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放开我,我自己会走!”
好歹也是刚册封的小皇妃娘娘,她威严何在?她好歹也是临兰国的堂堂一国之母后……
萧小花一边走着,一边在心底想着对策,她瞟了一眼不远处依旧故作镇定的苗掌司,嘴角扬起一抹异样的笑容,苗掌司啊苗掌司,你的好日子,就要到头了。苗掌司看着萧小花依旧优雅自如,心中滋味可想而知,瞥了一眼地上的李副司,厌恶的别过脸,“让你处处跟本司作对,跟本司作对的绝对不会有好下场!”
“绝对不会!”
她攥紧了手帕,也转身离去。
太阳依旧被乌云所遮盖,温暖光明皆被阻挡与乌云之外,这天,什么时候才能放晴呢?
…………………………………分割线……………………………………
帝王宫的偏殿里。
软榻之上,安陵耀半掩着眸,他放下大将军的身份,整个人气质也为之一变。此刻慵懒之意毕现,微微眯着眸子,摸样倒比女子还要妩媚一些。
“木元,听说大皇子回宫了?”
“奴才在。恩……是的。”
“确定没认错人吧?”
安陵耀的眼睛阖上,缓缓地吸一口气,一身淡黄色的衣衫,琉璃灯照耀下,绸缎上的褶皱波光流转。那安然自若的摸样,似乎他不是皇子,而是悠闲自在的神仙。
“没有。他带有国公的传家玉佩,直接进了皇宫。”
“哦。这样。”
安陵耀淡淡的说完,呼吸平稳,似乎是睡了。淡黄色的缎带垂在胸前,与黑发相依相偎。
一个小太监忽然出现在大殿门口,冲木元招了招手,木元看了一眼闭着眼的安陵耀,轻轻走了过去。
小太监将一张纸条塞进了木元手中,转身离开。木元则快步走回床榻边,打开了纸条后,吃惊地瞪大了眼,接着将纸条揉成团放进了一旁的炭炉中,低眉顺眼的走到了床榻边。
“殿下。”
“恩,刚才去干吗了?”
安陵耀依旧闭着眼睛,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任是谁也想不出这会是最近安陵国叱咤风云,将大皇子逼到绝境的小皇子安陵耀。
他人如其名,整个人似乎耀眼的太阳。
“是奴才安置在储秀宫那边负责看护萧小花娘娘的小奴才。”
“哦?”
安陵耀慵懒之意一扫而空,似乎刚才那慵懒酣睡的人不是他般,变脸如此之快,让人难以想象。
他宽袍一扫,人已坐起来,木元立刻蹲下身子给他穿上软丝云靴。
“是不是待会就要去接她了?唉,本殿居然忘了这茬。快点快点……”
安陵耀的话让木元一阵揪心,在安陵耀面前跪下,磕头跪拜。
“奴才有辱圣望,小皇妃娘娘……被人陷害,现在已经入狱了!”
第三卷 第三十一章 萧小花才不会死
气爽月儿高的满月之夜。
这天,本是酝酿着一场雨,乌云密布。
眨眼,一阵狂风扫荡之后,乌云散开。
明月,再次俯瞰大地。
皇室天牢坐落的地方是皇宫最偏僻的西北角,漆黑的建筑物如同一只怪枭,隐藏在这灯火辉煌的皇宫,欲伺机而发。
天牢。
昏暗的石室内,沾满了污秽和暗红色血液的木质牢门,从那约有一拳宽的缝隙中,可看到劳内的一切状况。
石室北边最上方,不到一扎的小窗口透进微弱的月光,高傲的俯瞰着石室中,那地上蜷缩成一团的萧小花。
她已经在这里两日了。
华丽的妃装还未穿多时,就被这天牢里的人粗暴扒下,换上一身囚衣。
且不说这囚衣破烂不堪,她在现代所穿过的破烂衣服远远要比这个更加惨不忍睹。
但那些牢房狗腿无事便来鞭打“审问”她一番,她这古代娇弱不堪的身体即便有着强大的毅力支撑着,也终于在昨日被重打50大板后,发烧昏迷。
此刻,她的眼睛紧紧闭着,嘴唇也紧抿在一起,本是雍容华贵的钿子发此刻凌乱不堪,混合着干涸的血液汗液黏在脸颊。
脸上那道血痕,是前日入狱时被卒头抽打的。
无妨,她相信,她一定可以出去。
那双紧闭着的眼睛,猛地睁开,如狼凝物,定定的看着牢门方向。
到时候,这里的人,全都得死。待她回了临兰国之后,一定把那些牢狱里欺负林掠空的官差也都杀光!
