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仓鼠捂臀而立,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哭的十分凄凉,最后俨然只剩干嚎和抽抽的力气了。
萧爹爹八风不动,酷的好比一头犀牛,萧璃却有些看不下去了。他这个人本来就十分心软,看着仓鼠可怜兮兮的样子,想到一个十七岁的少年美人,要被一个四十七岁的阿妈肆意调戏,便觉有些不忍。萧爹爹又对自己的儿子分外没辙,于是只得答应将仓鼠这个拖油瓶带上灵山去。
既然是要走,必然是要将醉君心的生意打点好再走。
苏沐弦在扬州定了一架据说贵到倾国倾城的古琴,心急火燎地等了十几天,嘴上的燎泡都起了一圈,琴还是没有送来,于是他决定自己下一趟扬州。
小初原来也是想一起去的。
杜牧诗云:
娉娉袅袅十三馀,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盛唐扬州城,必定是游玩的好去处。可是小初在自己心中,将萧璃与扬州PK了一下,结果萧璃大比分胜出,于是她还是决定忍受萧爹爹喜爱踹人的癖好,跟着萧璃上灵山去。
苏沐弦一走,花挽月便没了伴弦。如同好马没了好鞍,再好也不顶用了。而萧璃这次是铁定要走了,便不能顶替苏沐弦披挂上阵,于是只得故技重施地在别处招揽了些琴师,供她选择。
仍旧是那珠圆玉润的老拳,仍旧是一揍一个准,在花挽月快要爆发的时候,女装的柳逸情便十分适时地自荐做几天琴师。
柳湘湘是天下第一美人,要面子有面子,要里子有里子,她给花挽月伴弦,花挽月自然觉得面子十足,于是十分殷勤地将萧璃常用的琵琶递了过去。
柳逸情跪坐在蒲团上,楚腰纤细,十指春葱,略施粉黛的双颊微微泛出春桃的淡粉,额上五瓣梅状的花钿画得华贵中却隐隐透出些妖娆。他抬起头展颜一笑,顿时引来一片抽气之声。
仓鼠、小初、花挽月,全部看傻了,只有萧璃,他的脸无可奈何地扭曲了一下,不动声色地捂住了耳朵。
辽东小妇年十五,惯弹琵琶解歌舞。
柳逸情抱着琵琶,姿势很好,卖相颇佳,只是……
“琵琶放下,你可以走了。”刚才还口水不已的小初惨不忍闻地捂住耳朵。
这本来是一句大实话,从旁听音的众人对小初的直爽全都表现出十分的赞赏,可柳逸情的面子挂不住了:“你们走吧,我保证萧璃回来的时候,还他一个原封不动的、财源滚滚的醉君心。”
天下第一美人打下这样的包票,他们还能质疑些什么呢?
眼见柳逸情信誓旦旦的神态不由得人不信,于是一行人忧心忡忡地开始收拾行装。
除去一个毒蛊是怎样艰巨的任务,小初并没有想过。她十分乐观地认为萧爹爹既然是神医,从萧璃身体里逼出一个蛊虫应该就像她挤出一截牙膏一般容易。所以她没觉得自己会去灵山常住,也就没有收拾多少行李。
第二天清晨,小初第一个冲出了房间,她手无寸铁,轻装上阵,只是腰间别着一个硕大的布包。
“这是什么东西啊,又大又硬。”扛着一大包行李的仓鼠伸手想摸,被小初一个眼神吓得缩回了手。
小初一贯不是小气人,什么东西都是大家共享,很少出现这种有宝贝不给看的情况,于是仓鼠敏感地觉察到这是个惊天的,绝世的,好东西。
仓鼠正暗自思考着,却听见小初笑眯眯的对他说:“没见过吧,给你见识见识。”
小初打开布包,是七夕那天萧璃送给她的糖罐。
“哇~~~这么骚包的夜壶你从哪里买的?好像方大哥的手笔啊……”
真是有辱斯文!小初气得要死,杏眼一瞪,一脚踹在仓鼠的屁股上。
嗯,原来踹人屁股的感觉真的很爽。
不过这一时的解气抵不过仓鼠对糖罐的亵渎之罪,小初于是对着可怜巴巴的仓鼠破口大骂:“你才夜壶,你们全家都夜壶!”
