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正看着桌上的瓦罐发呆,听了这话,才又转过来看了一眼自己,却对着李平道。“也好。”
弄的若汐有些想笑,这是刻意的忽略自己,还是巴结李平呢。想来,以李戟的身份,定不会去巴结李平的,若汐童心乍起,忽而一脸诧异的看着李戟,幽幽的道“李统领说什么呢,少爷没有开口,是我跟您说话呢。”
“扑哧”李平把茶碗里的白水差点吐了出来,因着快歇息了,若汐是不许李平喝茶的,饭后一刻钟可以喝上一盏,之后就不能再喝了,只能喝白水。
听了若汐的话,李戟没有出声,似并不在意,但李平的动作却让他尴尬起来,脸色泛红,略有幽怨的看着李平。
“呵呵,不小心呛到了。好了好了,就现在审吧,他们三个都关着,倒是无人可用了。”李平放下茶碗,笑盈盈的看着若汐,若汐也是一脸的微笑,用手掩着嘴乐。凶手虽然还没有眉目,但大家的心情却不似刚刚的沉重了。
李戟红着脸出去叫了侍卫,不过片刻,便把白露带了来。
“雪梨银耳羹是你炖的?”若汐坐在凳子上,面无表情的看着白露,不似往日的温和。
“是,是奴才炖的,只是,是春分姐姐嘱咐的,我、我只是帮着春分姐在小土炊上生了火,又把瓦罐炖上了炉子。奴才是逃荒出来的,家人都已不在,跟着少爷和姑娘才能吃饱饭,少爷和姑娘都和善,奴才自来了就没挨过打,怎么会害少爷和姑娘呢。少爷姑娘救我啊,不是我做的……”白露说着说着便呜呜的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磕头,不过几下额头便红了,想来是使了劲,不似做伪。
若汐叹了口气,李平开口安慰了几句,说定不会冤枉她,让她不要慌张。白露便被侍卫带了下去。
提审茗儿的时候却也简单,茗儿在的时候,都有别人在,先是春分让他帮着看一会,正巧凌虎过来跟他说了几句话,再然后春分就回来了,中间除了厨娘进过屋子,倒也没有别人。厨娘本身就是常出入厨房的,茗儿跟凌虎说话,想来就没有注意厨娘偷偷把羹汤倒出。有凌虎作证,茗儿便被放回了屋子。
最后审的便是春分,春分很镇定,脸上似有泪痕,像是哭过的,春分进了门便跪下了,低着头道“是春分不好,本想着炖些补品给少爷,却没想到差点害了少爷,小雁姑娘若是有事,我也不活了,都是我的错。”说着,又用袖子擦眼睛。
春分负责的是李平的饮食,她一向都很小心,什么银具、茶碗,断是不少的,哪怕李平觉得麻烦,她也会配个银勺。李平入口的东西,她都会先尝上一口,也是因此她的嫌疑也很小。
“那日我把雪梨去了皮,又把昨日泡发的银耳取出来,才想起眼见着天热了,少爷的春衫还没取出来,就嘱咐了白露帮我把东西炖上,这才上楼找了小雁姑娘说这事情。待把衣服找出来,又帮着收拾了一回,白露就回来了,说是茗儿帮着看着,过来问问我什么时候能好,我便不让她管了。等姑娘拿了风筝回来,我就过去从火上端下。茗儿当时也在,帮着我端了过来。”
春分说着想了想又道,“走到少爷房门口的时候,听到李统领在屋子里说话,我便不敢惊扰,只让茗儿端着,先给姑娘端了来……”
“也就是说这一罐本来是要端给少爷的?”春分还没说完,若汐便插嘴问道。
春分点了头,若汐便皱起眉头。只有白露一个人在厨房呆过,她的嫌疑最大,可是她却是没有动机的,李平死了对她没有任何好处,除非她被人收买,只是她几乎没有出过府门,若是收买则是三年前进府之前了。
有侍卫把春分带了下去,李平便轻声开口“春分姐姐一直负责我的饮食,若是想害我,早就下手了,何必等到今天。”
三人商量了一会,却也没有结论。最后还是李戟开了口才把事情结了“白露先不要服侍少爷,等到了京城再说。”
若汐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好同意。
