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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很快。”她想了一下,说,“你好不容易回来一趟,都不回去看看他吗?”
“来不及啊。”我叹气,说,“六年级的孩子要升学考,我这次出来,已经耽误他们一天课了。下次如果要面试和体检,那又是两天课。我不能太误人子弟啊。”
“喂,你可别太入戏啊,回头心一软,又在那留一年。”
“……”我尴尬地提了提嘴角,“还不至于……他们,还好吗?”
“你只是想问‘他’吧?”
“没有!”我特别诚恳,“每个人怎么样了,我都想知道。”
她咕哝了一声,想了想,说:“如烟和景骁算是定下来了,最近看着感情也不错。不过景骁还是常常要吃安澈的醋,你也知道,如烟对安澈总是关心的过头。”
“这个……这么多年她都习惯了,再说安澈那人,也确实不让人省心。”
“没啊,我觉得他这人比一般作者都省事。就是工作起来有点没节制。”
我苦笑:“这还不让人操心?”
继而又换话题说:“可就算如烟关心安澈,那景骁能走到现在这一步,也该知足了吧?”
“对啊。不过理论是一回事,实践又是另一回事。当然,他也就是自己闷着,不会去找安澈的茬,这个你可以放心。”
“恩。”
“然后是……美嘉,美嘉看如烟有了另一半,自己年纪也大了,所以前段日子特别热衷相亲。”
“哈?结果呢?”
“相中了一个,条件很不错,也很喜欢她。最近经常来轶兰帮忙洗盘子……”
“噗,那轶兰不是又多了个‘临时工’?”
“还不止。下面的消息你更喜欢。”
“什么?”
“肖莫啊,有个男生追她,一路追到轶兰来了。每次只要肖莫打工,他就随便点一些什么坐在轶兰里,直到肖莫走了才跟出去。”
“……”我叹气,“这男生是要效仿景骁?”
“可不是。所以啊,现在那书吧,热闹的很。”
“热闹就好。”我会心地笑了一下。
“对了,你之前送轶兰的那窝小猫长大了,又生了两窝,现在院子里塞不下,他们就拿了那些猫送人。”
“……”还有这档子事啊。
“最后就是安澈……”欣娆停顿了一下,然后定定地看着我,说,“虽然他经常带朋友过来,也经常有人来看他,但他是越来越不爱说话了。而且现在肖莫和如烟都不怎么围着他转了,所以我觉得他的样子,看起来总是孤零零的。我觉得你回去了,坐在他身边,那就一切都好了。”
“……”
欣娆拍拍我的肩,说:“他们虽然不说,但是我看得出来,他们都记着你,都在等你回去。”
……
作者有话要说:
☆、115、咫尺之遥
115、咫尺之遥
接下来的时间过得飞快。转眼,我连体检的任务都顺利完成了。如果不出意外,那我在六月中旬就可以回到那个充满了钢筋水泥、终年川流不息的生我养我的城市了。
然后我会穿得像《二号》的封面人物那样闯进轶兰,告诉他们所有人,我乔江尘回来了。
我还决定,要鼓起勇气向安澈告白,我要告诉他,我喜欢他。
哪怕我又离开了他一整年,我依旧喜欢他。
不过可惜,在我风尘仆仆地体检回来,到学校打算继续上课时,却出了点意想不到的岔子。那个时间低年级的孩子正在破操场上上体育课,事后听说带课的老师肚子疼,去上厕所了,所以留了孩子们自由活动。
我远远的过去,看见一个孩子正挂在单杠上显摆他倒挂金钩的能力。
我笑着看他,然后很突然的就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真要形容,那可能就像是《死神来了》的主人公们在遇见危险之前会产生的那种感觉。