林掠空,数数日子还有三日就要处斩。青衣……应该会帮她救出他的吧?
那双厚而小的唇瓣颤抖着,因为发烧,她浑身都提不起一点力气,嗓子更是干的要冒出火来。
她裹紧了身上的小薄被子,蜷缩着,但那漆黑的眼眸中依旧有着胜者的光芒。
“啪嗒,啪嗒……”
一群紊乱有序的脚步声传来,萧小花皱了皱眉,看了一眼那狭小的窗口,确信此刻是夜晚后,裹着被子,身子往牢房背光处挪去。
她紧咬着下唇,看到隔壁牢房兴冲冲站起来的苗三娘,这两日,她受了苗三娘不少的嘲讽。
每每她被喊出去审问,都是鞭打厉和,最后浑身伤痕,流着血被狼狈的拖回来。从一开始的趾高气昂,到现在的一点力气都没有……
萧小花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屈打成招了。
还不如直接死了!但是萧小花知道,自己不能死!她绝对不能!死了,怎么报仇?
看着苗三娘在那边哼着歌,她就咬牙想喝她的血,那厮每次出去回来都带着锦盒,好吃好喝。
这些脚步声的来临,是又来折磨她的么?
萧小花挪动之时,扯痛了伤口,引来时刻关注她的苗三娘冷冷一笑。
想必,苗三娘认为她快死了吧,也不再搭理她,抱着牢门往外看,萧小花趁机挪到了墙角,这一次她死死地咬住自己的下唇。
免得自己再发出声音,让人以为她还有精力。
她要等待,等待那个把她弄进宫的人,风风光光的把她带出去。到时候,她自会想办法脱身。
这笔账,依旧算在那人的头上!
忽然耳边传来整齐的声音……
“参见太后。”
太后?眸子登时一道精光闪过,那就快要绝望的心扑通扑通,剧烈跳了起来。
是他吗?是他让太后来的吗?
威严浑厚的女声传进耳朵,“耀儿的皇妃在此?”
狱卒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竟然不知作何回答。
小皇子,圣宠正浓,更是打败了大皇子,现在耀武扬威着呢!他的妃子?
没听过他娶妃的消息啊?
狱卒中,一名老人走出狱卒队伍,跪下给太后磕了磕头。
如果萧小花这时候能看到的话,一定会感到欣慰,这个老爷爷一直对她还不错,若不是这老爷爷恐怕她早已渴死饿死。
“回禀太后娘娘,女囚中确实有尊贵之人,不知……”
“所囚女子全名是何?”
“萧小花。”
老人是善良之辈,通过几日也看得出那苗三娘必然是背后有人撑腰,这案子隐情大了。
“哦?速速带与哀家,这个案子,哀家来重审。”
发话的太后娘娘虽年近四十,可由于保养得当,再加上长居宫中,不苟言笑,脸上皱纹倒是无太多,那张脸如同冰雕玉琢般,精美的无可挑剔。
“这……”
那狱卒头跪在地上,蜜蜂眼眯起来他对萧小花多加责骂和鞭打额头的汗滴落在肮脏的泥地上,他不敢说话。尤其昨日他还想一旦萧小花承认,他要……爽一把再让她死……现在人家居然是……皇妃!还是即将成为太子的小皇子的……妃!
“大胆奴才!太后娘娘的懿旨你也敢违抗!你有几个脑袋!还不速速收拾了审堂,带上萧氏!”
太后眼睛微微眯起,长而华丽的小拇指套微微动了动,站在她身边的宫女立刻开口厉斥。
“回禀太后娘娘,这萧氏杀了人,凶猛之极,反抗剧烈,我等怕……伤了太后娘娘凤体啊。”
“大胆!太后娘娘的旨意也敢违抗!”
