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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纹身-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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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细的水雾散了一点,我看到她微丰的身体,自肩而下,像一具提琴,幽幽闪着蜂蜡的光泽,腋下有微妙的漩涡,手臂垂下来,握住了胸前长长的一缕黑发。水流嗒嗒落下,冲走身体上原有的水珠,带来新的湿润,她粉润的脸一片晶莹的晕红,瞳仁里点着星辉,像满满笑出的牡丹,盛开在我的眼前。
  我脑中一晕,那阵无由的燥热又起来了,喉咙渴的厉害,我抬起手,又放下,不知该往哪里搁,又决不能让它空置。不知何处涌出的一股冲动,使我左右转头找着水,静生与墨烟已经进来,墨烟拿过茶杯,我不要热茶,我急需一种清凉的的东西灌进喉咙,我拿过桌上准备洗笔的一大钵清水就灌,那是新汲的湖水,总算解了我这一阵热。再看晴初,她已经罩上大棉巾,正看着我笑。
  我心里又是一阵燥,还有一股火,我没好气的说,“下次洗澡别叫我!”
  这以后晴初对我更好了,好到我既感激,又轻微的腻味,同时又觉得惭愧。她对我无话不谈,但我心里的计划却从不对她提及。这是一个又荒谬又大胆的计划,我盘算来盘算去,我不认识什么要员权贵,只有一人也许可以。昌王赵憬。
  我的手中有邓琯私报吕惠卿的证据,如果我将这份东西交给朝中,在皇帝身边有分量的人知道,就可以揭露吕惠卿的野心,并且免于公子冒险,以后这事追究,便不再与公子相干。我也知道昌王并不赞成相国变法,他是祖制的拥护者。但是也许,我可以试试。
  我去了昌王府几次,始终见不到他。门房都说他在外未归。我知道这位小王爷,是真正的富贵闲人。他不问政事,只在自己的封地里优哉游哉,平时不是狩猎就是各种游艺。一出门几月不回也是常事。我只恨这古代没有移动电话。
  我只要有机会就出府。正好这阵子晴初也有事让我办。天气转凉新做的缎袄,她不满意衣服的款式,絮絮的讲了半天。
  “褂子和裙子都是两年前的样子。昨日我看琳铛儿穿的裙子好有趣,窄袖口的,像胡装。现在很时兴胡装?”
  我奇怪她以前是不大看重这些的,平日不出门,都是松垮垮的随便穿一件,这阵子却重视起来。她的胭脂膏与眉黛石从不用市货,都是丫鬟们自己做。等做好了,她还会逼着我试上一回。有时候新作的裙子,她也会逼着我我与她穿一样的裙子。
  “麝奴,你男装这样清秀,穿裙子也很美。”
  我穿上褙衣和裙子,石榴裙八幅下摆,银色云纹折纸,在一面镜子前转来转去,后头还让小果儿捧着面镜子跟着我转。我张手,抚额,拜福,下蹲,做各种动作让她们欣赏过瘾。
  “小姐太太们满意了没?该给小的打赏了吧!”
  晴初加上静生那几个丫头一起笑得不喘气,将小金银锞子扔的到处都是。
  “麝奴,你个小作孽的!以后就这样穿,哎哟,你且去外头瞧瞧,时兴什么花儿朵儿的,都一起戴回来好了。”
  这样我就找到了频频出门的理由。我去市集上转,果然姑娘们的衣着都有花样翻新,但我清楚街上能轻易看到的女郎都不是潮流前线的人,要最IN最潮的,还得向那些香闺春院里去找。
  我仍穿着男装,自己去了一趟著名的绣馆,远远看到那个红极一时的苏细细姑娘正练舞。我银子倒是带了,只怕露馅,远远看看打量够了就回府。把情报告诉晴初,现在流行的果然是窄袖口,戴小帽,姑娘们也穿挖金小靴,身上的荷包也是皮革刺绣的,比以前的要大……这样。
  我指手画脚讲了半天,晴初已经一叠声叫丫头去找裁缝。我说不用裁缝,琳铛儿比谁都好。我们又把琳铛儿找来,琳铛儿来了几次,凭她的做人功夫,立刻就和静生墨烟成了莫逆之交,以后就常来串门,我又托琳铛做裤子,我知道她没做过,拿出我的牛仔裤,让她照样做几条。
  “这是什么嘛,”琳铛儿把那条磨白的仔裤翻来覆去的看,“这样的劳什子怎么穿?这样硬,又这样紧!”
