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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好恐怖哦!老公,我怕怕!”邻座的女孩颤抖着身子一头扑进旁边男人的怀里,“老公,他没有脚!他没有脚!他是鬼!我好怕怕!”
没有脚有什么好怕的,没有胸才可怕呢!
“不要怕,我的心肝,有我在,什么都不用怕!”那个男的怜香惜玉地安慰他的女伴,“我会保护你的!再说,这些恐怖镜头只不过是制片人在电影后期制作上搞了点小动作而已,完全不必担心!”
“可我还是很怕怕!”女孩战战兢兢,“我好怕那个鬼鬼从幕布里跳出来吃了我!”
“他怎么会从幕布里跳出来呢?我们只是在看电影而已,他是个演员,他的演技非常棒,吓到了一些胆子小的人,但是,像我这样的,就一点也不怕。哈哈,亲爱的,有些只是一些看上去十分逼真但其实没什么含金量的3D效果而已,一些技术上的小花样!我的朋友亚当斯科利,他平时干的就是这个!”
“老公,你身上怎么有股怪味?”
“我怎么可能吓得尿裤子呢?达令,你也太搞笑了吧?”
“我没说你尿裤子啊?”
“哈哈,我只是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来调节气氛,以缓解你的紧张与不安。哈哈!一部大烂片,我一点也不怕,真的,哈哈!”那男人的舌头差点打结,“还好今天出来的时候穿了条深色的裤子,要不等下出了影院你看到我裤裆上不小心被我沾上的果汁,你还会以为我吓得尿裤子了呢,哈哈!”
我一边喝着番茄酱,一边吃着爆米花,斜眼看这对男女:我真心觉得他们俩比电影精彩多了。
结果他们终于意识到我这个旁观者的存在了,转过头来看清楚我脸的同时惊声尖叫起来。
我用纸巾拭去嘴角流到下巴上的鲜艳的番茄酱:“抱歉,让你们受惊了!”
为了不给他们制造节目外的诡异气氛,我只好转移注意力,继续看大屏幕。
电影中那对男女快寿终正寝了,因为他们该玩的花样都玩完了。
我别过头,无意中发现奥塞尔的眼珠一直朝上翻着,视线并未停留在屏幕上。我很好奇:“你也觉得这电影没什么看头?”
“我来看这个电影完全是因为我事先打听到等一会在森林中会出现一个精彩的片段,到时候会有一个不穿衣服的性感女郎出现在草地上。”奥塞尔说,“我好像听到很多人的尖叫声,你怎么都不叫?”
“我哪有空叫?”我扔了个爆米花进嘴巴里,“我得吃东西。”
“你不害怕吗?”他的目光迅速地斜了下我,又继续上翻着。
我说:“不知道,就觉得这里头的人物有点特别。”
“?”
“他们喜欢把头发披在前头,眼珠永远180度翻白眼,舌头没事老晾在外头。”我想了想,又说,“他们的舌头怎么能这么长?”
“真可怕,幸好我没看。”奥塞尔不理我了,继续看天花板。
我有些疲怠。
这时,屏幕上出现了一片大大的原始森林,这终于让我稍微提起了点兴趣。因为照我对生物学的研究程度来说,我还从没见过这种树,不知道是不是新物种。那个导演也许还不知道发现了这种新物种,尽想着拍片了,这实在是生物界的一大损失。
忽然,镜头一转,森林深处出现了另一对年轻男女,那些树木不见了。
我又开始无聊了。
电影里的两个人光着脚走路,走着走着,那男的猛然看到前面草地上躺着个一丝不挂的女人,后背朝着他,身材一级棒。
我赶紧推一推奥塞尔:“嘿,伙计,精彩的来了!”
屏幕上那男的和我旁边的奥塞尔同时露出了饥渴的表情。
电影里的男人两眼放光,蹑手蹑脚背着她女友去偷腥。他悄悄地走过去,流着口水,蹲下,推了推那个女的。那女的缓缓转过头来,转过来……原来是个死人!
脸部早就腐烂,面目全非。
那男的和我身边的奥塞尔同时跳了起来。
奥塞尔气急败坏地大叫:“这太倒胃口了吧!
我也觉得很气愤:“这真太不合常理了!按理说脸部腐烂成这个程度,身体怎么还会像活的一样?!”