小初粗口大爆发,整装待发的萧璃与前来送行的方清琏二人的脸色也不甚好。
东西是萧璃送的,自己辛苦选中的东西被人称为夜壶,脾气再好的人也会有一丝憋气;而东西是方清琏选的,自己的品味受到质疑,并且被人称作骚包,在怎么豁达地人也会有一些郁卒。
而仓鼠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犯了众怒,他十分委屈地站起来,揉了揉臀部,稍微郁卒了一下便没脸没皮地快乐起来,站到一边等待出发。
醉君心的众人站成一列,欢送他们的楼主前往灵山狐崖疗养。
“灵山离这里有多远啊?”小初有些好奇地问到。
“不远,大约一千多里地吧。”萧爹爹答得云淡风轻。
“差不多就是从武汉到上海的距离。”方清琏在小初耳边解释道。
那还不远!!这个年代既没有飞机又没有高铁,骑马一个来回儿子都能打酱油了。
萧爹爹抽出萧璃腰上的软剑,嗖的一声抛向空中,然后足尖轻点,在众人眼所不及的瞬间,已然站在了上面,还顺便将一脸困意的韩睡仙拎了上去。
不愧是爹爹啊,居然会御剑飞行,还御得这么帅。
小初一脸期待地看着萧璃,希望他也能带着自己高来高去。
“不要看我,这一招我不会。”萧璃心知小初的意思,抱歉地摊了摊手。
那么他们三个人,居然是要……骑马吗?小初不确定地看了看萧璃,又看了看仓鼠,这两个人仿佛没有忧虑一般,仓鼠的表情甚至有些莫名其妙的雀跃。只见萧璃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绿莹莹的宝石,往空中一甩,那宝石居然变成了一块西域风情颇浓的毯子,悬浮在半空中。
萧璃此人,果然是含有无限的可能性。小初自己扶了扶掉下来的下巴,走过去摸了摸以前只在阿拉丁神灯里见过的飞毯。
萧璃也走过去,爱抚地摸了摸毯毛:“怎么样?我从一个西域商人手上买来的,我和那商人一起为它取的名字,叫法拉利。”
其实我更喜欢保时捷的……小初觉得有些可惜,但仅仅忧郁了一瞬间,接着几乎是怀着激动地心情爬上了飞毯。
萧璃坐最前面,小初趴在十分宽阔的毯中滚来滚去,仓鼠则被挤到了最后,十分悲情地揪着毯屁股。
毯子悬浮在低空,没什么动静。小初往前耸了耸,飞毯依旧八风不动的停着。
“怎么不动啊??”小初照着毯面锤了两锤。
“还有咒语没念。”萧璃广袖一挥,食指向东一指:“狂奔吧,法拉利!!”
毯子嗖的一声,朝灵山飞驰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芙蓉巫婆
灵山,乍看之下十分普通,一座碧翠环绕的入云高峰,看得到山脚,看得到山头,中间却有一段被云雾遮得严实。萧璃的飞毯与萧爹爹的御剑相继冲入山中腰的云层,小初才看出了这山中的奥妙。
原来被云层遮盖的峰中腰有一个山崖,那便是萧爹爹口中的狐崖。狐崖被厚厚的云层盖住,寻常人在山下根本发现不了这山中腰的别有洞天。
狐崖上有一栋不大的楼阁,古朴却十分精致,颇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门楣上风中凌乱地写着四个字:天涯海阁。
看不出来,爱踹人屁股的萧爹爹,其实还是很文艺很内涵的一个人。
小初颇为赞赏地从法拉利上跳下来,一条肥狗便嗖地从天涯海阁旁边的小小屋里窜出,似乎是在屋里就瞅准了小初宽大的留仙裙,张口狠狠地在上面留下半圈小洞和一滩口水。
小初在醉君心时大手大脚惯了,萧璃几乎隔几天就会给她买些样式新颖的衣裙。她看着那浑圆的、可爱的肥狗,便一下子没了脾气,摸了摸狗头,没有和它计较。
韩为却怜悯地看了她一眼,继而更怜悯的看了一眼那肥狗,没有说话。
几个人刚刚卸下行李,天涯海阁中便走出来一位美人。
这位美人白衣白裙,不施粉黛,一头乌丝用白色的丝带系着,十分飘逸灵动,姿态犹如月宫嫦娥一般,手上却拿着一条拂尘,看装扮似乎是位道姑。
这个人,小初觉得可以用三个字来形容:
小龙女。
“老妖精,家里没有余粮了,你居然敢带这么一大群人回来蹭饭……”
小龙女不满地皱了皱眉头,瞪了萧爹爹一眼便走到萧璃跟前,抓起他的手,把脉。
萧爹爹听见小龙女叫自己老妖精,仿佛习惯了一般,居然没有拿药瓶砸她,也没有踹她的屁股,这让小初不禁对她有些崇敬起来。
能够让萧爹爹如此另眼相看的人会是谁呢?小初觉得很有可能是他的娘子,萧璃的大娘。
小初看小龙女个子不大架子不小,生怕她有某些比萧爹爹还要恶劣的癖好,于是对她分外狗腿。人家小龙女分明没有看她,她也对人家笑出了一脸春光。
被小初灼灼的目光盯了半天,十分莫名其妙,又一个铜板都不能收,小龙女不禁觉得有些郁卒。她忍了一会,终于转过头看了小初一眼:“你是哪一位啊?”
