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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改了。可是后来,凤萧县十年前开始旱,唯一的水源就是从两家房前流过的凤萧河。”
说着从老一辈那里听到的故事,小二倒像是自己亲眼见到过一样。如果天权国有说书这个职业,他一定更有前途。
“因为不管是吃水还是灌溉都靠着这条河,凤家和萧家逐渐有了间隙,到最后更因为一些误会而变得水火不容。凤萧两家本来就是百人的大家族,这么一来连整个凤萧县也跟着分成两派。以前的和平不在,现在大家动不动都会动手,有时候甚至会闹出人命来……”
“那现在凤萧河到底归谁?”
不光是叶暖暖,就连乌龙生也有了兴趣,捧场地追问道。
“凤家住在凤萧河上游,萧家住在下游,整条河被他们硬生生拦成了两段。这么一来,水就越来越贵,甚至有了吃水贵如油的说法——”
“原来如此……”
喝着三两一壶的龙井,叶暖暖还是有些心疼。
“不过,这件事还有后续呢!萧家的继承人和凤家的独生女儿在八年前偷偷私奔了,当时两家差点儿没把整个县城掀过来,凤家指责萧家拐走了他们的女儿,萧家也咬定是凤家女儿勾引了他们的儿子,从此两家之间的恩怨更是越结越深。”
八年前离家私奔,这两个人还真是有勇气啊!萧家的儿子……萧——她忽然想起一件事来,说不定跟他们两个有关。
“萧家的儿子叫什么名字?”
“萧恨水——”
看到掌柜的开始瞪人,小二识相地点头弯腰,继续招待别的客人。
“萧恨水……”
果然是他,桂花坡的掌柜,化名为萧良,和三娘一直躲在里凤萧县不远的地方。萧恨水还真是聪明,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有谁会想到他们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呢?只是,纸里包不住火,终会有被找到的一天。两人担忧的,恐怕也是这个——
从以前到现在,两家争端的根本就是凤萧河,只要解决了水源问题,,相信有天大的误会也可以解决——萧恨水和他娘子那么恩爱,有情人不应该就此被分开……
吃过晚饭,叶暖暖便拉着冷秋尘到凤萧河岸边散步,她要观察一下凤萧县的地形,以及为什么干旱的原因。
一路走,叶暖暖便觉得很不对劲,总觉得像是少了些什么,一望无际的田野,作物全都被晒得发焦,所结果实也是寥寥。“已经是秋天了,怎么还是这么热?”
乌龙生拼命摇着羽扇,还是挡不住秋老虎的毒辣,挥汗如雨地道。
“奇怪,别的地方并没有这么热,为什么独独凤萧县如此?”
南宫珏是那种生来不怕热的人,即便是这样的天气,仍是一身清爽。
“对了,就是这样……这么大的凤萧县,居然没有一棵树!”
叶暖暖一边自语一边点头,看着到处光秃秃的,她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这里除了灌木和低矮的树丛之外,根本没有任何超过一人高的植物。怪不得,这里的天气越来越奇怪……且凤萧县属于盆地,三面环山,气流下沉,热气自然发散不出来。
“滴答,滴答——”
是水声,虽然很细微,但身为练武之人,叶暖暖还是听的一清二楚,她缓步走向一处植物比较茂盛的崖壁,果然连青苔上都有隐隐的湿气。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就连水源的问题,也可以一并解决了。
叶暖暖转身,对身后的人微笑着道:“想不想看一场好戏?”
“什么好戏?”
乌龙生唯恐天下不乱地凑够去,好玩的事他当然要插一脚。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摇着头,叶暖暖故作神秘地卖弄管子,吊足了乌龙生的胃口。后面那两个早就学乖了,坚决不往叶暖暖套儿里钻。每当她露出这种恶作剧似的笑容,双眼熠熠生光,就是要进行某些“计划”的时候。只不过,他们也不会阻止,因为这样的叶暖暖,有着一种让人移不开眼的魅力,那种成竹在胸的自信,比任何时候都要动人。
“对了,你去买几十斤硫磺、硝石和木炭回来,记得不要声张,最好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叶暖暖心里盘算着,开山太费人力,不如直接炸开,只是他们这里根本就没有炸药,也就只有现做了,希望化学课上那些东西还没有还给老师。
“珏,你去查出凤家和萧家的具体位置,以及他们大家长的房间……”
南宫珏虽然不解主子到底要做什么,仍是点头答应下来。他相信,此时这个显得有些古灵精怪的女子,将会创造另一个奇迹——
半夜,凤家族长凤长山的房门无声地开了,几缕白眼升腾,床上的人还在熟睡,却在下一刻被一个声音叫醒。凤长山坐起来,睡眼惺忪之间,之间一个头戴花冠的白衣女子站在房间的正中央,一只手托着白玉瓶,正静静地望着他。那女子生的十分好看,更有一种出尘若仙的气质,让人忍不住想要下跪膜拜。
“凤长山,你可知罪?”
