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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着想着,我再也想不下去了。那团乱麻更加盘根错节,彼此纠缠不休。我隐隐知道自己在做一件事情,逃避。其实,我不过把自己内心深处最相信的两种情况排除在外了,拼命地去把事情往我期望的方向去想。因为那两种情况,我都承受不起。
哪一条路都是死路,我走进了一个断崖。
我就躲在阁楼里。不知过了多久。仿佛这里是我的监狱。仿佛我把自己放逐到了荒芜之地。
“白露,你应该去上学了,看姗姗多坚强。”连妈妈也终于看不过去了。
“姐,我又开始继续排练孔雀舞了。”姗姗说,“你总要走出来啊?难道你打算一辈子窝在这里吗?”
“都一个月了,你们老师给我打了很多次电话。”
原来我已经一个月没去学校了。
我抬起头,看着妈妈和姗姗关切的目光,说:“对不起……”我的声音有些干哑,可能是太久没说话了,“妈妈,我没办法像姗姗,毕竟我不是她。”
姗姗抱住了我:“乖乖跟我一起上学,好不好?”
我用平淡的、死灰般的声音说:“恐怕不行……我要休学。”
这么几句话,我感觉费了很大的力气,然后我又不想再开口了。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什么都不想说。妈妈和姗姗还在劝说我,但是我就是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妈妈叹了口气,把姗姗拉走了。
“也许,她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妈妈说。
在我的世界里,已经失去了时间。每一天我都觉得特别长,长得像一生,但是晚上却又倏忽而至,让我有些猝不及防,就像是死亡降临,索命的鬼套住了脖子,吉时已到,半分不能拖延。
很多同学都来看我,那热情的样子就像小时候学校组织大家去科技园看恐龙标本,然后他们在我面前说些个不痛不痒的话:“要坚强啊!”、“我们都等你一起上学呢!”、“我知道你很痛苦,哭出来吧,哭出来会好些。”就好像给笼子里的猩猩扔些吃剩下的瓜子皮,权作消遣。我就这样成了展览品。偶尔,我也会冲他们礼貌地笑一笑,因为我觉得他们假惺惺的样子很幽默。有时候,我也觉得很悲哀,因为我没有什么朋友,像我这样灰暗冷漠的人不配拥有朋友。然而,所谓的发小、生死之交又怎样?
有一天,他来了,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想起他来,所以他进来的时候,我有些恍惚。原来忘记一件痛苦的事,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经历一件更痛苦的事。
阁楼太小了,轩朗是弯着腰进来的,我撇过脸去,不想让他看到我。他坐在了我前面的一张椅子上,注视着蜷缩在地上的我,什么也没说。
过了很久,他说了一句话:“可以抽烟吗?”我不理会他,他翘着腿点燃了一只烟,样子悠闲而惬意。我真不知道他是干什么来的。
过了一会儿,轩朗忽然站了起来,冲窗帘走去。
“空气不好,通通风。”他说。于是,他一把拉开了窗帘。
刺眼的阳光照射了进来,我双手捂住了脸:“别开!”
可是他不理会我,又把阳台的门推开了,一股新鲜的空气涌了进来,带着秋天果实成熟的味道。他就站在那金黄色的光里。
我怒视着他,可是他好像浑然不觉,在阳台上舒展着筋骨。
“来,今天天气很好。”他转身冲我伸出了手。我扭过脸去不理他。
就这样,轩朗成了我们家的常客。只是不知道,他是来看我的,还是来看姗姗的姐姐。然后,我忽然产生了一种极大的负疚感。爸爸才刚刚去世没多久,为什么我竟然有心思想这个问题。我不可以让爸爸以外的事情占据我的心,不可以让那份痛苦随着时间而变淡,不可以背叛爸爸,绝对不可以。
我在努力地维持着一成不变,可是轩朗却越来越放肆。
刚开始,他不过是在我的阁楼里抽烟喝酒而已,后来他开始乱翻我的书与画册,现在又打开了我留声机里的音乐。
最过分的是,他把那些“小弟”都带来了。一堆男生挤在我的小阁楼里,吵吵嚷嚷,乱七八糟,完全无视我的存在。然后,“猪肉”嫌无聊,竟然拿出了扑克,他们席地而坐,打起了扑克,满口粗俗的脏话,让我有一种身处廉价而肮脏的地下酒吧的感觉。
我忍无可忍,本来我想证明自己无论怎样都可以不受干扰,但是他们已经超出了我忍耐的极限。我感觉一阵烦乱郁闷从胸口直接升到了头顶,“砰”得一声爆炸了。
“出去!”我终于站了起来,下了“逐客令”。
在他们还在惊讶的时候,我随手拿起地上的一切,不管是书、枕头、剪刀、相框……通通向他们砸去。“猪肉”第一个身手敏捷地冲出了我的小阁楼,顿时,这些男生们抱头鼠窜,纷纷跑了出去,我的小阁楼终于清静了。
“你也出去!”我转头不客气地对在一旁翻看我黑胶唱片的轩朗说。
“不留我吃饭吗?”轩朗笑着说。
我拿起手边的东西,向轩朗扔去,轩朗伸手接住了,是我和姗姗儿时的芭比娃娃。
他低头看着芭比娃娃:“咦,这种娃娃就是用来脱衣服的吗?”
