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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与花鬼-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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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热也要裹着卫生纸,太痒总也忍不住要抓,抓烂了再贴一层卫生纸。除了她的姗姗,对任何事都不上心的妈妈终于忍无可忍,把我抓去了医院。
  “怎么可以裹卫生纸?这么热的天!”医生很生气。他说我吃东西过敏了,所以脖子上才长满了疙瘩。本来没什么事,但是抓烂又裹上卫生纸,整个脖子都发炎了。听了医生的话,我自豪地笑了,原来我不是鸡脖子。
  吃东西过敏?我知道是什么!
  是姗姗爱吃的田螺!邻居李阿姨最会炒田螺,每次炒好都要给我们一盘,因为她也喜欢姗姗。姗姗用涂着红色指甲油的小手拿起田螺,撅起小嘴一吸,那样子很诱人。吃呀,姗姗大方地把田螺拿到我们中间,好像田螺是她请我吃的。于是,我也学着姗姗的样子吸起了田螺。这味道很鲜,鲜的像是活蹦乱跳的生命。卡擦卡擦,嘴里怎么有小石子?姗姗告诉我,那是田螺妈妈肚子里的小田螺。
  我想起来了,李阿姨带我们去草地里抓蚂蚱,然后又烤来给我们吃。这田螺一定是李阿姨那透明大杯子里的。我观察了它们很久,它们总是在玻璃杯里面的水里睡觉,有时翻出的白色的肉吸附在杯子上,也许就是我嘴里正在嚼着的这块。李阿姨说,不要买外面的田螺,他们的田螺是死肉,我这儿是活的!鲜,总是和活在一起,生命是鲜活的,而新鲜,就是刚刚死去的生命。
  也许让我过敏的是青蛙腿。全家人都爱吃青蛙腿,妈妈托李阿姨帮我们做。李阿姨送来了一盘子青蛙腿。一盘子腿!我告诉他们不要吃,李阿姨家的青蛙是怪物。一只青蛙一张嘴,两只眼睛,八条腿!李阿姨家的青蛙有八条腿,我亲眼看见的。它从李阿姨幽暗潮湿的屋子里蹦了出来,多长了两条腿并没有让它更加灵活,它东倒西歪、慌不择路,用突兀大眼睛无神地瞪着我。他们吃着青蛙腿,说我撒谎,世界上没有八只腿的青蛙。
  也许是那盘牛肉,晚上我梦见了那头牛在流泪。
  从此以后,我被噩梦缠身,我梦见很多诡异的画面,人面猪,马面人……
  从此以后,我不吃鸡了,也不吃海鲜和牛肉了,渐渐地我再也不吃小动物的肉了。                        
作者有话要说:  

  ☆、梦中的鸟

  我蜷缩在钢琴教室的一角,躲在垂地的绿色窗帘后面,满眼的绿色包围着我。我靠在墙上,星星点点的光从窗帘的缝隙中照射在我紧闭的眼皮上,就好像绿色的湖泊上反射着粼粼的波光。
  我不想回教室,也不想和人说话。幸好,今天中午没有人来钢琴教室练琴。我好像是醒着,也好像睡着了,思维像断了线的风筝,东游西荡,有时候也像一团乱麻,但我并不强迫自己理清它。
  餐厅里的事情,我一点也不愿意再回想。到底是谁把我的饺子换了,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了。是谁并没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恶意,我吃下去的是恶意。我猛然睁开了眼睛,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我向前挪了挪身子,背贴在冰凉的落地窗户上,双手抱膝,闭上了眼睛。在一个小角落里环抱着自己,是我觉得最安全最舒服的状态。所以我喜欢在阴冷清爽的雨天,或者有阳光的冬天里,坐在隔着纱帘的窗台上看书。我希望自己永远活在下着雨的清晨午后,我希望活在书里,我希望不用去上学,我希望自己只是一株植物或者一只鸟……
  隐隐约约,总感觉背后的玻璃上有一团阴影。我回头去看,不规则的菱格纹厚窗户上出现一个人形,熟悉的人形,是我自己的影子吧?我把头伸过去,贴近窗户,那个阴影也向我贴近。它有着和我一样的骨骼,一样的五官,它裂开嘴冲我笑,她浑身上下都是羽毛,它的皮肤泛着蓝光……我尖叫了一声,影子瞬间消失了。
  是错觉吗?我摸摸自己的脸,光滑细密的肤质,我低头看看自己的手臂,单薄得几近透明的皮肤上可以看见青色的血管。我长出了一口气。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门外的黑色夹缝中,伸进来一只长满羽毛的翅膀!
