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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颜色-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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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老头,你说的承接到底在哪里?


芙蓉颜色
  我坐在一个小土包旁,口中囔囔有词,知道的人知道我已经疯了,不知道的人不知道我还正常。
  “哎……小老头,我也算是后待你了,我也算是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你可以安心的到地下去找老婆了。这么多年,你一个人过的多没意思,幸好有我陪你,气你。这回好,咱远离了杀手的生活,你也可以放松的多笑笑,总绷着,多累。
  小老头啊,你到好,两眼一闭,双腿一蹬,有了自己的去处。好歹地府里有你的位置,而我呢?我以后又该何去何从?哎……你死了?真死了?我不信!不然我把你扒出来看看?哈哈……这个笑话不好笑吗?今后的路,真的要我一个人去走,咳咳……
  对了,你不是说过杀手最悲哀的是不知道自己死在何处吗?关于这个问题,我还真不好回答你,你死在现代的某时某刻,死后却埋葬在古代的某国某地。小老头,你是耍我的对不对?你的承接处到底在哪?我怎么能相信你十二年前说过的话?最近你自己跳过悬崖吗?检查过机关的历史性能吗?穿越?哈哈……咳咳……
  我带着你穿越了……好啦,你在这里安息吧,这里至少山青水秀,没有污染,不用火化。老头,有一天,我们还是会相见地,希望这一天可以久远一点。”我挣扎着想从地上坐起,可浑身的疼痛不允许。后背的伤口已经感染,还有左肩的子弹没有取出,恐怕已经化脓了吧?我苦笑,却没有办法。
  从悬崖跌落的刹那,我仍旧满心信任的等待着老头所谓的承接。可随着蓝色冰雾渐浓,下降从一个急速的运动,变成了缓慢的滑行,再到后来的昏厥,我就知道,事情大条了!
  等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晴空万里,心却起伏不定。说不上惊喜,自己活着;说不上惊恐,穿越时空。却着实被吓了一跳,眼前放大的脸,因为我的突然清醒,迅速狂奔而去,扔下一捆柴火,和一把小斧子。而我就用这把小斧子,拼了老命的挖了个坑,为小老头盖了个座小坟包。
  身后与肩膀的痛如被厉害虫啃咬,火辣生疼。也许疼是好事,证明我还清醒。虽然此处百鸟齐鸣,锦天绣地,千峰树海,溪水潺潺实在是葬尸的好宝地,既然老头子已经占了主位,说什么我也不能和他抢风水。狠狠心,咬咬牙,前面的路还很长,我一个人走!
  现在首要的是找个地方,将伤口处理一下。我拖着既受伤,又饿乏的身子,顺着溪流往源头走去。人心不恶,也未必就善,刚才那位老兄一定会带人来,也许会把我当怪物抓了送官,也许会扛回去救助。不过以我现在浑身是血的样子,前者怕是机率多点,而以我现在的体力而言,反抗的能力不大。
  大约蹒跚了二十分钟,身心具疲,无力前行。
  四周峰峦绿起,水波粼粼动荡,泛着诱人光泽。我哧着牙将自己身上的血衣一件件剥落,每动一下,伤口的疼痛仿佛要把人和血吞噬。
  抬腿,一步步走下去,既然没有消毒的药水,那就用泉水吧。为了不让自己一点点的活受罪,扑的钻进水里,将自己深埋,当痛到一定的程度,必定感受不到。
  
  如果我没有看错,那小子是在往水里尿尿吧?我是要当免费消毒,还是不可忍辱之屈?消毒?他要不是童子消个屁毒?还不如爷我自己尿上点覆伤口呢。说到此处停一停,丢人啊。
  唰……我从水中探出头,恶狠狠的看着岸上十三四岁的小家伙,幽幽开口:“把你小弟弟喀嚓了!”
  小家伙啊了一声,掉头就跑,很好,这是我吓跑的第二个古人。
  眨眼功夫,岸上立了两个人,一个仍旧是那十三四的小娃,一个看似二十左右的翩翩俊公子。其气质温婉动人,举止清韵,雪峰般的鼻梁,青峦般的眉目; 眸子霍霍明媚有神。一身白色系的袍子,精致的裹着银边,衬得那抹挂在嘴角的笑越发的自然舒服:“家童卤莽吓坏了姑娘,在下在此赔礼了。”
  姑娘?你拿只眼睛看见我是姑娘了?若不是有伤在身,我一定好好教训你这个王八蛋,让你知道爷的拳头不是专打丑地!