  我说你只管做,照这样儿,也要有前后的口袋,腰上可以系皮带,裤脚要能塞到靴子里,可以骑马方便。她云里雾里,似懂非懂的走了。
  终于见到赵憬是一个月之后。我听说他回来了,门房却不给我报,我知道这帮人的规矩,但我手头哪有闲钱打发,我绕了个圈,硬是找到一处墙头爬了上去,远远看到昌王与人在庭中饮酒高声谈笑,我取下脖子上的铁哨,长长吹了一声。
  “麝奴?!”他看到我倒是惊喜,让我进去,又问长问短,完全没有架子,让我心里热乎乎的。他是个爽朗的青年,和公子的沉默很不一样。但我讲到正事,他立刻慎重起来,在我开口前止住我。
  “麝奴,你且止住。我问你句话。你可知道你在讲什么,在做什么?”
  他提醒我,我以一个卑微身份居然口谏当朝官员,是凌迟的罪。
  “你现在不说,我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他慢条斯理的说。“他日若是出事,我保你无虞。”
  他日出事?会出什么事?我还要说什么,他已经端起茶。我从袖子里取出信,他目光正掠向别处。我咬咬唇,还是把那信笺放在他面前。他有条不紊的脸,是完全能清楚必有大事发生的样子。
  我走了两步回头,昌王似在出神,默默注视那黑白棋局,那信笺还在桌角,他并未拾起。
  我逐渐明白,昌王爽朗是真的,率性是真的,但绝不是个简单人。地位的特殊,使他早已深沉练达,他的心机,比谁也不简单。
  这些人里,只有我最天真。
  这一趟完全无收获。我闷闷的回来,霁月楼里正一片热闹。
  新一批的衣服刚送来。地毯上摊满了花花绿绿。几个丫头兴奋的争来抢去,一起在挑明日去秋游的新行头。琳铛果然兰质蕙心,将我们的别出心裁又加以设计,款式大方简洁又俏生生,其中果然还有几套胡人男子的装束。
  “这个给你,你穿上这个。”晴初得意的指派我,
  我收起心思,且陪她换衣。小羊皮的卷边帽和硬质竖立的衣领,掐腰的马甲下的刺绣靴子,确实很赞,我都要爱上自己了。旁边的几个丫头也看的眼睛发亮。
  “麝奴,你若是男子,该有多俊。”
  “这就叫,酷毙了。”我终于调起了几分情绪。
  罢罢罢,我还是安心做好我的本分。但,我的本分是什么?我的位置不在这里,不在这时代,我早已失去我自己。我哪里还有什么本分?这十里烟堤虽好,我骑在大麦上,心里晃晃悠悠的,却是一片黯然。
  晴初在前面的车里叫我,我策马过去,她的车里锦帐褥枕,一应俱全。不过是去郊外秋个游,也弄得兴师动众向要出国。
  东西都是五夫人准备的。事先已经告诉过内府,当然是没人阻拦。五夫人亲自派了车马,亲自送出来,又拉住晴初殷殷好一番叮嘱,晴初也一一点头。看她对晴初的呵护劲儿,心疼劲儿,完全是母女情深的样子。我只是佩服这些女人,不管肚皮里怎样,脸面功夫是十足十。
  堤上风光依然好,秋天的长湖,水色寒凉,一片片静若深色翡翠。远处错落的无名草花,一茬一茬点出山势,一排栾树列在山腰,叶片燃烧出深红。山畔的一弯溪水静静流出,旁边一丛白色茶花。
  “那花儿开得着实好。”晴初指着说,“比我们院子里的还好。”
  我催着大麦过去,将那丛花挑了两枝给她戴回来,她今天的白衫子是琳铛儿特制的,胸前一排紫藤般的褶皱流苏,我将花儿系在那流苏上。她莞尔一笑。
  静生和墨烟在旁静静的瞧着,眼神里内容良多。等我们架上铁钎子开始烤肉,晴初独自去拿山涧旁了,静生忽然说,“麝奴,你为什么不是个男子?”
  嗯?我把一块兔肉穿上铁钎问她。“我为什么要是个男子?”
  “你若是男子,就让少夫人把静生这蹄子许给你呗!她可喜欢你呢!”墨烟在旁说。静生追着她赶。两人闹了一阵又回来,仍帮我穿串烧。墨烟又说,其实,麝奴若是男子也麻烦,只怕太多人争着要。她说着便咯咯笑。“你不知道,早有人议论你呢!”
  “议论我什么?”