“她就是大唐八周刊里璃儿的……娘子。”娘子二字,萧爹爹是挤出来的。
萧爹爹的声音不大,也没有加内力在里面,小初却骤然感到小龙女的周身,罩上了一层凌厉的寒霜。
小龙女将小初从上到下打量了好几遍,然后定格在她的脸上。她的目光似委屈,似不忍,似悲愤,总之不是什么好表情。
最后,她深吸了一大口气,对小初说道:“你,跟我过来一下。”
小龙女将拂尘往颈后一插,冲小初勾了勾手指。
小龙女带着小初绕过天涯海阁,走过一段石子路,穿过一片翠竹林,甚至踏过一座小小的拱桥,终于停了下来。
小龙女在山上住久了,对于那走起来不怎么顺脚的山路自然是驾轻就熟。小初却是养尊处优惯了,好不容易跟上小龙女飘逸的身影,见她停了下来,喜得恨不得当即给她跪下来。
“那个……请问您是?”小初笑靥如花,周身散发着浓烈的贱气。
也不知是为什么,看着一脸傲娇的小龙女,小初骨子里的贱性便越发上来了,小龙女越牛气她便越狗腿。
“我是萧璃的朋友。”小龙女摆出高姿态,轻蔑的看了看小初。
只是朋友啊……害得她您啊您的客气了半天。
小初一下子放松了下来,语气在隐隐的不快中轻松活泼了不少:“你叫我来干嘛啊?有事快说没事快请,我还要去照顾我相公。”
其实她是想说没事快滚的,看着如此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她说话的语调也不禁有些不食人间烟火了起来。
小龙女听见相公两个字,嘴角不自觉地抽抽了好几下,几次想伸手去勾过插在背后的拂尘,吃力地忍了忍,终于忍住了。
“你若是想留在这里,就必须给我当女婢,顺便当大家的伙夫。”小龙女没好气地说道。
凭什么啊,她刚才不过是看着萧璃的面子臊了一下,却也不代表她就是好欺负的。
于是小初一脸不满地对小龙女说道:“哎哎……欺负人好歹留个姓名和理由不是?”
“贫道非欢。”
萍道非欢?好特殊的名字……
小初在心里过滤了半天,猜测小龙女的名字大概是这四个字。
“那我是叫你萍道还是叫你非欢,或者干脆叫你萍道非欢比较好?”
这是什么跟什么啊?和这样的傻子简直没有办法沟通。
非欢抖掉满头黑线,气鼓鼓地重复了一遍:“贫道,非欢。”
“哦……那萍道非欢,我们来算一笔账,现在灵山上有六个人,一条狗,其中四个男人,虽然一个病弱,一个老残,但还有两个是完好的,甚至风华真貌的,凭什么让我一个……”
非欢没有等小初说完,便从后颈抽出拂尘,将小初扫翻在地上。
“贫道,就是说我是道姑,非欢,是我的名字,如果你叫不习惯,可以与山下人一般叫我芙蓉仙子,这样讲你明白么?”
小初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粘着的草屑,十分无辜的点了点头表示了然。她觉得这位仙子就因为小初叫错了名字而将她扫翻,实在有些不值。
这有什么好生气的呢?分明就是她自己不好,她可以说贫道是非欢,贫道叫非欢,贫道乃非欢,贫道为非欢,等等。自己表达意思不完整,还义正言辞的拿拂尘扫别人,真是没品。
小初翻了翻白眼:“那个什么……非欢啊,是这样的,你看我也不能给你白干啊!!”
“我们都将阿璃白送给你了,你还计较这些小事!!”
“话不能这么说,民以食为天,你刚才说的哪里是小事!况且相公又不是从你肚子里横空出世的,我凭什么给你当婢女?”
非欢凤眼一瞪,顺手拿拂尘一扫,小初便唰的一声又飞了出去。
“死小孩就是欠教训!回去将水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