“小雁病着,咱们在此休息几日再走吧?”小雁也算是帮李平受的罪,在若汐心里可是工伤。
“不行”李戟的态度坚定而不可抗拒。”
若汐看着李戟冰冷的脸,心里却有些沉重,觉得这个少年统领简直是不近人情的冷血,可真的硬让小雁上路,现在的医疗这么简陋,恐怕未必能进的了京城。
☆、第十一章 请帖
若汐气结,小雁的身体虽然没有大碍,但马车颠簸,定然会让病情加重,如果引起其它的病症则未必不会有事。但李戟的态度这样,若汐只好求助的看着李平。
“回京的日子是有定数的,咱们走的太慢了,若再歇上几日,更是要晚了。”李平也很为难,皇上的意思是,五月前进京,如今已近三月,走了还不到五分之一的路,李戟着急也很正常,只是李戟不言语,只好自己代为解释。李戟继续盯着瓦罐,似乎上面长了花儿一般。
“小雁已经解了毒,但现在很容易引起其它的病症,万一不好,路上条件又差,恐怕……”若汐说着声音低下来“她还不是替你才中的毒,少爷就忍心让小雁……”
李平皱着眉头看了看李戟,又看了看若汐,学着凌虎的样子挠了挠头。才道“终于知道凌侍卫为什么总挠头了。”一句话说的若汐笑了出来,凌虎总是跟李戟汇报,也常来找若汐,挠头是他的习惯之一,可是这三者却没什么关系。
“这样吧,让茗儿留下,再派两个侍卫跟着,我们先上路,等小雁好些了再出发,反正到京城就这么一条路,如果碰不上,就在京城见好了。”李平的主意让若汐和李戟都点了头,李平这才缓缓舒了口气。
第二日的清晨,若汐一早就来到小雁床前,小雁已经好多了,虽然脸色还是很黄,但嘴唇已经恢复了血色,看来毒清除了大半,再喝上几日药,把余毒清干净,调理几日,就应该可以上路。看着若汐进来,小雁便要起来,被若汐按了回去。
“你还没好,咱们俩有什么客气的。我刚刚已经嘱咐茗儿了,这孩子是个实心的,虽说家人都在方府,但自跟了少爷,就一心为少爷办事,嘴也够严,不会乱说,有什么事情你尽管吩咐他就是。”若汐说着又拿出一张二百的银票和一些散碎银子。“这是少爷给你的,他说你病着,不方便过来,你带着,有什么事情也好办。”
“还好当时看着那羹汤太稀,喝起来也跟平日味道不同,所以喝了二勺就放下了,不然这一回真的没命了,以后可不敢嘴馋了。”小雁笑嘻嘻的,想着让这个小姑娘独自呆在这儿养病,让若汐有些心疼。
“茗儿虽然留下了,但他毕竟是个小厮,不方便照顾你,白露现在又被禁了足,不能留下照顾你……”未待若汐说完,小雁便嘿嘿的笑了出来,说自己没事云云,又让若汐路上好生照顾李平。
两人又说了一番,春分便已经在门口叫她“若汐姑娘,该走了,李统领已经催了几次了。”
若汐出了门,跟着春分上了马车,李平已经在车里了。除了给小雁他们留了一辆车,还有二辆,一辆满满的放着李平的用具和一应物事。另一辆则是罗纹和王妈妈乘坐的,罗纹到了客栈,从来不出房间,有王妈妈帮忙看着,就算茗儿不在,若汐也放心的多。
路上依然走的很慢,马车的颠簸已经让若汐习惯,每日里看看医书,望望四野,跟李平聊上几句,一天也就过去了。待到三月中旬,总算到了济南府。
济南府的城门比登州要好的多,青灰色的城墙高大而坚固,城门口站着四名守卫也是精盔亮甲,看起来很是精神,城门口熙熙攘攘的人群显示着城内的繁华。
时间刚刚过午,几辆马车进了城门,走在前面骑着马的英武男子从怀从掏出一块黑铁的令牌,几个守卫忙让了开来,更不敢开口征税。
城门口站着一个不知谁家的小厮,穿戴齐整的晃悠着,仔细看了看马上那个没穿盔甲,只穿着件深紫色云雁衣的男子,又数了数马车,略有不解的皱了眉头,却还是转身一溜烟的没了踪影。
马上的李戟依然神色冷清的将令牌收好,并未在意那个举动奇怪的小厮,指挥着属下,带着车队往城中而去。
随便找了家看起来还不错,但却冷清的客栈,李戟便下了马,这种客栈要么是服务太差,要么是饭菜太难吃,偶尔遇到一个价钱高些的就算是李平的运气了,别的没有,银子还是有的,总比饭菜太难吃的好。