  “说你奇怪,说你其实真的就是个男子。因为……”她不说了,脸微微一红。
  我好奇心上来,追着她问。墨烟终于说,“因为管内务的婆子们说,从未见你来过信期……”她和静生一起又笑起来。
  是了,我从没来过信期。那个莫名其妙的带子我从未用过,我也从没去领过那些灰塌塌的草纸,她们自然早就奇怪。我怎么解释这大半年我从不见红?我也没辙,自从穿越过来,我就没来过大姨妈。我差不多知道一点原理,现代人回穿,血行过缓,基本女人都不来例假。这跟古人如果穿回现代,则新陈代谢陡然增长几十倍,立刻会死亡的道理一样。也因为这样,穿越从不适合女子,长久必有害。我上次回现代,妈妈立刻带着我去体检,那时候倒无大碍,但这阵子我常觉得胸口堵得难受,我自己知道,副作用已经呈现,我是该尽快返回了。
  “麝奴,你家在哪里?”静生又问我。
  我随手一指。那儿,那儿。我家就在此地,就在开封。按照经纬度,就在这不远。小果儿正跑来跑去追逐野蝶的地方,就是我妈常和票友唱曲的街心小花园。
  “麝奴,你可会一直陪着少夫人?”她们又问我。
  我无从回答,只好把心思再回到烤肉上去。羊肉渐渐烤出焦油,滋啦着落到火炭上,肥腻的肉渐渐透明……我会不会一直陪着她,眼下这样虽然好,但我怎能一直陪得了她?
  我将烤串装好,拿去给晴初,她坐在溪边,望着对岸那隐隐青山。不接我的烤肉,也不看我。
  “怎么了?”
  她摇头不答,小果儿远远的一支曲儿飘过来,
  “蓝花儿谢了红花儿顺水流,
  流到天边啊从此你在我后头,
  你莫怨我啊你也莫怪我,
  咱两个从此丢开手。
  白鸟儿飞来青鸟儿走,
  你若飞走就莫要再回头。
  你莫看我啊你也莫念我,
  咱两个从此再也不回头。”
  山东小调儿苍凉跌宕,平时大大咧咧的小果儿,居然会唱这种情歌。这孩子从小坎坷,再没心没肺,其实也有一肚子的乡愁。
  晴初入神的听着,端正的小下巴微微抬起,目中尽是深意。她已经许久没有这样心事重重。
  “要不……你上来?”我从马上伸手给她。
  她仍是摇头,“这畜生凶我。”
  我不由得笑,是了,从上次她险些被大麦摔了之后,就一直离大麦远远的。
  我跳下马,将大麦脖颈抚了抚,“瞧我,要这样对它讲话,它听得懂,就会喜欢你。”我做着示范。“现在你来,别怕。”
  她犹犹豫豫的过来,将大麦摸了一摸,大麦回头,骄傲的看了她一眼。她又瞧瞧我,我柔声说,“别怕,它喜欢你。”
  我牵住大麦,另一手托住她的腰,她裙子下也穿着长裤,果然轻便多了,她自己翻上马背,我才跟上,坐在她后头,环过她的腰握住缰绳。
  “怕不?”
  她摇头,这下是真的放松了,她放心的将身体靠住我。我夹紧了马腹,大麦轻巧的点着步子在溪中跑起来,溅起的水花清凉的点撒到脸上身上,马蹄均匀的节奏在凉爽的秋风中,带来歌唱般的韵律。
  风带起了我们的头发,同鼓风的衣袖一起飒飒作响,我看不到晴初的脸,但她一定是开怀了,一向凉沁的身体,微微的发了热,在我之前,温水一般熨着。她的呼吸逐渐急促时,我勒住了绳索,大麦徐徐缓下速度,开始悠哉的沿着青草丛生的岸边踱步,
  金红的落日在溪水中晃着影,一道一道,变幻着奇丽光色,山色渐渐黝黯,这一片水上的天色却亮了,在一众隐约暗成剪影的青山之上,天幕是一整块的舞台幕布,斜斜铺开,极尽着亮金,青紫,彤红,银蓝……展不尽的卷幅,将收稍处落入水中……我们在水中的倒影,被马蹄轻轻踏乱,又融合成一团,再分散,再悄悄合拢……
  晴初忽然回过头,风扇起她的头发,发丝迷住了我的眼,最后的晚霞映在她脸上,我们离得不可思议的近。她轻柔的呼吸扑在我脸上,我的脸映在她眸子里的小火苗中。
  “麝奴,但愿这一生一直如此。”她轻声说。
  我心里震动一下,立即将目光移至远处。我们都不再说话。落日正缓缓掉入山凹,一钩淡白的弦月贴在瓷青的天幕上。傍晚的凉意开始蔓延。我跳下马去墨烟那里给她拿斗篷,心里仍是余波不歇。
  这一生,这一生。谁知道这一生有多久。我与你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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