我在那个瞬间认为单杠很可能会塌。
虽然觉得自己这是杞人忧天,但出于谨慎,我还是丢下手里的东西,快步跑了过去。而就在我接近那个单杠的时候,那孩子竟然真的从单杠上摔了下来。
还好我正在加速往那边跑过去,所以正好接住了他。我抱着他,拿自己当肉垫,总算没让他砸到地上受伤。
虽然我的预感和现实有点偏差,但好歹保护了一个孩子。
孩子受了惊吓,好一会儿才从我身上爬起来,之后我也慢慢地起身,但是发现扣在地上的左手手臂痛到使不上力,而那操场上铺的都是碎沙子,所以我的胳膊被蹭起了很大一块皮,没有表皮保护的手臂正缓缓的往外渗着血。
痛得我在六月天里浑身直冒冷汗。
听到动静赶来的老师推出了学校后头放着的三轮车,紧赶慢赶地把我和学生送到了附近的卫生站。接下来几经辗转,我才终于在大一点的医院里得到了有效的治疗。
还好,只是骨折。
不过伤筋动骨一百天,我这手臂,得吊上三个月了。
乔老师的“义举”感动了村里的很多人,大家知道我就要走了,还特地给我办了个饯别会。其中有几家孩子在我的帮助下升学考考得不错,所以爷爷带着奶奶一个劲地给我夹菜倒酒。我吊着断手苦笑着一一谢过,想着这自作孽的一趟旅程,还真是有不小的收获。
离开小乡村的那天,我只把自己这一年写的小说放在了书包里就离开了。剩下的东西,能用的就全送了人,不能用的,都进了垃圾堆。
坐在归途的绿皮火车上,我最后往村子的方向望了一眼,以此告别这段难忘的经历。
“你这是……你怎么回事啊?!”来火车站接我的依旧是欣娆,她见我挂着条断手在脖子上,吓了一跳,“一个月前你的胳膊还好好的长在肩上呢,怎么突然就移位了?练功练的走火入魔了?”
我翻了个白眼,说:“大爷我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反正现在就这样了。”
她叹气:“那你没事了吧?”
“没事。”
“没事就好,我先送你回家去吧。”
她说是送我回家,也不过就是帮我打个车再付个打车钱。只是在大山里住了一年,现在对我来说,这出租车和车外头的钢筋水泥,都让我觉得无比怀念。
我终于是回来了。
“打算什么时候去看他?”见我看着窗外半天不说话,欣娆先开口问我。
我眨了眨眼睛,硬挤出了半滴眼泪,说:“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啊……”
“敢不敢说人话?”
“等手好了以后吧……”我低头看了一眼蚕茧似的胳膊,幽幽道,“难道要我这么狼狈的去见他?”
“这样见他有什么不可以的?”她说,“这安澈要是见到你变成了这副德行,就算肚子里还有气,也一下子就消了。而且你这么使苦肉计,再跟他告白,他肯定立马答应你。”
“得了吧。”我摇头,“我可以挂着断手去入职,但我死都不能这么去见他。不能让他看到我这样!”
“行行行,随你。”欣娆说,“那就先歇一段时间吧,反正安澈和你不一样,他品行端正,不会突然玩消失。”
“……”
到了家里,我断着手也不方便清扫屋子,所以一切细碎的家务就都由欣娆代劳了。我搬了把椅子坐在客厅的正中间,眼睁睁瞅着欣娆忙进忙出的。
“其实我现在在想,当时我要是接受了你,也不错……至少家务都不用做了。”
她忙碌的身影停了一下,然后恶狠狠地剜了个眼刀给我:“别拿这种事开玩笑。”
我闭嘴,耸肩。
“要不是看你现在是个残疾人,我才没兴趣帮你。”
“还好我现在是个残疾人,不然这么重的活,啧啧啧……”我边说话边摇头晃脑。
“信不信我拿个枕头把你闷死?”