我怒不可遏,又拿起了一个杯子,向他砸去。他一偏头,险险躲了过去。
“好,好,我投降,这就走!”轩朗举起了双手。
“小美女我就带走了!”走到门口时,他冲我摆了摆芭比娃娃。
我又扔过去了一个枕头。
作者有话要说:
☆、Hotel love
阁楼再也呆不下去了。以前,这里是我的监狱,也是我的避难所。我就像深海中的水草,只需要一点点能量,半死不活地在海底浮着。我感觉不到自己心脏的跳动,我吃的很少,连水也不怎么喝,把生命需求降到最低。这样,才能维持我心如死灰的状态。
然而,轩朗搅乱了我内心的沉寂。我怒不可遏、烦闷不已,感觉自己就要爆裂了。强大的痛苦一波又一波地侵袭着我,我再也无法用平静来压制这山洪海啸般的情绪了。于是,我穿好衣服,梳洗装扮,走下楼来。
看着妈妈和姗姗关切的目光,我于心不忍,告诉她们,我想去散散心,马上就回来,让她们不要替我担心。姗姗要陪我去,我拒绝了。
“或者,你可以叫你的那个朋友一起去。”妈妈支支吾吾地说。
“啊?”我一时有些诧异。
“那个男孩……叫轩朗吧,他又来过好多次,只是没有上去看你。”妈妈说。
“以后不要让他来了,妈妈,你不知道吗?他是我们学校最坏的学生!”
“好学生长大了不一定就是好人。你的朋友太少了!”妈妈拉住了我。
“可是他的朋友太多了。”我甩开妈妈的手,走出了家门。
我坐着公车,漫无目的地在城市里游荡,到了一个好听的站名,就下车来走一走,或者换上另外一个公交车。公车上大多数人是独自站着或者坐着,他们低着头打着盹或者玩着手机,不用和人应酬搭讪的时候,每个人才显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原来大家都是那么疲惫,原来大家并没有他们显示的那样精神饱满、活力充沛,原来这世上还是不开心的人多。
中午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强烈的饥饿感,于是,我不远万里的跑到那家世界第一的煎蛋店。走到门口,我渐渐地收住了脚步。店门口的牌子被摘了下来,歪倒在地上,落着灰尘,店里有许多装修工人正在把这家店重新装修。
清淡简约的画被摘了下来,洁白的墙面贴上了金黄与大红的装饰,门口一个崭新的牌子就要被挂上了。三个滚烫的金色大字灼烧了我的眼睛——“鸿宾楼”。
高坤的话在我心里响起。
“不过这家店生意冷清,怕是难以支撑下去吧。”
“如果那家店倒闭了,恐怕就没有人知道世界上有这么好吃的煎蛋了。”
在店门口站了很久,早已饿的七荤八素,我走到了旁边那家店,点了青菜和米饭。我向老板打听煎蛋店的下落,老板冲我礼貌而客气地笑着,说,不知道。哦,我点了点头,这早已不是“远亲不如近邻”的时代了。
吃完午餐,我又开始了一天的流浪。晚上,我来到了学校,然后我没有看学校一眼,笔直地向高坤带我去的那家酒吧走去。
一口酒喝下去,胸口火辣辣的,有一种烧灼的感觉。刺激和晕眩“腾”地升上了头顶,鼻子有些酸。
“我知道你可能会关门,可是你为什么关的这么突然,也不和我打声招呼?”
