框细细的看。
    那是两人的结婚照,而当年的方明雅刚满二十岁,穿着婚纱笑得格外的甜美动人。
    他轻轻摸索着她的脸,勾着唇一脸宠溺的模样似乎在说:明雅,虽然我不知道你现在在哪座岛上晒太阳,可如果玩够了记得回来,我会一直在家里等着你。
    *
    时间还在一点一滴的流逝,随着三个月的过去,新闻报道已经渐渐遗忘了当初那架BH377。
    直到近期,国际航空官方公布,在太平洋的某个小道上发现了失事飞机的残骸,经搜索,这架BH377在飞行过程中整机坠落,因速度太快导致爆炸解体继而沉没……
    现已证实机上230名乘客包括12名机务人员97人死亡,133人失踪,生还希望渺茫。
    接到消息以后李学铭冲入卓然的办公室,他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哪怕在一旁陪他说说话也好,否则面对一个已经被戳破的泡影,他不知道他会变成什么样子。
    可刚进门,看卓然一派淡然,平静办公的模样,李学铭的眉头皱得更紧。
    听到开门声卓然连眼也不抬的道:“你忘了敲门。”
    李学铭哽咽了声,目光落在桌面的报纸上,整整齐齐的摊开,豆大的标题暴露在空气当中,很明显是被人翻阅过的。
    他咽了口唾沫,语调里透出一丝颤抖:“卓然……明雅她……”
    不等他说完,卓然面色一冷:“她还活着。”
    说话间,俊美的面上平静得仿佛激不起任何波澜。
    李学铭敛下眼,背过身不忍心戳破他好不容易才修补上的泡影:“对,明雅一定还活着,不是还没找到尸体吗?”
    说完他转过身离开。
    如今他们也只能如此设想,哪怕是自欺欺人,也在心里存着一丝希望。
    然后在往后的日子里,卓然就像是一个上了发条的机器人,日日夜夜的工作,仿佛不会停歇一般,硬撑着一口气在活着。
    可也仅仅是活着。
    *
    原来时间可以那么漫长,每一分每一秒都像是在度日如年,他甚至不敢回家,因为一踏入那个门,看着她往昔生活过的痕迹,他的心便揪得发疼。
    棕色的窗帘在风中摆动,眨眼间已经到了夏天。
    而距离她离开的那天,已经过了整整一百八十一日。
    半年的时间,卓然突然想,如果现在让他看到她,他会怎么做?也许他会抱紧她,或者亲吻她,而他最想干的其实是把她按在腿上,狠狠的打一顿屁股。
    问她去哪了,为什么不回来,她知不知道因为她,外公已经伤心的住进了医院,他现在只想让她回来,哪怕回来之后她会离开他,他也毫无怨言的放她走,比起死亡,他宁可她活在另一个不知名的城市,至少在抬头的时候,两人看的依旧是同一片天空。
    而以方明雅的脾气,如果他敢揍她,她必定会暴跳如雷,或者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可无论她用何种情绪宣泄,她就是她。
    他弯下腰从抽屉里取出安眠药,吞了两颗后一头倒在沙发上。
    可惜……
    可惜他并不知道他这辈子还有没有与她见面的机会。
    环绕在周围的气氛依旧阴霾,而在寒冬过后天气渐渐转热,很多人开始将长袖换成了短袖。
    李学铭敲开卓然办公室的大门,神色晃过一丝黯淡:“你真的不去?”
    卓然闻言震了下,握着钢笔的手一僵:“去哪?”
