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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林城依着沙漠,人口不多,本是越殷的土地,如今已纳入芸姜境内,原先住在这里的越殷人都携家带口翻越沙漠逃去了越殷,如今这里除了殷爵炎,住的几乎全是芸姜百姓。
殷爵炎无疑是聪明的,他忍割肉之痛,可也是割的越殷最劣质的肉。在长林这样的地方,人们只能谈得上过活,却过得不好,燥人的气候将这里变成了一座土城,无所谓美景,又因为夹在两国之间,无所谓安居,乐业。
已经有些人拖家带口地准备离开长林,他们有些人要向东南走,那是芸姜腹地,可还有少部分人,他们明明是芸姜人,却要冒着在沙漠迷路的危险悄悄逃往越殷。
芸姜昔日傲然天下,如今却到了连自己的百姓都要逃往别国的地步,莫忧觉得这就是宇文琨治国最成功的地方。没有人敢忤逆他,实在看不下去了,要么悄悄反,要么悄悄逃。
莫忧不把长林城中的人逃往越殷一事看在眼里,因为她一直觉得女人如衣服,国籍如女人,自己过得好才是最重要的。而阿良作为那么正经死板的芸姜人,也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莫忧只能理解成这是因为他的心已经向着越殷了。
而莫忧也发现,楚朝文在自己的去处问题上也充分体现了他对越殷的偏爱。
可他越偏爱,莫忧就越犯愁。
“我是不是该先斩后奏,先偷匹马悄悄跑去烨城等着?”她煽动几下药炉子里的火苗,小声嘀咕着。
司邑青不知何时出现在她身旁,俯视着冒泡的乌黑汤药:“嗯,这是个好主意。”
药炉矮小,所以莫忧半蹲在地上,她仰头看了一眼,不想说话。谈天说地东拉西扯的法子用过了,她现在想换个法子。
“你不知道么?”殷爵炎也忽然出现,往常冰冷的语气此时竟带着些微莫名的得意,“莫忧不会骑马。”
她不说话,熟练地在手上衬了块帕子把汤药倒进碗里。
司邑青眉眼全是融融笑意:“我可以教你。”
她端起药碗还是不想说话,可不得不开口:“不劳烦,我会让赵闻教我。借过。”
赵闻,从重逢那时起她就一直这样叫楚朝文。
因为叫哥哥吵架时她会输了气势,可楚朝文三个字总让她害怕他会像小时候的楚朝文那样讨厌她。就像她也只把锦瑟叫南杏,“锦瑟”于她而言是陌生的,而“南杏”不同,那还是她取的名字。
园子里荒芜的只有干得一捏即碎的黄土块,以及她和楚朝文。楚朝文端着药,迟迟不喝,严厉地对她道:“没有商量的余地,你必须回晗阳。”
“不去,我要去烨城,你们休想甩掉我。”
“你不能去。”他仍很虚弱,语气却颇具震慑。
莫忧和他从来好好说不了几句话,小时候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她叉腰:“我就要去!”
“你……”
可他们们还没来得及吵得更厉害,就被不速之客打断。
一个蒙面人从园子的墙头一跃而下,手中的剑寒光闪闪。
这是莫忧头一回遇上刺客,她完全不知该如何是好。
电石火光之间,她只知道楚朝文身上余毒未清,四肢使不上劲,连站着也是为了强装身体恢复得好,更何况此时他还未佩剑!