李平也不是那种奢靡子弟,动辄就去酒楼里定酒席,若汐的教育很好,有什么吃什么,但是连若汐自己也是这样,好吃的自然多吃些,不好吃的当然就会少吃一些了。
进了客栈,照例李戟丢了块银子,把客栈包了下来,店家是个富态的中年女子,见了银子欢喜的不行,直接把店里住店的穷苦母子赶了出去,李平不忍,又多给了些银子,让这对母子再找住处。显然这个客栈是服务差的那种,想来饭菜也好不到哪里去,李平略略失望了一番。
刚刚安顿下来,就听得一个侍卫来报,说马家老爷派人来给李统领送请帖,要请吃饭。派来的人见了李戟,说是与李统领只是神交并未谋面,因而李统领才不认识,又说,客栈太简陋,请众人移步到他府上住,府上客房众多,希望能够略尽地主之宜云云。
李戟面露惊讶,一是实在不知道这个马老爷是什么人,自己在济南没有认识什么姓马的老爷,二是,刚进了城就被人盯上,可不是一件好事情,自己的安全工作做的太不到位了。
“告诉他,今日我有公务,就不去了,有机会再到府上拜访。”李戟冷冰冰的对那人说,什么有机会,不过是拖词罢了,连若汐听了也明白。
果然,听了这话,那家人竟是不肯走了,只是跪下磕头,说什么如果李戟不去,老爷会以为自己不会办事,说不定会丢了差事,自己家里还有一家子人要养,都靠自己,这差事定不能丢,说着便用衣袖擦了擦眼睛。
且不说这人说的是真是假,但若汐对这个马老爷有了几分好奇,让家人怕成这个样子,要么就是有本事的,要么就是狠毒之人。
李戟有些烦燥,却不想李平却在一旁边搭了腔。“听说这济南大明湖不错,不知道那湖边有没有酒楼啊?我等还没有用午饭……”
☆、第十二章 狭路
大明湖位于济南府的北侧,相比内城的繁华,此地清静了许多,但因着这里的酒楼多数是临湖而建,不管是档次还是价格都是一等一的。
若汐只到过一回登州城的醉仙楼,那里的装饰已经很是繁华,但进了这湖畔的明湖居,也不得不感慨,醉仙居不过是个小酒楼。
把李平和若汐放到了明湖居的门口,马车便被店门口招揽生意的小二赶去了后院。凌虎和李戟也下了马,由小二一同牵了去。这让若汐想起了前世五星饭店门口的门童。
待进了酒楼,若汐便被门口摆放的物事吸引住了,这不过是个招财的铜鼎,铜鼎里种上了花草,还养了锦鲤,稀奇的是里面还养了二只通身白色的蟾蜍。
“金蟾”若汐脱口而出,这种蟾蜍也被称为“金蛙”,是白化的非洲蟾蜍,中国并不多见,大多是引进的品种,没有想到在这个年代就能看道,难道已经有船队去了非洲?
李戟对若汐视若无睹,他对这些稀奇的物事并不感兴趣,不过微微瞥了一眼水中。只是倒把李平吓了一跳,李平伸头来看,不觉纠正道“三腿的蛤蟆才被称为‘蟾’,传说它能口吐金钱,是旺财之物。这不过是白色的蛤蟆罢了,什么金蟾,姐姐真会说笑。”
“这位姑娘并未说笑。”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三人转头一看,是个富态的老头儿,老头儿拱了拱手,看着眼前这位穿着宝蓝色比甲的白皙少女点了点头,似有赞意“小老儿不才,是这家酒楼的老板。刚刚听得这位姑娘一口报出这蛤蟆的名号,才过来一听。”
“哦,如此说来,这便是金蟾?”李平好奇的伸头去看,只见水中的金蟾挥动四肢,游的畅快,并没有传说中的三条腿。
“这些白色的蛤蟆是一位云游四海的老道所赠,因着在我这儿吃了一顿饭却掏不出钱来,我也并未为难他,只道算是行善了,便放他离去,他似心下感激,就留了一对此物赠我,称之‘金蟾’。我也同这位小兄弟一般,觉得这不过是白色的蛤蟆,并未在意,随手丢到了这水池中,没有想到,自有了这对‘金蟾’,生意却是一日比一日的好。让小老儿不得不信之。”老头儿扯了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