狱卒头年庚四十,在宫中见过的事情多了,可此事情风向再明显不过,他居然还敢叫板,在他身后一名副头儿抽出剑对着他后心就是一刺,狱卒头当场毙命。
太后紧紧皱着眉,可那脸上却哪有生气的摸样,扭过头,那名出言呵斥的宫女立刻扶住她的纤手,“娘娘……”
“罢了罢了,扶哀家去审堂。”
一句话,足以判定了谁生谁死。
那名副头收回剑,狱卒头失去支撑的身体不堪负重横倒路中,副头看都不看他一眼,瞥向身后跪着的一干人等,冲旁边跪着的老人招手,“林叔,麻烦你好生劝劝小皇妃了。”
那眼中带着不可抗拒的威严,老人站起冲那副头拱拱手,“放心吧,肖头儿。”
“恩,其余人跟我去打扫审堂,务必让太后娘娘满意。”
狱卒头已死,那些人自然都是明眼的主儿,立刻俯首称是。
杂乱的脚步声又渐渐远去,黑暗中,萧小花脸上扬起一抹得意的笑容,可她得意忘形之时,不小心碰到那被打的地方,立刻一声冷抽,“嘶……”
隔壁的苗三娘自然也是听到那些话,知道大势已去,她颓废的倒地。
这边萧小花脸上又恢复了淡定如常,牢门锁链哗啦哗啦的想着,萧小花闭上眼睛,佯装睡去。
窸窸窣窣的脚步声由远而近,“啪嗒”。
一阵浓浓的饭香飘进鼻中,萧小花满口生津,知道装不下去了。她于黑暗中轻轻睁开了眼睛,“老人家,劳您费心了。”
林叔和蔼的声音在漆黑的牢房中如同点亮一盏明灯,“吃吧,孩子。”
“嗯。”
“吃完了,就跟阿叔出去翻案,有贵人来救你了。”
林叔的声音如同一剂安神药,萧小花轻轻笑了,扯痛了嘴角也笑的无比爽朗,“溪桃还多谢阿叔的照顾。”
“举手之劳,何足挂齿。何况,阿叔一早就知道,你本就是被陷害一方。孩子,阿叔只说一件事,答不答应随你。”
萧小花趴在干枯的稻草上,莞尔一笑,璀璨动人。
能死里逃生,她无比庆幸。
“阿叔,没有你,我恐怕已经死了。但说无妨……”
“得饶人处,且饶人。”
月光陡然亮了几分吗?萧小花不可置信地看着林叔,为什么她觉得看到了圣人?
“好了,孩子,你吃吧,吃完了桌子上有衣服,还是换上吧。阿叔要去忙了……”
萧小花看着他并不算高大的背影,隐隐觉得,头,不再那么痛了。
端起白净的瓷碗,咕嘟咕嘟饮了一大口,润过冒火的嗓子,她一手抓起馒头,一手抓着鸡腿,就着泪水,吃着。
得饶人处,且饶人吗?
第三卷 第三十二章 萧小花的推理
可她要怎么饶过他们?
在古代社会,女人是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
而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奸!淫则更是家常便饭。这两日那个狱头不停地对她鞭打,还用手在她的身上四处乱摸。
好在副头在那里,他并不敢胡来。但前几日,那副头也坳不过狱头,萧小花这才挨了笞杖之刑,五十大板,打得她肝肠寸断!
笞杖是中国古代使用得最广泛的刑罚。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
明代沿袭旧制,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须脱了裤子受杖。这对妇女来说,不仅是残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
若是换做别人早就一头撞死了,萧小花看惯了电视剧里的一丈红,倒也无所谓了。
像明代的这条规定造成一种社会弊病,民间亲戚邻里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风捉影,寻找事端,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官府逮捕妇女受杖。到执行刑罚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选约集亲友,一齐来到公堂,名曰“看打”。
有时县官还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女子裤子脱掉示众,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名曰“卖肉”。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受不了这样的羞辱,回去后便自尽而亡。
萧小花倒是穿着裤子行刑的,在这里,倒是没有脱裤子的一说。倒也让萧小花还未起杀光的心,如果敢脱光,他日,她萧小花一定让所有人都死光!
这里再介绍一种惯例: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
未过堂之前,先在衙前戴着刑具暂押。这时仇家就乘机闹事,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手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如果这天县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样寻闹一番。
在过堂之后,还要监押在衙门前示众一天,无赖子弟又来终日围观,抚摸挑逗,嘻笑取逗。妇女羞辱难耐,有的当场碰死。明朝嘉靖年间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捕后押送进京,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均被拘捕,就受到这样的侮辱。
萧小花乃是现代人,进来的时候鞋子就被拿走了,一直光着脚,好在是夏日,除了虫蚊,倒也无妨。那些等着看笑话的,倒是落了空。清代裸杖