淡淡的声音中透着冷漠,眼神和佛寺里俯看众生的菩萨极为相似,却是不客气地直接叫着他的名字。
“你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
凤长山不愧是整个凤家的大家长,这个时候还能撑着三分胆色说出话来。
“我乃一方水神,凤萧县十年来发生的事,我都看在眼里。只因为你们凤萧两家的恩怨,连累这数千百姓跟着一起受苦,你可知罪?”
淡淡的声音始终没有任何温度,甚至没有上扬一度,凤长山却明明白白感受到了其中不容抵抗的威严。他瑟缩着道:“凤萧县十年未落一滴雨,大家全都仰仗着凤萧河救命,所作所为皆是出于无奈……”
“这个本神了解,明早凤萧山南面绝崖会有水流涌出,可解你们目前燃眉之急。”
“敢问水神大人,凤萧县为何十年未有一滴雨?”
凤长山壮着胆子,还是把心里的疑惑问了出来。
“这全都怪你们这些贪婪的人类,得罪了树神。十年前,凤萧县便再无一棵树木存活,这是对你们的惩罚——”
“是,明天我一定会让人从邻县够来树种,重新种树——只愿树神大人的怒气可以打消……”
凤长山跪在地上连连磕头,信誓旦旦地道。
“希望你说道做到,不然,将会有更大的灾难降临。还有最后一件事——凤萧两家数十年的恩怨一定要化解,凤三娘和萧恨水此时就在凤萧县不远的桂花坡,你们不得棒打鸳鸯,再添孽障。”
凤长山忙不迭地点头应承下来,再抬起头来,却发现屋里空无一人,他从地上爬起来嘴里还直呼神仙显灵了。
紧接着,萧家大家长房间里发生了同样的情形,在得到保证之后,白衣女子也消失无踪。
“轰隆,轰隆——”
碎石飞溅,崖壁裂开一条大的裂缝,水流汩汩而出,后来越流越急,渐渐汇成一条小河,填充着干涸的沟渠。
“主子,这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么厉害?”
乌龙生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这玩意儿还真是厉害,连山都能炸开。要是用来打仗,可就所向披靡了——
“火药——”
随口回答了乌龙生的问题,叶暖暖满意地望着这些成果,没想到配置火药一次就成功了,而且完美地炸开了山壁。
冷秋尘的任务也该完成了,一想到他那身装扮,叶暖暖就忍不住捂着嘴笑不停。南宫珏和乌龙生对视一眼,也忍不住地笑了出来。虽然,他们是很同情冷秋尘被逼男扮女装啦,不过那样的装束还真是适合他……没想到冷面阎罗居然是这么个神仙般的人物。
次日,凤萧两家真的如“水神”所言,摆了十里的流水席宣布尽释前嫌,也了几百人去购买树种树苗,而且也承认了萧恨水和凤三娘的婚事。
和大家一起挤在桌边吃流水席,还真是一种不错的体验。更何况还是这种超豪华级别的“自助餐——只不过一直有一个人沉着脸就是了,冷秋尘想到昨晚被打扮成那个样子,脸色怎么也好看不起来。这样是别人,早就死个十回八回了,偏偏这个在老虎头上拔毛的家伙是暖暖……
若干年后,当冷秋尘和叶暖暖再次来到凤萧县时,凤萧两家的大家长看到了冷秋尘的本来面目,直道他是水神转世,也因此消弭了一场空前的灾难。那是后话,暂且不提——
叶暖暖期盼已久的祭月仪式终于要开始了,几个人赶到千寻城的时候,空旷的广场上已经搭起了高台,偶尔可以看到忙于排练的黑衣巫女穿梭在人群中。每当大家与她们眼神相对,便会急急忙忙避开。人们总是如此,虽然渴求神灵对他们有所帮助,却又对这种超乎他们能力和理解范围的事赶到敬畏甚至是惧怕。
千寻城,以为苦苦寻找之意,这座城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每年有一半的时间都笼罩在云雾之中,对于不熟悉地形的商旅,很难找到这在地图上标绘明显的城池。这座城,也是通往天权国的重要门户,城门外,荒漠草原深处,便是明月国的领土。这几年,明月国的太子一直蠢蠢欲动,似有入侵扩张的意图,让人不得不防。