她想大喊,想快引来人。
可刺客比她快得多,身手矫捷地从墙头落下脚尖轻点地,惊起薄尘,目的毫不掩饰,持剑直指楚朝文飞身而来。
来不及思及其他,莫忧从来都不知道自己也能反应这么快,她一把将楚朝文推开,迎上剑尖。
黑巾上方刺客的双瞳张大,她在他眼中看到惊愕,却转瞬变得阴毒凶狠。
显然,这个刺客不懂滥杀无辜是什么意思。
在剑即将刺向她的那一瞬,她恍然想起,自己也曾替司邑青挡过剑,可惜次持剑的不是楚朝文,她定会被刺个对穿。
楚朝文惊呼的时候,她紧紧闭着眼,觉得自己真是挡剑的好命。
曾经,她守着母亲离她而去,老爷不喜欢她,夫人更是恨她,她从小就是个讨人嫌的孩子。可现在不同了,有人事事关心她,挂念她,除了他们,她什么都不在乎。
或许她还是在乎被刺一剑到底有多痛的,但那也不重要。
顷刻间的天旋地转代替了想象中的疼痛,她不知被谁抱住就势转身。衣带飘起的声音入耳,她只是想,原来,她也有被人挡剑的好命。
可紧接着护着她的那人一声闷哼,让她心中陡然一颤。
“司邑青?!”楚朝文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一幕。
莫忧睁眼,抬头,震惊地看着司邑青因痛苦而戾气深重的脸。
司邑青紧紧抱着她,用后背替她挡下刺客的一剑。刺客拔出剑时他沉闷的鼻息混着阿良赶来的脚步声响,还有锦瑟的惊呼,一切的一切,都让莫忧不知所措。
刺客转而又一剑向楚朝文刺去,被阿良挡开,二人缠斗起来。这时殷爵炎也赶到,见司邑青紧紧拥着莫忧,正欲愤然上前,又见司邑青后背的一片血红,终究止住脚步,愍然将头别开。
园中慢慢围起了不少侍卫,刺客见再无可能伤到楚朝文,他逼开阿良,轻身跃上高墙恨恨的回头看一眼,越墙逃离。
司邑青无力地压在莫忧身上,莫忧支撑着他倒在地上,抚过他后背的手上鲜血淋淋。
阿良带上侍卫追着刺客而去,锦瑟和殷爵炎走到她身边,只见地上一滩血迹迅速晕开,伤势之重让他们无不惊讶。
“莫忧。”司邑青喘息着,唇色泛白,额上冷汗淋淋,却是笑着抬手温柔地抚上她的面颊。
不知何时她眼前已被泪模糊,她带血的手捧着司邑青的手,喉头哽涩,只能点头应道:“嗯。”
原来,她不止有楚朝文和锦瑟,这世上,还有一人关心她,愿以性命为代价护她平安!
司邑青张嘴还欲说话,却哑然,失血过多让他意识开始模糊。
白芷匆匆赶到,被一地鲜血惊住:“天!”
她忙从随身的针囊中抽出几支银针,三两下先给司邑青止住血,转头朝莫忧吼道:“还抱着他!再不施救就来不及了!”
莫忧这才回神,松开已经陷入昏迷的司邑青,抹着眼泪让赶来的下人将他送至房内救治。
园中角落的尘土被风吹起,迷了眼,眼泪更加止不住了。她脑中轰鸣一片,害怕地站在风中黄沙里,不停地掉眼泪,不停地擦眼泪。
锦瑟扶着楚朝文走到她身边,未说一句话。楚朝文捂着胸口不停咳嗽,他气恼过甚,却说不出一句重话。
天气燥热,莫忧却全身发冷,脚下的血泊让她浑身寒颤。
那是她从来都瞧不起的司邑青,是曾今站在烨城街头目光漠然的人,更是她在晗阳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时时提醒自己,她不会在乎的人。
可清冷月色中,晚风起,他伴着飒飒竹叶声,站在石桥上等她,诱她上前。
他满脸泪痕,阴狠地保证:“莫忧,相信我,要不了多久,我定要他挫骨扬灰!”
温暖的手掌覆在她的手背,他说:“我想你。”
他还向锦瑟发誓,会一辈子护她,爱她。
他说:“莫忧,你愿信我吗?”
锦瑟在一旁轻出声,将她唤回神。
她猛然想起,那个答案,她还没给出。
黄沙又被吹入眼,她抬臂擦了眼泪朝正在救治司邑青的房间快步奔去。
他不能死,不能死!