  “白露,你在这儿吧?”姗姗推门走了进来,穿着七彩羽毛服装。
  我松了一口气。
  “你怎么一个人躲在这儿?我找了你一中午!”姗姗埋怨地说。
  找了我一中午?难道姗姗知道了我在餐厅发生的事情,所以满世界找我?我的心里有些感动。
  “怎么样?”
  姗姗神采飞扬地转了一圈,让我看她的服装。
  “我们要跳孔雀舞,今天试装。哦,只有我一个人是孔雀,她们都是群舞,普通的鸟”。姗姗得意洋洋的说。
  咔嚓,好像是秋天干枯的树枝断裂的声音,在我的心里响起。
  “你找我干什么?”我笑着问她。
  “嘘!”姗姗用她修长的青葱般的手指晃了晃,摆出了一个孔雀般的舞蹈姿势。
  我知道她又要“表演”了。她找我,找了一个中午,只是为了找一个观众。
  “姐,给我配乐!”姗姗瞥了一眼钢琴。
  “弹什么?”
  “随便。”姗姗说。
  是啊,随便,无关紧要。我不过是配乐的,而姗姗才是台上的主角,是万众瞩目的焦点。
  我坐在钢琴前,轻轻地扶起钢琴盖,弹了起来。
  理查德的《梦中的鸟》在我的指尖轻柔的流淌。姗姗舞了起来,她从来都不故作娇媚,可是她的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就是最明艳的春光。她的人很美,舞也很美,是人们想象中最美丽的孔雀。这曲《梦中的鸟》配孔雀舞再合适不过。可是我却不自觉地想到了鸟类隐藏在美丽羽毛下面的鸡皮疙瘩还有那狰狞的骨节突出的鸡爪子……其实孔雀也不过是只鸟,人们欣赏她的美,却忽略了它的丑陋。
  姗姗酣畅淋漓地跳完,问我怎么样。其实她并不是询问,而是要求得到毫无悬念的赞美。
  “很美。”我说,没说后半句。很美,但却并不真实,至少是片面的。
  一声口哨传来,我看向门口,轩朗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这里的。他靠在门上,一边鼓掌,一边盯着姗姗看。姗姗似乎并没有怎样吃惊,她风度飘飘地冲轩朗欠欠身,像是舞台上的名伶。
  轩朗毫不掩饰地一直盯着姗姗看,像是发现了什么稀世珍宝,满脸惊喜。姗姗也感受到了轩朗的目光,一点也不羞怯地笑了起来。
  “偷听就算了,还偷看!”姗姗那手指点了点轩朗,样子妩媚而可爱。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刚才跳舞的时候。”轩朗一本正经地说。
  “你看过我跳舞?”
  “没有……好像是做梦的时候。”
  姗姗又笑了起来,“这么大的人了,还说这么老套的台词,也不害臊啊?”
  轩朗并没有分辩,摇着头笑了笑,把目光转向了我。
  “想吃什么?”他问我。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或者说想揍谁?”轩朗把手弄得格拉格拉响,一脸满不在乎的神情,“听说你中午没吃饭”
  姗姗笑着说:“是你自己不打架就浑身不自在吧?别拉白露下水!”
  我站起身来,一言不发地往门口走去。从轩朗身边经过的时候,他终于站直了身子,一手撑在门上,挡住了我的去路。
  “不要不说话,行吗?”轩朗的声音好像有些微微的怒气。我侧过身,冷冷地看着他。
  “我们已经分手了!”我提醒他。
  “分手了就要做陌生人吗?”
  我知道,在他的世界里,恋爱分手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就像喝水一样,但我不行。分手了,我就不会再和他做朋友,甚至不会再说话,更不需要同情。
  “我说过,不会再来找你,希望你也一样!”
  “你是在命令我吗?”他一动不动,丝毫没有让开的意思。
  我为之气结,只好转过身,一言不发地回到原先的小角落,双手抱膝坐了下来。
  姗姗好奇地看着我们,好像还不习惯从一个表演者变成观众。
  轩朗大步流星地走过来,半蹲在我面前,好像想说什么,但最终又气恼地闭上了嘴,眼睛从我身上移开,看向别处。沉默了一下会儿,他摇着头苦笑了一下。
  “我认输,你想怎样就怎样。不过,这次你的事我来摆平。”
  “不用了。”我冷淡地说。
  “我不是在问你意见,这是条件……”他沉默了一下,声音有些低沉,“分手条件。”
  “你要怎么摆平?”我抬起头来看他。
  “这你不用管,你就告诉我是谁。”
  “我要自己动手。”
  轩朗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只有一个人——”
  “谁?”
