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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问天遵守诺言,把奥都拉秘密地送回了西域。
在乃马真皇后的周旋下,太子贵由登上了汗位。
拖累家系与窝阔台家系,汗位之争再次拉开序幕。
不久,乃马真皇后病了,应该不久就会累死。飞天堡的一个佣仆去西夏办事,在一个集市上遇到一个白胡子老头,听说他来自飞天堡,问起堡主和堡主夫人过得可好,佣仆说不错,白胡子老头笑了,说缘分天注定,然后翩然远去。
这些有的没的,发生的地点离飞天堡那么远,对飞天堡中的日子一点影响都没有,君问天忙生意,林妹妹忙教子,不知怎么,以后,她真的没有怀孕。
以后的日子其实没有多少精彩,夫妻相处,很平凡,并不是时时的风花雪月,偶尔争吵,偶尔也会为一些意见不同磕磕碰碰,但幸福的味道没有变。
她生气的时候会骂他吸血鬼,他宠溺时,仍然喊她我的小闯祸精,明明都是一把年纪的人呀!
又过去许多许多年,草原中心的湖泊旁边,思碧亭旁边,一个白发的卷发女子安坐着。傍晚,夕阳洒落在湖面上,波光粼粼。湖边的树木中,一座新坟,方方正正,四周载满了松柏。
卷发女子久久地注视着墓碑,光洁的大理石石碑上刻着名字、生卒与立碑日期,有些不同的是,墓碑的另一边,还刻着另一个名字,两个名字紧紧相依着,不离不弃。上面写着“夫:君问天,妻:林妹妹……”
落日西沉,她仍看得出神。
一个俊美的中年男子站在她身后,轻声喊了声,“娘亲……”
她含笑抬头,“哦,慕白来了呀!”
“你又在想爹爹吗?”君慕白温和地替她别好散落在额前的卷发。
“嗯,我怕他性子急,久等我不来,所以过来和他说说话。”
君慕白看到娘亲的膝上放着一张纸笺,上面写得密密的,“娘亲,那是什么……”
“哦,给我爸爸、妈妈写的一封信,也就是你的外公、外婆呀,你的大哥世林就和他们在一起了。好了,慕白,我们回去吧!”她把手放进君慕白的掌心里,留恋地看了眼新坟。
清风在林中穿梭,晚霞从湖面经过,这样一个Bbs。jOoYOO。黄昏,万物安宁而幽静。
她缓缓闭上眼,像是睡着了。
很久很久以前,一个秋日的早晨,一个卷发的年轻小女子昂起头敲开飞天堡的大门,高声说道:“君堡主,你娶我为妻吧!”
俊美而又带着点邪魅的男子深邃地看着她,黑眸如子夜般漆黑。
她的脸上,浮现出一个孩子般的笑容,神秘而又甜美。
“老公,还记得你的诺言吗?”她张开眼,仰望着蓝色的星空。
…………………………………………………
二十一世纪,北京。
上午八点,艳阳高照,大街上满是一拨一拨忙碌的上班族。林家也是一团的忙乱,林书白有个演讲,方宛青要上公开课,林仁兄和李煜今天毕业答辩,君世林参加一个儿童智力大奖赛。
就在一个个衣冠毕挺,准备出门时,客厅中的电话铃响了。接电话的向来是林家名义上的家长方宛青。
“喂……”方宛青的声音很不耐烦,瞅着墙壁上的挂钟,神情非常焦急。
打电话的人停了一下,然后怀疑地问道:“你是北京市XX区XX街XX楼XX室吗?”
“非常正确,你是查户口的?”方宛青女士的音量在提速中。
那边的人猛地吞了一大口口水,“不,我们这里好像有你的一个快寄。”
“快寄公司不是送货上门吗?你们现在有没有职业道德?”方宛青女士火大了,直接咆哮出声,正欲出门的其他几人停下脚步,讶异地看向她。
“是这样的,这个快寄有点奇怪,时间有点久,地点也有点远。”
“你说具体点。”方宛青女士蹙蹙眉头。
“这个快寄的寄出时间按照推算好像是近一千年前,寄信人叫林妹妹,我们现在在……内蒙古的呼伦贝尔草原上考古,刚发现了一个古墓,唉,有些事我们也说不清,你们……能来一趟吗?”
