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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郎不说还好,听他这么一说,我不禁窜起一股无名火。
我大声质问花郎:
“除了北冥之外,难道天下就没有我玉琼花的安身之地了吗?想我一个不谙世事的女流之辈,也曾经为血魂族甘冒生死,你们血魂族不是讲知恩图报的吗?为什么不愿意收留我一个女子?”
花郎等我气息少平静之后,轻柔的说道:
“我曾经请求过特使大人,请他把你送到我的家乡——血魂族的聚居地。特使大人告诉我,你一旦到了那里,就必须要遵守血魂族的所有族规。你会一辈子留着那里不得出来,而且我可能再也不可以见到你。”
我有些惊讶的问:
“我到了你族中,成了你的族人,为什么反而见不到你了?”
花郎沉默了一下,才说道:
“我本来也不知道,是特使大人特意告诉我,我们血魂族还有这样的一条族规:非本族的女子进入血魂族后,如果正值妙龄,不得随意出嫁;而是作为奖品奖励给最出sè的血魂武士。因为本族聚居地很多年都没有外来的女子,所以大多数的族人不知道还有这条族规。我族对最出sè的武士是非常尊重的,包括对他的妻子,都不可以随便轻视。”
我明白了,如果我真的去了血魂族那里,我必须要嫁给族中最出sè的武士。花郎再也不会被允许见我,因为那是对最出sè武士的不敬。
花郎坚定的说:
“花娘,我保证少则一年半载,长则三年两载,我一定去北冥接你。”
我看着花郎,轻轻的点了点头,幽幽的说道:
“花郎哥,我是怕冷的——你一定要早点来接我。”
花郎笑了一下,故作轻松的说:
“花娘,莫要伤别离,还没有到离别时啊。别忘了,我们还要一起去北冥幻云岭。”
………【第一百零九章 昔有仙人渡】………
我们出了大伽蓝寺,花郎特意绕了一段路,让我远远看了一眼自己的家。这一次,我没有流泪,我已经做好了亡命天涯的准备;强迫自己变得坚强。出了北城门,我们离开了扬州城。一路向北,朝着曾经以为是今生不可能踏足的地方——北冥而去。
这是我第一次远离故土。在旅途开始的时候,一切都觉得那么新奇。一种zì yóu的浪漫洋溢在心,像野马,像飞鸟,让人想一直这样走下去。
慢慢的,眼前的景物越来越陌生,忽然发现自己已经走了很远。
虽然,不用像八百里加急似的那样狂奔;为了安全起见,我们还是至少要rì行三百里。此时,胯下的坐骑,已经换了一匹又一匹。开始还觉得有些伤感,后来渐渐习以为常了。
一路上守护我的那两名血魂武士,始终和我们保持着一段距离。按照事先的安排,我们要装作是互不相识,这样更有利于他们来保护我。
其实并不需要刻意的假装,因为这两名武士和我们之前就未曾谋面。花郎也想不起曾在血魂族见过他们——也许是因为他们很早就离开血魂族的缘故。我常常想,既然这两位血魂武士是特使大人特别指定的,想必都是很厉害的。
在途中住店休息的时候,我也曾因为无聊,在暗中偷偷观察过这两名武士。他们都是三四十岁的样子,看上去并不起眼;这让我联想到京城里那个拉着我们兜圈子的马车夫。花郎说,能做到这样内敛也是一门很难的功夫。
越往北行,越觉凉爽。好像行走的不是道路,而是季节已从盛夏提前到了深秋。“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当我们渡过玉蟒河,到达仙渡时,其实还不到八月。
七月末的仙渡已经有了些许寒气,清晨的原野会被雾气铺上一层轻薄的霜。夜晚入睡时,需要盖一床厚厚的棉被。这一切都在提醒我:故乡已经在遥远的那一边。陌生的风景,陌生的路人,变成了一种无助的孤独。断肠人在天涯。