  我半眯着眼睛与他对视,他不逃避不躲闪,看似有礼的等待我接受他的歉意,可那双眸子里盛满的笑意,却让我分外窝火。好啊,你不是说我是姑娘吗?是姑娘你还不把眼睛调开?就这么直勾勾的看我?很好,就让我来看看你这位翩翩公子,是怎样的淡定从容。
  我对他温婉一笑,哗啦一声从水中站起,小童忙用手捂住了眼睛,而我在他惊讶的目光下,赤裸裸的抬腿上岸,轻勾起染血的衣裤,动作僵硬的打算套上,可惜背后与肩膀的伤痛让我直打颤,也许是因为流血过多,我居然直白白,光溜溜,昏沉沉的向后倒去,MD!晕了。
  在意识模糊的一瞬间,我感觉有双修长的手臂接住我下滑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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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此后,我就是‘墨居’的吃客。绝对的吃客,只吃不干活。
  当我将伤完全养好,三个月已经慢吞吞的爬过。在现代我是‘殿杀’里最闲的人,在古代我是‘墨居’最闲的人。看来,真是好人有好命,懒人享懒福啊。不要以为杀手中就没有好人,矮子里面拔大个,也有我份啊。
  我没事儿的时候,就晒晒太阳,调戏个美婢,斗弄一下‘美人’。也可以这么说,我天天无事,于是以上三项就成了我的专职事业。
  说起美人,还真是美艳动人,凶猛无比,全身上下浑然一色,白的瓦亮,那双湖蓝色的眼,永远的电力十足。还有那阴森森的牙一哧,对你来上那么一嗓子似狼,似狗的干吼,别说,还挺搞笑地,哈哈……
  ‘美人’的出生,我们不好追究,不知道是狼先勾引了狗,还是狗用春药迷奸强上了狼。反正,于今年两个月前的某时某刻,喀嚓一个惊雷,‘美人’诞生了。墨言外出回来就把这只小小的毛茸茸的家伙送给了我,而它就成为我唯一可以指手画脚而不吭一声,张嘴就看血的生物。
  记得前两天,我领着美人乱逛,打算消化一下午饭的热量。美婢戴绿恰巧从我眼前经过,如此良辰美景,佳人娇艳,不好好利用一番,简直对不起自己是个老爷们的事实。眼见戴绿从回廊飘过,我忙高喊了一声:“美人……”。
  可想而知,戴绿一定停足寻找如此美妙的声音源泉。可这时凝月也偏偏从另一个方向飘来,正含羞的向我张望。我这一颗心啊,被折腾的七上八下,不得安宁。看,小伙子太帅,也是麻烦。
  结果,在戴绿的深情中,在凝月的祈盼里,我犹豫了。这二位还是留做日后发展,眼前不适合买好一方,得罪另一方,还是展现一下我的男子汗魅力吧。
  于是,我高兴的拎起‘美人’,快乐的前后抖动着,似乎想从它身上晃下来几个金虱子。看见‘美人’眼色不善,喉咙里发出了哼哼的声音,忙把它扔到地上,不敢继续逗弄。可这家伙居然越来越上脸,阴森的大白牙哧着,对我摆出了袭击的架势。而回廊上戴绿,凝月二位佳丽正观看着我英勇的行经,打死也不能惧了这小子!
  我抬起脚,不怕死的踢了踢美人的腰,笑嘻嘻的说:“美人你怒的样子,真好看,不知像你老爹多一点呢,还是像你老妈多一些呢?哈哈……啊啊……啊……”看吧,把这种混合物惹毛了,就是这样麻烦。美人追着我后屁股跑,两条腿哪能跑过四条腿的。结果,在戴绿,凝月的眼前,我被美人热情的掏了口,顿时觉得屁股上凉快万分,脸上尴尬亿分。
  幸好墨言这小子出现的比较及时,一抹雪白的袍子飞起,落在我身上,挡住了我充满弹性的两肉蛋。
  后来在我的威逼利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外加每日三餐我吃什么,它吃什么的同富贵原则下,美人已经不在把我当成假想敌人,流血事件终于停止上演。
  还要特别声明一点,‘美人’为雄性,偏爱夜里转悠。而我为它起名字的时候,突然感觉到小老头当初的心情,那是多么振奋人心啊。看着如此优秀俊美的雄性,你可以为它取个柔性十足的名字,那种掌控一切的感觉,真地道!也许有一天美人长大了,反应过来此名字的深刻意义,也无法逆命改天,就像曾经的我一样,哈哈……
  哎……小老头啊,小老头,我以后该何去何从呢?那夜悬崖上的集体自杀跳,不知道靛青,酞兰,石绿怎么样了?恩?能不能和我一样跑来古代了呢?找找,一定找找!