    李学铭叹气:“今天是明雅下葬的日子。”
    老爷子一个月前才接到通知,当下便脑充血的晕了过去,好不容易救回来便连夜赶来A市,一见面就赏了卓然一巴掌。
    他至今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外孙女送往国外,如果没有上那架飞机,明雅兴许还活蹦乱跳对他笑着。
    整个过程下来卓然没吭声,他任由老人的打骂,嘴里依然固执着重复那一句:她还活着。
    最后连老爷子都接受了现实,毕竟隔了六个月,在茫茫大海中找一具尸体是多么困难的事。
    老人边哭边给明雅办身后事,请了高僧做了法事,最后在出事的海边带回来一瓶水,倒在她生前穿过的衣服上,就葬于A市郊外的墓地,她爸爸的身旁。
    其实老人不是没有考虑过把明雅迁回她母亲的山头,可再细想,他这个可怜的外孙女既然爱了这个男人一辈子,那么死后应该也不希望离他太远才对。
    下葬的那日天气晴朗,来了不少人,连沈渊也来了,捧着一手的白玫瑰面色沉重,久久不语,悄无声息的来,悄无声息的走,直到葬礼结束也没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的。
    眼看着厚重的花岗岩在面前合上,老人抹了把眼泪往周围张望。
    该来的都来了。
    除了卓然。
    不是他无情,而是太过执迷不悟。
    随着葬礼的结束,也随之结束了方明雅短暂的一生。
    春去春又来,她虽然离世了,可生活还是要继续,地球依旧在转动,生命的轨迹断不会因为她的消失而停摆。
    所以很快大家都恢复了作息,该笑的继续笑,该哭的继续哭,只有一个人固执的在等,只要一日没找到尸体,他都不会放弃,所以清明扫墓他自然不会去,更听不得半点关于方明雅生死的话题。
    他照常上班,照常应酬,照常吃饭,日复一日的重复,就像一早输入好程序的机器人,每天照着同样的程序运行,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该说什么话,他一丝不苟,有条不紊。
    原本他也以为他这一生都会在等待中过去。
    可直到半年后做的一个梦,将他从这场迷雾中唤醒。
    他梦到明雅了,这还是出事以来的第一次。
    她背对着他没说话,只是脚步不停的朝前走,速度太快他根本追不上。
    他的心徒的一慌,深怕她再次于面前消失,顿时迈开腿发了疯的追赶,边跑他边喊她的名字,可只见白光一晃,他蓦然由梦中惊醒。
    他从床上坐起,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恍惚的目光就这么迎上了挂在墙上的婚纱照。
    照片中的女人皮肤白皙,一袭白色婚纱衬得她身姿婀娜曼妙,而如今与他对视的双眸更是泛着幸福的笑意。
    他目光如炬的看着她,第二天早上便造访了她的墓地。
    明雅的墓地周围种植了许多水松,随着清风飘拂,枝叶随风摇曳。
    他站在墓前,定定看着镶嵌在石碑上照片,她长得很好,细眉,大眼,尖下巴,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旁会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看起来很是讨喜。
    蹲下身,他与她平视,脑海中不自觉的拂过两人幼时的回忆。
    那年他一个人在方家的院子里走动,走着走着迎面突然飞来一颗红苹果,直直的砸在他的肩膀上,抬起头,他迎上了一双会说话的眼眸。
    那时候的方明雅才八岁,跟个瘦猴精似的攀在树上,笑眯眯的跟他说:“请你吃。”
    伴随着清脆的声音敲入耳膜,他留意到自己被弄脏的西装,从地上捡起那颗苹果不禁皱了皱眉头。
    他认得她,这个又黑又脏的女孩是方伯伯的女儿,想着方家与父亲在生意上有往来,他随即换上一副既礼貌又温和的面容,对她说道:“快下来,这样很危险。”
    他看到女孩稍稍愣住的表情,还以为她下不来,于是走上去张开双臂:“我接着你。”
    随后明雅真跳下来了,大笑着扑进他怀里,沾满泥土的手和脚就这么毫不客气的蹭在他白色的西服上。
    那个时候他对她的第一印象是——没教养的小鬼。
    再然后方明雅似乎喜欢上了他,总是借机会拿着功课过来问他,他不相信方家会请不起一个家庭教师,可碍于两家友好的关系,他耐着性子教她。
    可方明雅刚从乡下上来,功课落后了同班同学一大截,他必须要从最基本的教起,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罢了,问题在于她那愚笨的脑子,居然连最简单的算数都不会。
    所以他时常忍着火气将一道在他眼里无比简单的题一说就是半日。
    而方明雅也毫无自觉,她来的目的根本不是补习,她就喜欢看着他的模样,嗅着他的气息,还有听着他的声音,所以有一段时间,他听到方明雅的名字便烦得紧。
    卓家是世家,代代从商,如果毫无意外,他的人生应该会遵循父亲的安排,十三岁以后出国留学,二十三岁回来接手卓氏,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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