唯一给我安慰的是身边的花郎,有他时时刻刻的陪伴;为我驱散离乡的惆怅,让我觉得没有那么的凄凉。但是,越是如此,我越是为即将抵达目的地而忧伤。因为真的进入北冥沙家,就意味着和花郎真正的离别。
昔有仙人渡,幻云得飞升
仙渡是指玉蟒河以北一直到大海的这片土地的总称,属于北冥王族的全部封地。那是沙家先祖波斯人沙万里一手开创的大片沃土。虽然名义上,生活在那里的人们和中土的一样,都是天子的臣民。但是,这里的人情风貌,律法习俗已经和中土大不相同。准确的说:这里是“王土”而非“皇土”。
单说这里的住民,不光有来自中原、江淮、吴越、岭南、巴蜀等地移民的后代;更有不少西域诸国、波斯、大食和天竺人的后裔。不过这里最多的还是汉民。所以这里的语言和文字都是以中土语言文字为主导,掺杂了多种民族的印记。
到了仙渡,我们和两名武士之间不必再装作素不相识。因为来这里的客商多是成帮结队的,我们一行四人,也算小小的商帮。否则,只有我们两个人出现在这里,反而容易引起别人的疑心。
花郎和血魂武士决定,送我去北冥王府之前,先找一个地方落脚。毕竟我们对沙家几乎是一无所知的,在没有弄明白状况之前,贸然把我送进去未免太过草率。因为北冥地处偏远,所以血魂族的势力还没有到达这里,所有消息都只能靠我们自己打探。
我们决定在老蚌湾附近找住处。老蚌湾是一个开埠几百年的大港,从港口到幻云岭下的北冥王府之间,是仙渡最繁华的所在。成片的商铺林立,往来客商络绎不绝,光是提供食宿的客栈就有上百家之多。
我们走马观花看了一圈之后,花郎特地挑了一家波斯后裔开的客栈。这在客栈的牌匾上就可以看出端倪:在这个地区,凡是汉人开的店铺通常只用汉字书写牌匾;而波斯人开的店铺则会使用两种文字——除了汉字之外,还有波斯文。
这种习俗据说是因北冥第一圣地——神龙庙而来。那幻云岭之上的神龙庙,大门上悬挂的,除了当年圣上御笔亲提的“神龙庙”三个大字之外;还悬挂着一块波斯文写的“先祖之陵”。
花郎之所以挑一家波斯人开的客栈,还是别有用心的。因为北冥王族沙家本身就是波斯后裔,他们一直都保留中许多波斯习俗;对同为波斯后裔的住民应该更加信任一些。所以,在波斯人开设的客栈里面,有可能打听到更多关于北冥王族的消息。
这家波斯人开的客栈有一个很喜庆的名字——恭喜发财。看见牌匾上写的店名时,我们都不约而同笑了起来。这么直白的祝福语,往来的商客想不进去也难。想必这家客栈,不光是波斯商贾,汉人更是会争相投宿。
果然,进去一打听,客栈里面已经客满。不过花郎主意已定,越是客满的地方,越方便打探消息。花郎让我们稍等片刻,他很快物sè到四个波斯人。看样子,那四人应该是结伴而来的商人。波斯商人有一个好处,几乎所有东西都是有价格的,只要价格谈的妥,没什么不可以交易的。
花郎用一锭银子换了四个波斯人的两个房间,波斯商人满意的离开恭喜发财,去另找住处了。临走时,他们中的一个还送我一个小小的石头护身符,上面刻着古怪的符号和图案,连花郎都看不懂。
我们四人就在恭喜发财客栈住了下来。每rì中午和傍晚客人最多的时候,就在客栈里打听消息。客人少的时候,就四处走走。如此住了七八天,和客栈的伙计和一些常住的客商都混熟了;对方圆十里之内的环境也了然于胸。
按照花郎对外的说法,我们是江南来的绸缎商。此行的目的,是想来这里开一家绸缎庄。因为对当地的风土人情都不甚了解,所有难免会多打听一些这里方方面面的情况。
………【第一百一十章 馄饨】………
关于花郎开绸缎庄的说法,也并非全是无稽之谈。因为仙渡是商贾云集之地,本是对绸缎的消费量很大;何况还有中转贸易,绸缎可以通过海上贸易销往高丽国、倭国和琉球国等地。
并且,为了严谨起见,我们也考察过这里的几家绸缎庄。我们发现这些店铺所售卖的丝绸制品,种类很少,花sè单一,不过生意却相当好;所以这应该是一桩有利可图的买卖。