“老林……”方宛青女士愕然地瞪大眼,尖叫声几里外的街区都听得清清楚楚。
不一会,林家所在的小区保安惊诧地看到小区里最受人尊重的林教授一家,像受了什么惊吓一般,疯了似的冲出小区,拦下出租车,慌乱地比划着,不一会,出租车就消失在车流之中。
最近的一班飞机到了内蒙古,又花了几个小时赶到了草原上,在一片密林之中,几道考古红线扯出一个方地,他们屏气凝神跨过去。
一个头发灰白的男子迎上前,用戴手套指指一个紫檀木棺材中的一个被蜡封得实实的包裹,上面清楚地用二十一世纪的简体字写着林家的确切地址,还要电话号码,寄信人:林妹妹。
方宛青抱着世林,一下子泪如雨下。
经过一番周折,林家把包裹带回了酒店,那个古墓也在交涉下,暂时不再开挖。
林仁兄买了把锋利的小刀,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把蜡剥开,里面是个乌木盒,透着檀香味,上好木质,林仁兄缓缓打开盒子,首先跃入眼帘是一道五彩的晶光,几人眨了下眼,看过去,原来是一枚由几颗硕大的粉钻镶嵌着的发环,在旁边是另一枚象牙的发环,盒子的下面铺满了价值不菲的珍珠,在最下面是一封锦帛写的信。
林仁兄颤抖地取出信,递给林书白。
“你念……”林书白空竹不住的扶着椅子坐下,眼中是泪水纵横,方宛青伸出手,与他紧紧相握着。
林仁兄点点头。
“爸爸,妈妈、仁兄:你们好吗?我也不知北京现在是什么时候,可能才是我和问天离开后过去几天,也许是几年,而我已经在蒙古过了六十年,想不到我会过到八十多岁,哇,真的好长寿啊!
上个月,问天走了,走得很安详,也很幸福,他知道我们不是生离死别,而只是一次小小的别离,因为不久我就要陪他去了。他呀,永远的大男子主义,一定是想抢先去为我建一个家,才先走一步的,不然他才不放心扔下我一个到处闯祸。
爸爸、妈妈,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们,这六十年,我过得很幸福,非常非常的幸福,问天疼我、爱我、宠我,没有一天不是快快乐乐过着的。有个悄悄话告诉爸妈,历史上忽必烈的察必皇后就是我的女儿君诗霖,后来我又生了个儿子君慕白,她现在已是江南、漠北名闻遐迩的大商人了,很得问天的真传。
可是不管如何幸福、快乐,还是很想念爸妈,想念仁兄和仕林,仁兄该有女朋友了吧,好像看看什么样子呀,呵,我可是很野蛮的小姑子。
在去和问天团聚之前,忍不住写下这封信,做了这个包裹,如果上天帮忙,说不定哪天考古的发现我与问天的墓,就能把这个包裹送到你们手中了。
呵,我永远都是奇思冥想的。
但谁知道呢,奇迹无处不在,如我和问天的相爱。
这两枚发环,是我常用的,钻石的是问天送我的,按蒙古古礼,应该传给长媳,那就请爸妈送给仕林的妻子吧,象牙的发环是我在蒙古一位极好的朋友送的,她就像邢辉一般爱过我,只是我们无缘,这枚发环就转赠给邢辉,替我祝他幸福。其他的珍珠,给仁兄,是小姑子送给嫂子的礼物。我给爸妈的只有无法言说的爱和想念。
爸妈,谢谢你们生下我,也谢谢你们成全的和问天的恋爱,谢谢你们教育仕林。
最后和仕林说一句话,仕林,你是君家的长子,一定要替爹爹和娘亲好好孝敬外公、外婆,要尊重你现在的爸爸和妈咪,对自己要求不要太高,快乐就好。
仁兄呢,你这个爸爸做得称职吗?呵,辛苦你了!
好像有说不完的话,不再写下去了,我想说的,爸妈一定都会懂的。
爱你们!
不能尽孝的女儿妹妹敬上!“
“她……”听完信,抱着仕林的李煜讶异地问道。
“她就是我的妹妹,也是仕林真正的妈妈——林妹妹。”林仁兄咬着唇,大颗大颗的泪珠从眼角滑落、真是好没天理,比他小的丫头竟然活到八十多岁,比他还先作古。
“老林……”方宛青泣不成声,伏在林书白的肩上直颤抖。
林书白双手哆嗦,眼中去盈满笑意,“宛青哭什么呀,你看妹妹过得有多幸福,他和问天很恩爱,不哭,我们应该欣慰。”
李煜怀中的君仕林轻轻叹了口气,幽幽地看向酒店远处茫茫的草原,他记起了飞天堡,记起了诗霖,还是草原上大片大片的野花,在阳光下闪烁着晶光的湖泊。
爹爹和娘亲真的作古了吗?