此刻,这是她唯一的念头。
作者有话要说:
☆、开虐(想不到霸气标题了)
天上的老头又和莫忧开了个玩笑,以至于经历了大起大落后,她觉得自己整个人就是个笑话。
而她沦为笑话,不过用了几天。她只叹,一切都来得太快了。
烨城传来轰动天下的消息时,司邑青被救回才没几天。白芷抹一把额际的汗告诉莫忧,他差点被贯心而入,若再刺偏一点,就没得救了。
在司邑青昏迷时,莫忧一直和他十指相交握在一起,她也是事后才发现,没有人前来将他们分开。
二十余载年华,莫忧第一次如此迫切的想要留在一个原应该与自己无关的人身边。
他不是她的血亲楚朝文,也不是伴她孤寂中成长的锦瑟,而是一个原本与她毫无关系的人。
他们在不同的地方出生,在各自的年少成长,直到他们在同一个地方相遇。他们互相利用,纠缠不清,而后各自分道,最后依旧聚在一起。
情字,令人琢磨不透,却又妙不可言。
楚朝文和锦瑟沉默的态度让莫忧高兴不已,可余光中一袭黑衣,偶然瞥见的不明神色,她却只能无视。
她给出了答案,她愿意相信他。
“你看,我还是不得不和你纠缠下去,真是天意。”
司邑青躺在榻上不以为然,捂着心口说,这可是挨了一剑换回来的,哪是天意,是他争的。
要莫忧不厚道地说,那一剑他还是挨的很值。就连楚朝文中毒的疑团也因着这一剑,迎刃而解。
阿良没有追上刺客。
可楚朝文说不止知道是谁派来的,他甚至还认出了那刺客是谁。他说出刺客的名字时,莫忧绝对是在场最震惊的人。
李弘誉。
莫忧绝没想到会是他。
她一直以为他还是初遇时,善意招呼她要在烨城玩好的彬彬公子,和女子说话都会略生颊红的矜贵子弟。不曾想,他会变成这样,行刺时心狠手辣,为达目的,还想要一剑取她性命。
莫忧还存一丝怀疑:“就算是李秉派来的,你怎么就知道一定是他?”
楚朝文和李弘誉是表兄弟,可他甚至没有叹惋一声:“就是他。”
一切真相大白。
宇文琨暴戾无道多年,终于怪疾缠身,一日不如一日,芸姜朝野的争权夺势越发明目张胆。
李秉先是毒害楚朝文不成,便派了身手卓群的李弘誉来行刺。
莫忧幽幽想起阿良说过的话,谁都不是以前那样了。
烨城的风云诡谲没有让她生畏,她反而更觉得烨城非去不可了,现在她想要守着的不已经不止两个人了。
笑往生,但求莫忧。
她可以不怕,但到了这一步,她怎能莫忧。
谁都不是以前那样了。
宇文琨的病危似乎令所有事都变得不一样。
楚朝文余毒未清,便要启程回烨城,司邑青身体未调理好,也拖着伤体开始准备回去。
男人真能折腾,这是莫忧微不足道的劝阻后得出的结论。
他们迫不及待要回去和李秉折腾,莫忧劝阻不下,于是坚持要和他们一起走。
楚朝文,锦瑟,阿良,殷爵炎都反对,只有司邑青对她说:“莫忧,跟我走。”
在烨城还没有传来消息时,他就说愿意帮她。
那时白芷端着一盆血水和换下的带血纱布走开,屋里只剩他们两个人。
她暗想,白芷这样尽心救治,至少说明锦瑟并不反对她和司邑青在一起了。
可也一定不会同意。
她想收回和他交握的手,他不肯,最后牵动伤处,她只好安分下来。
司邑青疼得直怪她爱替人挡剑,在芸姜皇宫时是这样,在长林也是这样。可她并不觉得这就是自己的一技之长,因为她也就在两种情况下才敢替人挡,才会替人挡。
楚朝文拿剑和楚朝文被刺。
“他们,对你很重要?”司邑青问。莫忧也明白他们指谁,他们,就是她的亲人啊。
她点点头。
“可他们不让你去烨城,怎么办?”
她满面愁容。
“或许,我能帮到你。”他狡黠一笑,“过几日我们悄悄启程,等他们察觉时,已经追不上了。”
稍不留神,莫忧又发现了他狡猾的一面。
总的来说,司邑青性命无碍,莫忧觉得心头是甜的。
她心头一甜,难免想得越来越远。
她想象着今后完全说服楚朝文和锦瑟后,他们光明正大的携手,她要求不多,只要他每天都能说一句好听的情话就行。聘礼也不需要多隆重,但是一定要有,最好全是金银珠宝什么的。嫁妆就算了,她不想太破费,就让楚朝文存着以后娶媳妇用吧。
想得更远的是,她还开始思索新婚之夜该和新郎官儿说什么体贴话,无奈她实在不是个体贴人,而且,这个时候就想到那么远,真是羞红了她比城墙还厚的脸皮。
于是跳过成亲,她又想像更遥远的事情。
他们要生几个孩子呢,太多了她不会带小孩怎么办?
家中后院要种些什么呢?
最好满园素色丁香,花期至,她可以抱着树干摇啊摇,然后指着树下的他说,你看,头发都白了,我们这叫不叫白头偕老啊?
娘要她把自己的头发看好,莫让人取笑了去。
然后,然后他们就真的白头偕老了,但不会让人取笑,只会让人羡慕。
“在想什么呢?”每次见她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