每每说起在这里开绸缎庄的事,相熟的住客都夸我们有眼光。也有经验比较丰富的商贾好心提醒我们,从江南到北冥路途遥远,大宗的货物主要靠船运。内河运输还好说,海运风险就比较大——除了狂风巨浪等天灾,还经常会遇到海盗。
为了压缩风险,这里的绸缎庄往往几年才运送一批货过来。而且每一批次的进货量都比较大,进一次可以保证卖好几年。因为都是几年前进的货,所以在品种花sè上,无法和月月花样翻新的中土繁华城市相比了。
花郎本来就是善学之人。他通过细致的观察和大量的交谈,不但很快熟悉了在这里做买卖的一些特点,而且还可以举一反三提出很多新看法。和别人说起生意经来,也是头头是道。再加上他为人豪爽,言语风趣,很快就结交了不少的朋友。
在和这些人的交往中,花郎很快注意到两个与众不同的人物。
一个是恭喜发财客栈的许掌柜,另一个则是一名常住在客栈的一位胡商。
许掌柜大约五十岁上下。听客栈里的伙计鲁平安说,他本是岭南人,二十年前随东家来到老蚌湾,筹建了这间客栈。东家是波斯人,最早行商是在南粤一代,最先学会的一句话就是恭喜发财。所以,就把这家客栈命名为“恭喜发财”。没想到倒是讨了一个好彩头,生意rì渐兴隆。波斯东家在仙渡只待了一年,因忍受不了这里寒冷,第二年又回到了岭南。恭喜发财客栈全权交给许掌柜的打理,波斯东家还很慷慨的分出两成的盈利,作为许掌柜扎根在这北寒之地的补偿。
花郎之所以注意到许掌柜,是他偶然的一个发现。
许掌柜有一个习惯,每天的夜宵都是一碗外卖的馄饨。一般都是在晚饭后的一个时辰,卖馄饨的金老头会挑着担子准时路过客栈门口,扯着嗓子吆喝一声。伙计听到门外的叫卖声,就会出去买一碗给掌柜的送过去。
这天在楼下打扫的伙计鲁平安闹肚子,就请花郎帮他替许掌柜买一碗馄饨端进来。我见许掌柜每天都要吃这一碗馄饨,一是好奇,二也有些嘴馋了,让花郎也帮我买一碗尝尝。
没过一会儿,门外传来略显沙哑的叫卖声——老金家馄饨喽。花郎赶忙出去一看,金老头已经把馄饨担子放在地上,拿出一个大碗往里面盛着馄饨。
花郎说道:
“再来一碗,多盛点汤,少放辣椒面儿。”
金老头闻声抬头一看,见来人不是店里的伙计,便粗声粗气的说道:
“这碗是许掌柜的,让店里的伙计来端。你要吃再等一会儿,我这就煮。”
花郎说道:
“伙计正忙着呢,让我替他来端馄饨。你就交给我吧。另一碗煮好了你再喊一声。”
金老头狐疑的问道:
“你是什么人?”
花郎说道:
“我是这里的常住客人,在许掌柜那里押五十两银子。你还怕我会偷吃你一碗馄饨?”
金老头嘿嘿干笑了一声,说道:
“那倒不是——一碗馄饨能值几个大子儿?我是看公子眼生,随便问问。那就麻烦公子先把许掌柜的这碗送过去,你这碗我马上就煮好。”
花郎说道:
“不忙,我等你这碗煮好一起端进去。”
金老头赔笑说:
“公子有所不知,我这老金家馄饨馅儿大、皮儿薄,在热汤了泡的时间一长就烂糊了。许掌故是老主顾了,他要吃了烂糊的馄饨,回头砸了我的担子,我老金可消受不起啊。”
花郎转念一想,说道:
“既然如此,我先把这碗馄饨给许掌柜送过去,不让你为难。”
说罢,花郎端着那大碗馄饨走进客栈。后面是金老头忙不迭的道谢声。
花郎端着那碗馄饨并没有送到许掌柜房间,而是直接端到自己房间。他嘱咐我,不要动这碗馄饨。然后关上门又下去了。
花郎再次走出客栈时,金老头正向门口张望,看花郎出现才急忙看了眼煮馄饨的锅。嘴里还问着:
“许掌柜没说馄饨不可口吧?”
花郎说道:
“那倒没有,我进去时候,他正在算账。我没多打扰他,放下馄饨就出去了。”
金老头点点头笑着说道:
“馄饨煮好了,公子要多加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