没人理我,因为这个时候整个影院的人都尖叫起来!紧接着,我邻座的那男的整个跳到了他女伴的身上,搂着她的脖子,吓得瑟瑟发抖。他裤裆下的果汁很多。
我决定站起来维持一下秩序:“拜托大家安静一下!还让不让人看电影了?!!”
然后,我们被双双轰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泰赫斯的过去
那场电影让我毕生难忘,从那以后我们没能再有机会一起看过电影。
我们虽然在图密斯待了很长时间,大概有一个月,却一直在平静中度过,似乎灾难遥远得不着边际。但我们都知道,总有一天,它会不打一声招呼就过来把我们的安宁给打破。
有一天,奥塞尔说要去看日出,一大早把我拽到海边,然后一头栽在沙滩上,生生错过了五分钟后的第一缕曙光。他总是这样,千方百计地用各种方式来愚弄这个不是他本人的身体,也许遮掩的感觉让他很好受。但如果是他本人出镜,也许他连个笑容都欠奉。
我和他出去用餐,他的眼光总像个探照灯不停地搜寻他的猎物,好像他的生命中不能没有一丝女人的痕迹——可事实上,我觉得他不会真的那么如饥似渴。
但无论怎么样,我知道,他这么卖力只是为了让我们彼此愉快。所以我一直尽量配合。
期间,我也发生过被搭讪的经历,虽然照东方人的审美观念我差不多是用来压箱底的长相,但到了这个国家就有点特别了——因为很多图密斯人都喜欢另类。奇怪的是,每次我被搭讪,作为身边唯一的男伴,奥塞尔总是一副让人觉得寒毛竖起来的怪模样。他故意弄出一副二货的样子,抖着脚说:“先生,你大概是觉得你的寿命太长了需要一头猪来帮你身体下半部分某个关键部位拱一拱,好让你的身体干不成任何能让你在床上感到任何享受的事情了吧?”
他的话很令人难以捉摸,不过有一天晚上我终于想通了。于是,接连下去N个晚上,专挑在半夜三更去把睡梦中的他摇醒:“你白天说的那只拱人的猪……应该不是在说我吧?”
可是,他放荡不羁的外表下也经常出现非常罗曼蒂克的表情。
他动容地说:“外表英俊总会招来美女们的青睐,那是天生的没办法,其实我内心是非常专一的。我很长很长时间,就只爱一个人,无论那个人变成什么模样,她是好是坏,是美是丑,就永远是我爱的那个人。”他难得说这么饱含真情的话,那时候我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眼神留在那对老得走不动还相互搀扶着的老情侣上。那对夫妻白发苍苍,老态龙钟的样子却很可爱。我想,如果我和我曾经心爱的人都只是普通的人类,相信我们也会这么老去。
“我只爱她。”奥塞尔注视着我。
我新奇地转过头,他头发在太阳下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光线把他湖水蓝的眼睛照得跟透明一样,同时也把他的笑容照得很通透,关键是他正微笑着,那个笑容很神圣。
“你说得跟真的一样。”我打趣说,“如果她的脸长满一粒粒红得流脓的痘痘,你还会一如既往地喜欢她吗?”
他笑了:“别这么恶心行不行?”
他笑了的表情定格在了我的脑海,眼前的他的身影在交叉互叠,两个、或许更多、三个,四个?不同的身影似乎在面前渐渐融合,变成了一个。我很恍惚,他究竟是奥塞尔,还是那个人。
“为什么想到要把我带到图密斯来?”我问他。
他的回答很出乎预料:“当然是为了来看泰赫斯种下的花。”他说,“你知道他们口中那个在图密斯沙滩上种下凯米罗的女孩是谁吗?”他把手背在脑后仰面倒下,当时我们正坐在沙滩上,“故事中的女主角是泰赫斯。这种花的花语其实是‘以神的名义召唤我所深爱的人,让爱永存’,这是我喜欢的话。”
我问:“泰赫斯是谁?”