我对着熟悉却从未聊过天的煎蛋店老板说,他好像冲我苦笑了一下,什么都没说。他就是这样,不爱多说话,不管受了多少委屈或是遭受了多大的困难,都不发一句怨言,只是简简单单地苦笑一下。他现在就对着我做着这个表情,好像是在说:“对不起,可是,我该怎么通知你呢?”
对哦,老板,为什么我没有留下你的电话号码呢?我觉得其实我们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
是哦,你是个害羞的大叔,而我天生就是一个冷漠的人。
再多喝几口,脑袋就有种木木的感觉,感觉神经也跟着迟钝了,可是眼泪却很轻易地流下来了。
干杯,大叔!
干杯,世界第一的煎蛋!
喝着,喝着,世界变得朦胧了。
爸爸,你那一天是带着怎样的心情独自喝酒呢?
为什么嘴里喊着家,却又不回来呢?
你寂寞吗?
你害怕吗?
不怕,不怕,
有我们在。
来,爸爸,女儿陪你喝。
我把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要了一桌子的酒,然后,我对着空气举起了酒杯。
爸爸,干杯。
我一口气灌下去,竟然什么感觉也没有,看来是喝多了。我在心里胡思乱想。
然后,我的眼前就出现了轩朗。他站在我身前,黑着脸,手里拿着一个酒杯,样子有些可怕。我看看自己手里,什么都没有,肯定是刚才被他拿走了。
“还给我!”我冲他伸出了手。
可是他却仰头把我的酒喝干了。
“混蛋!”我骂着他,又拿起了一个杯子,还没放到嘴边,就被轩朗夺去了。
“你想干什么!”我怒火中烧,不管不顾地拿起另一个酒杯。
轩朗仰头喝光手里的酒,将酒杯直接扔到了地上,一把夺过我手里的酒杯,再次喝干了里面的酒。
“有本事你就全喝完!”我被彻底激怒了。不顾一切地拿起酒杯就往嘴里灌。可是轩朗一次次地夺过我嘴上的酒,喝光,扔掉杯子。霹雳巴拉地碎酒杯惊吓到了周围的人。一个酒吧里的保安冲了过来,但是被大堂经理拦住了,不知在说些什么。
一桌子的酒全都被轩朗喝光砸完了,我们周围成了无人区。很多人在不远处对我们指指点点看热闹。
“是不是不尽兴?”他冲着我冷笑。
“你想怎样?”我对他怒目而视,但还是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可是他对我可怜巴巴的样子完全不为所动。
“想做点更刺激的。”
轩朗掏出一打钱来,扔到桌子上,一把拽起了我,我使劲挣脱却挣脱不开。他像提起一个玩偶一般,直接把我扛在肩上。我头朝着地,觉得天旋地转,但是还不忘奋力挣扎,努力对着他拳打脚踢。他用力拍打了几下我的臀部,向酒吧外面走去。
轩朗把我塞进了一辆汽车里,我倒在座位上,迷迷糊糊失去了意识,看来喝得真的有点多。
不知过了多久,轩朗把我抱起来的时候,我看到了满天的星星,夜风凉丝丝地吹在身上,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激灵。
“这是哪?”我浑身无力,只能红着脸,任由轩朗抱着。
“都到这儿了还装什么?”轩朗嘲讽地说,嘴角挂着一丝冷笑。
我茫然地看向四周。附近的小商贩很多,满地的垃圾堆在地上,很多穿着暴露的女人抽着烟,灰头土脸的民工模样的人在路边摊吃着东西,隐隐能闻到臭水沟的味道……我们的面前有一座寒碜的宾馆,油漆掉了颜色,墙面不太干净,有着大片说不清是什么东西的黄色污渍,只有硕大的霓虹灯招牌在黑夜里闪烁着。
“hotel love”
像极了欧美或日本电影里廉价而肮脏的情人旅馆,而轩朗就抱着我大步朝旅馆走去。
“你,你……”我气的哆哆嗦嗦,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怎么了?你一个人在酒吧喝酒,不是就等着什么男人把你带走吗?”
我想要从轩朗身上跳下来,可是硬是使不出力气。旅馆里灯光昏暗,几乎看不清人的模样,只有围成桃心状的红色彩灯在狭小的走道里显得触目惊心。三三两两的男女从这里出入,一看就不是正经人。男人身上纹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