  “你。”我的声音没有波澜起伏。
  轩朗吃了一惊,然后笑了,不在意地说:“好,你想动手就动手吧!”
  我的双手搭在了轩朗的肩上,嘴唇凑了上去,冲着他的肩膀上狠狠地咬下去,用上了我所有的力气,咬得牙齿失去了知觉,咬到嘴里有了一股血腥的气息,轩朗一动不动,像个木头人一样僵硬。
  我松开他,头也不回地跑了,他没有再追出来……姗姗也没有……明天他们会不会已经成了男女朋友?
  你在我心上留下了一个吻痕,也留下了一个伤疤。那么,我就在你身体上留下一个深深的牙印,等牙印好了的时候你大概已经忘记了我,但是在它还没长好的时候,请你偶尔想起我。                        
作者有话要说:  

  ☆、牙齿

  我见过轩朗打架。这辈子,我再也不想看第二次。但是,不得不承认,那一次,我为他着迷。
  那天晚上下了很大的雨,我被困在钢琴教室里,没有带伞。整个学校黑漆漆的,路灯在雨中朦胧得像惨白的月。学校一到晚上就变了一副面孔,不再是白天奋发向上的感觉,而是变得空旷死寂,让人联想到巨大的太平间。 
  学校里已经没人了。我一路寻找着避雨的房檐,向离我最近的学校后门跑去,浑身上下冻得直打哆嗦。
  隐隐约约,前面似乎有许多人形的黑影,我放缓了脚步,犹疑地向前走着,心脏不争气地狂跳起来;我害怕忽然从某棵树上垂下一个披头散发的女生。视野渐渐清晰了,是十几个人。
  那些人一看就不是学生,他们手里拿着刀、棍、酒瓶和砖头等伤人的利器,身上刺着纹身,表情无赖而凶狠。我不敢再向前走了,小心翼翼地躲在了一边。
  “操!”一声吼叫我把吓了一跳,险些叫出声来。
  一个打着赤膊、满身肌肉的人冲上前来,把砖头直接砸到了另一个人的头上。
  被砸的人穿着我们学校的制服。看来是我们学校的学生惹了社会上的黑道人物。我眯起眼睛,透过密密麻麻的雨看过去。他双手插在制服口袋里,神情充满不屑。血顺着雨水流了下来,他都懒得去擦。我知道他,因为他在学校无人不知,出了名的花花公子,也是出了名的不良少年——轩朗。
  “舒服!”轩朗只是轻轻地吐出了这两个字。
  “去你妈的!”砸砖头的肌肉男仿佛受到了莫大的羞辱,直接从同伙手里拿起棍子向轩朗打去。
  我害怕地闭起了眼睛,再睁开时却看见轩朗一手抓着棍子,一脚将肌肉男踢倒在地。
  轩朗把棍子扔到了一边,终于拿手抹掉了脸上的血。
  “第一下让你们,欠你们的也还清了,怎么,你们一起上吧,不要耽误我回家打游戏。”
  叫骂声此起彼伏,这帮混混都被轩朗激怒了。他们毫不客气地拿出各种凶器向轩朗身上招呼。而轩朗却灵活地在他们中间闪躲避让,只要一出手,必然会有一个人闷哼倒下。
  眼前的情景,令我感觉不可思议。从小,我最讨厌的就是肮脏和混乱,比如打架、酗酒、闹事。我以为所谓的打架不过是野蛮和暴力,可是轩朗打架的样子却可以说是——动人心魄。速度与力量同时存在于他身上,他打得让人沉迷,就像奔跑中的马,就像撕扯猎物的豹,浑身都是自然而原始的蛮力。完美的力度,敏捷的转身,这是他一个人的表演,在雨夜中显得那么自然,我早已看得浑然忘记一切。
  对方人多势众,手里都有武器,轩朗的身上已经有了七八处伤痕,有几处还是刀伤。我隐隐为他担心,不明白他为什么要不留退路地激怒这些混混。
  混混们仗着人多占了上风,但是被轩朗打中的人必然呲牙咧嘴地蹲在地上,好一会儿才能再站起来,显然轩朗的拳头有着惊人的力度。渐渐地,轩朗身上的伤越来越多,可眼神却透露出一种兴奋。混混们却显得越来越体力不支,我看出他们不过是强装凶狠。
  轩朗——仿佛是为了战斗而生的,他也许是战神,或许是恶魔。他一出手,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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