  从墨言口中得知,这个国家叫‘瑞’,具我不可靠的历史知识分析,他不属于任何一个我熟悉的历史版块。看来中国的小国多不胜属,中国的人才代代倍出。
  墨言没有问我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而我既然不想骗他,当然也不会乱撤出一些有的没的东西,只能保持沉默。如果说我的身份有些搞笑,那墨言简直就是个神秘中的秘密。尽管他没有说,我却直觉的认为,他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可既然事不关己,那就只能高高挂起。
  墨言整二十的年纪就已经是‘墨居’的当家,手下的产业那是相当丰厚,有钱庄,布行,茶楼,客栈等等。我曾经出言怀疑他是土匪头头的儿子,不然哪有那么多的原始积累?却被他又气又笑的敲了脑袋,而我反射性扬起的拳头,愣是被我自己控制下来,险些肘关节脱轨,造成永不磨灭的伤害。
  不公平啊,不公平,为什么墨言二十岁的时候,可以坐拥祖上产业。我十八岁的时候,就必须靠别人的消失来养活自己?为什么我就没有一个远方的人跟我相认?说我是他多年前遗失的儿子,说他是某过的国王,说我是可以不用手染血腥就可以美女大把抱,跑车开上道,钞票垫垫脚的王子?
  哎……我未曾谋面的老妈,我也不怪你,可能你没有那个姿色勾引个国王之类的佼佼者,最起码你勾引个能让我食个温饱的总成吧?不至于一定要瞥下我,才能生活吧?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啊……
  
  “想什么呢?”墨言坐到我身旁。
  “想我在想什么,想我为什么这么想,想我怎么可以这么想,想你为什么问我想什么,想你是怎么想。”我翘个二狼腿,坐没有坐相的瞟了眼墨言,这小子的清闲程度和我有一拼。
  “你每天想这么多不累吗?”他幽雅的提了杯茶水。
  “我加里加外才想了三十九个字,怎么会累?到不像你,家大业大,操劳多多,要多留心啊。” 看他这么悠闲,真让人觉得不稳妥,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算计人家产业的人大有人在,一个不小心,就会让人吞食不留活口,像‘殿杀’。
  “你关心我?”他突然对我温婉一笑,明目浩齿非常好看。
  “大哥,你别在这么对我笑啦,小弟心里承受能力有限。我刚旧伤复原,可不想新伤添置。你那笑还是留给广大的人民群众吧,国家需要你去发展优良的下一代,女人需要你填满她们寂寞的思春心情,小弟我这里就不需要您浩荡的滋润啦。如果实在需要养眼,我会去照镜子。”这家伙的笑一点也不奸诈,一点也不像个精明的生意人,反到有六分儒雅之风,混杂了四分剑客的随性味道。怪不得山庄里的小丫头们,一见到他就含羞带怯,一见到我就拔腿开溜,想及此,我非常不满的踢了踢脚边的美人,都怪你太凶狠,不给我把妹妹的机会。美人好脾气的挪了个位置,继续趴着晒太阳,干脆不鸟我。
  墨言见此情景挑眉调侃道:“看来美人好像不想理你。”
  “哪里?是它嫉妒我比它帅,不敢正视我,怕心灵受伤。这叫同性相斥你懂不?美人若是雌的,天天都会以崇拜的目光瞻仰我,打都打不走,更何况踢两脚呢?”
  “原来如此。”他仿佛意味深长的细品着我的话,而眼中的笑意越来越明显。突然觉得那笑好熟悉,就象那天初见,我在水下时,他那怪异的表情。
  “喂,小子,那天……你真把我看成姑娘了?”我假装不在意的问,若他说是,我一定喀嚓了他!
  “哪天?”他仍旧好笑的看着我,这哥们的笑真发达,不去青楼混,怪可惜地。
  “你说哪天?”跟我装糊涂,我就不能装?
  “哦?颜色说的是出水芙蓉那天吧?”那笑啊,真叫个夸张。
  “芙蓉?”我开始用比较犀利的眼神蔑视他,决定在眼神交汇时撂倒他。顺便提一嘴,基于对组织的怀念,我决定为自己起个正式的名叫颜色,其寓意之深刻,内容之广泛,就不多说了,最重要的是他包括了靛青,酞兰,石绿,桃粉,包含了小老头的喜爱。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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