“好吧好吧。”我叹气,“跟你说件正经事。”
“你除了风花雪月的,还能有什么正经事?”她顿了片刻,还是道,“那你先说说。”
“倒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我出去无聊了一年,写了个小说。我在考虑是用以前的笔名发出去还是在你麾下再开个马甲。”
“这个啊?”她认真地想了想,说,“差别不大。不过如果你不希望再和林未姐接触,不希望再和总编有瓜葛,那倒是可以放我这里来,我保证给你做好保密工作。”
“恩,你办事,我信得过。”
我抬着下巴指了指自己的背包,说:“手写的,估计除了我自己没人看得懂。还是等过段时间我码进电脑了再麻烦你吧。”
欣娆无语了几秒,才说:“成,我有一辈子的时间,我慢慢等。”
好在我伤的是左手,所以大部分的生活还是可以自理的,这样欣娆就用不着在工作之余还来照顾我的起居了。至于江风,他这个暑假在学校里跟着导师做项目,没有回来,白泽也就留在学校那边一边打工一边陪他。
于是从六月中一直到八月底的养伤的这段时间,我除了偶尔去超市买些食物和生活用品,加上出门去办了几趟入职手续,就还继续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这天我正窝在房间里打字,欣娆拿着我的钥匙从外头开门进来,对我说:“你这伤好的也真是时候。”
我继续打字也不看她,只问:“怎么了?”
“启新这周末要办一个签售会,启新名下出过书的作者都可以出席签售。我刚在轶兰和安澈谈完回来,他同意去。”
“?!”我听完,猛地回头看她。
“多好的一个重逢的机会啊!”欣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对我说,“你看,他一本一本的签名,然后抬头就看到了你,他该有多激动啊?”
“……”我依旧死死地盯着欣娆不说话
“喂,你不会想说到了这个节骨眼上,你不敢去了吧?姐,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你在外头锻炼了一年,不会退化到连见他一面的胆子都没有了吧?”
我想到在一年之前和安澈说过,如果他出书,就算我去很远的地方工作了,也会买很多很多收藏。我还说过,如果他参加签售会,我会排好几次队,一次一次跟他要签名……
而现在,这一切即将要成为现实……
“什么时候,在哪里?”
……
作者有话要说:
☆、116、回归
116、回归
从九月开始我就去上班了,签售这天正好是我上班后的第一个周末。
天气里依旧还留有盛夏的灼热,帆布鞋踩在柏油马路上,能从脚底感受到大地那种发烧般的热度。一路踏着树荫走过,可以听见秋蝉停在杨树的每一根树梢上吱吱吱的叫个没完。
偶尔路过人工挖掘的小水潭,还能看见边缘有些枯黄但是茎干依旧亭亭而立的荷花。
我一路走,一路看着这夏末的城市风景,心里想着,走到这条路的尽头,左转,再走上三百来米,我就可以看到那个快有十五个月没见到过的人了。
欣娆已经很久没有提供给我他的照片了,也不知道他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
不过,不管他理怎么样的发型,穿怎么样的衣服,我都有自信,可以在拥挤的人群里一眼找到他。
这种自信,我从十年前就已经培养出来了。
是啊,一转眼已经十年了……
想到这里,我略微加快了步伐,朝着开签售会的酒店走过去。
走到酒店附近就感觉人流变得密集了起来,看来今天的活动还是很热闹的。我排着队领取了一份宣传册,打开宣传册的内页,先跳出来的是淋泱那张和凌烨十分相似的面孔。原来大神来了,怪不得。我笑了一下,接着往后面翻过去。
出现在前几页的都是启新的一些大神,这里面,我见过的也只有淋泱、音书绝和澈烟了。
我把手指轻轻放在安澈的照片上,他提供的照片只有一个漂亮的侧脸,看那照片的艺术性,十成九是如烟的杰作。我慢慢地抚摸着他的照片,指尖传来宣传册纸页光滑细腻的质感。
再走几十米的距离,再过半个多小时,我就能看见他了……
会场里面比外面还要拥挤。我四处看了看,发现了许多熟悉的面孔,都是昔日的同事。
他们看见我,大多都是一愣,然后有的会微微向我点一下头,再转过去忙自己的事。后来我转了半圈,又看见了林未,她穿着职业套装,胸前挂着工作人员专用的名牌,高跟鞋踩得啪啪作响。她见到我,先是皱了一下眉,然后就用很快的速度走了过来,我看她的步伐,生怕她把鞋跟给蹬断。
“你……”她在我面前站定,板着脸问我,“你还知道回来看看?一年半了,你怎么能消失的这么彻底?”
“呃……我换号码了。”我尴尬地抿了一下嘴。
“我知道!”
“然后,去外地工作……”
“我也知道!”
“你不是都知道了么?还这么大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