“我以为你不会问这么愚蠢的话……如果你看过圣书的话。”他闭上眼睛,很长时间都不愿意再吐出一个字。
我也躺了下来,出神地望着天上一朵朵走动的白云和蔚蓝的天空。
我当然知道泰赫斯是谁,她是我与穆斯夜曾经的孩子。那个在和我分开的时候,她还是个刚出生没多久的婴儿的女孩,有着异常纯净的眼神和这个世界上最洁白娇嫩的肌肤。
当她还在我身边的时候,洛克斯总是偷偷叫她小黄毛,然后抚摸她那些松黄的卷发,让她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哥哥小小的手上。“快点长大,求你!求陪我玩,我太无聊了!”——这是洛克斯给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后来,我们再也没见过面。
直到有一天,关于她的噩耗被用一种非常极端的方式传到我的耳朵里,是穆斯夜带给我的。
“我来这里前,已经预备好给一切做个了断了。我们的女儿泰赫斯一直在等待我的回归,可我不忍心让她等待,我甚至撒谎说,我这次来是为了把她的母亲带回她的身边。我能想象得到她失望的眼神和痛哭流涕的伤心模样。为了不让她继续伤心,我替我们的女儿做了一个决定:我让她永远保持不被污染的纯净,就像你当初把她给我的时候一样。”最后那场决斗中,穆斯夜抽出他的剑,眼神十分冷酷,“我让她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喝下了我给她准备的毒药,那些液体现在已经渗透了她的骨骼,她将在睡梦中死去,慢慢地死去,没有任何痛苦。”
“你把她杀死了?”我痛苦得窒息,“让她喝下了你精心给她准备的毒药,你简直是丧心病狂!我一定要杀了你!一定要杀了你!”
……
泰赫斯,从你拥有记忆开始,便再也未见过我这个不称职的母亲。我未能在你成长的道路上给你以庇护,却也未料到他竟然对你这么做。这是老天在对我一次次抗拒杀死你父亲的行动的惩罚。
但你始终是无辜的。
你种下了这么多的花,留下了那对教授夫妇给我的故事,还留给了我在沙滩闻着凯米罗香气时候夺眶而出的忧伤。那是我们母女割不断的情谊,那些因为我和你们父亲的纠葛,留下给你那短暂的一生的遗憾。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到来的危险
无论我怎么希望再灾难能迟一点到来,可它还是来了。
那是一个下午,我和奥塞尔来到图密斯的鲜花广场。
我们走了非常长的一段路,就为了奥塞尔想要看一眼鲜花广场标志性建筑白色圣母塔中间那行前任厄瑞亚国王光临图密斯时为图密斯的人民写下的字:欢迎光临图密斯,厄瑞亚民众永远欢迎你们——借着别人的墙壁打自己的广告,厄瑞亚国王的不要脸可想而知。
奥塞尔认真地读着上面的文字,然后说:“深奥的文字不一定会让人产生好的遐想,但简单得像我爷爷这样令人唾弃的却是百年难得一遇……我听说当年我爷爷在图密斯所有电视台的直播镜头下写下这行字的时候,所有图密斯人的脸都绿了。为表达图厄两国人民的美好情谊,结果他们的女王被迫让这行字至今仍旧挂在这里丢人现眼。”
很明显,写着这行字的墙壁和墙壁下的地面充斥着白菜、鸡蛋和萝卜,人们每天都拿它当靶子。
“其实他们根本不用拿这事当真,因为我爷爷也在游日本富士山的时候在山脚一个显眼的地方留下‘厄瑞亚人民到此一游’这种痕迹。”他说,“对我爷爷来说,这是他此生唯一的乐趣。他曾把他留下过字迹的地方都拍了照片,制成了私人相册出售,到现在为止,这本书依旧在全世界的图书销售榜上名列前茅。”
我叹为观止:“奥塞尔,你爷爷一直在为毁灭全世界的文物做着积极贡献。”
“文物是最没用的东西。”他很自然地说,“放在博物馆里终日不见阳光的蒙娜丽莎是死的,因为她的眼睛再也触摸不到人类手指的温度了,即便她已经成名到让全世界的有温度的人都仰慕她。所谓名品,不过就是因为距离遥远而价值连城。”
他的哲学思想或许比我高明。而我以前还自以为是地认为在哲学这种方面已经把他丢在遥远的西伯利亚了。
难怪大伙都说哲学是傻瓜的玩意。
“想吃冰棍吗?”他跳过那些菜渣,朝我过来。
我表示同意。
他就拉了一下我的手。
我的手指一阵痉挛,竟然躲开了。
好像,隐隐有一种不安。
这种疏远很微妙,他没意识到。
隔着马路的冰棍摊紧挨着一个全身散发着光芒的小天使雕像:那个小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