林白书一行又重回到考古地,坚持带走墓中的尸骨,他们才不舍得让妹妹和问天落为考古学家们的研究物呢!可是把棺材翻了个遍,却没有发现一根骨头,包裹能保护了千年,照理里面的尸身也应该保存得很好,但哪去呢?
是盗墓人先行盗走了吗?不对啊,盗墓人盗的是宝,不会盗尸身的,不可能放弃包裹的。
没有人知道答案,这就成了个谜。
林家人无奈地回到北京,感慨、唏嘘了好一阵,日子继续。
那邢辉收到林妹妹送来的象牙发环,那一天,她没有上班,一个人回到新闻学院,默默地坐着,从早晨坐到黄昏。
路灯亮起,他走出新闻学院,在站台下等班车,正是下班的高峰,等车的人很拥挤。
“哇,极品帅哥哦!”一身边等车的一个学生摸样的小女生突然直直地看着前方,尖叫一声,同行的其他几个女生忙抬起头,“在哪,在哪?”
“看,看……”小女生指着对面街头一辆泊着的车。
邢辉不经意地随着小女生的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他突地停止了呼吸。
霓虹灯下,一位俊美、邪魅的修长男子缓缓打开车门,跨下车,温柔地扶出一个笑意盈盈的卷发并有着一双大眼的俏皮女子,爱怜地拥住她的腰,两个人说笑着,往远处走去。
邢辉拼命地眨着眼,凝视着那羡煞旁人的背影,眼眶莫名地一热。
是你吗,妹妹,有可能吗?
她没有追上去询问,他只是看着,看着……
班车来了,他随着人流上了车,从车窗中,他仍看到那对身影在走。
邢辉微闭下眼,笑了,唇角温和地弯起。
他不想知道答案,但他知道,不管身在何处,妹妹一定都会过得幸福,因为她的身边永远有一个深爱她的男人——君问天。
这就够了,相信有一天,也有一个真正属于他的林妹妹从天上掉下来,对他笑靥如花。
北京的也默默深了,然后,就是凌晨,东方发白,太阳初升,又有许许多多的希望在绽放,结果……
传奇就是奇迹,她会持续多久,无人得知,但只要他们幸福,答案重要吗?
良缘没有形式,懂得把握就能恒久。
亲们,你们说对吗?
番外一,爸爸未成年(上)
林仁兄一直觉得老天对他不太公平,瞧瞧班上的同学,现在哪个不是独生子、独生女,偏偏到他出生时,还有个不识趣的小丫头硬巴巴的跟在他身后,与他一争父母的关爱。
偏偏又不是王子与公主,还叫什么龙凤胎,听着多怪异!
方宛青女士对他耳提面命的一句话是:仁兄,你是哥哥,让着点妹妹。
对,对,让着妹妹,好吃的、好玩的都先让着妹妹,好看的笔记本和书包都要让妹妹先挑,爸妈出去旅游、参观、看剧,如果只能带一个小孩,那么永远都是妹妹,他是男子汉,留在家里看家。有许多时候,他觉得他不像是男子汉,而像是条看门狗。
为了强调妹妹的地位,还特地给妹妹取名叫“妹妹”,不过,这个名字倒是让他的童年、少年,就是现在,都过得非常有趣味。
把妹妹与《红楼梦》里的林黛玉MM相提并论,是林妹妹永远的痛,却是他永远的快乐。
所谓快乐与委屈总是并肩作战,他想想也罢了,大男人不和小女子计较,再说毕竟是自家妹妹,也没让给外人。现在那个小丫头翅膀硬了,居然被一个一千年前的男人给拐跑了,午夜梦回想起与小丫头的前尘往事,他都有点后悔当初应该多让一点小丫头的,现在想让也没机会了!那个小丫头不知是不是为了弥补从前抢占了他许多的幸福,很大方地把他的小外甥仕林留给他做儿子。
哇,二十四虚岁的爸爸,有一个六虚岁的儿子,还是那种比当红的童星都俊都可爱的儿子,这世上能有谁比他更幸福、更虚荣?
其实,林仁兄觉得自己也挺帅,一八0的个子,长腿,阔肩,倒三角的体型,肌理清晰,面容英俊,举止潇洒,又不属于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一类的,他从幼儿园到现在的研究生,读的都是名校,成绩都是前茅,按理像他这样的男生,后面倒追的女生应该排成队。可不知为什么,队没排成,稀稀落落的有几个,却都属于恐龙级的,吓得他走路都不敢随便回头。
有几个相处得不错却名花有主的女生爱和他打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