两国交界,时有百姓被掳去做奴隶的事情发生,所以千寻城里也有一些明月国的人。第一次看到他们,叶暖暖就被吸引住了——
银白色像是撒了月亮碎片的银发,像天空一样碧蓝的眼睛,真的是漂亮极了。怪不得有些富贵人家会把一些明月国的年轻男女买回去当做宠物,就像是对待一只猫一只狗。能够拥有越漂亮的宠物,说明这个人的地位和财富越高。
“主子,反正离祭月仪式还有些时间,我们不如到附近的奴隶市集逛逛——”
乌龙生见百草对那些明月国人很感兴趣,聪明地提议道,反正他自己也想去见识一下。
喧闹的奴隶市集,不单单有明月国的人,还有本国一些百姓。他们多是还不起债务或是自愿卖身为奴,也有些是被人口贩子拐卖,整个市集里充斥着一种难闻的味道。叶暖暖皱了皱眉,有些后悔来这里。她对于那些畏畏缩缩满眼含泪的可怜家伙们根本就不感兴趣,而且也不是每一个明月国奴隶看起来都是那么赏心悦目。
前面拥挤起来,无论是马车还是人根本就无法通过,而那些围观的人,竟然是一些衣着华贵打扮讲究的贵妇人,此时她们全都盯着一个方向。表情有些……目眩神驰?或者是春心大动——
“这个可是极品,底价一千两——”
人贩子扯着嗓门大喊,并且对着一个被绑着双手的男子比比划划,像是买牲口一样讲解着。只是,他却始终不敢靠近男子三尺之内。
叶暖暖好不容易挤了进去,目光跟着大家落在那男子身上。他穿着粗麻布衣服,布鞋还算干净,头发也不像一般奴隶那样凌乱。最重要的是,他的眼神儿,那是一双泛着桃花的美丽眼瞳,只要那双桃花眼微勾,便能把天下女子的魂儿都给勾了去。他根本就没有身为一个奴隶的自觉,狂傲放浪地对着众家夫人小姐露出挑逗的笑容,掌握着她们所有的情绪。他,才是这群花痴女人的主宰。
这场中,唯一还保持的清醒的人,恐怕也就只有叶暖暖。虽然那家伙的确很好看,笑的很妖孽,不过她只对冷秋尘有感觉。这种低级的诱惑,和她们家小尘尘根本就没法儿比,她还是比较喜欢冷秋尘那种像是神仙一样的气质。
“我出一千五百两——”
“两千两……”
“三千两——”
在所有的叫喊声中,一个女子获得了压倒性的胜利,她得意地上前,有手里的马鞭木柄点着男子胸膛,完全是在品评一个宠物。
这女子穿着一身大红衣袍,上面绣着金色的牡丹,头插着金步摇,脖子里的珍珠项链一看就价值不菲,她就是千寻城主的女儿,千寻红叶。平日里在家里骄横跋扈惯了,在父亲的宠爱下养成了霸道泼辣的性子,所以今天才会在这里和一群女人抢一个奴隶。
千寻红叶美丽娇艳的脸庞带着得意的笑,从小到大只要她看中的东西,就一定要弄到手。这个男人也不例外——
“喂,你叫什么名字?”
男子只是无所谓地站着,脸上挂着慵懒的笑,似乎没有听到刚才的问话。
“唰——”
马鞭挥动的声音,击在地上发出尖锐的啸声。千寻红叶有些不悦,这一下只是个警告,如果他再忽视自己,下次鞭子将会抽在他身上。
“你真的要用鞭子抽我么?”
和那英俊中透着刚毅的脸庞完全不符的声音,带着一种无赖的口吻,却让千寻红叶脸红了,她着迷地望着这个“宠物”,完全忘记了刚才的愤怒。
“没,没有,我只是……”
舌头忽然开始打结,千寻红叶发现自己连一句完整的话也没办法成功说出。
“千寻小姐,那这个奴隶就归你了!”
人贩像是松了一口气,终于可以摆脱这个恐怖的家伙了。他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人,居然主动要当奴隶,还逼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